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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录服务协议

时间:2024-03-23 07:56:35 合同 我要投稿

速录服务协议【荐】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速录服务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速录服务协议【荐】

速录服务协议1

  甲方(接受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速录服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地点和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价格及付款方式

  1。签定本合同时,乙方收取合同总价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余款在乙方完成服务后___________结清。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__元/7小时。4小时以内价格减半计收。4到7小时视为7小时。晚七点以后1小时算2小时。若服务时间超过1天,不同日期的小时数不累加。

  2。需向乙方支付速录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义务

  1。保证乙方速录人员顺利进入现场,并提供充足的电源插座及桌椅,使乙方得以进行正常的录入工作。

  2。提供记录内容的相关资料(如速录对象名单、相关的专业术语等),以便乙方工作人员更出色地完成中文速录工作。

  3。甲方若出现变故,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通知乙方,否则甲方的预付款不予退还。

  四、乙方义务

  1。速录员提前30分钟到达服务现场。

  2。根据速录对象的讲话实时进行中文速录,并保证记录质量,不得出现较多的'误录、错录和漏录。(由于中国汉字的特点,在录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同音字词,对此乙方保证尽量避免。)

  3。速录服务结束后,乙方即将文本资料以软盘方式交给甲方。乙方需对速录内容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他人,如有必要乙方可在甲方的监督下当时将本次记录内容删除。

  4。乙方若出现变故,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告知甲方,并全额退还甲方的预付款,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五、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速录服务协议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迅速提高办公效率,加快文件资料的整理工作,甲方决定使用乙方提供的速录服务,同时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如需速录服务,应提前_________天将速录的时间、地点、内容等相关信息及时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速录人员。

  2.甲方为乙方速录人员进行正常的录入工作提供尽可能的合理的便利条件,包括顺利进入速录现场,提供充足的电源插座,在速录现场距离音源较近、视线较好的位置安排速录人员席位等。

  3.甲方提供记录内容的相关资料,以便乙方工作人员更出色地完成中文速录工作。

  4.如速录现场允许录音应对重要内容进行实况录音,以防发生意外情况时进行补记。

  5.甲方因故若取消速录服务,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告知乙方。

  二、乙方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派出约定数量的服务小组,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早到达,乙方将适当收取费用。

  2.根据速录对象的讲话实时进行中文速录,并保证记录质量,不得出现较多的误录、错录和漏录。

  3.速录服务结束后,乙方对录入资料进行检查整理后,将电子文本资料交给甲方。速录内容将在乙方计算机内存留_________小时,在此期间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随时复制或发送邮件。

  4.乙方必须对速录内容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他人。如甲方要求,乙方可在速录服务终结后,在甲方的监督下当场将本次记录内容完全删除。

  5.乙方若因故无法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则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告知甲方。

  三、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采用先服务后付费的结算方式。每次速录服务结束后,双方应签署《外出速录服务登记表》,确认服务费用金额,并据此结算。

  2.速录服务收费标准:

  _________元/天,半天起算,_________元/半天。

  若速录服务时间超过约定时限,甲方需对延时部分向乙方支付“速录服务延时费”,“速录服务延时费”按_________元/小时计算,延时30分钟以内收取_________元。晚7点以后,两小时以内算半天。

  按《劳动法》规定,休息日期间,支付200%的服务费用;法定节日期间,支付300%的服务费用。

  3.乙方在甲方结清服务费用时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4.在_________市城区范围内服务时,乙方的`交通费用自负;如有外地速录服务任务,速录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由甲方负担,速录服务价格双方协商。

  四、保密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本合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五、保证

  双方保证:

  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有资格或合法授权从事本合同项下的业务;

  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

  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前30日内,根据双方意愿就本合同续签或变更事宜进行协商。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若甲方无故取消速录服务,又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告知乙方时,则甲方应按该次速录服务约定金额全额赔付。甲方若变更速录服务时间,应提前告知乙方,如未告知,乙方按时到达,则按约定起始时间累计收取速录费用。

  3.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时提供速录服务又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告知甲方时,则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相同时间的速录服务。

  九、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十、其他

  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的含义。

  本合同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的注解、附属文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速录服务协议3

  甲方(接受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迅速提高办公效率,加快文件资料的整理工作,甲方决定使用乙方提供的速录服务,同时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如需速录服务,提前2-3天将速录的时间、地点、内容等相关信息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安排速录人员。

