购销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 货 时 间数量原 煤 产 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订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交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粮食购销管理政策,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定购粮食____________________公斤(____市斤)。
粮食购销合同范本粮食购销合同范本
1.品种:
2.订购数:
3.订购价:
二、合同订购的粮食质量、等级、水分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三、合同订购的`收购:
四、甲方必须做到及时收购,保证不借故压车、退车,做到认真执行国家质价政策,保证不压等压价。对乙方交售的粮食,结算形式不限,现金、转帐由本人任选。除农业税外,不代任何部门扣款,不打白条。
五、乙方必须做到按签订的合同订购品种、数量、种足种好各种作物,正常年景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交售。遇灾可向甲方申请减免。
六、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乙方负责人(承包人)有变动时,由接替人继续执行本合同。
七、乙方交售粮食时,需携带本合同,每次结算,甲方要在合同的附表内给予记载。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粮管所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购销合同 篇3
买方:聊城市东昌府区振华玻璃经营部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聊城耀华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约地:聊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述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玻璃,并就该所用玻璃事宜及有关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严格必履行:
一·货品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二. 交货期:
1)合同交货期起始时间约定:
1.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确认;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定金生效。
2. 甲方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原片尺寸之日起计算。
2)合同交货期约定:
1. 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
2. 本合同产品十日后分批次交货
3.乙方负责把玻璃送到交货地点,甲方负责卸车。
三.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定金80万,玻璃送够结清所有货款。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白玻采用德州晶华的原片玻璃,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更换。
五.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聊城市法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盖章签字后生效。
七.其它约定事项
因乙方玻璃原因耽误工期,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收款方:聊城耀华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肖曼) 账号:6223-1915-3233-5770 (农村信用社)
付款方:聊城市东昌府区振华玻璃经营部(赵学奎) 账号:6223-1915-16053-555 (农村信用社)
20xx年
2 月 9 日
购销合同 篇4
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购销煤炭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煤炭品种: 粉 煤。
二、煤炭数量: 9000 吨。
三、计量方式:以 乙 方过衡数为准,乙方允许甲方在扣除 %的杂质后为结算数量。
、煤炭价格:
4.1一般纳税人含税价 194 元/吨,合计 1940000 元人民币。
4.2一票结算到站价 元/吨(含增值税);合计 元人民币。二票结算到站价 元/吨(含增值税 元/吨、运输税 元/吨)。合计 元人民币。
4.3质价挂钩办法:如所购煤炭发热量低于 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 元/吨,低位发热量低于 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5.1甲方预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双方兑票核实吨位后,乙方向甲方开据增值税票及收款收据结算。
5.2结算或付款日期为每月二十日(如遇节假日结算或付款日期顺延)。
六、验收方式:
6.1质量的确定:甲方对购进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样化验,如加权平均值不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按合同相关规定付款。乙方如对甲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甲方化验通知单一周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样品以化验副样为准。复检结果如在误差之内以原结果为准,否则以副样为准,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6.2如乙方的高温煤、着火煤、矸石大等杂质煤进场,甲方按废煤处理,并及时以书面或电传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现场验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场验货,乙方在24小时内未到场的,甲方按验收结果处理。
七、提货方式及运杂费结算:
甲方自行组织汽车运输,运输途中所遇风险及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八、不可抗力:
8.1甲乙双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将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通知对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方可免除其责任。
8.2本合同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171条所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九、其它:
9.1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矿供煤,若甲方发现乙方串矿供煤则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9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9.3乙方应做到均衡供应,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执行计划。
9.4提煤单内容必须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清晰、准确、齐全,且加盖煤矿销售专用章,否则不予开结算票。
9.3煤炭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08月08日起至20xx年9月09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解决学校师生饮用水实际问题,根据公开招投标结果,甲、乙双方就学生饮用水的供购及相关服务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双方严格信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免费提供存放饮水机和桶装水的场地。
2、甲方有权对乙方委派的管理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3、甲方应指定相关人员负责配合乙方在提供的饮水机和桶装水时,及时核对数量并向乙方出具收条。
4、甲方应正确使用饮水机,引导师生不得浪费水、不人为随意损坏饮水机和水桶。
5、甲方应在学期放假2日后与乙方核对确认本学期货款,经双方确认货款金额且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7日内应向乙方支付货款。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免费向甲方提供周转饮水机和周转饮用水,饮水机及饮用水桶的所有权归乙方,用途仅限甲方师生员工饮水之用,不可挪用其它。乙方承诺所提供的饮水机是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产品,所提供的饮用水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的'规范和要求。
2、乙方按每标准桶3。2元的价格向甲方提供饮用水,合同期限内不作价格调整。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在前述货款之外再支付其他任何款项。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饮用水,所供饮用水的品牌为,规格为5加伦/18。9L。
4、乙方提供的桶装水应按《(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注明QS标志、出品商、水源地、生产商、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等,饮用水的质量必须达到上述标准。
5、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送水及安装服务,并委派一名经过专业培训、持有健康证的管理员,负责对甲方使用的饮水机进行免费清洗、消毒、维修和更换工作,清洗和消毒每周不少于1次(最大限度确保甲方师生饮用水安全)。对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饮用水机损坏,乙方给予免费维修或调换。
