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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托管合同

时间:2024-03-07 18:25:41 合同 我要投稿

企业的托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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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托管合同

企业的托管合同1

  xxxxx有限公司企业托管部

  xxxxx有限公司(注:被托管企业产权人)

  鉴于:

  1、xxxxx公司(注:被托管企业)因财务状况不佳需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处置,同时对职工予以妥善安置;

  2、xxxxx公司(注:被托管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后,留守人员在处理资产和债权债务时需xxxxx公司(注:被托管企业产权人)予以组织、协调和监督;

  3、xxxxx公司(注:被托管企业产权人)拟将其所负的前项职责委托xxxxx有限公司企业托管部代为履行。

  xxxxx公司(注:被托管企业产权人)与xxxxx有限公司企业托管部就 xxxxx公司(注:被托管企业)托管有关事宜,根据《xxxxx有限公司关于停业企业托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 协议双方

  1.1 委托方:xxxxx公司(注:被托管企业产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1.2 受托方:xxxxx有限公司企业托管部(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负责人:

  第二条 托管标的

  2.1 xxxxx公司(注:被托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系甲方于 年 月 日开办的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

  2.2 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后,其留守人员负责处理资产、债权债务和安置职工,但须在乙方组织、协调和监督之下进行;

  2.3 托管期间,企业产权隶属关系、资产、债权、债务的'法定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不变;

  2.4 截至 年 月 日,企业总资产为人民币 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万元;职工人数为 人,其中离退休人员 人。

  第三条 托管权利义务

  3.1 甲方权利义务

  A、负责办理企业停止生产经营的有关手续;

  B、负责就企业托管之行为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C、督促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编制财务报表及职工清册,委托审计机构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D、组织成立企业留守工作组;

  E、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移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章及其它印鉴(包括在企业各开户银行备案的私人印鉴)、管理文件、人事档案、业务档案、技术资料、财务帐册(包括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同时提供留守工作组成员名单及简历;

  F、托管期间,如有必要,须协助乙方组织和协调有关托管工作。

  3.2 乙方权利义务

  A、 组织协调和监督企业留守工作组清理、处置资产、债权、债务、安置职工;

  B、 保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章及其它印鉴(包括在企业各开户银行备案的私人印鉴),文书档案资料(包括管理文件、业务档案、人事档案、技术资料、财务帐册等);

  C、 审查批准企业留守工作组制订的资产、债权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方案;

  D、 认为必要时,要求甲方注销企业;

  E、 根据实际情况,建议企业采取其它方式进行改制或进入破产程序。

  3.3 企业及其留守工作组权利义务

  A、负责企业清产核资,编制财务报表及明细,配合审计机构进行审

  计;

  B、托管之前,与留守工作组成员之外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C、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日内,留守工作组草拟企业资产、债权、债

  务处置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报乙方审查批准;

  D、经乙方同意,留守工作组可合法处置企业资产、债权并安置职工;

  E、经乙方同意,留守工作组可处理企业的对外债务并由企业承担相

  应民事责任。

  3.4 甲方须保证企业留守工作组全面履行本协议第3.3条规定之职责。

  第四条 托管期限及托管费用

  4.1 托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始至 年 月 日止,为期壹年;

  4.2 托管期限内出现《试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视为托管终止;

  4.3 托管期限届满后,甲方、乙方、企业留守工作组共同签署《企业托管终结确认书》;

  4.4 企业托管费用包括:托管机构人员薪酬、企业留守工作组人员薪酬、企业托管期间因善后工作发生的费用;

  4.5 除托管机构人员薪酬外,其它托管费用均由甲方或企业负担。

  第五条 法律责任

  5.1 甲方和企业应对移交乙方保管的包括财务帐册在内的文书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5.2 企业对其资产和债权拥有所有权,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5.3 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由甲方享有;

  5.4 因企业注册资金未到位或未完全到位导致的民事责任由甲方以出资额为限承担。

  第六条 其它

  6.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经xxxx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6.3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xxx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局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企业的托管合同2

  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_______》精神,乙方就本企业有关事项委托甲方管理事宜与甲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方基本情况:

  乙方:_______,企业职工总数人。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投入的股本为_______万元。

  二、委托管理事项:

  1、甲方各级组织为乙方各级组织的上一级组织,按照实行领导和管理。对乙方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政策及甲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监督,提供咨询、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

  2、委托甲方对乙方职工的身份与待遇实行档案化管理,统一建立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并提供相关咨询、指导、管理和服务。

  3、委托甲方对乙方资金结算、税收征管、银行借贷、财务审计等提供咨询、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

  4、委托甲方在工商企业登记、变更、注销、资格认定、执照年审等方面提供咨询、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

  5、委托甲方在原材料资源分配、产品销售、工程承接、劳务等方面提供咨询、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

  6、委托甲方对乙方治安保卫、劳动争议、环保、安全生产与事故处理、法律事务、职工教育等方面提供咨询、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

  7、委托甲方在与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机关联系方面提供咨询、指导、协调和服务。

  8、委托甲方对企业发展规划、重大建设与技改项目论证、产品开发等方面提供协调、管理和服务。

  9、其他临时委托事项。

  三、委托管理要求:

  1、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甲方的'规定要求,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报送有关报告、资料、报表。

  2、乙方须及时向甲方通报委托管理事项中的相关信息,方便甲方提供服务和实施管理,对临时委托事项,乙方须及时报告甲方立项,审核。

  3、按本协议规定时间、数额向甲方交纳企业托管费用,不得少交或不交。

  4、企业托管费用应按月缴纳,月缴纳金额为当年上月销售收入的%,上缴时间为每月日以前,缴付形式为。

  5、凡逾期欠缴托管费用,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滞纳金。

  四、委托管理协议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应全面履行,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协议书内容。

  2、经甲、乙双方协调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一致认定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无实际意义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或解除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本协议即失去约束力。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存一份备查,存档一份。

  受托方:委托方: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的托管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定义

  1.1甲方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乙方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第三方指除甲方、乙方之外的任意一方。

  1.4甲方产品指甲方自行开发的,具有独立版权的电子邮件系统及产品的相关说明、文档、资料。

  二、甲方的工作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基于乙方的因特网域名____________为后缀的企业邮箱托管服务,负责该系统的日常维护,保障系统正常运转。甲方为乙方设立管理员信箱,乙方可自行管理其所有信箱。

  三、甲方承诺尊重用户隐私,不公开、不泄露用户邮件内容。甲方不能公开用户的姓名、邮件地址、电子邮箱、账号和电话号码。除非:

  1.乙方特别要求、或者同意甲方向第三方通过电子邮件服务透露这些信息。甲方在诚信的基础上,维护用户的个人利益。

  2.根据公安部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用户使用互联网络应登记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要求,甲方会提供乙方的注册信息。

  四、如果乙方的企业信箱发布的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有权终止企业信箱服务。甲方在乙方未提供详尽信息资料或资料不准确时,有权终止乙方使用甲方收费电子邮件服务。

  五、乙方的义务:

  5.1乙方承诺不用该邮件系统传输任何非法信息,遵守所有邮件服务的协议规定。

  5.2为了得到甲方所提供的邮箱服务,乙方同意支付以下费用:邮箱服务费________年________元人民币;其他费用(请列出项目,比如域名):_________元人民币。两项合计_______元人民币。

  5.3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一次性将第一年度的前述所有费用支付至甲方,其余年度的费用自第一次应付费用之日每满12个月支付一次。

  六、服务条款

  6.1合同期限内,甲方提供一个技术服务信箱____________,接到用户信息后,两个小时内给出答复。非工作时间内可以通过语音邮件留言到____________中。

  6.2系统中相应软件的升级,甲方承诺给予乙方免费升级的优惠。新增软件功能另议。

  七、误期及罚款

  7.1乙方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付款(以银行汇出时间为准),每延期一周,支付年度合同总价的0.25%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每年度合同总价的5%。

  7.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系统延期开通,每延期一周,支付相当于每年度合同总价0.25%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每年度合同总价的5%。

  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合理方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对方。若因遭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未能及时通知对方,而使对方的损失扩大,则须对不可抗力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九、仲裁

  凡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仲裁机构通过仲裁解决。

  十、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0.1本合同经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各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企业的托管合同4

  企业电子邮箱托管服务合同

  合同签订地:______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编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价小计

