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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

时间:2024-02-15 07:14:37 合同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购销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 篇1

  供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品名

  规格、型号、牌号、商标

  产地或厂家

  质量标准

  包装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备注

  执行记录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五金、交电、家电、化工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 篇2

  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那签订购销合同应当注意哪些事项呢?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4、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

  5、价格、金额,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贷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6、供货期限,可以合同约定。一般来讲,提货的以乙方通知提货日期为准(应给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代办托运的以货交承运人为交货日期,送货的以送达目的地为准。

  7、可以约定分批交货。

  二、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签订;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没有行业强制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供方必须对产品的质量和包装质量负责,提供据以验收的必要的技术资料或实样。产品质量的验收、检疫方法,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标准有国家标准GB、部颁标准、企业标准QB。如果要填写,须有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一般的购销合同,多数泛泛约定为国家标准。如果对于特定产品,或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具体约定为哪个标准,或商定的条件、样品(共同封存样品,分别保管)、补充技术要求。

  约定供方对其所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在保证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排除需方的非正常使用导致。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1、交货地点,涉及“标的物交付”,也是风险转移的分界点。

  交货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它涉及合同纠纷的司法管辖权。当约定的交货地点与实际交货地点不一致时,以实际交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双方约定了合同履行地点,则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交货方式:工厂交货(提货)、目的站港交货(送货)、货交承运人(代办运输)等等。对外货易中,有专门的术语。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1、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协商确定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如果由于供方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运输路线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损失,就承担赔偿责任。

  2、运输费用的负担,应结合货物价款考虑,要明确约定清楚,以避免争议。

  五、合理损耗和计算方式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损耗量,对此规定及计算方法,有关主管部门有详细规定,在合同中应明确注明。

  我们的实践中,一般不允许有量差,按实际收货量结算。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包装是一切有形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包装不善则会使商品变质和损坏,失去商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而高质量的包装不仅能有效地保护商品,而且能提高商品的附加值,增强商品本身的竞争力。而讲质量,首先要讲标准,标准化是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

  1、产品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通用方式的,也没有约定的,供方应当采用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2、包装物供应,除国家规定由需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供方供应,也可合同约定。

  3、包装物回收:由合同约定,并约定回收费用。如,油桶、氧气瓶等。

  七、验收标准、方法和提出异议的期限

  1、验收手段:全面检验、抽样检验、理论计算、实际过磅。

  2、验收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约定标准。

  3、验收时间:约定多少天内应验收完毕,不同于提出异议的期限。

  4、提出异议的期限:

  在约定检验期间的,需方应在约定期间内将验收数量或质量不合格的情形通知供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数量或质量合格。书面通知中,建议明确供方的回复时间,否则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需方收货后,应当在发现不合格的合理期间内通知供方,未在合理期间内通知或在收货后2年内未通知的,视为合格。但对质量保证期有约定的,适用质量保证期。当然,供方知道所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的,不受上述通知时间的限制。

  “合理期限”一般来讲,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合格的,为到货后10天内提出书面异议。需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在运转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异议。

  5、也可以详细约定由谁(由哪个机构)负责验收和试验等等。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对机电产品,应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设备,应明确设备清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现金、支票、汇票、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2、结算期限:预付款、货到付款、分期付款。

  十、担保

  可另立担保合同------担保法、物权法内容

  十一、违约责任

  (1)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承担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百分之几的违约金。(通用产品幅度为1—5%,专用产品为10---30%)

  2、供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则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供方应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费用。供方不能修理或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向需方承担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逾期交货的,发货前须与需方协商,如果仍然需要的,供方应照数补交;如果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供方通知后天内答复,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4、供方提前交货的,如果是需方提货的,可拒绝提货;如果是送货的,可要求供方承担提前交货期间的保管费用,需方仍按约定支付货款。如果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而合同约定了运输路线、交通工具等,供方擅自改变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2)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供方承担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 需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交货时间得以顺延,还应向供方承担违约金。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需方自提产品未按约定时间或通知的时间提货的,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保管费用。

  4、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承担违约金。

  5、需方违反合同拒绝接货的,按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供方的损失。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是指双方是约定仲裁,还是向法院起诉?

  1、如果双方想通过仲裁解决,则应写明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名称不能确定的,视为无效约定。不能表述对仲裁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它违反了“或裁或审”原则,致使仲裁协议约定无效,而由法院取得管辖权。

  2、如果双方约定通过起诉解决,则可以约定管辖法院。原告地、被告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有的当事人为方便自己诉讼,则可约定自己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辖。有的为防止对方起诉,则约定由被告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三、其他

  1、特别约定或补充条款:如:木材的检验检疫、运输证,火工品的几证等等。

  2、送达约定: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传真或以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法定地址以落款地址为准。

  所有的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如专人送达,则为收到之日;

  2)如为传真,则为回传确认之时;

  3)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五天,以邮寄凭证为准;