  2.甲方为乙方速录人员进行正常的录入工作提供尽可能的合理的便利条件,包括顺利进入速录现场,提供充足的电源插座,在速录现场距离音源较近、视线较好的位置安排速录人员席位等。

  3.甲方提供记录内容的`相关资料(如速录对象名单、相关的专业术语等),以便乙方工作人员更出色地完成中文速录工作。

  4.如速录现场允许录音(录像)应对重要内容进行实况录音(录像),以防发生意外情况时进行补记。

  5.甲方因故若取消速录服务,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告知乙方。

  二、乙方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派出约定数量的速录人员,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早到达,乙方将适当收取费用。

  2.根据速录对象的讲话实时进行中文速录,并保证记录质量,不得出现较多的误录、错录和漏录。准确率在95%以上。

  3.速录服务结束后,乙方对录入资料进行检查整理后,将电子文本资料交给甲方。速录内容将在乙方计算机内存留一个星期,在此期间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随时复制或发送邮件。

  4.乙方必须对速录内容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他人。如甲方要求,乙方可在速录服务终结后,在甲方的监督下当场将本次记录内容完全删除。

  5.乙方若因故无法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则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告知甲方。

  三、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采用先服务后付费的结算方式。每次速录服务结束后,由甲方负责人员在乙方速录人员出具的《速录服务任务单》上签字,确认服务费用金额,并据此结算。

  2.速录服务收费标准:

  (1)_____元/天(7小时之内),半天起算,______元/半天(4小时以内)。

  (2)若速录服务时间超过约定时限,甲方需对延时部分向乙方支付“速录服务延时费”,“速录服务延时费”按150元/小时计算,延时30分钟以内免收服务费用。晚7点以后,两小时以内算半天。

  3.乙方在甲方结清服务费用时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4.在本市城区范围内(不含远郊区县)服务时,乙方的交通费用自负;如有外地(含北京远郊区县)速录服务任务,速录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由甲方负担,速录服务价格双方协商。

  四、保密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本合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五、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克服、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若甲方无故取消速录服务,又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告知乙方时,则甲方应按该次速录服务约定金额全额赔付。甲方若变更速录服务时间,应提前告知乙方,如未告知,乙方按时到达,则按约定起始时间累计收取速录费用。

  3.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时提供速录服务又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告知甲方时,则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相同时间的速录服务。

  七、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十、其他

  1.本合同标题及各条款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用来解释合同的含义。

  合同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速录服务协议4

  本合约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艺名/昵称: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账户:

  鉴于: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有专业、权威、丰富的经纪资源。

  乙方拥有良好的演艺才能或艺术天赋,有志于逐步提升演艺水平和知名度。

  现甲乙双方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约。

  为此,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进行甲方之经纪推广的各项合作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定义解释:

  直播平台:指互联网公司拥有或运营线上演艺平台,如:腾讯now直播、陌陌、花椒、映客、斗鱼TV、多玩YY、熊猫TV、虎牙TV、Live直播等网站及子网站、客户端、app应用以及将来新注册、开发的与视频秀场业务有关的一些网站、应用等的总称。

  合作内容

  合作期间,甲方独家担任乙方互联网线上演艺事业的独家经纪公司,就乙方的线上演艺事业提供经纪代理服务,经纪代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演艺、线上游戏代言等相关活动。

  1.1网络演艺:

  甲方代理乙方在线网络演艺,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线上演艺的个人直播间互动演艺、众筹、线上演唱会、线上歌友会等现在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互联网产品及线上演艺形式,经纪合作期间,甲方在遵循维护良好合作及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发展的基础上,甲方有权在合作范围内自主管理乙方在线上演艺平台的个人直播间互动演艺,积极进行企划宣传。

  1.2商务经纪:

  甲方代理乙方商务经纪,如麦序广告、游戏代言、产品代言等甲方合理认为乙方应当接受的各类线上商务活动。甲方在代理乙方商务经纪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书面合约,乙方承诺不可将商务经纪权益授予给合约以外的第三方。

  合作期限:

  本合约合作期限为[三]年,即自[20__]年[X]月[X]日至[20__]年[X]月[X]日。

  本合约到期后,除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终止前三个月内发出终止合约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合约自动续约三年。

  直播约定:

  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视频秀场平台进行网络直播演艺。

  乙方每自然月最低有效直播天数: 天/月(一天直播有效时长1小时为一个有效直播天数)。

  乙方每自然月最低直播时长: 小时/月。

  若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直播约定内的最低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直播收益所得进行扣减甚至解除合约,标准详见《主播管理条例》。

