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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质押合同

时间:2024-02-18 17:41:32 合同 我要投稿

车辆质押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质押合同 ,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车辆质押合同

车辆质押合同 1

  甲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

  一、质押借款车辆品牌: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台。机动车行驶证号码: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万元整。双方评估价值人民币_____万元整。

  三、借款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借款费用:月利率:_____%;月综合费率:_____%;合计:_____%。

  五、双方责任:

  1、质押车辆在乙方封存。在借款期限内,乙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

  2、质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3、自借款期满之日起五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延期。逾期未付清本息,视为转让。转让合同《旧机动车转让合同》

  4、转让物品估价不足3万元的',由乙方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转让物品估价超过_____万元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收入在乙方扣除借款本息、综合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5、本合同约定:借款人按月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即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借期在五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日计算;借期在_____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_____个月计算;借期在_____日以上(包括十日),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整月计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约定,贷款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

  6、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完债务为止。

  7、超过借款期限,每日按借款金额的_____%增收滞纳金。

  8、随车手续:__________,由乙方保存。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借条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辆质押合同 2

  甲方:(借款人、出质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出借人、质权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所有机动车辆质押借款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质押车辆品牌:______型号:______数量:______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______车架号码: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封存车辆时实际行驶里程______公里。

  第二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取人民币______元(小写:______)整。质押车辆估值:人民币______元整(小写:______)。

  第三条、借款及还款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如甲方不履行到期还清借款义务,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

  甲方承诺乙方可单方随时对出质车辆行使质权,拍卖、变卖质押财产;乙方也可以与甲方协议以出质车辆折价清偿债务;逾期还款期间,甲方承诺按借款本金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赔偿违约金。

  甲方依约定期限完全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取回质押财产,返还甲方提供的出质车辆证件等,本合同自即刻止。

  第五条、出质车辆质权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包括质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质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质押车辆在乙方指定地点封存,甲方承担乙方债权实现前必要停车费用,以保证存放车辆地点符合基本安全标准。

  3、质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对甲方交付的车辆尽到一般注意保管义务。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盗损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应当提前偿还部分借款或增加新的担保,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提前实现质权。

  6、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车辆出质期间,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机动车辆。

  7、乙方行使质权处理质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承诺出质车辆一旦被乙方行使质押权利,甲方应当无条件、无偿协助乙方办理出质车辆相关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于滨海新区塘沽签订。

  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可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为甲方双方协商一致下共同草拟签订。

  双方均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已全部知晓,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车辆质押合同 3

  (甲方)贷款方:

  (乙方)借款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

  型号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①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身份证复印峻□

  5、车钥匙把□

  6、保险□

  7、车船使用税□

  8、购车发票□

  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

  ⑤其它。

  第二条甲、乙双方认可现在该车辆的评估价值:(人民币)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xx。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xx元,大写:xx。

  第四条借款用途:xx。

  第五条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叁拾日(月)利息xx%;综合费用。借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

  第六条借款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七条车辆质押提前还款约定:不足一个月利息,按足月收取利息。

  第八条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0.5%违约金。超五日乙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九条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卡上),再提车验车。

  第十条保证条款:

  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包含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十一条乙方保证:

  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甲方处分,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一)乙方是合法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三)乙方对所质押的车辆拥有全部、有效、无争议、独立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如质押车辆为共有的.,其将质押车辆应已获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并告知甲方此车辆共有人详实情况;

  (四)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该车辆的全部证件、凭证、票据、资料等均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五)乙方所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设置抵押或第三人承诺不就该车辆设置抵(质)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

  (六)乙方所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发生任何交通肇事及其他违法行为牵涉;

  (七)乙方车辆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质押的车辆赠与、转让、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给第三人,如经甲方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等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以其他一切有关费用和款项。

  (八)乙方所质押的车辆的价值非因甲方原因明显减少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当物。乙方以上保证如有任何虚假作伪,乙方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与质押车辆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公证、登记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即可)之日起生效,若质押车辆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本合同公证时,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件。

