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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安全合同

时间:2024-02-24 08:54:14 合同 我要投稿

包工安全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包工安全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包工安全合同

包工安全合同1

  甲方:_____

  乙方:______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和临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乙方是外包工程、临时工作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第三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

  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安全责任

  本协议约定期间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本站

  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_____乙方:____

  甲方施工负责人:_____乙方负责人:____

  _年_月_日_年_月-日

包工安全合同2

  甲方(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施工班组):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本工程 主体结构混凝土、砌体、粉刷、地坪、屋面 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双方在签订单项经济责任制协议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承包工程项目: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施工范围: 主体结构混凝土、砌体、粉刷、地坪、屋面本工种内标化

  4、承包方式: 清包工、自带小型工具机械设备、易耗品

  5、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工程实际竣工。

  协议内容: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工程所在地省、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按规定配备专职的安全的干部,应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职能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工程项目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承包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单项施工方案;

  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认真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承包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乙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按“三定”规定进行整改,整改后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方准进行施工。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由乙方自备的机械设备,安装完毕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记录,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乙方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乙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乙方负责,并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乙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班组负责。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 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 省/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贯彻先订协议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协议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协议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擅自损坏责任由乙方承担。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 江苏 省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双方一致同意,损失赔偿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1万元以上的部分,由甲、乙双方按照商定的 5 : 5 的比例分担。

  其他末尽事宜。(后附《项目部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乙方不得招收无身份证、身体残疾、年龄不满18周岁的人员进场务工。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包工安全合同3

  一、甲方基本安全职责:

  1. 负责对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包括对承包特种作业工程(起重、焊接、气割、电梯、压力容器

  等)还需审查特种作业许可证。

  2. 负责对承包方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审查,确认证件有效。

  3. 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乙方制订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初审,指定外包工程的我方项目现场负责人,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现场的安全监督。

  4. 凡属需办理工作票的工作项目,负责提供和签发工作票。并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工作票制度。

  5. 对现场安全措施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对管理混乱、严重威胁安全生产者有权停止其工作,直至终止合同。

  6. 对承包期间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及乙方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在合同付款时,由工程管理部根据施工 管理部门或防损部的考核意见进行扣款。

  7. 向乙方提出是否需制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 是 (需制订措施在□上打“√”,否则打“×”)

  二、乙方基本安全职责:

  1. 承包工程的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电力行业的规定,对所属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身体健康状况、持证上岗情况负责。如实填写《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

  2. 对承包工程的工作人员负有安全教育的责任,负责承担承包期内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职责。

  3. 工作人员着装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4. 复杂和较危险的工程项目,应制订单独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执行。搭建的脚手架应进行验收,挂牌签字。

  5. 施工中不得碰及工作范围以外的其它设备,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拆接水源、电源、气(汽)源等,否则对所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施工期间发生的人身、设备及未遂事故,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汇报甲方防损部,事后应向甲方提交分析报告。施工期间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等不安全情况,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 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及时整改,使用的工器具必须合格有效。遵守有关防火、防爆的规定,禁火区域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非火警不得挪用消防器材。

  7. 独立承担检修维护工程项目者(如磨煤机检修维护等)。应制订与承包工程有关的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建立安全组织,交甲方防损部,以便监督;对批准的工作负责人的资格负责,工作负责人应承担工作票制度中工作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承包工程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和考卷交甲方防损部备查;建立安全活动记录簿,定期组织安全活动;建立安全工器具登记表。

  三、乙方对工程施工的安全要求:

  四、甲方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范围、危险区域、注意事项):

  五、甲方所做的安全措施:

  六、双方同意上述安全内容:

  乙方现场负责人: 甲方项目负责人:

  七、防损部审定签字: 年 月 日

  八、经对上述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检查,确认完成,具备施工安全条件。

  甲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年 月 日

包工安全合同4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的一切工程(含零星工程)施工的安全责任问题,订立如下协议:

  一、凡甲方委托乙方的一切工程施工项目(含零星工程)适用本协议。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条款,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二、乙方人员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客户的安全规定。

  三、乙方在工程施工场地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悬挂安全警告标志,发现违章作业者要立即纠正并作出处理。

  四、乙方在实施“工程合同”期间,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且承诺为每位施工人员提供人身意外险保障,保费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的工具设备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规定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事故而造成甲方或乙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的,其一切损失及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向其上级主管单位上报,组织调查,接受处理。

