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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

时间:2024-01-02 08:24:16 合同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10篇【荐】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购销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购销合同10篇【荐】

购销合同 篇1

  供方:

  需方浙:

  由供于方011年5月2向日方提需供XXXX团集产所日一金龄陵黄毛公鸡红苗

  一.包装及用承担费:包及装费由供运承方担。方供向方需提国供规家定的鸡苗检证明等文疫。

  二.运输耗和损鸡弱处理鸡苗运输以及:输途运的中风险供由方负。供责方所鸡供苗数为总合同定的15000约只加上路另损(需方本次所购鸡总数的苗%)2和。之苗送到需方指鸡定点地鸡苗。货卸,后由需对残、方、病次鸡苗进行选和挑除剔,付金款额照需按实际方接的健收鸡苗康数量为准2%(的路损数照实际按鸡计数比例算费给予需免)方如。鸡果苗体整康状健况佳不大部分或弱为雏,方有权需退并货求要方支供付偿金赔。

  三.款货结算方式货到付:苗全款的.50鸡%,苗鸡15日龄付全款时30%的,余2下%0本待鸡8批0龄左右出日时付售。

  四.违约任责:

  (1供)未方按时供能,在货履行或不不完全履合同行时,赔偿鸡应苗全款2的0给%需方。

  (2需)不方行或不履全履完合同时,行需方应偿鸡赔苗全的20款%给供。方

  (3)方供提供的所苗应鸡XXXX为集团所产的生一日金陵黄龄公鸡品。种如鸡果的品种不纯例达到比5-%1-0%之,则间供方赔偿应鸡苗款全的01给%方。品需种纯不比例过超01,供方赔%偿鸡全款的3苗%0给需。方

  (4供方)供鸡苗必须所出厂在按前家技术规范要求注国马立射氏克病疫苗鸡。苗5日龄前因1种鸡毒带菌(如带门沙菌氏、大杆菌肠、形体、脑脊髓霉炎等)以,1及日龄后5发白生病、血立马氏病等克致导只死鸡亡所成造损失的供由方全责负。

  五.其它:约或违偿金在一个赔月内付,偿则否逾按期款处理。

  本协一议两份式,需双方供执一份,双方各签字后生即律法效力。

  供方责人:负需方责人:

  20xx年xx月xx日

购销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 %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 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 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 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 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 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理人: (盖章)

  代理人: (盖章)

  负责人: (盖章)

  负责人: (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采购家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恪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见附件) 合同总价款为:

  注:以上价格含运费、税费。

  二、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三、运输费用承担: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详细方式)银行转账考虑预留质保金事宜

  五、合理损耗计算方法:无

  六、违约责任:(具体内容及违约赔偿标准需约定)如乙方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在30天内可退货给乙方或要求乙方更换合格产品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加条款:

  乙方承诺以上电器免费保修一年,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电器损坏乙方不负责保修。

  八、附加条款:乙方承诺以上电器免费保修一年,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电器损坏乙方不负责保修。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4

  买方:XXXXXXXXXXXXXXXXX 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X

  电话:XXXXXX

  卖方::XXXXXXXXXXXXXXXX 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 XX

  电话:XXXXXX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建筑用河沙及石子,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

  1,,河沙(中沙)。2,石子(大三)

  二、交货期:

  自卖方收到定金之日起15日内。

  三、数量:

  1,河沙5000吨 2,石子5000吨

  四、交货地点:

  成武县紫荆花园工地(老农行家属院)。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单价:1,河沙人民币65元/吨,共计人民币325000 元。

  2,石子人民币45元/吨,共计人民币

  六、付款和结算:

  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总货款的60%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货物全部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一次清支付总货款的35%,剩余总货款的5%作为卖方的质保金,买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支付给卖方;卖方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进行结算货款。

  七、货物发运:

  运输方式:汽运。卖方承担运费。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九、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5%作为补偿。

  十、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买方 卖方

  指定账户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5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地点: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及供货时间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交(提)货时间

  年 月 日之前交货。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国颁标准:行业款式要求:合同约定。

  三、 交货地点:乙方所在地。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公路或铁路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 代发货到站地点:己方所在地。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对本产品的质量要求标准,在到货后一星期之内由乙方提出,甲方做售后服务。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在本台同签订后付给甲方30%( )元作为定金,双方交货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的70% 。

  九、违约责任:1、如供方照约定质量要求供货的,按合同法赔偿损失。2、如供方不能按期供货,应按货款价的`1‰每日支付违约金。3、如需方不能按期交付货款,除所交定金不予返还外,还应按货款价的1‰每日支付违约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协约:双方补充协议,保证客户在使用过程中,3个月内不断跟、断底、不掉色、不变形。