  如需对直播约定做出调整和修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经纪合约补充协议》即可,且以补充协议的约定条例为准则。

  收益分配:

  合作费用

  乙方每月可获得的合作费用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 ),甲方应每个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合作费用(节假日顺延)。

  乙方每参加以下直播活动,即可获得合作费用的标准如下:除去平台主播礼物分成比例 % ;

  如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参加了上述活动以外的直播行为,其可获得的合作费用标准将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进一步确认。

  甲方应在上述每一项活动结束后的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作费用(节假日顺延)。

  5. 各方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独家在全国范围内为乙方接洽、安排、策划双方达成一致的线上演艺事务活动和工作。

  乙方可以享有甲方为其策划并安排的线上演出、包装等互联网产品宣传推广资源,乙方需遵从线上演艺平台对运营规则的相关约定。

  乙方有权拒绝色情、暴力、违规、违法、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要求和工作,并有权要求赔偿。

  乙方保证于本合约签订时,并未与任何第三方存在经纪合约或有与本合约有冲突的约定;与甲方签订本合约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同类经纪或演艺合同。

  合约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接洽或授权线上(互联网)第三方接洽安排任何与演艺事业相关的事项,不得作出任何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有第三方联系或邀请乙方参与线上演艺活动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接洽演艺活动并签订合约,乙方不得私自与第三方洽谈或达成任何线上合约。

  乙方同意将甲方作为独家互联网演艺分享平台,乙方承诺在合作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在甲方以外的互联网公司、公会或者家族等进行表演。

  6. 保密

  6.1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外透漏本合约和其他相关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合约约定义务所需进行的正当披露除外。

  6.2 为履行本合约涉及的商业活动计划、策划方案以及其他商业信息均为保密信息。

  6.3 本合约下保密义务在本合约终止后两年内仍有效。

  7. 违约责任

  7.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至少24个月综合收益(含薪资、礼物收益以及其他相关收益)的`违约金。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非甲方安排的平台和公会表演的;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线上第三方的邀请、组织从事表演等商业活动;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线上(互联网)第三方的商务经纪等活动;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线上(互联网)第三方的明星周边等代理;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其他线上演艺平台有任何形式合作的;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同类经纪或演艺合同的;

  其他经甲方认定为构成违约的行为。

  7.2 其他违约情形的,违约的一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8. 争议解决

  因本合约引起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本合约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约。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速录服务协议5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

  座落位置: 幢 室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业主及用户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及用户手册》的行为;

  5、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它应收款项;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6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由乙方书面承诺遵守《装修承诺书》中的相关管理规定;

  10、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30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承租人除外);

  2、监督甲方的物业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及用户手册》;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应收款项;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修承诺书》、《业主临时公约》和《业主及用户手册》的有关装修管理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应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并有义务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因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及用户手册》而造成的损失、损害,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业主负连带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不得改变房屋、地下及半地下车库的使用功能。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负责本小区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建筑物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围墙、庭院等,但不包括任何产权人个别拥有独立使用权的地方。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负责本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中央监控设施、通讯线路、供气线路、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三、环境卫生

  1、公共场地、公共环境、公用部位的保洁及生活垃圾的收集(不上门收集)、清运等服务;

  2、室外公共绿地的养护;

  3、共用雨、污水管道,雨、污水井、化粪池、水箱等设施设备的定期清洁、保养。

  四、保安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提供安全防范服务(包括门卫执勤、安全巡逻、安全监控与消防管理);

  (2)车辆管理服务(包括泊位管理、停车管理与交通秩序管理);

  (3)保安应急处理服务(包括火警事故、治安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等);

  2、不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承租人的人身、财产受到不法侵害的责任。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机动车、非机动车安指定地点停放;

  2、非机动车(含摩托车)凭"准停征"出入小区;

  3、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刷卡进出小区,按小区内交通标志行驶;

  4、甲方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详见《装修承诺书》、《业主临时公约》和《业主及用户手册》中的有关装修管理规定。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物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在醒目位置公布物业服务收费及服务内容。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项目。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定期向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满意率85%以上。

  10、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情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周巡查2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三、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45分钟内,其它保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保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3、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4、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5、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6、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正常维修除外)

  7、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8、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9、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10、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

  11、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站岗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查1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服务