  五、由于乙方的工具设备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规定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甲方或乙方第三人员伤亡事故的`,一切行政、民事、刑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负责向其上级主管单位上报,组织调查,接受处理。

  六、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含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使用的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发现危险因素必须立即整治。

  七、乙方在厂房内动火或架设临时用电线,接取用电电源等,必须经用户有关部门批准才能进行作业,甲方有权按协议规定进行抽查和监督,发现违章作业(施工)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包工安全合同5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为确保构造物施工的安全生产,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上列双方对甲方位于____县南环路改扩建工程____________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安全施工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进行该工程的施工,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严格管理和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保障施工合同期内没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如发生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二、工程开始施工后,乙方必须首先按设置明显的.安全施工标志和彩条布或防护网,夜间必须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红灯),以确实保障过往车辆及行人安全,若因安全标志设立或其他安全措施不到位,而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及民事、刑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乙方施工,必须在保障道路畅通和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乙方对施工挖出的废料和构造物施工用的构件及其他涉及施工的物品必须及时清运或放于安全地带,绝不允许影响车辆及行人的安全通行,若发生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以上条款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果乙方保障不了安全,甲方有权解除施工合同,终止乙方对该工程的施工行为和权利。

  五、该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工程施工完毕后,自行解除。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包工安全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需要,在甲方所辖高速公路________处占用公路用地进行顶管施工,为确保双方生产运营及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

  乙方对施工期间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负责。在高速公路范围施工作业,乙方必须制订、实施严密的交通安全措施和方案,并得到高速公路路政、交警部门的审批,实施过程必须安排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督促一切施工人员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范围。甲方负责对该项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

  二、公路质量安全:

  1.乙方该建设项目必须经相关规划部门审批同意,并通过高速公路行政许可部门的批准。

  2.乙方施工方案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通过高速公路部门组织的'方案审查。

  3.乙方必须严格对施工单位、施工工艺、材料等与施工质量有关的环节进行把关,确保施工期间及工程完工后高速公路的质量安全。

  三、双方生产运营安全:

  若因乙方工程建设的问题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路政安全督管的车辆、人员及装备等经费:

  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督管所需的车辆、人员及装备等经费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以上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负责支付到位。

  五、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包工安全合同7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工程的施工安全,依照国家、广西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

  一、本安全生产协议书作为《/屋顶保温改造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工地的'现场安全员应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各负其责。

  三、根据广西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要求,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安全管理体制是否符合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有权向乙方提出安全施工的要求以及日常施工现场的督促检查。

  四、乙方在承包工程施工中,必须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针对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健全安全管理体制,组织有关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教育等活动,建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

  五、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广西工地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甲方将上述各项标准作为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和安全奖惩的依据。

  六、乙方施工人员中的电工、焊工、起重吊运工、高空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持有有效操作证件上岗,严禁无证、违章操作;如因无证上岗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施工机具中的受压容器、电气设备必须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保护设施。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对地下管线及周围绿化和地面构筑物的保护。乙方要采取合理施工方案严格施工工艺、加强对地下管线和地面构造物的监控量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地下管线和地表构造物的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地下管线和地表构造物的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组织审核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并严格按审核后的施工图纸及相应的国家有关标准施工,不允许随意改变施工工艺和方法,否则出现的任何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都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含刑事案件)、火灾、爆炸等事故,乙方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事故责任以及损失赔偿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十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后,应尽快自觉配合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

  十二、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责任规定。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处理,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十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包工安全合同8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本着公平、互利和诚信、等价、有偿的原则,为共同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组织及管理工作,正确处理责任经济关系,分清职责,圆满地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一致协商,特制定本合同条款,双方严格履行。

  一、工程名称: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工程

  二、工程地点:

  哈平路217号

  三、分包工程项目及名称:

  安全技术要求:教育工人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内要遵守校区内的各项的规章制度。不准在校区内乱窜扰乱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治安问题由乙方负责。在校区内不准酒后作业。操作前应检查有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进行施工。

  按定额结算,转账支付,按形象进度结算拨款(人工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劳动保护、因患病或非因工伤、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对现场的施工组织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和全面负责,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2、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3、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遵守总包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不服从管理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4、总包单位负责人对分包方的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控,对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5、分包方队伍进场后要经过总包方的安全教育培训。