  1企业电子邮箱空间租用

  1000M,不限用户数_________元/年

  2用户使用许可(license)不限00

  3邮件系统运行监控、流量监控10赠送

  本合同软件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圆整。

  二、甲方责任: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整)。

  2.自系统安装完毕且稳定运行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剩余部分,即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整)。

  三、乙方责任:

  1.在签订合同且收到甲方款项后,乙方指定一名技术工程师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邮件系统管理员培训和用户操作培训。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乙方免费提供软件版本升级服务。

  3.甲方在邮件系统用户数量增加、需要扩充邮件系统容量时,可以以优惠价格购买。

  4.遵守服务协议承诺(详见附件)。

  5.如果在运行过程中造成邮件系统崩溃,乙方无法在指定的时间内恢复,乙方负责无条件全额退款,合同自动终止。

  四、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款项后开始生效。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取消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盖章):_______________签字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企业的'托管合同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省________市(县)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于:

  1、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公司(即甲方,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的决议》,决定对公司实施整体(或业务)托管经营。

  2、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公司,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权利,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对公司实施整体(或业务)托管经营。

  为了达到受托企业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和持续、长远发展的目标,乙方将派驻负责全面经营管理的团队,以保证受托资产保值增值为前提,对受托企业进行有偿性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方特聘请乙方全权经营管理。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乙方提出经营管理的方案,甲方提出经营目标;在此基础上,确定最终经营管理方案和经营目标。

  为保证甲方和乙方成功地对接,减少企业新旧管理模式间的冲突,在企业托管中,乙方须先对甲方进行必要的企业文化建设服务,企业文化建设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内。

  第一条托管标的

  1.1本协议项下托管标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成立于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 。

  1.2根据《审计报告》的记载,截止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职工人数为_____人,其中离退休人员_____人。

  第二条托管期限

  2.1本协议项下乙方对公司的托管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乙方整体接管公司之日起算。

  第三条托管事项

  3.1本协议托管经营期限内,乙方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或业务)。

  具体包括:

  3.1.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

  3.1.2拟订、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1.3拟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1.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3.1.5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2资产产权:托管经营期间,公司的产权隶属关系保持不变,公司资产依法归甲方所有。

  3.3经营费用:托管经营期间,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或业务)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3.4人员薪资:托管经营期间,公司按当地薪资水平发放乙方派驻人员同职位薪资。

  第四条托管经营目标

  4.1乙方承诺:在乙方托管经营期内,公司净资产应保持不低于

  ________万元,税后利润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负债率小于。

  4.2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日内,乙方应组成不少于人的托管组,具体负责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工作。乙方托管组人员名单应当报公司董事会备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接收。

  4.3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日内,乙方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企业托管经营方案。托管经营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托管经营保险

  5.1双方同意公司向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双方都认为必须的险项,公司一旦遭受损失可在所投保的险项范围内获得应有的赔偿。所有保险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险受益人为委托方,与受托方无关。

  5.2委托方投保的公司财产险,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5.3各项保险费及办理保险费的其他费用,均由公司支付。

  第六条托管费用及支付

  6.1本协议项下托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

  6.2甲方分期支付托管费用,其中第一期托管费用于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托管费用于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第三期托管费用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

  第七条甲方(董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7.1甲方依法对公司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7.2对乙方提出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享有审查、否决权。

  7.3有权对乙方的托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7.4有权对乙方进行经营目标考核,有权委托专业机构对乙方的托管经营活动进行审计、评估等。

  7.5有权任命公司主要财务负责人,公司会计部门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7.6负责办理本协议项下公司托管事宜的审批手续,确保乙方托管经营合法、有效。

  7.7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托管费用。

  7.8按照本协议约定协助乙方组织、协调有关托管经营工作。

  7.9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接管公司,有权以公司名义开展对外经营活动。

  8.2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组织、实施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

  8.3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托管费用。

  8.4应当确保公司资产实现保值增值,保证托管经营目标的.实现。

  8.5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托管经营期满后按照本协议约定移交甲方。

  8.6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等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依法纳税。

  8.7严格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8.8乙方应按季度向甲方董事会提交财务、业务报表和甲方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定期报告公司经营情况。

  8.9接受公司董事会的监督、检查与质询,按照董事会的要求进行整改。

  8.10未经公司董事会书面同意,不得以公司名义贷款、提供担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赠与、转让、质押、抵押等任何方式处分公司财产。

  8.11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托管经营义务,不得部分或全部将公司交由他人托管经营。

  8.12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托管公司同类的业务。

  第九条托管事项的交接

  9.1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日内,甲方负责拟订企业托管移交清单,向乙方移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章及其它印鉴、银行帐号、管理文件、人事档案、业务档案、技术资料、财务账册、资产凭证等全部公司经营管理资料。

  9.2企业移交工作完成后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企业托管移交清单进行签章确认,乙方实际接管公司。

  9.3乙方托管经营期满前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甲、乙双方依据专业机构的审计报告制定移交方案。

  9.4托管经营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企业托管经营终结确认书》,乙方结束并退出对公司的托管经营。

  第十条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

  10.1根据《公司债务处置方案》,乙方接管前的公司债务由公司自行承担。

  10.2本协议托管经营期间,乙方应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追偿公司债权,债权回收所得归公司所有。

  10.3乙方因履行托管经营义务形成的债务,由公司承担。但因乙方过错等原因形成的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

  第十一条公司劳动、人事管理

  11.1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乙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决定公司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

  11.2乙方应依法进行劳动、人事管理,确保公司职工队伍的稳定;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随意解聘公司职工。

  11.3本协议托管经营期限内,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公司员工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

  11.4乙方应当依法为公司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按时缴纳各项社保费用。

  11.5乙方派驻的托管组人员的工资等劳动报酬由乙方自行支付,不得纳入公司职工工资管理。

  第十二条重大事项的通知

  12.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2.1.1乙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

  12.1.2乙方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动;

  12.1.3乙方发生改制、重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12.1.4乙方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12.2上述情形影响乙方实施托管经营的,乙方应当妥善落实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责任并向甲方提交具体方案。

  第十三条甲方的陈述和声明

  13.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陈述。

  13.2本协议项下的托管经营已经获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托管经营权真实、合法、有效。

  13.3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四条乙方的陈述和声明

  14.1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乙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协议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14.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陈述。

  14.3乙方保证在托管经营期内忠实、勤勉的履行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义务。

  14.4本协议项下乙方的一切义务对其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及上级单位任何指令的影响。

  第十五条保密义务

  15.1甲、乙双方对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前述商业秘密公开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15.2上述保密责任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有关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时止。

  第十六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6.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16.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须签署书面协议。

  16.3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6.3.1擅自处置公司资产或以公司名义贷款、提供担保的;

  16.3.2部分或全部将公司交由他人托管经营的;

  16.3.3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约定的托管经营目标的;

  16.3.4乙方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16.3.5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16.4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6.4.1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将公司交付乙方托管经营;

  16.4.2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足额支付托管费用。

  16.5本协议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的约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7.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7.2甲方逾期未将公司交由乙方托管经营的,应当按照托管费用总额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7.3甲方逾期未支付托管费用的,应当按照逾期托管费用总额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7.4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约定的托管经营目标的,应按照托管费用总额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7.5乙方逾期未将公司移交甲方的,应当按照托管费用总额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7.6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8.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疫情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18.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120天内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19.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第方式解决:

  19.1.1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按照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19.1.2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9.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二十条商标及服务标志

  20.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商定公司对外宣传时,适当的情况下分别加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管理"字样。

  20.2双方同意受托方用其专有的商标或服务标志进行宣传推广工作和日常经营活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公司将不得再使用受托方的商标及服务标志。

  20.3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即终止聘请管理的关系,受托方的一切管理责任随之解除。

  第二十一条附则

  21.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附件。

  21.2本合同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1.3本协议任何条款或任何部分的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它条款或部分的效力或可强制执行性。

  21.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1.5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托管经营方案

  4、乙方托管组名单

  5、企业托管移交清单

  甲方(盖章):

  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传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地址:

  受权代表(签字):

  电话:

  传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业的托管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定义

  1.1“甲方”意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乙方”意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第三方”意指除甲方、乙方之外的任意一方。

  1.4“甲方产品”指甲方自行开发的,具有独立版权的电子邮件系统及产品的相关说明、文档、资料。

  二、权益和义务

  2.1甲方向乙方提供基于乙方的因特网域名________________为后缀的企业邮箱托管服务。

  2.2乙方承诺不用该邮件系统传输任何非法信息,遵守所有邮件服务的协议规定。

  2.3甲方承诺尊重用户隐私,不公开用户邮件内容。

  2.4甲方为乙方设立管理员信箱,乙方可自行管理其所有信箱。

  2.5甲方负责该系统的日常维护,保障系统正常运转。

  2.6甲方不能公开用户的姓名、邮件地址、电子邮箱、帐号和电话号码。除非:

