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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委托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刑事辩护委托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刑事辩护委托合同 篇1
委托人姓名:
签订时间:
承办律师:
( )粤 律刑字第 号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邮:
乙方: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76号富力盈隆广场十楼1002室 邮编:510623
电话:020-220xx666 传真:020-220xx688 电邮:
甲方因 涉嫌 一案,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 的辩护人。为此,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在上述案件中担任 的辩护人,进行下述程序的辩护工作(根据约定在“[ ]”内打“√”或“X”;“√”为委托事项,“X”为非委托事项):
[ ] 侦查阶段的法律帮助/咨询;
[ ] 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帮助/咨询;
[ ] 第一审诉讼的辩护;
[ ] 第二审诉讼的辩护;
[ ] 死刑复核程序的辩护;
[ ] 再审诉讼的辩护;
[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第二条 授权与指派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如下(根据约定在“[ ]”内打“√”或“X”;“√”
为授权事项,“X”为非授权事项):
[ ] 调查取证/申请调查取证;
[ ] 申请鉴定/重新鉴定、勘验/重新勘验
[ ] 会见与咨询;
[ ]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 ] 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 ] 出庭辩护;
[ ] 申请回避;
[ ] 代为进行和解;
[ ] 代为提起上诉/撤回上诉;
[ ] 代为控告、申诉;
[ ] 代为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 律师作为 的辩护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辩护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第三条 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如实、客观、全面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调查取证费用。
(3)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非法活动。
2、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侦查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① 查阅、了解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② 根据法律规定会见犯罪嫌疑人,依法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或其他法律帮助; ③ 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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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④ 根据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调查或申请人民检察院调查可能证明其无罪、罪轻等各方面的证据。
(2)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① 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② 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③ 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④ 根据被告人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调查或申请法院调查可能证明其无罪、罪轻等方面的证据。
(3)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二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① 查阅、了解本案的相关卷宗材料;
② 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一审判决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③ 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并提交书面辩护词,或按照二审法庭书面审理的安排,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4)乙方辩护律师应按时出庭,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
(5)依法尽职尽责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其合法权益;
(6) 乙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甲方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承担保密义务;
(7)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并为其辩护。
(8)乙方律师应及时向甲方口头或书面报告委托法律事务的办理情况(公、检、法机关确定密级的案件材料除外)。
(9)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已指派的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工作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角 分(¥ )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
2、甲方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根据约定在“[ ]”内打“√”或“X”;“√”为选择方式,“X”为非选择方式):
[ ]实报实销: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报销申请之日起 日内据实报销;
[ ]包干: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角 分(¥ )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
3、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4、支付方式:甲方可采用现金、转帐或者支票方式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办公地点将款项直接交付给乙方财会人员;采用支票支付方式的,收款人为“ ”;采用转帐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帐号:
乙方户名:
乙方开户行:广州市工行黄埔大道支行
乙方账号:
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应当直接支付给乙方。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不予承认。
5、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工作费用的,除仍须按约定金额支付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迟延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视违约情况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任何理由之一拒绝支付或者要求乙方退回律师费: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辩护人进行辩护的;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律师已经开始工作而司法机关撤消案件的;
(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违反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支付/未报销的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其他工作费用以及违约金。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已全部完成委托代理事项:
1、本合同生效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
2、本合同生效后,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的;
3、本合同生效后,被告人撤回上诉、申诉导致案件终结的;
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案件终结的。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委托事项违法,甲方利用乙方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隐瞒事实,或者甲方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乙方律师无法正常履行职务的,乙方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提前解除合同,已收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工作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诉请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或 终结之日(以本案判决书/裁定书为准)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变更送达方式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变更送达方式的一方承担。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的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当以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双方没有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双方仍应当严格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二条 其他特别约定:
1、
2、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约代理人: 承办律师:
日期: 日期:
刑事辩护委托合同 篇2
甲方事务所 为甲方安排 罪一 案的第 壹 审辩护人。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安排律师 出庭辩护。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乙方安排律师接受委托后,如发现委托人或被告人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没有如实陈述案情,受托律师有权拒绝为之辩护,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按照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应在签约时向乙方缴纳费用人民币 元。
四、本合同有效期限,由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本案本审终结止。
五、其它:甲方委托乙方的期限为: 。
甲方: 乙方:广东 律师事务所
xx年xx月xx日
刑事辩护委托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乙方事务所为甲方安排罪一案的第壹审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安排律师出庭辩护。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乙方安排律师接受委托后,如发现委托人或被告人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没有如实陈述案情,受托律师有权拒绝为之辩护,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按照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应在签约时向乙方缴纳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
四、本合同有效期限,由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本案本审终结止。
五、其它:甲方委托乙方的期限为: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刑事辩护委托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市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0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0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被________市检察院指控犯有________罪,现案件将移送________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鉴于,甲方愿意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担任第一审和第二审辩护人。
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第一审和第二审刑事辩护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担任其第一审和第二审阶段的辩护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担任被告人第一审和第二审的辩护人,并届时指派其中两名律师出庭辩护。
第二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真实、客观、全面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及办案费。
(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除非由于律师所不能控制的原因,在法院审理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1、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2、听取甲方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根据需要及有效时间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3、乙方辩护律师应按时出庭,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
4、依法尽职、尽责为甲方进行辩护。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甲方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开庭前应将开庭方案报甲方征求意见;