  6、分包方使用总包方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应办理交接验收记录,有义务保护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总包方应向分包方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材料、设备、工具及生活设施,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8、分包单位要设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专职安全人员对生产安全进行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9、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合同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对工程发生的安全责任以及违约责任承担民事责任,发生意见不一致时,可协商解决。

  10、分包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内容规定。

  11、分包单位按文明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工完场清。

  12、甲方给乙方提供施工现场配合人员,确保机械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配合工作,费用乙方负担。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等设备工具和操作人员,由乙方验收后管理使用。

  13、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14、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①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②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③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④如果发生伤亡事故,由分包方负责承担造成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5、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1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①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②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③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④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⑤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⑥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⑦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五、工材料及机具供应

  1、甲方供应的安全防护器具和材料有合格证,乙方应按实际需要领取,超出部分乙方负担。

  2、乙方直接采购用于安全生产的材料应有合格证,必须经甲方验收后方可使用。

  3、甲方供给的起重设备、搅拌机、钢筋切断机、砂浆机、木工工具等和使用的一般的工具必须有合格证,安全装置齐全,经检验后方可使用。

  4、乙方自备的其它工具应完好合格。

  5、乙方借用甲方的工具用后即还,如果损坏或丢失,乙方赔偿损失费用。

  六、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哈市政府、哈航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七、乙方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应负责事宜:

  1、在未进入施工现场前,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向甲方交出跨省施工介绍信,乡政府以上介绍信,营业执照,施工资格证书,办理跨地区通知书及临时许可证,提出施工人员名册。

  2、乙方组织的劳动力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适应施工生产的需要,且身体健康、技术较好、无劣迹。

  3、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操作规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措施,爱护国家财产,服从管理,完成任务。

  4、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不准任意增减调动,确因工程量增减或变更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方可调动。乙方在施工中增减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及时填写增补人员名单。

  八、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哈尔滨市平房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哈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按施工建筑面积及总包单位确定的目标为准。

  十、有效期

  自__年__月__日生效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包工安全合同9

  工程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包工安全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遵守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充分协调,就铲车承揽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及单价:______________。

  4.设备数量:____台小型铲车

  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甲方技术条款等要求组织工作,保证施工质量。搅拌现场要特别注重上料安全,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凡因乙方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机械设备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的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6.乙方不得中途退出,若乙方中途退出,则自行负责。甲方有权拒付任何钱款,并将追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甲方在工程进行期间,每半月为乙方预付混凝土搅拌场沙石上料业务费用____元,每一月为乙方预付混凝土搅拌场沙石上料业务费用____元。预付费用在结算时从混凝土搅拌场沙石上料业务费用总金额中扣除。

  8.甲方在工程完工后,组织乙方进行收方。双方无异议后,结算该工程混凝土混凝土搅拌场沙石上料业务费用,甲方一月内将扣除预付费用后的余款全部付清给乙方。

  9.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包工安全合同11

  一、合同双方

  甲方(承包方):_____(以下称甲方)

  乙方(施工方):_____(以下称乙方)

  二、项目名称及工作范围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

  三、安全生产

  第一条协议约定

  1、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确保外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外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

  第二条甲、乙方须知

  1、为了加强承包工程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管理,明确安全责任,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甲、乙双方在签订外包工程合同前,必须先签订《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

  2、《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必须在甲方对乙方安全施工审查合合格之后签订,并作为安全生产协议的附件存档。

  3、《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未签订之前,禁止工程开工作业。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到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入厂手续。

  5、乙方在安全方面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6、乙方施工责任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施工安全负全责。

  7、乙方施工人员30人及以上应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

  8、专(兼)职安全员和其他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明显的标志。

  9、甲方安全监察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乙方参加安全大检查活动,发现问题乙方积极组织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及时向甲方反馈。

  10、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标准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应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11、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伤、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甲方应事先进行安全交底,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12、乙方每天在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应结合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员应坚持在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工作,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13、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应采取对相关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训诫或停止乙方的工作,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直至终止承包资格的措施。

  14、施工期间发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及其它安全规定,按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考核;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集团和个人,给予奖励。对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事件频发的工程单位,停工整顿,不再录用。

  第三条甲方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1、负责对乙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内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安全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3年安全施工记录。对承包特种作业工程(起重机械。电梯等)的承包单位还需审查特种作业许可证。对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进行审查,确认有效。