  A.乙方特别要求、或者同意甲方向第三方通过电子邮件服务透露这些信息。甲方在诚信的基础上,维护用户的个人利益。

  B.根据公安部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用户使用互联网络应登记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要求,甲方会提供乙方的.注册信息。

  2.7如果乙方的企业信箱发布的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有权终止企业信箱服务。甲方在乙方未提供详尽信息资料或资料不准确时,有保留结束乙方使用甲方收费电子邮件服务的权利。

  2.8为了得到甲方所提供的邮箱服务,乙方同意支付以下费用:邮箱服务费______年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他费用(请列出项目,比如域名):_________元人民币;合计_________元人民币。

  2.9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一日内,以方式将合同款寄至甲方。

  三、服务条款

  3.1合同期限内,乙方提供一个技术服务信箱_________,接到用户信息后,2个小时内给出答复。_________以后可以通过语音邮件留言到_________中。

  3.2系统中相应软件的升级,乙方承诺给以甲方免费升级的优惠。新增软件功能另议。

  四、误期及罚款

  4.1由于乙方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付货款(以银行汇出时间为准),由此引起的时间延误,由乙方负责。每延期一周,支付合同总价的0.25%的违约金,最终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4.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系统延期开通,每延期一周,支付合同总价的0.25%的违约金,最终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4.3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以及甲乙双方共同承认的原因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不负上述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合同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五、仲裁

  5.1凡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解决。

  5.2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国家法定的仲裁机构处理(仲裁地:_________市)。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担负。

  六、保密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七、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7.1本合同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7.2若本合同因某种原因未能生效,则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文件,一律无效。

  7.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的托管合同7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编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价小计

  1、企业电子邮箱空间租用______m,不限用户数______元/年

  2、用户使用许可(license)不限______

  3、邮件系统运行监控、流量监控______

  本合同软件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圆整。

  二、甲方责任: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圆整)。

  2、自系统安装完毕且稳定运行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剩余部分,即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

  三、乙方责任:

  1、在签订合同且收到甲方款项后,乙方指定一名技术工程师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邮件系统管理员培训和用户操作培训。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乙方免费提供软件版本升级服务。

  3、甲方在邮件系统用户数量增加、需要扩充邮件系统容量时,可以以优惠价格购买。

  4、遵守服务协议承诺(详见附件)。

  5、如果在运行过程中造成邮件系统崩溃,乙方无法在指定的'时间内恢复,乙方负责无条件全额退款,合同自动终止。

  四、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款项后开始生效。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取消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企业的托管合同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

  一、甲方同意保管乙方委托的人事档案。

  二、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乙方每年应向甲方缴交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协议期内档案转至其他单位,其管理费不予退还。

  四、甲方仅为乙方托管人事档案,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及任何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乙方的'就业、工资、福利、医疗、人身意外、缴交社会保险费、退休申请及退休养老金的领取等均为自理。乙方在托管期间,其本人发生因病及伤亡事故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本人自负,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在托管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甲方之名义从事任何违法违纪活动,不得违反计划生育。否则,一经发现,甲方立即单方终止协议,脱离托管关系,托管费不予退回。

  六、在托管期间,如乙方由于调动原因需要调阅档案或转至其他单位,需由接收单位出具证明,甲方才给予办理阅档或转档的有关手续。

  七、本协议期内,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乙方的人事档案,为乙方出具与档案有关的证明、材料。

  八、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如不及时交纳托管费除按规定交纳托管费外,每人每日加收滞纳金_________元。

  九、乙方如变更地址及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联系。如不及时,由此造成的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十、本协议单方或自动终止时,托管关系自然解除。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的托管合同9

  企业电子邮箱托管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地:______

  甲方:

  乙方: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编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价小计

  1企业电子邮箱空间租用1000m,不限用户数20xx元/年

  2用户使用许可(license)不限00

  3邮件系统运行监控、流量监控10赠送

  本合同软件总价为人民币¥20xx元,共计人民币大写:贰仟圆整。

  二、甲方责任: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圆整)。

  2.自系统安装完毕且稳定运行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剩余部分,即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

  三、乙方责任:

  1.在签订合同且收到甲方款项后,乙方指定一名技术工程师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邮件系统管理员培训和用户操作培训。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乙方免费提供软件版本升级服务。

  3.甲方在邮件系统用户数量增加、需要扩充邮件系统容量时,可以以优惠价格购买。

  4.遵守服务协议承诺(详见附件)。

  5.如果在运行过程中造成邮件系统崩溃,乙方无法在指定的时间内恢复,乙方负责无条件全额退款,合同自动终止。

  四、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款项后开始生效。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取消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

  签字人(盖章):签字人(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企业的托管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合同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资格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_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托管人,从事托管业务。

  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此项合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管理、托管运作以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受托财产的安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1.1本合同: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合同编号:)及其附件,以及甲、乙双方对该合同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变更。

  1.2企业年金:指__________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1.3企业年金基金或受托财产:指__________企业根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所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所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投资管理人: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取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根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资产的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

  1.5委托投资资产:指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已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的资产。

  1.6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支付待遇。

  1.7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的清算等。

  第二章声明并承诺

  2.1甲方声明并承诺。

  2.1.1甲方对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受托财产没有设立任何担保,也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条件妨碍乙方对该受托财产的托管权。

  2.1.2甲方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为合同有效执行负有责任,而且该项委托不会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质疑。

  2.1.3甲方依据企业年金计划设立的相关文件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等签订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职责。

  2.1.4甲方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会违反甲方章程和适用于甲方的任何判决、裁定、授权、协议。

  2.1.5甲方同意将与本合同有关的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和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的印章印鉴及相关文件交乙方托管,并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不做出挂失、重新登记等导致印章、印鉴和相关文件无效的行为。甲方同意将与本合同有关的证券账户交乙方使用,账户原件由乙方托管。

  2.1.6甲方在此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一切信息资料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和误导。

  2.2乙方声明并保证:

  2.2.1乙方为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托管银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享有充分的授权和法定权利以其资产承担民事责任。

  2.2.2乙方声明具备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有合法资格从事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

  2.2.3乙方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2.4乙方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会违反乙方章程,以乙方为主体的任何合同、契约以及适用于乙方的任何判决、裁定、授权、协议等法律文件。

  2.2.5乙方承诺采取措施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及本协议,不挪用受托财产,不将受托财产用于担保或资金拆借。

  2.2.6遵循诚信原则,选派专职人员负责受托财产托管工作。

  2.2.7乙方在此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2.2.8乙方承诺受托财产的托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增加或减少受托财产。

  3.1.2要求乙方按照信息报告的规定,提供受托财产托管业务信息报告。

  3.1.3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受托财产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取得受托财产财务状况、证券交易记录等资料。

  3.1.4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或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

  3.1.5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本合同。

  3.1.6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本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3.1.7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3.2甲方的义务:

  3.2.1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将受托财产交乙方托管。

  3.2.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规定的范围内,甲方不得单方面动用或处分受托财产,也不得干预乙方托管行为。

  3.2.3受托乙方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证券账户,在乙方指定银行营业机构开立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和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

  3.2.4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_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等乙方履行托管职责必需的资料交付乙方。所有根据本合同由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指令和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加盖甲方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的真实有效。

  3.2.5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托管费。

  3.2.6要求投资管理人协助、配合乙方对投资管理人监督。

  3.2.7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2.8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的权利:

  4.1.1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取得托管费收入。

  4.1.2对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发现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资管理人,并同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情况,监督投资管理人限期纠正。

  4.1.3对甲方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和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的资金调拨行为行使监督权,发现甲方的划款指令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向委托人和监管机构报告。

  4.1.4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本合同。

  4.1.5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4.1.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甲方授予的其他权利。

  4.2乙方的义务:

  4.2.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托管人义务。

  4.2.2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业人员,由专门部门负责受托财产的托管事宜,并将本托管财产与其他托管资产和固有财产严格分开,对不同的资产分别设置账户,实行分账管理。

  4.2.3执行甲方和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受托财产名下的资金往来。对甲方和投资管理人的正常、合法、合规的指令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