5、乙方应对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6、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不得接受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并为其辩护。
第三条 辩护费及办案费
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和复杂程度,甲方向乙方支付辩护费_________元人民币,支付方式如下:
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支付辩护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乙方辩护律师接到法院出庭通知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辩护费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一审判决宣判后三日内向乙方支付辩护费________元人民币。
乙方辩护律师在北京市内的办案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辩护律师在北京市外的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办案费是指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必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通讯、复印、打字等费用。
如因甲方不上诉或其它原因不进入第二审程序,则视为本协议终止,乙方应收取(包括已收取)的上述辩护费用不再退还。
如甲方未被检察机关以被告人身份指控有罪并移送人民法院,乙方应将已收取的辩护费退还甲方,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适当的咨询费用或劳务费用。
第四条 主协调人
作为主协调人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负责协调与案件有关的各个方面的关系,在________出差不在期间,指定________为代表。
第五条 责任
如果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辩护费全额退还甲方;如果甲方无故终止,辩护费不退还。
第六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第二审终结止(判决、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及撤销诉讼)。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认为乙方或乙方辩护律师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甲方有权向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处分委员会投诉。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北京市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刑事辩护委托合同 篇5
刑字第( )号
委托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 案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审辩护人,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指派律师 出庭辩护。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出庭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出庭辩护;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另行指派的律师出具授权手续。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但甲方如果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隐瞒事实,或者提出其它不合理要求,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职务的,乙方有权拒绝辩护。
四、根据《黑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规定,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具体案情、所需时间、同行业收费标准及乙方指派律师的专业水平,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纳律师费人民币 元,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付清。
五、甲方未按期交纳或者未完全交纳律师费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暂停辩护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费后,恢复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六、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务发生的下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合理的通讯费、复印费、翻译费、交通费、食宿费等;3、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4、应当甲方承担的其他费用。上列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或直接向收费单位交纳。乙方律师为处理本案而垫付的上列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七、乙方律师在接受委托前或接受委托后对案件作出的法律分析、结果预测等,均不构成乙方或乙方承办律师对甲方委托事项处理结果的承诺或担保;乙方承办律师就委托事项的处理结果对乙方作出的任何承诺或担保对本合同双方均无约束力。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
九、本合同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年 月 日
刑事辩护委托合同 篇6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与乙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指派律师、律师助理担任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涉嫌案的辩护人。
第二条委托律师的代理阶段、权限及具体事项如下:
_________________1、2、(详见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办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及辩护。
2、如乙方承办律师在完成委托事项工作中失职,甲方可以拒绝乙方律师为其继续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
3、甲方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以隐瞒事实。
4、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承办律师真实案情,否则乙方承办律师自知晓上述第3条情形起,有权拒绝继续为甲方辩护。
第四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承办律师有向甲方了解涉案真实情况的权利。
2、乙方承办律师作为甲方辩护人,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应指派取得执业证的律师办理委托事务,实习律师或助理作为辅助人员参与辩护,应在本合同中明示。
4、乙方承办律师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5、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
第五条
根据《__________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港币______________元,办案差旅费人民币/港币______________元。以上费用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逾期支付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第六条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止。
第七条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双方另行协商。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刑事辩护委托合同 篇7
地址:身份证号码: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地址:电话:
鉴于甲方的丈夫 因被***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犯有组织卖淫罪,案件将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甲方愿意聘请乙方律师为**担任审查起诉阶段和一审阶段的辩护人。
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提供审查起诉阶段和一审阶段刑事辩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担任被告人**审查起诉阶段、一审阶段的辩护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律师担任被告人**的刑事辩护人。
二、甲方应:1、真实、客观、全面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2. 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及办案费。
三、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除非由于律师所不能控制的原因,在审查起诉阶段和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1)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2)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3) 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和复杂程度,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壹万元和办案费伍仟元,共计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
辩护费包括本协议第三条所列规定乙方应完成的.工作的费用及向相关人员的有关咨询费用。
办案费是指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交通、通讯、复印、打字等费用及乙方辅助人员的报酬。
五、辩护费及办案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给付,至迟不超过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三天,如甲方不按期全额付清上述费用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六、如果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辩护费全额退还甲方;如果甲方无故终止,辩护费不予退还。
七、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且甲方已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了辩护费、办案费后,乙方律师应及时向检察院、一审法院提交辩护手续,并会见被告人**。
八、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及撤销诉讼。)
九、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篇二:刑事案件辩护委托合同-一审阶段(自首都律师)
刑事案件辩护委托合同 (一审阶段)
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北京市鼎知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1017 邮政编码:100031电话:010—66416519传真:010—66418608
鉴于, 因涉嫌 被检察院指控,现案件已/或将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鉴于,甲方愿意聘请乙方律师为担任一审辩护人。 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担任被告人一审阶段的辩护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律师担任第一审辩护人。
第二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真实、客观、全面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及办案费。
(二)乙
方的义务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除非由于律师所不能控制的原因,在法院第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1、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2、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3、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辩护费及办案费
根据本案具体情况和复杂程度,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元和办案费元, 共计人民币 元。
辩护费包括本协议第二条第(二)项所规定乙方应完成的工作的费用及向相关人员的有关咨询费用。
办案费是指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通讯、复印、打字等费用及乙方辅助人员的报酬。办案费采用包干方式。除非甲方同意,无论乙方的实际办案支出是否超过该费用,甲方均无另行给付的义务。
第四条 支付时间
辩护费及办案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给付,至迟不超过本协议签定的次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时,可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第五条 责任
如果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辩护费全额退还甲方;如果甲方无故终止,辩护费不退还。
第六条 特殊规定
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且甲方已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了辩护费、办案费后,乙方律师应及时向一审法院提交辩护手续,并会见被告人,委托的最终生效以被告人本人同意由乙方律师为其担任一审辩护人为准。
如果被告人本人不同意乙方律师为其担任一审辩护人,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及一审法院,并协商部分退还辩护费及剩余办案费,双方终止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一审终结止。(判决、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及撤销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甲方: 乙方:北京市鼎知律师事务所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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