  2、监督检查乙方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施工需要。

  3、负责对乙方人员入场安全教育,组织对《安规》相关内容进行学习,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负责对乙方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对乙方制度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审核,确定外包工程项目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

  5、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甲方责任事先进行特殊交待。

  6、凡需办理工作票的工作项目,由甲方负责协助办理。

  7、对现场安全措施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并视情节给予考核。

  8、监督施工现场公共安全生产防护设施,确保其完好使用。

  9、甲乙双方交叉施工作业时,由甲方负责进行协调指挥。

  10、未经签订此协议,任何人不得批准乙方施工。甲方有关部门或施工管理单位负责人批准施工的,由批准人承担安全责任。

  11、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设备事故,由甲方责任内部调查、统计上报。

  第四条乙方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1、对承包的工程项目安全工作负全责。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安全责任分工,承担承包期内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甲方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4、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5、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应当满足安全施工需要,并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使用有隐患的机械、工器具。

  6、施工人员着装应符合《安规》的要求,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酒后作业。

  7、复杂和较危险的工程项目,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措施,设专人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护。

  8、脚手架必须按标准搭设,围栏齐全,跳板两端固定牢固,不许有探头跳板,搭设的脚手架应按照脚手架搭设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地面孔洞必须装设围栏,行走通道设安全隔离,禁止高处作业上下抛掷材料(或废料、垃圾)、工具等。

  9、施工中,不得碰及工作范围内以外的其他设备,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拆、接水源、电源、气(汽)源等,负责对所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10、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使用,维护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工器具。

  11、不得录用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高血压心脏病)等人员,新增补人员,应在上岗前报告甲方,履行安全管理程序,不得擅自派出上岗作业。

  12、施工现场每天进行清扫,做到无杂物、无积油、无积水。设备、材料摆放整齐、严禁野蛮作业、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施工现场吸烟。

  13、施工期间,发生的人身、设备及未遂事故、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汇报甲方、事后应向甲方提交分析报告。

  14、施工期间,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设备损坏等不安全事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报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负全部责任:

  (1)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执行安全措施所造成的不安全事件;

  (2)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不安全事件;

  (3)使用有隐患的工器具或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造成的不安全事件;

  (4)擅自损坏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造成的不安全事件;

  (5)在生产区域内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类不安全事件。

  16、考核管理标准

  (1)发生人身重伤考核外包单位3—5万元

  (2)发生人身轻伤考核外包单位1.5—3万元。

  (3)发生人身不安全事件或破皮流血未构成轻伤考核责任单位3000—5000元。

  (4)发生人身伤害未遂事件视情节考核责任单位20xx—3000元。

  (5)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1人次考核100元,不能正确佩戴安全帽,1人次考核50元。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一人次考核100元。

  (7)高处作业随意抛扔工具、材料、垃圾等,没有发生险情一次考核200元;发生险情一次考核1000元。

  (8)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一人次考核200元。

  (9)需要办理工作票,而没有办理工作票便开始工作,没有造成后果,一次考核500元;造成后果的,由甲方安委会研究考核数额。

  (10)氧、乙炔瓶混放,考核100元;使用中的氧、乙炔瓶没有垂直固定,距离不足8米,考核100元。

  (11)容器内作业不按规定使用行灯,考核500元。

  (12)酒后工作,停止其工作,考核200元。

  (13)开关保险用铁丝、铜丝代替,考核200元;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接电源,考核500元。

  (14)脚手架搭设不合格,跳板没有固定、作业平台无护栏,每项考核200元。

  (15)使用电焊、气焊、砂轮、无齿锯等设备进行焊接、打磨、切割作业,没戴防护罩或眼镜,考核200元;使用电动设备没有按规定戴好防护手套,考核200元。

  (16)违反消防条例规定,冒险作业,未造成后果,考核500元。

  (17)非因火警、火灾挪用消防器材,考核200元。

  (18)在规定办票动火区城内工作,未办理动火工作票私自动火,未造成后果,考核20xx元。

  (19)过失造成火警,视经济损失和影响情况,由甲方安委会研究考核数额。

  (20)厂内吸烟,1人次考核100元。

  (21)施工卫生责任区城发现烟头,每个考核50元。

  (22)施工人员在工作场所肆意闹事,干扰正常生产秩序,停止其工作,未造成后果,考核1000元;造成后果的,由甲乙安委会研究考核数额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3)对所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和违章性质较严重的,将加倍给予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停工整顿,由甲方安委会决定终止合同。