  4.2.4除甲方的指令或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自动用或处分托管财产。

  4.2.5建立、健全与受托财产托管业务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4.2.6定期向甲方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受托财产托管内部控制以及与本受托财产托管有关系统的可靠性的专项评审报告。

  4.2.7向甲方报告其发生的任何可能与受托财产利益或履行本合同相关冲突的行为。

  4.2.8按照本合同等文件的约定,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对投资管理人进行监督。

  4.2.9采取必要的措施、政策与程序,跟踪、获取委托投资资产投资的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并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与来源的可靠性。

  4.2.10按照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对受托财产进行会计核算。

  4.2.11依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及本合同,计提并支付相应的受托费、投资管理费和托管费。

  4.2.12严格按照本合同有关信息报告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受托财产托管业务信息报告。

  4.2.13复核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等财务信息以及编制的受托财产投资运作报告的有关内容,并向甲方出具书面复核意见。

  4.2.14及时将支付企业年金基金的资金信息以及受托财产收益情况发给甲方和账户管理人。

  4.2.15按本合同约定完整保存与受托财产有关的档案资料。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至少15年内,完整保存有关受托财产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

  4.2.16配合与协助投资管理人办理委托投资资产交易席位租用与变更等相关事宜。

  4.2.17配合与协助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终止和《__________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终止的相关事宜,向甲方及时出具委托投资资产投资清算报告。

  4.2.18协助甲方追究投资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4.2.19赔偿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使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违约或违规行为给甲方或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

  4.2.20协助甲方或应甲方的要求向任何第三方追偿该第三方给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追偿所得归受托财产所有。

  4.2.21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2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的指定与变更

  5.1账户管理人。

  5.1.1甲方确定或更改企业年金基金名称和对应的账户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书面通知。如涉及到甲方、乙方和账户管理人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时需要签订三方协议书的,可以作为附件。

  5.1.2账户管理人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出具书面通知。

  5.1.3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本企业年金基金的账户管理人发送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预留印鉴的指令或通知。

  5.2投资管理人

  5.2.1与本受托财产相对应的投资管理人和投资政策等情况由甲方确定后书面通知乙方。

  5.2.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以及《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规定,接受投资管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其权限范围内发送的指令和通知及其他业务文书。

  5.2.3甲方应在终止投资管理人签署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前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应配合、协助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第六章受托财产的托管

  6.1受托财产。

  6.1.1本合同项下的受托财产是指甲方受托乙方托管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全部财产。

  6.1.2受托财产独立于甲方的固有财产及其受托的其他财产,独立于乙方的固有财产及其托管的其他资产,独立于投资管理人的固有财产及其投资管理的其他资产。

  6.1.3甲方和乙方在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时,不得将受托财产及其收益归入其清算财产。

  6.1.4甲方和乙方不得将受托财产的债权与不属于受托财产的债务相互抵消。

  6.1.5非因受托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甲方和乙方不得主张或同意第三方对受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6.2受托财产增加或减少。

  6.2.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按月向乙方下达受托财产增加与支付的指令或通知,通知乙方接收新增受托财产和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待遇等。

  6.2.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增加的委托投资资产划拨至托管人的委托投资资产托管账户,托管人应于收到委托投资资产当日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甲方与投资管理人。

  6.2.3在合同存续期内,如遇甲方需要减少委托投资资产,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抄送投资管理人。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应资金从委托投资资产托管账户划拨至受托财产托管账户,乙方应于划拨资金当日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甲方与投资管理人和账户管理人。

  6.3账户的开设与管理

  6.3.1交易席位的租用与管理

  6.3.1.1委托投资资产证券买卖的证券经纪机构由投资管理人聘用,并由投资管理人告知甲方和乙方,投资管理人指定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席位用于本项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交易工作,上海证券交易所席位号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号为:。投资管理人应确保该证券经纪商有足够的交易和清算能力。

  6.3.1.2甲方或投资管理人有充足理由认为证券经纪机构不能履行证券经纪职责时,可选择新的证券经纪机构代替,但投资管理人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和乙方,原任经纪机构应在业务完全移交后方可退任。

  6.3.2资金账户的开设与管理。

  与受托财产有关的资金账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清算备付金账户等)的开设与管理由乙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业务规则执行。资金账户的预留印鉴由乙方保管。

  6.3.3证券账户的开设与管理。

  6.3.3.1根据甲方指令,乙方以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开立一个或分不同的投资组织开立多个证券账户。

  6.3.3.2甲方为乙方开设证券账户提供相关便利。乙方应及时将证券账户开通信息通知投资管理人,并将账户开设确认资料和股东代码卡等的复印件送交甲方备案,乙方保留原件。

  6.3.3.3本受托财产的证券账户开设和使用,仅限于满足本受托财产业务的需要,乙方不得出借和转让,亦不得使用这些账户从事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活动。

  6.3.3.4乙方应制定受托财产有关账户的管理制度,并实施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安全保管受托财产。账户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及其修订应及时报甲方备案。

  6.4受托财产移交。

  6.4.1在向乙方转交受托财产前,甲方应向乙方发出受托财产移交通知书。通知书中应注明移交时间、移交金额以及该财产对应的投资管理人名称及委托投资资产账户名称与账号等。

  6.4.2乙方应在移交受托财产到账的当日,向甲方及相关的投资管理人出具受托财产到账确认书。确认书中应注明到账金额以及对应的投资管理人名称及委托投资资产的账户名称与账号、到账时间等,并加盖乙方公章。

  6.4.3甲方向乙方下达受托财产支付指令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并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甲方。

  6.5实物证券的保管。

  乙方根据投资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办理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手续,并根据相关规则安全保管实物证券。委托投资资产的实物证券及保管凭证由乙方持有。

  6.6指令和通知的执行。

  6.6.1指令和通知的内容。

  6.6.1.1来自甲方的指令和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受托财产托管专户与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的款项相互拨人、停止清算、受托财产的增加、支付受托费、投资管理费和托管费以及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等。

  6.6.1.2来自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包括场外交易(如新股配售、新发国债认购、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银行间市场回购等)收付款、收付券指令等。

  6.6.1.3指令必须载明下列内容:账号、金额、划款方式、用途、预留印鉴、签字、日期和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6.6.2指令和通知的发送确认。

  6.6.2.1甲方及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发并加盖预留印鉴。

  6.6.2.2指令必须以书面方式发送,书面方式包括原件送达和传真。

  6.6.2.3乙方收到指令或通知后,应指定专人验证签名和印鉴。签名和印鉴验证一致的,按照7.4.3有关规定执行。签名和印鉴验证不一致的,该指令或通知无效,乙方并应立即报告甲方。

  6.6.2.4对于限时到账的指令或通知,甲方应当考虑乙方办理业务的'必要时间。

  6.6.3指令和通知的执行。

  6.6.3.1对于来自甲方的指令和通知,除非违反法律、法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和本合同,乙方不得拒绝执行。乙方对甲方的指令或通知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指令或通知的当日通知甲方。如甲方书面通知维持其指令的,乙方必须执行。

  6.6.3.2对于来自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乙方应对其进行审查,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等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与甲方的指令或通知相冲突,应立即执行,不得延误。乙方若发现投资管理人的指令或通知违反法律、法规、投资政策及《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规定,应按照本合同7.7.2规定的处理方式和程序执行。

  6.6.3.3如果投资管理人的指令或通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投资政策及《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规定,但与甲方的指令或通知相冲突,乙方应暂停执行,并立即报告甲方和投资管理人。甲方应当在合理时间内予以答复,乙方按甲方的答复执行。

  6.7资金清算。

  6.7.1乙方负责本委托投资资产的交易清算,确保清算的及时性。

  6.7.2如因投资管理人买空、卖空造成清算有误,由投资管理人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乙方资金划拨造成清算有误,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7.3投资管理人每个交易日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送当日委托投资资产场内交易成交记录的明细数据和清算数据,投资管理人保证该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乙方收到数据后应立即与乙方从证券登记公司接收的数据进行核对,如核对结果不一致,应立即与投资管理人进行沟通。

  6.7.4乙方每日根据甲方和投资管理人的指令、接受的交易数据及信息,负责办理委托投资资产的资金清算。资金清算的方式在符合银行资金结算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甲方、投资管理人和乙方共同商定。

  6.7.5在甲主向乙方发出停止清算指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相应投资组合的交易清算,但对在收到上述指令之前已发生的按规定应清算的交易,则应完成其清算。