  第十五条质物的占管:

  (一)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二)乙方应将有关质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甲方保管。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车辆。若甲方暂未出售车辆,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按双方认定价值)。

  5、如乙方未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赔偿金及违约金等,行使质押权。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综合服务费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质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提示条款: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本合同由甲、乙签字手印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xx年xx月xx日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xx年xx月xx日

车辆质押合同 4

  甲方:(借款人、出质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出借人、质权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所有机动车辆质押借款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质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封存车辆时实际行驶里程 公里。

  第二条、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取人民币 元(小写: )整 。质押车辆估值:人民币 元整(小写: )。

  第三条、借款及还款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如甲方不履行到期还清借款义务,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甲方承诺乙方可单方随时对出质车辆行使质权,拍卖、变卖质押财产;乙方也可以与甲方协议以出质车辆折价清偿债务;逾期还款期间,甲方承诺按借款本金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赔偿违约金。

  甲方依约定期限完全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取回质押财产,返还甲方提供的出质车辆证件等,本合同自即刻止。

  第五条、出质车辆质权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包括质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质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质押车辆在乙方指定地点封存,甲方承担乙方债权实现前必要停车费用,以保证存放车辆地点符合基本安全标准。

  3、质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对甲方交付的车辆尽到一般注意保管义务。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盗损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应当提前偿还部分借款或增加新的.担保,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提前实现质权。

  6、 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车辆出质期间,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机动车辆。

  7、乙方行使质权处理质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承诺出质车辆一旦被乙方行使质押权利,甲方应当无条件、无偿协助乙方办理出质车辆相关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于滨海新区塘沽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可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十条、提示条款

  本合同为甲方双方协商一致下共同草拟签订,双方均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已全部知晓。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质押合同 5

  质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家庭住址:

  电话:

  质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家庭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因生活所需,以自有(本单位)

  车辆:

  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作质物在乙方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小写)。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本单位)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质押借款利率按月3 %计算,按月计收,即每月元,逾期交纳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0.5%违约金。超十____日甲方未交付利息,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四条:甲方将质物相关品交由乙方占管,在质押期间甲方如不能按期付息,乙方可以行使将质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甲方及其家属有恶意阻挡甲方行使质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质押等权属转移的行为,将被视为合同诈骗,应负刑事责任并赔偿乙方所有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在甲方未偿清本合同所借款项及其利息之前,乙方有权使用。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如果甲方购置的车辆为分期付款车,甲方必须每月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质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质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处置质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利息、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车辆质押借款合同4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车辆(厂牌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作抵押物在乙方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抵押借款综合费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___%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个月综合费率共计___元,保证金___%。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__%违约金。超____日甲方未交综合费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抵押物。

  第四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第五条、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第八条、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

  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条、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第十条、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限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第十一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

  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5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

  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八)乙方占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行之。

  第十二条、甲方可觅具经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放弃先诉抗辩权暨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

  第十三条、甲方愿接受乙方对于借款用途的监督及对于甲方业务财务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监督稽核之权而需甲方供给任何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即照办,但乙方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

  第十四条、本合同所订给付义务,以乙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乙方所在地法院为

  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五条、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连带保证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第十六条、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业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届期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质押合同 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现有一辆依维柯,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欠款及车辆抵押及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l、乙方现欠甲方欠款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愿意以自己的车辆作抵押。

  2、抵押期限为一个月,如乙方到期不还欠款,则乙方的车辆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行驶乙方车辆所有的权力,乙方负责将一切过户车辆手续提出,交予甲方,甲方取得乙方车辆的'所有权。

  3、该车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所有事故责任、民事责任,经济纠纷等一切事务均由乙方负责。

  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如乙方未能按上述条款履行,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车辆质押合同 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经协商一致,共同遵守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规避风险,将车主抵(质)押在该处的车辆转(质)抵押给乙方或使用,车牌号:_______________,车辆识别代码:_______________。