  (24)外来施工队伍入厂车辆司机、同乘人员及装、卸车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安全帽,违者一次考核100元。以上考核金额如与单位现有考核金额冲突,以最高额度为准确。

  四、生产技术

  第一条、总则

  乙方负责本标段工程的管道、设备安装施工。应和本标段土建等相关施工单位相互协作,无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的调度。对施工图纸有争议的地方,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无条件实施,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另一承包商实施,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工程量从责任方的工程款中双倍扣回,阻挠工程实施者,视为不遵守合同而构成违约。

  1.1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技术协议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发包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技术协议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总监理工程师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方可采用。

  本技术协议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令人满意的管道安装工程和其它安装工程的习惯作法。

  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

  在执行本技术协议中,某些条文如有不够明确之处,解释权属于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者为准。

  1.2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省级劳动部门授权的特种作业考试委员会或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的考试合格证。

  第二条、工程序和管理

  1.1施工程序

  1.1.1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服从工程师对土建、管道安装、接口保温和其它工程在内的统一协调安排。因工程交叉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认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1.2乙方开工前应向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施工机构的建立和劳动力安排、材料、机械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备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安全保证体系及各种预案措施和工程师指定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报告。

  1.1.3制定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乙方应该制定为工程师接受的施工部署、总体施工方案(含安全措施)、施工组织实施的形象进度表。

  1.1.4乙方应该从有关部门申请到施工必要的许可证、执照和其他类似的证件。

  1.1.5其它

  管道焊接应完全符合质量标准(GB50236—98),由于不符合焊接要求而发生的复检费、误工费由施工方承担。电预热保温管两端的螺栓焊接由安装单位派人完成,至少在开始预热前3小时焊接完成。

  1.2施工方法

  1.2.1乙方应按施工图上的设计与施工总说明进行施工。

  1.2.2当工程师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提供工程各部分的施工方法和说明。如果在规定和合理时间内没有提供施工方法说明或没有遵循工程师提供有关特殊详图的要求,工程师可以命令乙方暂时停止工作,直到合同条件被圆满地执行。提供方法说明的费用应认为已包含在相应的永久性工程项目内,不另支付。

  1.2.3施工设备

  所有用以完成施工的机械、焊接设备,必须类型齐全、配套、完整,机械状况能满足施工要求。如规范要求某项作业必须由某种施工设备完成,则必须使用该种施工设备,除工程师同意批准使用其他相应设备外。

  1.2.4材料

  本工程所用材料应向工程师提交计划购置材料的厂商一览表,并附厂商供应的材料、成品一览表,由工程师审批,乙方拟将自行采购、加工的材料的样品或当地购买的材料必须有说明书、材质报告等,并将这些书面材料提交工程师批准。

  乙方向厂商订购材料、成品前,该厂商应取得工程师和业主同意。不准使用未经工程师和业主批准的材料料源。但对料源的认可并不意味着这一料源的所有材料都已批准合格。

  1.2.5试验

  所发生的材料标准的试验,都应由乙方委托工程师认为合格的试验室进行,试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以上所作的试验或试验结果均应报工程师审批后作为指导施工和验收的依据。

  任何工程使用了未经工程师预先批准的材料,不论该工程正在进行或已完成,乙方均必须自己承担风险。

  施工中控制工程质量的试验应由乙方在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或工程师另有准许,试验应在乙方的工地试验室进行,所有试验结果都应一式两份提交给工程师,原材料的标准试验,应由乙方在工程师在场情况下取样送交中心试验室或工程师承认合格的试验室委托试验。委托试验的`费用以及为实验而采集样品和一切材料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6抽检

  如果工程的某一部位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不正常情况,工程师或业主有权指定其它单位用常规或无破损方法进行检验。

  1.2.7保护

  乙方应自费保护原材料或成品、半成品构件,免受由自然条件或人为因素带来的损害。

  1.2.8保管

  乙方应保管好由业主提供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期间发生的损坏、丢失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施工要求

  1.3.1乙方应按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说明进行施工。

  1.3.2所有工作管的焊接方式必须采用氩电联焊,焊接不少于两遍,详见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说明”及《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xx。