  6.7.6乙方完成企业年金待遇支付的资金结算后,应立即将清算信息通过加密传真通知甲方和账户管理人。

  6.7.7乙方应制定和实施完善的托管财产资金清算管理办法,保证各项资金收付的及时、准确。

  6.8受托财产会计核算。

  6.8.1受托财产会计处理。

  6.8.1.1乙方应根据相应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对受托财产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并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受托财产会计核算与会计资料保管。

  6.8.1.2会计核算科目、核算方法、报表种类、资产估值的方法和复核程序由甲方、乙方和投资管理人参照《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共同确定《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对于明显有失公允的资产估值经甲方、投资管理人和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调整。

  6.8.1.3属于本受托财产的投资运营收益应全额记入本财产的会计账簿,不得少记、漏记,也不得与其他收益相混淆。

  6.8.1.4按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可以列支的受托财产费用,如受托费、投资管理费、托管费、交易费用等,乙方应进行计算和核实。因乙方或投资管理人未履行或完全履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因处理与本财产无关的事项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列为本受托财产的费用。

  6.8.2受托财产估值。

  乙方应按相应会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受托财产进行估值,包含两方面内容:

  6.8.2.1乙方应按《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计核算办法》规定的估值方法对委托投资资产进行估值,并与投资管理人计算的估值数据进行核对。

  6.8.2.2乙方应对未委托投资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并与所有的委托投资资产估值数据进行汇总,及时将汇总的估值数据上报甲方,定期与账户管理人核对受托财产净值总额

  6.8.2.3当委托投资资产估值出现错误时,乙方和托管人应该立即告甲方,并说明采取的措施,在甲方同意后,立即更正

  6.8.3数据核对。

  6.8.3.1乙方应与投资管理人每日核对交易数据、资产估值结果和账户处理数据等,并将核对一致后的数据按时传至甲方。

  6.8.3.2乙方应记录当日交易数据、资产估值结果和账务处理数据核对不符的情况、出现的原因及解决办法等,并连同最终核对一致后的数据一同传至甲方。如果在规定的报送时间内未能找到核实不符原因,乙方应先以乙方核算或计算的结果为准报送,并说明核对不符的具体情况,待找到原因后说明不符原因与处理情况。

  6.8.4委托投资资产核实。

  乙方应按照相应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对委托投资资产进行账实核对。如果出现账实不符,乙方应立即通知相应的投资管理人,并记录不符的情况、原因、解决办法和处理结果,及时报告甲方。

  6.9对投资管理人的监督与核查。

  6.9.1监督与核查的内容。

  乙方应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本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投资政策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投资禁止行为、财务信息、资产净值、各交易席位交易量以及投资管理人的指令与通知、委托投资资产投资运作报告相关内容等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6.9.2处理方式和程序。

  6.9.2.1乙方发现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投资政策、本合同、《投资管理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投资管理人,并及时向甲方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乙方发现投资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应当立即通知投资管理人,并及时向甲方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6.9.2.2乙方有义务督促投资管理人改正违反法律、法规、投资政策、本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行为,并将纠正结果报告甲方。如果投资管理人在限期内未予纠正,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

  6.9.2.3乙方发现投资管理人可能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投资政策、本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行为,但难以明确界定时,应立即报告甲方。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予答复的,乙方按甲方的答复执行。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予答复的,乙方视同甲方认可投资管理人的行为。在甲方负责对乙方的此类报告内容进行核实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核实工作。

  6.9.2.4乙方在履行上述监督职责的基础上,为提高托管服务水平,每半年对委托投资资产及其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对委托投资资产及其投资组合的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6.9.3监督与核查的责任。

  若投资管理人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投资政策、本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行为,乙方在其有义务监督与核查的范围内应当发现而未及时发现,应当能够制止而未及时制止,或发现后未及时向甲方报告,由此造成损失的,乙方负相应赔偿责任。

  6.10受托财产档案管理。

  6.10.1档案保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至少15年内,甲乙双方各自完整保存有关受托财产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协议。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分委托投资资产或投资组合完整保存与受托财产有关的会计档案。

  6.10.2档案查阅。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或甲方授权代表对有关档案进行查阅。

  第七章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的提取与使用

  7.1乙方应按照《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本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规定,根据甲方的指令,在向投资管理人每季度支付管理费的同时,将投资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的20%,于收取管理费的当日直接划入上述风险准备金账户,专项用于弥补相应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亏损。

  7.2投资管理人应在乙方指定的营业机构开立专门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账户,专项用于其所管理的委托投资资产风险准备金的提取与支付。

  7.3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10%时不再提取。

  7.4风险准备金账户在乙方的预留印鉴应当包括甲方指定人员的名章。

  7.5投资管理人在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而终止清算时,委托投资资产存在亏损,应动用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进行弥补。弥补亏损之后如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有剩余,可归入其清算财产。

  7.6相应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终止时,如清算后,委托投资资产存在亏损,应动用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进行弥补。弥补亏损之后如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有剩余,经甲方同意后,投资管理人可以支取。

  第八章托管业务信息报告

  8.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报送托管业务信息报告,对投资管理人编制的委托投资资产运作报告中的有关内容出具书面复核意见。

  8.2乙方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季度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应当在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甲方提交年度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8.3乙方可对委托投资资产及其投资组合进行风险监控与绩效评估,并提供风险监控与绩效评估报告。

  第九章托管费、受托费及投资管理费的计提与支付

  9.1托管费。

  依据甲乙双方预定,乙方按年率%从受托财产中提取托管费。

  9.1.1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由乙方逐日计提,按季支取。乙方在次季初2日内(节假日顺延)将托管费清单报送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令从受托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9.1.2日托管费按前一日该受托财产净值和双方约定的受托财产年托管费率计提。其中:受托财产净值等于委托投资资产净值(银行间市场债券按市价)加上未委托投资财产净值。托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_____R_____1/当年天数

  式中:H为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

  E为前一日受托财产净值。

  R为双方约定的年托管费率。

  9.1.3托管费应分别对委托投资资产和未委托投资财产进行计提和支取。

  9.1.4甲乙双方对托管费的计算与支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托管费率发生调整时,甲方应及时将调整后的年托管费通知投资管理人。

  9.2受托费的计提与支付。

  依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约定的计提和支付办法,乙方在次季初2日内(节假日顺延)将受托费清单报送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令从受托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9.3投资管理费的计提与支付。

  依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约定的计提和支付办法,乙方在次季初2日内(节假日顺延)将投资管理费清单报送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令从委托投资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投资管理人。

  第十章甲方对乙方的监督与检查

  10.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监督、检查的类型分为日常检查、年度检查和专项检查等。

  10.2甲方实施监督、检查可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两种方式。现场检查应事先向乙方发送检查通知(特殊情况除外)。

  10.3甲方检查人员应持检查通知原件、甲方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件,对乙方进行现场检查。乙方应协助和配合甲方检查人员的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检查人员可对与受托财产有关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10.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在受托财产托管业务中存在的任何问题,须向乙方作出书面提示。乙方在接到提示后,应立即对提示内容予以确认。如无异议,应在限期内改进,如有异议,应做出书面解释。

  第十一章双方授权代表的指定与变更

  11.1授权代表及其签字。

  任何一方向对方下达的指令、通知和其他业务文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预留印鉴。

  11.2授权代表及其签字及印章的变更。

  11.2.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其签字、印章样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同时向对方提供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签字样本、预留印鉴和启用日期等。

  11.2.2接受方收到变更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和电话两种方式同时向发送方确认。

  第十二章文件的发送与接收

  12.1甲乙双方须通过双方认可的安全、恰当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送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指令、通知或其他业务文书。

  12.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以人工传递或挂号信方式送出的通知或指令,以对方签收之日为送达日。以传真方式发送的通知或指令,以传真发出方电话通知接收方式并确认后视为送达,该电话和回复应被录音,发送方须定期将原件通过挂号信或人工传递方式送往对方。

  12.3甲乙双谋取主应当对发送和接收的文件进行记录,并应采取电话录音的方式记录与对方的业务谈话内容。

  12.4甲乙双方均应将详细的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录音电话、加密传真等)送对方备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前应向对方发送变更通知。

  第十三章保密责任

  13.1乙方应就受托财产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在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披露或利用该信息。

  13.2对于在双方合作过程中获知的与甲方经营相关的所有财务、统计、人员、技术及其他方面的数据和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告知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共同利用。在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而将有关信息告知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共同利用前,乙方应当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13.3对于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乙方商业秘密以及乙方提供的对投资管理人的监督信息,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告知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共同利用,但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另有规定或为第三方向甲方提供咨询等服务所需者除外。在依本条款规定将有关信息告知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共同利用前,甲方应当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13.4甲乙双方应持续履行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终止。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变更、续签及终止