  1、多层按层设置垃圾桶,每日清运1次。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2、合理设置果皮箱或者垃圾桶,每日清运1次。

  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每周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每周拖洗2次;楼梯扶手2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10日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2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2月检查1次,1.5~2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5、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六、绿化养护管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

  3、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

  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第四条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一次性向甲方全额缴纳12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交纳时间从开发商与乙方约定的交房日期起),届时期满后与10日内向甲方交纳本年度剩余月份的物业管理费,以后逐年于12月31日前向甲方全额交纳下年度12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未按约定交纳的,甲方可以催交,逾期3个月仍不交纳的,甲方可按未交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则从其约定);

  二、普通住宅多层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

  三、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交纳,如乙方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

  四、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服务费;

  第五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车辆停放费

  乙方按照镇价房【20xx】313号文件《关于印发<镇江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的有关标准向甲方交纳费用;

  二、甲方为方便乙方而提供的其他有偿服务项目待乙方入住后,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制定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三、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保养期已满的维修养护,由甲方参照镇江市相关规定进行收费。

  第六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高层电梯、水泵等设施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的(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甲方单独列账,合理、公开分摊。

  第七条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镇江市的有关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

  二、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事过户。

  第八条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从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的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并退还利息;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其它

  一、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三、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四、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镇江市房产管理局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镇江市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正本共7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速录服务协议6

  甲方(接受服务方):_________

  乙方(提供服务方):_________

  为了迅速提高办公效率,加快文件资料的整理工作,甲方决定使用乙方提供的速录服务,同时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如需速录服务,应提前_________天将速录的时间、地点、内容(如不涉及特殊的保密措施外)等相关信息及时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速录人员。

  2.甲方为乙方速录人员进行正常的录入工作提供尽可能的合理的便利条件,包括顺利进入速录现场,提供充足的电源插座,在速录现场距离音源较近、视线较好的位置安排速录人员席位等。

  3.甲方提供记录内容的相关资料(如速录对象名单、相关的`专业术语等),以便乙方工作人员更出色地完成中文速录工作。

  4.如速录现场允许录音(录像)应对重要内容进行实况录音(录像),以防发生意外情况时进行补记。

  5.甲方因故若取消速录服务,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告知乙方。

  二、乙方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派出约定数量的服务小组,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早到达,乙方将适当收取费用。

  2.根据速录对象的讲话实时进行中文速录,并保证记录质量,不得出现较多的误录、错录和漏录。(由于中国汉字的特点,在录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同音字词,对此乙方只能保证尽量避免。)

  3.速录服务结束后,乙方对录入资料进行检查整理后,将电子文本资料交给甲方。速录内容将在乙方计算机内存留_________小时,在此期间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随时复制或发送邮件。

  4.乙方必须对速录内容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他人。如甲方要求,乙方可在速录服务终结后,在甲方的监督下当场将本次记录内容完全删除。

  5.乙方若因故无法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则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告知甲方。

  三、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采用先服务后付费的结算方式。每次速录服务结束后,双方应签署《外出速录服务登记表》,确认服务费用金额,并据此结算。

  2.速录服务收费标准:

  (1)_________元/天(_________小时之内),半天起算,_________元/半天(_________小时以内)。

  (2)若速录服务时间超过约定时限,甲方需对延时部分向乙方支付“速录服务延时费”,“速录服务延时费”按_________元/小时计算,延时30分钟以内收取_________元。晚7点以后,两小时以内算半天。

  (3)按《劳动法》规定,休息日期间,支付200%的服务费用;法定节日期间,支付300%的服务费用。

  3.乙方在甲方结清服务费用时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4.在_________市城区范围内(不含远郊区县)服务时,乙方的交通费用自负;如有外地(含_________远郊区县)速录服务任务,速录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由甲方负担,速录服务价格双方协商。

  四、保密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本合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五、保证

  双方保证:

  (1)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有资格或合法授权从事本合同项下的业务;

  (2)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

  (3)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前30日内,根据双方意愿就本合同续签或变更事宜进行协商。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若甲方无故取消速录服务,又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告知乙方时,则甲方应按该次速录服务约定金额全额赔付。甲方若变更速录服务时间,应提前告知乙方,如未告知,乙方按时到达,则按约定起始时间累计收取速录费用。

  3.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时提供速录服务又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告知甲方时,则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相同时间的速录服务。

  九、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十、其他

  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的含义。

  本合同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联系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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