  二、为本车真正所有者,甲方转(质)抵押给乙方时提供的手续有: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承诺此车手续正规,保证此车原车原码原号,手续真实,非盗抢黑车,非出租,非走私套牌或牵涉其他刑事、民事案件车辆,使用中如发现此车之前有隐瞒的不良性质与乙方无关,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双方如出现任何纠纷,向由双方协定法院(宁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由于找不到原车主,暂时不能提供过户手续,甲方为回笼资金,只能将债权转让车继续转(质)抵押给乙方使用。

  五、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愿以人民币向乙方转入债权和质押或使用权。

  六、今后如车主出现,协商后提供过户手续,按现在二手车价互补差价,如车主不愿意提供过户手续,在车主与甲方签订的(质)抵押协议逾期后,车主或甲方仍然想将车赎回,车主或甲方必须补偿乙方一定的.经济费用。

  七、乙方转抵(质)押后出现的违章违纪、交通事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八、本协议签署之前所有与本车相关的不良事宜都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承诺:车主与甲方签订的(质)抵押协议已经逾期并违约,保证不是租赁车、盗抢车,如果出现所述情况,甲方无偿退还给乙方全部车辆转押款。甲方已经联系不到车主本人,逾期后车主同意转(质)抵押该车。

  十、甲方收到人民币共计: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车辆质押合同 8

  质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担保人(质物人):

  身份证号:

  质押权利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车辆(厂牌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作为质押物在乙方处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 大写)。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自愿承担所有纠纷产生的费用)。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质押借款综合费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日息‰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 日综合费用共计 元。逾期超五日甲方未能偿还本金,且未支付相应利息则乙方将终止合同并按规定处置抵押物。

  第四条:甲方将抵押物相关品(详见抵押物清单)交由乙方暂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押物及暂管物品挂失、转让或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押物必须交由乙方暂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押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押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乙方将会处置质押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质押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处置质押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七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按合同处置,甲方应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附《质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关登记部门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质押合同 9

  甲方(借款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

  合同约订履行地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

  一、质押借款车辆品牌: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台。机动车行驶证号码: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万元整。双方评估价值人民币_____万元整。

  三、借款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借款费用:月利率:_____%;月综合费率:_____%;合计:_____%。

  五、双方责任:

  1、质押车辆在乙方封存。在借款期限内,乙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

  2、质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3、自借款期满之日起五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延期。逾期未付清本息,视为转让。转让合同《旧机动车转让合同》

  4、转让物品估价不足3万元的,由乙方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转让物品估价超过3万元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收入在乙方扣除借款本息、综合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5、本合同约定:借款人按月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即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借期在五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日计算;借期在十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半个月计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包括十日),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整月计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约定,贷款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

  6、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完债务为止。

  7、超过借款期限,每日按借款金额的0.5%增收滞纳金。

  8、随车手续:__________,由乙方保存。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借条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

  甲方(印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辆质押合同 10

  身份证号:

  地址:

  (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

  (乙方)借款方(质押人):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

  型号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①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3、身份证原件□4、身份证复印件□5、车钥匙把□6、保险□7、车船使用税□8、购车发票□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

  ⑤其它。

  第二条甲、乙双方认可现在该车辆的评估价值:(人民币)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第四条借款用途:。

  第五条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叁拾日(月)利息%;综合费用。借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

  第六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_____日止。

  第七条车辆质押提前还款约定:不足一个月利息,按足月收取利息。

  第八条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0。5%违约金。超五日乙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九条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卡上),再提车验车。

  第十条保证条款:

  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包含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十一条乙方保证:

  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甲方处分,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一)乙方是合法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三)乙方对所质押的车辆拥有全部、有效、无争议、独立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如质押车辆为共有的,其将质押车辆应已获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并告知甲方此车辆共有人详实情况;