  14.1合同生效日期与存续期限。

  14.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年。

  14.1.2本合同正本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持2份,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合同变更。

  除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

  14.3合同续签。

  本合同到期前30个工作日,乙方可向甲方提交续签本合同的申请报告。甲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是否续签。若甲方同意,即可续签。

  14.4合同终止。

  14.4.1有下述情形之一发生时,本合同终止:

  14.4.1.1发生《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托管人必须退任的事项。

  14.4.1.2合同到期双方没有续签。

  14.4.1.3乙方自行退任,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14.5除合同到期终止外,提出合同终止的一方应向另一方送达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书面通知。

  14.6合同终止后,在甲方收回本受托财产或委任新的托管人并履行职责前,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托管职责。

  14.7本合同终止后,乙立应配合、协助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终止相关事宜。

  第十五章文件档案的保存

  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至少15年内,甲方和乙方各自完整保存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全部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册、交易记录和各项合同及重要协议。

  第十六章禁止行为

  16.1乙方不得进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16.2乙方不得利用受托财产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转给任何第三方。

  16.3除根据甲方、投资管理人的有效指令或本合同规定外,乙方不得动用或处分受托财产。

  16.4乙方与投资管理人在行政上、财务上应相互独立,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16.5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十七章违约责任

  17.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

  17.2因乙方违约给受托财产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7.3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7.4在受托财产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政府机构扣押和查封的情况下,除非得到甲方面授权,乙方没有义务代表甲方就针对受托财产所提起的司法或行政程序进行答辩。任何得到甲方书面委托,代表甲方进行诉讼及争议和解中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八章免责条款

  18.1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对甲、乙双方或一方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双方可协商解决。

  18.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18.3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受托财产及对方造成的损失,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甲方损失的扩大,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8.4上述之“不可抗力”为甲乙双方不可预料、不可避免亦不可克服的如下事件或者类似事件: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火灾、暴雨、地震、飓风、雷击等自然灾害。

  第十九章争议处理

  19.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甲乙双方的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障。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设于某地的某某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9.2当任何争议发生或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仍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章托管合同的效力

  20.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规定其效力终止的情况出现时止。

  20.2本合同一式5份,合同双方各执2份,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章其他事项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企业的托管合同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二、乙方产(股)权结构及登记托管产(股)权数量

  乙方共有股本包括国家出资(股),法人出资(股),自然人出资(股),委托甲方办理登记托管。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提供的产(股)权凭证进行审核确认,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2.向乙方核放统一监制的产(股)权证。

  3.为乙方股东或投资者办理产(股)权登记托管及转让过户,查询,挂失,冻结等业务。

  4.按照乙方提供的分红派息决定向乙方投资人(股东)提供安全便捷的分红派息服务。

  5.为乙方提供投资人(股东)情况及相关资料的查询、统计服务。

  6.向乙方股东或投资人披露乙方重大信息及生产经营情况。

  7.向国资、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出具产(股)权转让鉴证凭证。

  (二)甲方权利

  1.按要求取得乙方登记托管、分红派息、转让过户等所需的全套文件资料。

  2.有权及时了解乙方发生的重大事项和生产经营情况。

  3.有权监督企业按时披露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及召开股东大会。

  4.按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产(股)权登记托管申请表;

  (2)批准企业改制及设立的有关文件(股东出资协议、验资报告、章程等);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签发的出资或股权凭证,出资人或股东名册;

  (5)企业最近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6)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公司已核发的全部出资(股权)凭证及完整的出资人(股东)名册、软盘等资料,乙方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有完全责任。

  3.乙方应向甲方及时通报重大事项及生产经营情况。

  4.按照规定向甲方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的分红派息决议,并在除权日前三个工作日将现金红利款和分红派息手续费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5.按规定在每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全体投资人(股东)公布年度报告,六个月内提供股东会召开情况。

  (二)乙方权利

  1.要求甲方为其投资人(股东)提供登记托管,转让过户,信息披露等项服务。

  2.要求甲方按规定及时为其投资人(股东)提供分红派息服务。

  3.查询、统计出资人(股东)情况及有关资料。

  五、费用标准

  1.产(股)权登记托管服务费

  按企业股本(或注册资本)总额的_________%收取,须在正式登记托管前缴清。

  2.分红派息手续费

  按红利额的_________%收取分红派息手续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把红股或现金红利派送给出资人(股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最快速度进行分派,并按每天应分现金红利总额的_________%标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甲方没有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出资人(股东)资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乙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将应分现金红利和分红派息手续费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完整的出资人(股东)名册,如因出资人(股东)名册提供有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甲方在托管当中或过户当中造成错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企业的托管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企业双方的资源优势,确保实现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托管经营甲方旗下三家子公司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托管经营范围

  甲方公司旗下三家子公司,包括:_____投资有限公司、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______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性资产。

  1._____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为______投资有限公司______%,______占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总资产分别为:_____万元、______万元;净利润分别为:_____万元、______万元。

  2.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为______占______%,______占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总资产分别为:_____万元、______万元;净利润分别为:_____万元、______万元。

  3._____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为______占______%,______占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总资产分别为:_____万元、______万元;净利润分别为:_____万元、______万元。

  上述3家公司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第二条委托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的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托管协议到期后,视双方意愿延长或终止委托经营期限。

  第三条托管经营方式及具体要求

  1.乙方独立、自主经营管理委托资产,对外以受托管理名义开展业务;

  2.在委托经营过程中,乙方根据协议约定收取托管费用;受托管理公司的业绩盈亏情况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其不负有盈利分享或损失赔偿的权利和责任;

  3.在委托经营过程中,与甲方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各项成本、费用、税负等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相关的各项支出,如人员工资、差旅费用等,均包括在托管费用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若根据经营状况需要对委托资产进行处置,需由乙方提出处置方案,经甲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由乙方执行;

  5.如受托资产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产生相关事项,内容和管理模式由乙方与甲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第四条委托经营费用及支付方式

  委托经营费用包括日常托管经营费用及专项费用两部分。

  1.日常托管经营费用:指乙方为甲方所委托资产提供日常性经营管理而收取的费用,为每年_____万元。

  2.专项费用:指除日常托管经营费用外,乙方就对甲方委托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专项项目而进行的投资、管理及其他等行为而收取的费用。

  各专项费用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各方应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未获履行和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而且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书。

  第六条保密

  一方对因合作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对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后方能生效。对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八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条款,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但应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不可抗力指:政府法律或法令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_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的托管合同13

  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为依法有效存续的_________,作为乙方的第一大股东,拟将下属_________,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托管经营范围

  自甲乙双方签属托管经营协议并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其所拥有的_________公司(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评估后的净值为_________元)委托乙方经营。

  二、托管经营期限

  委托经营期限为自双方签属委托经营协议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生效之日始,甲方将通过配股或其他方式将托管经营资产的产权逐步纳入乙方,待委托经营资产的产权全部进入乙方后,委托经营期限届满,委托经营协议自然终止。

  三、托管经营的利润分配

  双方约定,在资产托管经营实施后,被托管企业的.资产收益权归乙方,由乙方以每年实际受托经营净资产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用。

  四、托管经营的审批和认可

  本协议所述托管经营已获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乙方董事会通过,尚待乙方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五、保证和承诺

  1、乙方保证,自托管经营生效日期起,乙方将以正常的方法管理受托经营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和经营其相关的业务。

  2、甲方保证,除了已在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披露的负债外,以及除了甲乙双方在生效日期以后正常操作中所发生的负债外,在托管经营实施前,甲方委托经营资产没有其他实际的或已有的债务或责任。

  3、甲方保证,在托管经营实施前,委托经营资产不附带有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或其它担保权益(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已披露的除外)。

  4、甲方保证其委托给乙方经营的资产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将托管经营资产全部、完整地移交给乙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按托管经营资产净资产值的百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将托管经营资产合法经营,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按托管经营资产净资产值的百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有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九、签署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保证将获得为签署本协议所必要的权利的授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的托管合同1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_浙江金稻草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就企业托管项目接受甲方委托,为更好的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双方就以下条款达成协议:

  一、协议服务标地(相应项目上挑√

  公司托管

  联络处托管

  办事处托管

  二、甲方义务

  与乙方充分合作,提供与协议项目相适应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按协议金额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