6、乙方承诺及时供水、对委派的管理员的投诉保证在24小时内答复或解决。每月若乙方未完全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数量配送达三次以上(含本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处罚金200元。存放水地点卫生不达标的每次处罚50元,因水房管理不到位致使师生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须自觉遵守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8、若因乙方或其他饮用者饮用乙方供应的饮用水而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先行垫付赔偿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处罚金5000元。
9、乙方提供的饮用水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质监部门质量卫生现行标准且均在保质期内,每个批次产品均应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在未开封情况下,若被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抽查不合格,则不合格批次的饮用水不得向甲方收取水款。若在质保期内发现水桶内有肉眼可见物或有异味,须对该批次饮用水进行调换。
10、如乙方提供的饮用水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的、委派的工作人员不能及时完成供水、饮水机消毒、安装水任务的、重大活动中未能及时供水的,甲方有权自行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供水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可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6
合同号: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确需变更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由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以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责任确属甲方的,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乙方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并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益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的查询,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
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因甲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也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协议)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至 ,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任何一方需变更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按本总合同办理。
具体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订立。
出卖人(甲方)(签章):买受人(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地址:地址: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购销合同 篇7
出卖人: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化商规生计数单金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肥标格产量量价额
名称或厂单
品牌
家位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__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化肥属于_________所有。
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方式和到达站(港)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买受人 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章或签字) (章或签字)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8
石材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工地现场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购销石材事宜签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具体条款如下:
一、产品名称、规格、质量、单位、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见附表)。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乙方石材产品以乙方提供样本(一式两套)为标准,批量供货量不低于双方封样样板质量。特别是天然石材的色差以样品确定范围为准。
三、验收标准:
1、石材正饰面机械加工光泽度≥85°。
2、无原生性崩边、摔角。
3、平整度:间隙≤1mm。
4、成品板直线尺寸误差:1mm。
5、对角线误差:2mm。
6、其他方面标准参照部颁标准执行。
四、验收交货地点及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出购货清单,确认规格、数量和交付时间,乙方在提交时间内组织石材产品运至甲方工地,由乙方负责卸货、搬运。
2、乙方交货时,甲方应会同监理单位对产品和应附文件及技术资料审核。
3、乙方石材到达现场后,由甲方及乙方派人到现场对石材质量进行检验,石材的厚度误差不超过2mm,对石材的几何尺寸及色差等进行检查,如果该批次的.石材抽检不合格率达到10%,甲方可以拒收该批次的石材,不符合规格的石材甲方可以拒收,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石材不能按时到达现场的,超过送货时间30%,甲方有权处以该批次总货款的10%的罚款;超过送货时间50%,甲方有权劝其退场;超过送货时间100%,甲方将勒令其退场,并按工程结算约定支付款项。
五、工程结算约定:
1、工程款支付:每完成10万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全部施工完成后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0%,经建设单位工程验收合格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100%。
六、经济责任:
1、乙方石材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甲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甲方因乙方供货延期而不要的,可以无条件退货,乙方承担因此所造
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的罚金。
七、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 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_____ __ 地 址:____ __ _ 电 话: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 __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9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在乙方生产设备能力允许的情况下,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为甲方加工生产“ ”系列饮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议项:
一、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二、加工费用
加工费按元/瓶,以每箱 元(每箱 瓶,核算加工费按箱计算)。
三、加工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内容物及包装原材料(包括瓶、标、箱、盖、封箱胶带等包装物),乙方负责水、电、蒸汽的供应和配料、加工、封盖、喷码、套标、装箱等工序的完成。
四、加工数量:分批加工,以甲方通知乙方批量为加工量。
五、结算方式
每月20日,有双方保管、会计人员根据生产及耗损情况,盘存加工数量,以实际发货数量计算加工费。
计算方式:实际加工数量(箱)*加工费(箱)-超耗料费=应付加工费,每月25日前付清当月加工费,甲方以现金或者汇票支付。
六、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样版和标准制作。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只要产品达成甲乙双方所确认的样版和标准,皆由甲方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
4、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5.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6.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七、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八、交货方式
甲乙双方按甲方指定之每批产品发货日期在乙方仓库进行交货,由甲方派驻发货人员与乙方仓库人员按共同清点产品数量签署交货凭证。
九、物料耗损标准
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耗损应控制在原浆2%、盖2%、包装箱3%,瓶2%、标签2%以内,超耗部分从加工费中扣除。因瓶子质量所造成的耗损(需瓶厂认可),不属2%耗损控制范围。
十、装卸
甲方负责所有原辅材料的装卸,乙方负责免费提供机械予以协助。
十一、仓储
乙方负责成品的仓储工作,产品在发运前由乙方负责仓储保管,产品所有权属甲方,出库必须由双方人员共同进行。
十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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