  (四)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该车辆的全部证件、凭证、票据、资料等均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五)乙方所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设置抵押或第三人承诺不就该车辆设置抵(质)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

  (六)乙方所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发生任何交通肇事及其他违法行为牵涉;

  (七)乙方车辆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质押的车辆赠与、转让、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给第三人,如经甲方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等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以其他一切有关费用和款项。

  (八)乙方所质押的车辆的价值非因甲方原因明显减少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当物。乙方以上保证如有任何虚假作伪,乙方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与质押车辆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公证、登记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即可)之日起生效,若质押车辆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本合同公证时,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件。

  第十五条质物的占管:

  (一)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二)乙方应将有关质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甲方保管。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车辆。若甲方暂未出售车辆,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按双方认定价值)。

  5、如乙方未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赔偿金及违约金等,行使质押权。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综合服务费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质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提示条款: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本合同由甲、乙签字手印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车辆手续及车辆所有证件;

  2、车辆过户委托书;

  3、车辆交接证明;

  4、质押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出借人、质押权人):

  乙方(借款人、出质人):

  年月日

车辆质押合同 11

  质押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家庭住址:

  电话:

  质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家庭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因生活所需,以自有(本单位)车辆:型号: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作质物在乙方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小写____)。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本单位)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质押借款利率按月3 %计算,按月计收,即每月元,逾期交纳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0.5%违约金。超十____日甲方未交付利息,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四条:甲方将质物相关品交由乙方占管,在质押期间甲方如不能按期付息,乙方可以行使将质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甲方及其家属有恶意阻挡甲方行使质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质押等权属转移的行为,将被视为合同诈骗,应负刑事责任并赔偿乙方所有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在甲方未偿清本合同所借款项及其利息之前,乙方有权使用。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如果甲方购置的车辆为分期付款车,甲方必须每月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质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质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处置质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利息、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质押合同 12

  甲方(出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乙方(质权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为确保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出质自己所有的车辆,现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质押物基本情况,车牌号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牌

  型号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_入户日期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将上述车辆质押给乙方,该车辆及相关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交乙方保管。

  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借款期限为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逾期还款利息为______借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上述车辆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逾期还款利息、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拍卖或变卖费用等)。

  五、如果甲方逾期十五天仍未还清借款的,乙方有权对该质押车辆自由支配使用,包括变卖或拍卖等。

  六、甲方承诺同意,车辆质押期间乙方可转质质押物。

  七、甲方到期未还清借款的,乙方可对质押物做适当地处分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八、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交的相关证件、凭证真实有效;质押车辆未涉盗抢等刑事情由;不存在共有或其他争议;不存在被查封、扣押、司法保全等情形;不存在已设立质押权或抵押权情形。

  九、若甲方违反第九条保证条款的,乙方有权提前要求甲方立即偿清借款本金及利息。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

  法院起诉。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和质权的,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

  十一、 本合同未尽事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同等。 十二、 本合同壹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

  十三、 本合同签订地为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___区/县。

  十四、 甲方已仔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地充分

  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地理解。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车辆质押合同 13

  甲方(质权人):_________

  乙方(质押人):_________

  鉴于: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借款人_________签订编号为_________《借款合同》,乙方自愿提供车辆合格证为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借款人_________签订编号为_________《借款合同》提供质押,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车辆合格证质押合同如下: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自愿将车辆合格证交予甲方质押保管。借款人_________全部偿还借款后,甲方将车辆合格证返还给乙方。在质押期间内,车辆合格证所对应车辆由乙方代保管,所发生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的真实性,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是真实存在的。

  3、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的没有权利瑕疵,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进行出售、出租、抵押、质押、担保等,保证没有第三人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主张权利。

  4、在质押期间内,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出售、出租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所得款项必须优先用于偿还对甲方的借款。不因单个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的释放而影响剩余批次车辆合格证继续质押的效力。