  甲方承诺不利用乙方提供的便利条件进行违法和欺诈活动,否则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自签订该项业务后,立即委派工作人员投入工作,按照协议内容提供相应的服务。

  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和为企业保守商业秘密的原则,按照专业标准和规定程序执行。

  四、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服务费用暂定_________元人民币。可根服务项目的增减经双方协商进行调整。

  甲方应于签订本协议书后_________日内支付服务费用。如甲方要求延期付款,延期期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每日按约定金额的千分之一交付滞纳金。

  五、协议签订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因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提前_________月通知另一方,并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六、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需要补充或修改的,书写《合同修改意见书》一式两份(经甲、乙盖章签字,各存一份),做为本合同的补充件。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浙江金稻草新能源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业的托管合同15

  合同编号:_________

  合同签署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

  营业范围: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

  营业期限:_________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是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乙方是依法成立具备受托管理资格的公司,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此项受托管理业务;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此项合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账户的管理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维护受益人和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本合同:指编号为_________号的《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2受托管理:指甲方基于对乙方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支配的财产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年金基金财产的行为。

  1.3企业年金基金:指_________企业根据《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初始受托财产:签订本受托合同时双方约定的信托财产金额。

  1.5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或受托财产:指本合同期限内由甲方交付的全部财产和本受托管理期限内获得收益的总和。

  1.6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根据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托管人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投资运营收益和支付企业年金受益人的退休待遇等。

  1.7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根据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或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证券组合的名义在托管人营业机构开立的,专门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清算的托管专用账户。

  1.8受托当事人:指根据本受托管理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甲方、乙方和受益人。

  第二章受托的名称

  本受托的名称为: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

  第三章受托的设立

  3.1受托当事人

  3.1.1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3.1.2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3.1.3受益人:由甲方提供的《受益人名册》确定(详见附件1)

  3.2受托声明与承诺

  甲方自愿按照本合同将其合法拥有的按照《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归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委托给乙方,甲方对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本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没有设立任何担保,也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条件妨碍乙方对该财产的受托管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以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乙方承诺:管理本受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3受托目的

  依靠乙方的专业管理能力、优质服务以及透明化、规范化的操作,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保证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独立性,提高企业年金基金的运行效率,降低综合管理成本,为受益人提供补充养老保障,维护受益人的利益。

  3.4受托财产

  3.4.1初始受托资金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须在合同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专户。

  3.4.2甲方在合同期内将按月增加或减少受托财产,增加的受托财产金额以实际到账的金额为准,减少的财产以甲方确认的企业年金待遇支付金额为准。增加的财产与初始受托财产及其投资运营收益一并归属于受托财产。

  3.4.3受托财产独立于甲方、乙方和其他任何为企业年金基金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

  3.4.4乙方因受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归属于受托财产。

  第四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

  4.1.1有权向乙方了解受托财产的管理、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4.1.2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受托财产有关的受托账目以及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其他文件。

  4.1.3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受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项规定的申请权,自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4.1.4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管理、处分受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甲方有权解任乙方。

  4.1.5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4.2甲方的义务

  4.2.1甲方有义务承诺甲方建立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4.2.2甲方有义务承诺交付的全部受托财产的来源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有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缴纳受托资金及合同期限内追加资金的义务。并承担由于未按时缴纳资金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4.2.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职工基本信息、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凭单、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等相关资料及证明。甲方有义务确认所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信息材料准确无误;并保证无故意隐瞒。

  4.2.4甲方同意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处分受托财产。

  4.2.5甲方有义务向受益人披露企业年金基金定期报告。

  4.2.6甲方有义务承担按照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流程填制表格、确认数据、加盖公章的职责。

  4.2.7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人员变动信息,遇重大人员变动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

  4.2.8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2条的规定从受托财产中支付费用。

  4.2.9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账户管理人支付账户管理费。

  4.2.10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5.1.1依据本合同约定从受托财产中收取受托管理费;依据《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从受托财产中列支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依据《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约定通知甲方向账户管理人支付账户管理费。

  5.1.2依据本合同的约定通知甲方将企业年金月缴费划入受托财产托管专户。

  5.1.3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处分受托财产。

  5.1.4当甲方的指令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5.1.5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5.2乙方的义务

  5.2.1乙方从事受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各方应就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和调整。

  5.2.2乙方管理、处分受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乙方管理、处分不同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5.2.3应当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本着忠实于受益人最大利益的原则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乙方管理受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5.2.4不得将受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乙方将受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受托财产的原状;造成受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2.5除经甲方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之外,乙方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受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受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

  5.2.6为受托财产提供专门的财务管理,与乙方固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受托财产分别记账,在托管银行开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及时与托管人核对受托财产托管专户余额、企业的缴费到账情况和向受益人支付待遇等信息。

  5.2.7及时通知托管人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

  5.2.8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基金待遇时,通知托管人将资金从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划入受益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或专门用于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待遇的法人存款账户中。

  5.2.9保存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完整记录,保存期限自本受托生效之日起至本受托终止后的15年。

  5.2.10本受托合同终止时,如甲方选任了新受托人,在完成与新受托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应继续负责本合同受托财产的管理、确认和分配等。

  5.2.11当出现甲方选任新受托人的情况时,乙方有义务妥善进行交接工作。在完成与新受托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应继续负责受托财产的管理、确认和分配等事项。

  5.2.12如果出现对受托财产进行清算的情况,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清算程序,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清算。

  5.2.13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6.1受益人的权利

  6.1.1受益人有权对其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查询,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6.1.2如受益人死亡,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获取相应的受托利益。

  6.2受益人的义务

  6.2.1受益人不得转让企业年金基金受益权,不得将企业年金基金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或设定担保。

  6.2.2受益人有义务提供本受托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6.2.3对甲方、乙方以及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章受托财产的管理

  7.1企业年金计划

  7.1.1《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是甲方制定的关于其企业年金具体操作的指导性内部文件。本合同中第7.2、7.3条中的有关规定,将按照《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7.1.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尽快将经甲方盖章确认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交给乙方。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修改《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部分条款。在合同有效期内,如《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条款发生变更,则甲方需要在发生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新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连同书面通知送达给乙方,乙方在收到新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后,下一个月按新计划实施。

  7.1.3甲方修改《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条款,如涉及乙方受托管理内容,应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

  7.2受托管理职责

  7.2.1乙方应将受托财产与乙方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与其管理的其他受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7.2.2乙方应在充分考虑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遵循谨慎、分散风险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投资政策。

  7.2.3定期汇集和编制受托财产管理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并通过合同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通知甲方或受益人。

  7.2.4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流程,负责定期核查受托财产的投资运营情况,并将运营结果及时通过账户管理反映。

  7.2.5在受益人达到支付条件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则和流程,负责办理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事项。

  7.2.6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甲方、受益人和监管部门报告,接受甲方、受益人和监管部门的查询。

  7.2.7根据本合同和企业年金计划规则,办理企业年金缴费。

  7.3受托管理的方式

  7.3.1乙方在保证受托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管理等事务并予监督。

  7.3.2甲方不得干预乙方行使对其他代理机构的选择权。如甲方干预,导致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7.4账户管理

  乙方应委托专业账户管理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事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7.4.1企业年金账户的建立

  乙方需要委托账户管理人为甲方的企业年金基金建立相应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企业年金基金账户包括企业账户和职工个人账户,记录企业和职工的基本信息及缴费、投资运营收益分配、支付、未归属权益和余额等信息。

  7.4.2记录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内资产变化状况。

  7.4.2.1委托账户管理人记录每个受益人的个人账户中的企业缴费部分余额和个人缴费部分余额。

  7.4.2.2委托账户管理人计算受益人应享有的.企业年金受托利益,并记入其账户。

  7.4.3根据甲方提交或确认的相关文件,账户管理人计算受益人的企业年金应支付的数额。

  7.4.4对甲方和受益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登记。

  7.4.5委托账户管理人根据企业年金账户信息的变化,提供阶段性报告;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账户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

  7.5托管

  乙方委托商业银行等托管机构处理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事务,应包括以下内容:

  7.5.1乙方选择符合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等机构作为企业年金基金的托管人。

  7.5.2乙方指令托管人在其营业机构为乙方管理的受托财产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并为受托财产的委托投资开立专门的银行账户——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

  7.5.3乙方委托托管人对受托财产每日或每周进行估值,并及时接收托管人上传的交易数据、账务数据和估值数据。

  7.5.4托管的具体内容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

  7.6投资管理乙方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事务,应包括以下内容:

  7.6.1乙方在投资管理过程中以控制投资风险为首要投资原则,制定相应的投资政策及战略资产配置;

  7.6.2乙方选择符合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机构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

  7.6.3乙方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安排投资管理事项。

  7.6.4投资管理的具体内容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

  第八章受托的财务管理

  8.1处理原则

  8.1.1乙方办理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应建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办法。

  8.1.2乙方对不同的企业年金计划,应建立单独的会计账套分别核算,应在托管人开设单独的银行结算账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开设与管理由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业务规则执行,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预留印鉴由托管人保管。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财产应与其他受托财产、乙方固有财产、托管人的其他资产分别管理、分别编制报表。

  8.1.3乙方指令托管人在其营业机构开立的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缴费、与托管账户相互划拨资金和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等。托管人每日根据乙方的指令办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拨和核算。每个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财产托管专户资金相互独立,各结算账户资金不得相互占用。在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前,乙方应及时通知托管人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在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待遇时,乙方及时通知托管人从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受益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或划入由乙方指定的账户中。

  8.1.4乙方负责审核并确认企业年金缴费、投资运用、收益分配、支付等环节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定期对账户管理信息进行账务核对,保证受益人权益记录正确;对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的记录进行核对,使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8.2受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8.2.1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报酬

  8.2.1.1受托费,收取金额按本合同第十二章有关约定。

  8.2.1.2托管费,收取金额按《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有关约定。

  8.2.1.3投资管理费,收取金额按《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有关约定。

  8.2.2处理受托管理业务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可在受托财产成本中列支:

  8.2.2.1可能发生的中介机构服务费:如审计费等。

  8.2.2.2受托终止时的受托财产清算费用。

  8.2.2.3受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和佣金等。

  8.3账户管理费

  账户管理费按季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给账户管理人,不在受托财产中列支,具体收取方法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的规定确定。

  第九章受托的监管

  9.1甲方可根据监督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账户查询、账务查询、投资管理情况查询。

  9.2甲方在对投资情况等有疑问时,可以要求进行外部专项审计,外部专项审计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章风险承担

  10.1风险承担

  10.1.1乙方管理受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乙方作为本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最终负责人,承担本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中所产生的违约风险。

  10.1.2乙方应通过风险声明书揭示风险,风险声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10.1.2.1受托人依据受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受托财产,受托财产仍有可能受到损失。

  10.1.2.2受托人依据受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受托财产导致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由受益人承担。

  10.2乙方的赔偿责任

  10.2.1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10.2.2乙方采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方式运用本受托项下的受托财产,由此产生的收益,归受托财产所有;由此给受托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10.2.3由于其他当事人未履行职责造成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损失由乙方代为追索,同时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

  11.1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时间

  11.1.1定期报告:乙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季度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并应在每年度结束后45日内向甲方提交年度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其中年度企业年金基金财务会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1.1.2临时文件: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重大事项严重影响受托的执行,应在知道该事项发生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报告甲方和受益人。

  11.2信息披露的方式

  11.2.1乙方依本合同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交受托管理报告,受益人可向甲方查询。

  11.2.2乙方向甲方和受益人提供互联网等信息查询手段。

  第十二章受托人报酬

  12.1依据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年率_________%从受托财产中提取受托费。

  乙方应收取的受托费,由乙方指令托管人逐日计提,按季支付。托管人应在次季初2日内(节假日顺延)将受托费清单报送乙方,并根据乙方的指令从受托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12.2日受托费按前一日该受托财产净值和本合同约定的受托财产年受托费率计提。其中:受托财产净值等于委托投资资产市值(银行间市场债券按市价)加上未委托投资财产净值,日受托费计算方法如下:

  T=E×R×1/当年天数。

  其中:T为每日应计提的受托费;

  E为前一日受托财产净值;

  R为本合同约定的年受托费率。

  12.3受托费应分别对委托投资资产和未委托投资财产进行计提和支取。

  12.4甲乙双方对受托费的计算与支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受托费率发生调整时,甲方应及时将调整后的年受托费率通知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

  第十三章受托的生效、变更、终止和清算

  13.1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3.2受托期限

  13.2.1本合同受托期限为:自初始受托资金汇入受托财产托管专户之日起________年。

  13.2.2受托期限到期日为________,若遇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3.2.3在受托期限届满前壹个月,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是否续签达成书面协议。

  13.3受托变更

  13.3.1当甲方和乙方权利义务、受托期限、受托核算等条款发生变化时,视为受托变更。

  13.3.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13.3受托的终止

  13.3.1本受托因下列原因终止:

  13.3.1.1本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13.3.1.2受托期限届满;

  13.3.1.3本合同的受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

  13.3.1.4本合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终止;

  13.3.1.5本合同中双方的受托关系依法被撤销;

  13.3.1.6本合同中双方的受托关系被解除。

  当发生以上任何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设定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即告终止。提前终止受托应以书面协议或书面文件为准。

  13.3.2本受托期间,甲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由此给受托财产或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且甲方须向乙方全额支付乙方的报酬。

  13.3.3本受托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由此给受托财产或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13.4受托的清算

  13.4.1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不属于甲方或乙方的固有财产,若甲方或乙方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时,受托财产不属于任何一方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

  13.4.2受托终止,乙方应负责受托财产的管理、清理和确认账户余额等。

  13.4.3乙方应在受托终止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受托财产清算报告,报告甲方和受益人。

  13.4.4甲方和受益人如对清算报告有异议,可以提出复核要求。当无法取得协商一致时,可以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受托财产进行清算审计,有关费用由受托财产承担。

  13.4.5甲方和受益人在收到受托清算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乙方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13.5受托终止后受托财产的归属

  13.5.1受托终止时,本合同项下的受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名册》中的全体受益人,每名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资格和比例根据甲方提供的受托终止前执行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确定。

  13.5.2本合同期满受托终止时,甲方指定了新受托人,乙方应协助新受托人接管受托财产和受托管理业务;甲方未指定新受托人时,乙方按国家相关政策履行其职责。

  13.5.3通常情况下,本受托财产不因甲方破产而终止。但因甲方破产致使本受托合同终止时,乙方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履行其职责。

  13.5.4因乙方破产致使本受托合同终止时,甲方指定了新受托人,则乙方应协助新受托人接管受托财产和受托管理业务;甲方未指定新受托人时,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其职责。

  第十四章保密条款

  14.1保密义务

  甲方、乙方和受益人于本受托设立和管理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未公开的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自己使用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和使用,但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要求应当进行披露的除外。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当事人有关联关系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或公众。

  14.2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第13.1条的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五章文件档案的保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至少15年内,甲方和乙方各自完整保存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全部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册、交易记录和各项合同及重要协议。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16.1若甲方或乙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声明、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约。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6.2如因为乙方的过错,违背管理职责、管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致使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损失,或造成实际年收益率下降,乙方应给予赔偿。

  16.3如甲方违约(包括擅自变更合同、未按约定方式提前终止合同等),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处理违约事务而支出的费用及所受到的损失。

  16.4如甲方的受托资金来源不合法致使本合同约定的受托关系无效,以及由此发生损失和费用或引起债务,其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章免责条款

  17.1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并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相关权利义务所产生的风险责任,乙方免除责任。

  17.2甲方和受益人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乙方处理受托管理业务带来的风险责任,乙方免除责任。

  17.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对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双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17.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17.5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受托财产及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7.6“不可抗力”为甲乙双方不可预料、不可避免亦不可克服的如下事件或者类似事件:国家法律法规修改、战争、自然灾害等。

  第十八章争议的解决

  18.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18.2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设于某地的某某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当任何争议发生或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仍有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章通知和送达

  19.1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注册地址为受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乙方按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专人送达、挂号信件或传真等有效方式,就处理受托管理业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甲方或受益人。

  19.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9.2.1专人送达:被通知方签收单中所显示的日期;

  19.2.2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国内挂号函件收据所示日后第7日;

  19.2.3传真: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19.3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果在受托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发生变化,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9.4如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一方(简称“变动一方”),未将有关变化及时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章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达成补充协议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合同一方当事人被兼并或被收购,其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由兼并方或收购方承担。

  20.3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方、乙方各执贰份,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国家出台企业年金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本合同条款将做相应调整。

  20.5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企业年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而导致本合同需要审查或相关部门批准由乙方负责办理。如果乙方因此而丧失受托管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将有关资料向新受托人交接。

  甲 方(签章):_________ 乙 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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