  1.3.3焊缝全部采用单面焊,双面成型工艺。

  1.3.4钢管焊缝内部质量标准大部分应符合(GB50184—20xx)的贰级规定,叁级不超过15%。

  1.3.5全部焊口都应打上焊工钢印,每日填写焊接工艺卡,并做好检查工作记录,记入档案。

  1.3.6管道焊口检验探伤射线应达到100%。

  1.3.7热水管道所有焊缝由业主委托第三方进行无损检测,工作钢管采用X射线进行100%探伤检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金属熔化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3323—20xx中的二级质量要求。受检焊口无损探伤一次合格率98%以上,满足合格率内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低于合格率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返修次数只允许一次。

  1.3.8安装完毕后,工作钢管做水压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强度试验压力按《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xx)为1.5倍设计压力,即2.4MPa,严密性试验压力为1.25倍设计压力,即2.0MPa。外护管焊接完毕后做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0.2MPa,管网整体水压试验后安装视为合格。

  1.3.9主支干管安装工序包括内部清理,要求目测达到清净标准(附验收资料)。

  1.3.10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环境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现场沿路封闭防护设施齐备、安全设施和制度完善、制定雨季焊接方案及防雨、防洪、防冻预案能有效防范长时间大雨量或大到暴雨(洪水)和暴雪措施等。

  1.3.11施工单位应有相应的排水设备,以防雨季管沟积水漂管。

  1.3.12施工机械设备的设置及使用必须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设置防护罩、漏电保护器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并按照各种施工和机械设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保养和维修。

  1.4人员资质及上岗要求

  焊工人数不低于10名,焊机数量不低于10台,根据工程进度适时增加焊工人员及设备。

  1.5临时工程设施及管理

  1.5.1电讯设施

  乙方应及时提供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通讯方式,并保持24小时畅通。

  1.5.2维持交通

  乙方在工程实施期间应设置安全标志、护栏、警示灯和警示装置,以及其他工程安全设施所需要的设备项目。

  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对交通和人民生活有重大影响部位,充分做好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1.5.3文明施工

  若乙方不能文明施工,造成甲方、业主被当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检查扣分一次,罚乙方五千元,若被报刊、电视曝光一次罚乙方壹万元。因乙方不文明施工造成的相关处罚,由乙方承担。

  1.5.4公共设施

  对不能迁移的但又影响工程或受其影响的公共设施,乙方应在工程实施期间对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以保护。在动工之前,乙方应取得有关授权机构的同意和工程师的批准,由于乙方自己活动造成一些公共设施和公用事业设施的破坏,乙方应用自己的费用加以赔偿。

  1.5.5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业主可协助乙方进行协调,在实施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报价之内,不另外单独支付。

  1.5.6业主提供的施工用区域,由乙方负责管理。乙方不得擅自提供给其它与本工程无关的单位或个人使用。

  1.6工期的保证措施

  1.6.1乙方项目部根据项目法实施要求,对本工程行使计划、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职能,并在本公司选择有施工经验丰富,能打硬仗,技术过硬的施工人员承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第三条、竣工资料及竣工图

  当本工程完工并在工程师签发“工程竣工证书”之前,乙方应完整地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图一式四套,电子版一套,经工程师审核同意后交甲方保存和使用。

  竣工资料和竣工图是工程真实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管理、改造、扩建的依据。因此,乙方应及时组织完成这项工作。

  为了完整和准确整理、编制竣工资料和竣工图,乙方应设置精干的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必须在施工过程中(而不是在竣工后)及时做好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各种实验数据、技术资料、设计变更文件等的汇集整理工作,以确保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的质量。

  竣工资料和竣工图,乙方应首先进行自审,在自审无误的基础上,报送工程师进行审核批准。所有竣工资料一律为一式四套,其中至少一套为原始件,其余可为复印件。所有竣工图纸,一律为原图修改一套,重新绘制的晒蓝图三套。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若遇工程未移交,相应顺延。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不履行义务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其它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包工安全合同12

  发包方:

  承包方:

  发包方将 电力工程项目发包给承包方,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安全生产方针,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有关工程承包安全管理的规定,发包方与承包方为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安全管理责任协议。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

  1 电力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项目计划期限:

  3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方是设备主人(业主)方,或者是受设备主人(业主)委托代理发包的单位(由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对设备主人(业主)负全部责任)。发包方须认真贯彻国家、上级电力公司和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法令、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机械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2 发包方应按有关规定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承包方承包的工程与其资质相符合。

