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工程合同【合集】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合同 篇1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以下简称“监
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
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
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
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
___月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
份.双方各执___份。
业主:_____(盖章)______监理单位: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晋城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南氏面食(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晋城市放心早餐工程的顺利运行,让广大市民真正吃上卫生、营养、价廉的放心早餐。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合作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放心早餐工程的供应商,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产品质量保证金伍仟元,并一次性缴纳品牌使用费伍仟元,有效期至年月日。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执行。
×三、乙方在甲方生产厂房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有关证件手续由甲方统一办理。乙方使用的包装物、周转箱必须卫生、无毒。乙方要保证所提供食品的质量,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能随时接受大众传媒的检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由乙方承担。如果发生因食品本身质量引起的'消费者投诉,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应定期向甲方出示技术监督局的“质检报告”,市(区)卫生防疫站的“食品卫生检验报告单”。
×五、乙方提供食品必须有包装,并且包装应根据甲方指定的产品包装类型、图案、标识,统一印刷“晋城富威华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或“晋城富威华天放心早餐工程指定产品”字样,乙方生产厂名、厂址、电话统一使用晋城富威华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冠名、厂址和电话。产品名称、主要成分、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及应注明的其他内容,都应在包装上标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包装上注有的“放心早餐”字样及图案的包装物自用或他用,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侵权责任,乙方负责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六、甲方每日下午:之前将次日所需的食品品种、规格、数量等用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指定联系人,乙方需在次日凌晨:之前将甲方所需食品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指定的配送中心,在指定的位置堆码整齐,经双方验收无误后签字。如订单有变化应在晚:前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甲乙双方购销的产品品种严格按照附表中约定的规格、单价执行。如果出现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上下波动超过,双方应另行商定价格,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八、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订单提供质优、量足、新鲜、无损坏、无挤压的合格的食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负责将产品保质保量地按约定时间送到甲方配送中心,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双方可根据市场变化,共同对供应品种作相应的调节,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产品按照“产品标准”进行抽查检验,如发现有异味、异色、异样(不属产品本身味道、颜色、规格、重量与标准的),甲方有权对整批产品拒收,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根据食品销售规则或食品本身的特点,乙方应承担甲方的损耗率。乙方所供应食品在甲方开业后十日内应予以退货。十日后可不予退货。退货方式:甲方每天把当天没有销售完的食品全部退给乙方并填写退货单,乙方人员验货签收,并在财务上抵消甲方的进货款。
×十一、乙方在生产供货过程中连续发生食品质量问题或在市场销量大幅度下降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产整顿。在整顿期间,甲方另行组织供货。乙方经整顿达到市场要求时可恢复生产供应。经三次整顿仍不能达到市场要求则应终止合作关系。
×十二、结账方式: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货款(日—日),乙方必须带齐相关的结算凭证及发票与甲方结账。
×十三、食品包装周转箱,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自己部分。
×十四、乙方提供的马夹袋(塑料)分大、中、小三种规格。上市前两个月,乙方按三种规格各万个的数量用于自身食品的包装。以后,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另定。
×十五、开业促销:为了成功地启动晋城放心早餐工程市场,提高乙方产品的销量,乙方应根据甲方“开业三天买一增一促销方案”,配合促销活动,促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六、乙方进入甲方中心厨房生产加工,应严格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在甲方中心厨房所使用的场地、水电气费用全部自行承担,并由甲方按月在货款中扣除。租金、装修费、水电气费用按乙方实际使用量计算。乙方若使用甲方生产设备,应按月支付租金或折旧费。
×十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和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甲方(签章):晋城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乙方(签章):南氏面食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3
定义及解释
1 定义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
(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 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 服务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 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服务。
5 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话。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推(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 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 资料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他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 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 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业主应尽一切力量对监理工程师和他的职员以及他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e)提供如下权力:z允许监理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
(f)提供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10 设备和设施
业主应为服务之目的,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 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 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监理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 职员的提供
由监理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均认为此类提供对于圆满地履行服务是必须时,监理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提供,以作为附加的服务。
14 代表
为了本协议书的管理,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内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 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
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b)如果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 双方之间的责任
16.1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第5条第(a)段,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业主赔偿。
16.2 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监理工程师赔偿。
16.3 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应仅在下列条件下支付赔偿;
(1)此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是其它;
(2)在任何情况下,此类赔偿的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3)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 责任的期限
除非协议书附录规定的相应时间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工程师均不应对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18 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8.1 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有关责任方面的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根据第31条第(a)段规定的或本协议或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一切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完全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对方的各种费用。
18.2 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监理工程师免受一切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此类索赔:
(1)除非此类索赔被包括在根据第19条规定办理的保险中;
(2)此类索赔在第17条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
18.3 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1)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2)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19 对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要来监理工程师:
(a)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b)在业主首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之上,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追加保险额;
(c)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
(d)在业主第一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追加保险额;
(e)进行其它各项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让承保人办理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
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费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20 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根据第6条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b)由于使用该财产而引起的责任。
此类保险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 协议书生效
从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或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之日,协议书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2 开始和完成