  4)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邮寄的瑕疵,如何证明邮寄的内容是关键。邮寄人员确认,公证送达。还可以约定登报公告送达。

  如果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

  3、合同份数、生效条件:几式几份?签字盖章生效?或附条件生效?等

  4、其它约定: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十四、落款

  应包含:单位全称、详细住址、邮政编号、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合同签订日期。

购销合同 篇3

  供方(卖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电子签约

  需方(买方):

  9 月 日

  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供需双方购销烟煤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商品、规格、产地、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20xx年

  二、质量标准:(以收到基标准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500

  2、挥发份25-35%;

  3、灰份≤18%;

  4、硫份≤1%;

  5、全水份≤15;

  6、颗粒度0-50mm≥90%;

  7、灰熔点≥1250°c;

  三、奖罚条款:

  秦皇岛东站车板交货单价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500卡为基准调整,如降低100大卡扣rmb14.00/吨,不足100大卡,按比例计算;如超出100大卡奖rmb14.00/吨,不足100大卡,按比例计算;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5300大卡时拒收,收到基硫份1%,高于1%可以拒收;挥发份小于25%拒收;挥发份大于35%,超出35可以拒收;全水份高于15%部分扣减煤炭重量;灰份大于18%扣2元一个百分点,灰份大于20%可以拒收。

  四、交货方式,供货时间和供货数量:

  4.1、交货方式:秦皇岛东站车板交货。

  4.2、供货时间:20xx年9 月开始。

  4.3、供货数量:每月供应10万吨以上。

  五、煤炭价格与结算方式:

  5.1、煤炭价格一票结算。

  5.2、价格:供方货到秦皇岛东站价格一票制每吨为670元,货到一列,需方结清一列。供方货到秦皇岛东站,需方凭供方货权转到需方,重量凭秦皇岛东站轨道衡,质量凭第三方检测单(sgs检测报告),需方即支付80%的货款给供方,其余货款,凭增值税票一次付清。货到秦皇岛东站落地前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落地后的一切费用由需方承担。

  六、合同签订操作程序:

  合同签订,供方提供,供方与煤矿经销合作协议及煤矿证照扫描件(营业执照、法人代码、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国地税税务登记、银行开户行登记),供方与需方签订合同后,需方押1000万元现金给供方(煤矿为需方给供方1000万元的押金作担保)作为供方的`供货保证。供方收到需方押金,第一列货在十五天内到秦皇岛东站。

  七、验收依据:

  7.1、质量验收:以秦皇岛第三方煤炭车检报告为准。

  7.2、数量验收:以秦皇岛东站轨道衡检测报告为准。

  八、合同附件:

  供方、需方的有效资质证照扫描件。

  九、解决争议:

  在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供需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裁决,提起诉讼时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电子签署合同同样有效。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供方收到需方1000万元押金,不按合同的时间发运至秦皇岛东站则视为违约,供方除退还1000万元押金给需方外,还应该赔偿给需方500万元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均需得到双方书面确认。

  12.2、本合同电子表邮箱及传真签约同样有效。

  12.3、合同有效期限:自20xx年9月 日至20xx年9月 日止。

  供 方: 需 方: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 开户银行: 帐 号:

购销合同 篇4

  供方(甲方):*深岩燃气有限公司

  需方(乙方):

  双方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所确立的各项合同原则,在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均可构成本合同的补充或组成部分。

  一、产品名称:液化石油气

  二、产品品质:进口丙烷、顶完混合气

  三、数量:以实际出货量为准

  四、价格:按市场价格,如市场气价发生变化,甲方会因此调价,但不能高于市场同等价格,甲方提前叁天向乙方发出声明,乙方应叁天内回复明确同意或不同意该价格,否则视同意加法的调价。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现金付款,如不能按时洁清货款,甲方有权停止供乙方气。

  六、送货日期:乙方提前四小时告知甲方,若甲方没按时送货,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但除地震、洪水、塞车或交通事故等天灾人祸外)。

  七、风险责任承担:A甲方送货时,必须送至乙方指定地点,其运输费、卸车费由甲方承担;B若甲方送货时,运输途中产生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并且保证当时送货,C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但不因市场变化而变化甲方必须无条件确保乙方用气。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因甲方燃气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免责条款:双方在特殊情况下,如遇不可抗力等情况应依法律规定的条件及时履行通知、协助义务。因未及时通知所导致对方不知情需而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造成其他损失,由不予免责。

  九、保密条款:双方互负为对方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商业行为及交易条件等保密的义务。违反者,应向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应赔偿损失,包括如双方完全履行合同后违约一方可以获得的'利益。其他违约事项按《民法通则》、《合同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如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甲方为乙方免费安装燃气管道,乙方必须长期使用甲方的燃气,如有违约必需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十三、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到期一个月后双方若无异议,则合同自动延期一年。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结果竟双方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信守。

  甲方:*深岩燃气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购销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____渡假村____组团内____楼房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____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____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一九__年__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渡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6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 等五金、电动工具产品供货等事项达成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1. 甲方采购产品清单汇总: (见附件)备注:乙方提供样品作为合同附件。