  供 方:侯马市轻工城强人鞋店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侯马市轻工城C19-2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357-428794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侯马支行

  帐 号:05100 2890902 2515501

  邮政编码:043000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购销合同 篇6

  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1、玛吉斯轮胎

  2、以需方每次定单为准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商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验收方式

  1、交需方仓库签收

  2、送货运费由供方支付。

  第五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每月月底全部付清。

  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需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供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7

  甲方:许昌鑫悦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需方)

  乙方: (供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乙方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一批,金额为人民币868925.00元。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单。(附件附后)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使用汽车负责将苗木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方。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苗木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苗木款项。

  五、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苗木数量超差幅度为±5%。

  六、有效日期:20xx年 xx月xx日至20xx年 xx月xx日。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

  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许昌鑫悦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20xx年 xx月xx日

购销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 规格、数量、单位、单价、金额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元)

  备注

  要 求

  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

  二、 合作方式

  乙方向甲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乙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三、 价格条款

  1、 甲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乙方,按照相同型号产品享受市场最低优惠价格执行。

  2、 每个月甲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价格调整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

  3、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 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乙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四、 支付方式

  1、货到乙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提供乙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乙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乙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甲方的货款,甲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甲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乙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五、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中乙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乙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2、货到乙方后,乙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乙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甲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乙方发现甲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换货。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3、甲方未规定送货,乙方有权退货。

  七、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 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各种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盖章时间: 盖章时间:

购销合同 篇9

  卖方:

  买方:

  年 月 日

  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国 签署:

  (1) ,其注册地址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卖方”);

  (2) ,其注册地址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1)卖方已拥有一处或多处供应源,或已从一处或多处供应源获得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的长期供应;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 (“买方用途”);

  (3) 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 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 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 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 至下一日的 。

  1.4 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 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 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 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 交付

  3.1 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 ,交付压力为 。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 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 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 起始日和交付期

  4.1 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

  (适用于新项目):

  双方应不定期就双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沟通,并就起始日的确定进行协商。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起始日应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1 双方应至少在 年 月 日前确定一个九十(90)天的期间,该期间应在第一窗口期内且起始日应在该期间发生(该九十(90)天以下简称“第二窗口期”),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的规定确定窗口,则第二窗口期将被视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九十(90)天;

  4.1.2 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 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 年

  月 日。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 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 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 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 ,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 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 买方至少应提前 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 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 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 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第6条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

  6.1 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点交付的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为 元/标准立方米(含税)。本合同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模版二: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每一标准立方米(或吉焦)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以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为单位表示)由天然气基础价格(Pi)和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两部分组成。其中,

  双方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天然气基础价格:

  Pi= ;

  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为 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

  6.2 气款结算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 结算一次。买方应根据附件二(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它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第7条照付不议(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内的任一合同年而言,卖方应在交付点销售并交付且买方应提取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气付款。双方进一步约定,对于上述买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气,买方有权按附件三的约定进行补提。

  第8条 质量和计量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计量规程见附件五。

  第9条调试和维修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 调试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间。

  9.1.2 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 (如:“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 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五(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第10条保险(本条为选择性条款)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第11条计划与指定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第12条 买方限制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第13条保密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第15条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条处理:

  (1)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进行最终裁决。争议应依据 仲裁委员会在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三位仲裁员在 进行仲裁以得最终解决,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确变更。 仲裁委员会为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包括所有联系沟通、证据提交、通知、裁决以及相关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条 生效和终止

  17.1 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 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 。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

  17.2 终止

  如发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终止,以发生在先者为准:

  17.2.1 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2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经守约方通知后 日内,违约方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7.2.3 如任何一方资不抵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严重丧失商业信誉,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7.2.4 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a)在连续 年的期间累计超过 年,或 (b) 连续 日,经提前 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18条 承诺与保证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 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 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第19条 责任与赔偿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第20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第21条 签署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卖 方:

  签字人:

  姓 名:

  职 务:

  买 方:

  签字人:

  姓 名:

  职 务:

  附件一 供气优先顺序

  附件二 结算条款

  附件三 责任与补救

  附件四 质量规格

  附件五 检验计量规程

  附件六 计划与指定机制

购销合同 篇10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太原市望宝丰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忻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正坤不锈钢旅游纪念品有限公司 乙方因加工的需要,向甲方购买不锈钢板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 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加工所需的不锈钢板材全部从甲方购买。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 得从其他渠道购买不锈钢板材,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 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加工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不锈钢板材,乙方每次需货时, 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板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 甲方应在150日内将该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厂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 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不锈钢板材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

  4.板材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 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_5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 报告,否则该批板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 经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 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板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 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10日内换送合格板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板材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厂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板材总价款的80 % 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 期的板材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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