在协议书附录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协议书的延期例外。
23 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协议书进行更改。
24 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书面要求的话,则监理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此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作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25 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迟,以致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
(a)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b)此增加部分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c)完成服务的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
26 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按照本协议监理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监理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不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至此种情况不再持续。还应加上不超过42天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
如果履行某些服务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况可能必须给予延长。
27 撤销、暂停或终止
27.1 业主的通知
(a)业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b)如果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业主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7.2 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述(a)、(b)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1)当在一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或
(2)当根据第26条或第27.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 额外的服务
当第26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是根据第27.1款第(b)段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监理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
监理工程师有权得到为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 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支付
30 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
(a)业主应按协议书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向监理工程师交付正常的服务报酬,并且按照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者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服务的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按照第23条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b)除非另有书面协定,业主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监理工程师交付:
(1)监理工程师的职员在履行服务当中所花费额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务的时间的报酬;
(2)监理工程师所花费的一切其它额外开支的净费用。
31 支付的时间
(a)给监理工程师的到期款应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协议书附录规定的时间内业主没有支付到期款项,则应按照协议书附录规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付的金额中,该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开始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影响第27.2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32 支付的货币
(a)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为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货币。
当使用其它货币进行支付时,应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来加扣除的净额。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业主应保证监理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
(b)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履行服务期间,业主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
(1)阻止或延误监理工程师将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
(2)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币,或
(3)当监理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同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监理工程师履行服务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此时若没有作出其它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财务上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种情况为适用于第26条规定情况。
33 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收费
除在第39条、协议书附录或附件c中规定外
(a)在任何可能时,业主都应为监理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项办理豁免,包括:
(1)他们的报酬;
(2)除食品和饮料外,他们进口的物品
(3)用于服务的进口的物品;
(4)文件。
(b)当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时,他应偿付监理工程师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
(c)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
(1)没有业主的批准,不得将上述物品在项目所在国内卖掉;
(2)在没有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 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它项目。第31条第(b)段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35 独立的审计
监理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记录。
除了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在提前七天以上发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监理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该审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于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
一般规定
36 语言和法律
在协议书附录中规定了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以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
37 法规的变更
如果在订立本协议书之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协议书附录指明的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则应相应地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38 转让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转让外,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b)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c)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 税收
监理工程师及其有关职员应缴纳企业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国法规应缴交有关税收和国外应缴的所有税收。
40 版权
监理工程师对于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师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41 利益的冲突
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河活动。
42 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协议书附录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3 出版
除非在协议书附录中另有规定,监理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三年内出版有关材料的,则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争端的解决
44 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根据第17条的规定,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索赔,应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第45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5 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者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根据协议书附录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期限生效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镇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此种弃权实际有效。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甲乙双方共同向开发商购买“××市××区 苑 座102房产(以下简称102号房产)”;甲乙双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该102号房产已由乙方实际占有;双方已委托开发商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但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现甲方拟将其依《合同》所享有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多次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
甲方愿将其依《合同》以及该合同附件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转移房屋所有权请求权、要求开发商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请求权、违约责任请求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受让该合同权利。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双方确定本次合同权利转让的价款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付清该转让价款给甲方。乙方将转让价款存入甲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视为已经支付: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三、双方的承诺与保证
1、甲方保证其依本协议转让的合同权利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甲方对该合同权利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2、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合同权利转让事宜书面通知开发商。
3、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的要求,配合乙方到 公证处,在乙方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所必需的、需要甲方签署的有关文件上签字,并配合乙方申请公证。