  2.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所有产品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

  3.合同总价结算:

  3.1、 数量:以交货前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书面通知计算确定,以甲方的签收回单为最终确认实收凭证。甲方有权利增减数量,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品牌。

  3.2、 价格:产品的单价为固定价格;如甲方要求增加产品型号报价,以双方确认的补充报价书为准;

  4. 产品的包装标准:

  4.1 产品必须由乙方妥善包装,适合运输。

  4.2 产品所有包装物以及所产生的包装费由乙方提供及承担。

  5. 货物的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5.1 五金产品生产质量标准,既有国际标准,又有国内标准的或行业标准的,以高者为准。

  5.2 乙方应提供同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

  5.3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5.4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进行维修,维修造成的材料、设备、人工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 货物的运输及交货:

  6.1 合同签定后,根据施工进度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合同规定的产品送抵到甲方指定的工地现场并负责卸货。

  6.3 送货地点为: 。

  6.4 甲方须指派专人对乙方所供之产品进行到货验收,并签收乙方提供的送货签收单。产品的到货验收应包括产品的品牌、数量,型号,外观及完好情况;收到货后,甲方随即向乙方签发由乙方出具的送货签收单。

  6.5 乙方向甲方工地的运输途中以及卸货过程中出现的损坏等情况均有乙方承担。

  6.6甲方指定验收接货人为 ,或凭甲方盖章签收。(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7. 付款方式:

  7.1 甲方选择以 分批次支付 方式支付乙方所有款项。

  7.2 合同签订后:付款按批次付款。每批次要货前10天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货物到达现场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在7日内支付该批货物价额的70%,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至货额95%的货款予乙方,5%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十日内无息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正规发票。

  8. 合同条款的补充或修改:

  8.1 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交货给甲方,不得自行随意更改价格。如任何一方要作价格调整,均须提前提出,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实施。

  8.2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双方协商。

  8.3 如甲方有新增的产品超出本合同范围,应及时与乙方协商,以便双方制订新合同或增补合同。

  8.4 凡甲方要求在本项目增加购买乙方其他规格型号的五金产品时,乙方需要据此合同附件相同的下浮比例按全国统一批发价格同比例下浮优惠后进行价格调整供货。

  8.5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均为广东雅洁五金有限公司产品。如发现不是雅洁品牌等冒充行为将扣除乙方该批货款的20%的违约款,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负全责。

  9. 售后服务:

  9.1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生效后提供甲方现场技术安装指导。

  9.2 所有五金及配件提供一年保修,并在保修期结束后提供有偿终身维修服务。

  9.3 产品安装时,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安排技术人员赴工地现场协助甲方进行产品的安装及调试工作。甲方通知发出后,2个工作日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到达施工现场。

  10. 违约责任:

  10.1 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未能按合同条款履行各自应尽义务的,一律视为违约。(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0.2 甲方逾期付款,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解决的',每逾期 1 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 1 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 30 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5%作为对乙方一切损失的赔偿。

  10.3 乙方逾期供货,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解决的,每逾期 1 天,应向甲方支付本次定货产品金额的千分之 1 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 30 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5%作为对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

  10.4 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将无条件在两日内更换,在乙方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之前,甲方有权拒付该批次产品该批次中存在质量问题产品的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更换的,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应承担该批货款总价20%的违约金。

  11. 纠纷解决方式:

  11.1 有关本合同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的异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妥善解决时,双方约定在项目所在履行地提起诉讼,最后结果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12. 其他:

  12.1 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介入、自然灾害、禁运和其他不可预测或避免的事故等风险而无法履行合约或延误时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乙有效证明,双方应根据事故的合同的影响程度统一协商,以决定完全或部分取消本合同,或是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对方对此做出一个明确的、合理的决定。

  12.2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12.3 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正式文本,如招标书、投标书、产品报价单等,均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以供双方核查、参考。

  12.4双方在合同上所注明的通信地址、联系方法为双方履行通知等义务的指定方式。任何一方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合同所提供的联系地址是双方寄发函件的依据,必须真实准备。任何一方提供的通信地址错误或拒不接收对方的函件,则发函方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函件的,自寄出的次日起满三天即视为对方已经收到。

  12.5合同执行期内,乙甲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需 方: 供 方: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7

  供方: 签订日期:

  需方: 签订地点:

  1.经供需方双方充分协商同意,根据以下条款买卖以下商品,并签订本合同,珠宝首饰购销合同。 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2.商品

  3. 质量标准:标准

  4.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包装根据行业标准,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5.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 需方现场验收

  6.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日预付定金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合同签订90天内将余款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元整(¥)元打入供方指定账户

  7.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需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须另支付货物价值10‰的违约金。

  8.争议解决的办法: 北京朝阳人民法院诉讼

  9.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或合同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10.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货款两清时失效。

  供方:

  需方: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