  3.3 发包方应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检查指导。

  3.4 发包方在施工前应认真审核承包方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了解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的施工日期、停电范围,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方施工人员在进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3.5 电力生产区域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施工,发包方应向承包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由承包方实施,发包方有权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在运行变电所,发包方应规定好工作区域,并有明显的隔离围栏,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在现场安全交底,工作时发包方应在现场指派专人进行电气监护。发包方对运行变电所底下管线和障碍物应当详细书面交底,明确施工方法。

  3.6 施工期间,发包方指派 负责联系、检查、督促承包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发包方应经常联系承包方,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3.7 当承包方出现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发包方有权作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到解除工程承包合同的决定。

  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8 发包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意见。当承包方实施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后,发包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组织验收,检查是否合格,并签字后给予答复。发包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发生下列情况停工整顿:

  3.8.1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3.8.2 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8.3 发生厂区建筑火灾事故;

  3.8.4 重复发生相同性质恶劣的事故;

  3.8.5 多次不听从劝告的。施工现场脏、乱、差,施工现场各项管理混乱,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3.9 发电厂、变电站(所)的检修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应与发、变电站(所)在开工前另签施工安全措施协议书,需由发包方办理停役手续的,发包方在取得开工单(或工作票),并到现场检查确认隔绝无误后,才可通知承包方开工。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必须由承包方出具书面公布的工作负责人名单,如涉及到运行接口事项必须有发包方派人参加方可工作。承包方工作结束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由发包方办理试转手续(或复役)。

  3.10 发包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系统动火规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4 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承包方须认真贯彻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法令、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机械部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程。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工程层层转包,如有分包项目,应保证分包单位有相应的资质,并事前书面征得发包方的同意。

  4.2 承包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承包方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考核,有相应上岗证书或资质证书。

  4.3 承包方应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4 承包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拟订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详细了解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的施工日期、停电范围。

  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施工,承包方应事先向发包方详细了解情况,并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审查批准后实施。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

  4.5 承包方必须认真对本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和维护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6 开工前,承包方必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的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报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承包方施工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承包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承包方若在施工中要新进、增添施工人员必须向发包方提出申报,经考试合格后才可持证上岗。承包方应对新进、增添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4.7 施工期间,承包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承包方应经常联系发包方,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4.8 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发包方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发包方查出的隐患,承包方必须限期整改。

  对发包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承包方有权拒绝执行、有权要求发包方改进。

  4.9 当发包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并提出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的书面意见后,承包方应当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承包方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出复工要求。在发包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承包方重新施工。

  4.10 由发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在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承包方应会同发包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验收已过期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4.11 承包方应配备足够的机械、安全工器具,并应向发包方资质审查部门提供有关的安全试验报告。如承包方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借用或租赁发包方的机械、安全工器具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当面检查和清点机械、安全式器具和安全试验报告。承包方不得将未作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机械、安全工器具带到施工现场使用。

  4.12 承包方对施工现场设施(如脚手架等)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

  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承包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变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4.13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4.14 发电厂、变电站的检修外包工程,承包方应与发、变电站事先签订施工安全措施协议书,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开工单(或工作票样本),并得到发包方工作许可才可通知后开工。

  4.15 甲 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系统动火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4.16 承包方在架空线工作时,施工人员只有看到线路已接地、得到工作许可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后,在监护下,可登杆工作。施工中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看不到接地线的施工地点工作,应验电、放电、加挂接地线。在复杂地段施工,应增设足够的专职监护人。若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规》、《建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违章作业引起的后果,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自负。

  5 承包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施工负责,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工业垃圾按发包方指定堆栈堆放并及时清理。承包方不定期清理,发包方组织清理,费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 倍扣除。

  6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承包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承包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行人等)人员伤亡),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国家电力公司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及省(市)、区(县)等有关部门、发包方单位。承包方人员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发包方通报。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认处。

  7 工程开工前,发包方可以预留一定比例(额度)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承包方施工人员在电力生产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应予制止。在发生承包方责任的人身死亡或重伤事故时,由发包方根据违章程度、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直至停止承包方工作。

  8 其他未尽事宜:

  10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有与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1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随工程合同发送有关单位。

  12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违反本协议而造成设备、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发包方:单位名称 (盖章) 承包方: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包工安全合同13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现场组塔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包括随工。