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2号房产所产生的孳息由乙方享有,其全部风险也由乙方承担;甲方履行本协议本条第2、3项规定的义务后,《合同》中约定的原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的权利由乙方享有并行使,全部合同风险也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承诺,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或者依《合同》主张权利的全部税款或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协议终止:
1、双方按本协议之约定全面履行了各自的义务;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另行达成书面条款;
3、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均应恪守,任何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六、争议解决及其他
1、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在送达合同权利转让通知时附送本协议给开发商一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由乙方付清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转让价款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由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市 区。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的部分桩基工程,设计为直径 毫米的灰土挤密桩施工任务,设计要求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KN,以测桩成果报告为准,如果达不到设计要求值,由乙方负全部施工和经济责任并处理至合格为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为基础,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法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与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桩机运输安拆、桩尖就位、钢筋笼制安、搅拌砼、砼浇筑等相关工作(不含试件制作、原材料送检报验)。
4、承包方式及价格:
(1)承包方式:综合单价
(2)承包价格:1100元/m3
5、质量等级: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总施工期:
4、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工期可顺延;
(1)停水、停电、下雨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被迫停工。
(2)因设计变更或政府行为社会动乱被迫停工。
(3)因三通一平达不到要求或甲方资金不及时被迫停工。
(4)因地质条件变化,各方在研究措施时无法施工。
(5)因拆迁、占地等未处理好影响施工。
(6)因排除地下隐蔽工程或阻碍物影响施工。
(7)试桩、基桩检测期间耽误的工期。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等手续,做好房屋的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阻碍排除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接好施工所需水、电、线路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的需要,并承担费用。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线路专业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
6、测放出建筑物四个角的精确点位,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向乙方提供的原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9、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10、工程完工后积极组织基桩测试工作,并承担基桩检测所需费用。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认真抓好工序管理,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按规定对该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及预制构件进行自检检验。
2、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掌握设计要求,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抓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如因地质原因需进行技术处理的特殊情况,及时向甲方或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以及人身、设备等质量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工程竣工后,乙方只负责乙方的相关工程竣工资料的签字和公章签证。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决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借款的决算办法”执行;在桩检测合格后3日内完善工程竣工决算审核签证,乙方凭收款收据收工程款。
第六条 违约和索赔
1、工程合同签定后,若任何一方未履行施工合同规定的职责或毁约,则视为违约,应由违约方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
2、若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甲方仅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的计价款,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条款,被盗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后失效,工程竣工结算全部工程款项后自行失效。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6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1.6 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己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 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 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____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__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 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 发包人责任
5.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 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 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__元。
5.1.8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
5.1.9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 勘察人贡任
5.2.1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 出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 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运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己付定金;己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____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 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 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向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及派出机构备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份、勘察人________份。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买方(甲方):华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价款:(或附清单)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品牌/商标 备注 合计RMB:(小写)¥ (大写)
2、本合同的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1)材料原价、包装费、税金、保险、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2)售后服务费;(3)运抵至项目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4)卸车费用;(5)随机备品、配件、工具等;(6)合同标的物的试验、检测费用;(7)其它: 。
3、本合同标的物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当实际供货材料数量与合同清单数量不一致时,合同清单上有规格型号的,单价不作调整,数量按实结算;如清单上没有该规格型号的,须经甲方同意并定价后方可送货,最终以甲方、监理、施工方共同验收合格的材料数量为准。
4、交货时间:需要供货时,甲方应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将本批次需供货数量清单书面至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设备)送到指定地点。
二、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设计图纸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三、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及费用负担
1。交货方法:乙方将货送 项目并卸至指定地点,指定收货人需在收货清单上签字,作为结算依据。货物交付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负担,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在货物交付后转移至甲方。 2。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包含在单价内) 四、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和期限
1、货到指定地点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通过第 种计量方式进行数量验收:①点件;②检尺;③其他 。
2、在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甲方会同工程监理、施工单位对产品外观进行现场抽检,并根椐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核对出乙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中各种技术参数的符合性。甲方及工程监理、施工单位的收货验收仅作为感观合格的依据,不能解除乙方对产品内在质量所负的责任。
五、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乙方应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的保证是终生的。
1、乙方严格按照标准供货和检验,确保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标准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2、乙方对其所供的材料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如合同标的物因其质量等与合同规定的不符或其设计、工艺、原材料、服务等缺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要赔偿甲方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3、合同标的物的'质量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从 之日起算。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根据验收合格后的物资数量进行结算;
2、合同标的物验收合格后 天内支付货款 %,满足何条件时 内付至 %,留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等争议存在,在质量保(修)证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付清。如有争议,保证金有效期延长至争议解决且所有理赔结束时止。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或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或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按日计算。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因质量原因导致工程工期延误或不能如期交验,则承担全部损失并处以合同总价 %的罚款;
3。甲方应按时接收、验收乙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乙方单证齐全的产品,不得无故拖延、责难。
八、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及委托的送货人员在进入甲方的施工现场时要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2、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买方 份,卖方 份。
买方(甲方): 买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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