  5、在质押期间内,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合格证质押或可导致所对应车辆不能出售、出租的风险。在借款人_________未偿还借款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车辆合格证的.要求。

  6、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合格证质押效力及于所对应的车辆,出现提前还款情形或借款到期后,借款未能清偿的,甲方有权对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进行处臵,甲方有权自行到乙方处提取车辆并转移保管,乙方不得阻止,甲方有权以任何形式处臵车辆,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甲方的借款。

  7、质押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_________全部偿还借款。质押范围及于借款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8、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约定,乙方应按借款本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0、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辆质押合同 14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xxxx规定立此协议,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质押协议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名下(有处分权)的,牌照号_____,发动机号_____大架号______。向乙方作质押。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_(大写)。

  第三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月利息____%,月综合费用____%。

  第五条 借款期限_________月,即由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的来源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甲方到期不能偿还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甲方到期如数偿还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综合费用时,乙方将质押物退还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3、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第八条 双方自愿通过公证处对借款合同进行公证。(公证费由甲方(借款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借款本息和综合费用,逾期3天以内的,按5日收利息和综合费用。逾期十日不还借款,按照本合同月利息及综合费用乘2,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协议到期后,没有按时偿还乙方的`借款,也没有提前和乙方协商续签借款合同和续交下月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乙方可凭本合同和公证书对质押物进行处分(销售)以偿还借款,利息和综合费用。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不的提出异议并承担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起诉费,执行费,交通费等费用。

  3、本协议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协议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协议它条款,应经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丛台区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

  甲方:

  乙方:

车辆质押合同 15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乙方根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为确保乙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委托保证合同)的履行,甲方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辆库存车辆合格证向乙方提供反担保质押,为明确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依照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车辆合格证的真实性,甲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是真实存在的。

  2、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是完全的、有效的,并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不涉及债权、债务纠纷,也不存在司法限制(如查封、扣押等)。

  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进行出售、出租、抵押、质押、担保等,保证没有第三人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主张权利,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不存在所有权、使用权及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4、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用于出质的车辆合格证交乙方,质押期间该车辆合格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

  本质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委托保证合同》并由乙方提供保证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

  第三条甲方质押权利担保的范围

  委托保证合同中保证人(本合同的`乙方)的债权、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因委托保证合同而产生的保证人的其他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乙方代偿债务款项及其利息、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拍卖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出质标的

  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标的为甲方享有处分权的辆库存车辆合格证。

  第五条质权的实现

  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的,乙方为借款人代偿债务后,乙方有权以质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押权。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质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保护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保持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拆解、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

  3、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甲方转让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的,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清偿由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或存入乙方指定帐户作本案反担保专用资金。

  4、在质权受到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

  5、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当在原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借款人偿清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后,甲方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选择以本条第二项规定方法之一种或几种提前行使质押权,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1、甲方或第三人擅自处分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

  2、甲方解散、被撤销、清算或被宣告破产,或作为自然人的借款人、甲方死亡且无人继承其履行义务或继承人拒绝履约;

  3、甲方或第三人作出侵犯乙方合法权益,影响乙方实现债权、质押权的行为。

  二、在出现本条第一项规定之情形时,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种或几种提前行使质押权,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1、与甲方协议、向公证部门申请制作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再由法院强制执行、向法院起诉等方式之一依法以质押物折价抵债或拍卖、变卖质押物。

  2、要求甲方消除上述情形,若甲方不能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消除上述情形,乙方则依法处分质押物。

  第八条违约及其处理

  一、甲方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即构成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以任何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妨碍乙方实现债权、质押权;

  2、因甲方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3、甲方对质押物无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权利,甲方隐瞒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质押等情况;

  4、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出现上述违约事项,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甲方增加相应的反担保或重新提供反担保;

  3、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以质押物折价抵债或拍卖、变卖质押物,并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5、乙方有权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本合同独立于委托保证合同,不因委托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委托保证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质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