  第二条组塔时应在组塔现场栏警戒线或警戒路锥。

  第三条组塔前将法兰盘的地锚螺栓清理干净,且进行水平调整。

  第四条将第一节塔组起来后,要将双层螺母拧上且牢固。

  第五条上塔人员必须持有高空作业证,上塔人员要佩戴安全带及安全绳。

  第六上塔吊在进行塔体吊装时,在吊装物下面不准站人,防止高空坠物。

  第七条在组装各节塔时,工作人员不要互相喧哗,要保持工作环境相对安静,以免在繁华的小区或闹市区组塔时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八条组塔完毕后一定要对现场清理干净,不要将垃圾到处乱扔,要将垃圾包裹在一起,找个适当的地方处理掉。

  第九条组塔完毕后,要将塔体进行垂直调整,如当天时间不充足时,一定要在第二天进行塔体垂直调整。

  第十条塔体在吊装前,应该先把塔体清理干净且破损处应进行相应处理后进行吊装。

  第十一条如没有对上述要求进行作业,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负责。

  第十二条组塔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组塔程序施工,非组塔程序工作组塔人员受到的人身损害由组塔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组塔人员严格按该安全协议执行,如组塔人员未能依该安全协议执行造成的人身伤害,由组塔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该安全协议由双方共同签字认可,并严格按照此安全协议执行,该安全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包工安全合同14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总包单位(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建筑 项目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 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目标,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定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 程 地 址:

  3、承 包 范 围:

  4、承 包 方 式: 包工包料(详见分包合同具体范围)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按分包合同约定合同工期 止。

  三、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以下责任目标:

  1、伤亡控制指标:

  1)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0次。

  2)死亡、重伤事故0次。

  3)轻伤月负伤频率≤1.5‰。

  4)集体中毒事故0次。

  2、安全达标:

  1)省、市等第三方有关部门安全检查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50%。

  2)公司安全大检查合格率100%,优良率50%。

  3)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发放率100%。

  3、文明施工达标:

  1)消防器材配备率100%。

  2)火灾事故0次。

  3)第三方及公司检查合格率100%。

  4)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4、治安、劳务达标:

  1)因劳资纠纷上访事件0次。

  2)刑事案件发生0次。

  3)第三方及公司检查合格率100%

  以上14项目标如乙方未能确保,视情节轻重、社会影响的大小,每项按承包工程款的0.5%~1%进行处罚(每次处罚不低于20xx元)。

  四、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 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乙方在现场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本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上岗证上报甲方。

  3、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工程项目由乙方自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并报送甲方。

  4、乙方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上报甲方项目安全员备份。

  5、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的内容与特点,乙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有违章甲方有权按照项目部安全奖罚办法对分包商处以相应的罚款。

  以上条款,由甲方安全部门出具罚款通知单,乙方应将被罚金额二天内上交到甲方项目安全组,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积极主动配合甲方的检查活动对提出的隐患不积极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电措施,待整改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行送电。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作为建筑安装施工合同的附件。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签章)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签订

包工安全合同15

x

  甲方:XXX

  乙方:XXX

  经协商,双方在已经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双方共同遵守中建总公司、中建三局、中建三局三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管理体系要求为:全员参与、遵纪守法、服务顾客、工程创优、防治污染、节能降耗、关爱员工生命、安全文明施工、持续改进、杜绝安全事故)。

  第三条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3、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书面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甲方统一控制收支。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护设施。

  5、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分包工程合同责令乙方限期退场。乙方的安全生产条件被评价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按照管理要求收取3000元安全保证金,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后,退还所交安全保证金。

  第四条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甲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50人以下的,设1名专职安全员;50人-200人的,设2 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总人数的5‰。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素质符合规定要求,名单报甲方备案。

  3、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甲方备案),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5、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

  6、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 超负荷作业。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和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7、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确保采购、 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规定要求。

  8、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9、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10、按照管理要求收取3000元安全保证金,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后,退还所交安全保证金。

  第五条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4、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管理备案资料

  1、工程安全管理网络图 注:甲方安装分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图见项目部网络图

  2、甲乙双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甲方:XXXXXXX

  乙方:XXXXXXX

  3、工程专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参照:《安装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七条 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XXX

  乙方代表(签字):XXX

  签约时间:20xx年X月XX日

  签约地点:武汉关山一路5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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