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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补充协议

时间:2024-04-09 10:43:28 合同 我要投稿

合同补充协议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同补充协议,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同补充协议

合同补充协议1

  需方:

  供方:

  需、供双方于20xx年7月15日签定电梯供货合同(编号:FLD070713),需方因经营调整,现要求将GX-Y01半圆形观光梯改为乘客电梯,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如下补充协议。

  一、取消GZ-Y01半圆形观光梯的定货,已生产出的该梯由供方另行处理。

  二、将观光电梯改为乘客电梯,其型号、参数如下:

  1、品名:乘客电梯(JX-001)

  2、型号:FVF-P13-CO60

  3、载重:1000kg(载客:13人)

  4、停靠层站:-1、3、4(1楼与3、4楼开门方向相反),主板模块预留1、2楼开门接口。

  5、轿厢:发纹不锈钢(厚1.2mm)。

  6、厅门及门套:发纹不锈钢(1.2mm)及M-01标准小门套,轿厢地面使用3mm厚PVC材料,下面使用3mm厚钢板作支撑面。

  7、其它配置、功能与原合同一致

  三、金额及付款方式:

  1、原合同总价:肆拾万零肆仟元整(¥404000.00元)现减为:叁拾柒万伍仟元整(¥375000.00元),由供方提供税务发票,需方已付款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供方已于20xx年10月将另一台方形全透明观光电梯交付需方使用。

  2、本协议签定后三日内,需方支付预付款陆万元整(¥60000.00元);电梯设备到工地后支付柒万元(¥70000.00元),凭供方提供的`两台电梯税务发票支付);电梯安装完毕并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支付叁万元整(¥30000.00元),余款伍仟元整(¥5000.00元),在电梯验收合格交付需方次日起满一年后三日内付清。

  四、交货时间及条件

  1、供方收到需方预付款陆万元整(¥60000.00元)起35天电梯设备应到达工地。

  2、电梯设备到达工地后经需方派员验收确认供方提供的电梯设备与合同所确定的设备配置一致后才能安装,(验收不得影响安装人员开箱、搬运),安装后的功能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否则需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因此而迟缓竣工由供方承担责任赔偿需方每日1000元。电梯设备在交付需方前由供方负责保管,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货到工地前三日,需方应向供方移交经双方确认的合格井道(含正式电源进机房),否则交货日期顺延。

  4、货到工地13天安装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迟延交货则每日由供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电梯安装完毕后时间不超过10天,否则赔偿需方每日1000元。

  五、本协议属原合同(编号:FLD070713)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除修改了原合同的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他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代表:

  供方:

  代表:

合同补充协议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和乙方于 日共同签署了编号为 、具体合同名称为《XXXXX类标准合同》的20xx年度市场广告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此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

  一、关于乙方提供资质的约定

  为确保乙方信息资料的准确性,保证双方后期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签订合同时,乙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给甲方备案,乙方需提供的资质有:

  (一)乙方(企业单位)提供资质的约定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经营户可不提供)

  4、开户许可证或供应商银行信息确认函

  5、发票领购手册(需有税务机关盖章,能显示开票类型)或盖了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票样

  6、业务联系人证明

  7、身份证(个体经营户提供)

  8、阳光公约承诺函

  若乙方为印刷企业,需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如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国税颁发的、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条形章的税务登记证;若乙方为代理公司,需取得被代理单位的委托授权书;若乙方为空飘施放单位,提供施放气球资质证;

  (二)乙方(事业单位)提供资质的约定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广告经营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

  5、开户许可证或供应商银行信息确认函

  6、发票领购手册(需有税务机关盖章,能显示开票类型)或盖了财务专用章的发票票样

  7、业务联系人证明

  8、阳光公约承诺函。

  (三)乙方提供资质需满足的条件

  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广告经营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需有清晰的年检记录,若签订合同日期在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乙方提供的上述资质需有前年的年检记录;若签订合同日期在7月1日-12月31日的,乙方提供的上述资质需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乙方提供的银行信息确认函、业务联系人证明、阳光公约承诺函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票领购手册、广告经营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身份证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关于乙方提供结算资料的要求

  为保证甲方广告发布效果及乙方结款的及时性,在广告制作并发布后,乙方需按时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结算资料,乙方需提供的结算资料有:

  (一)平面类需提供的结算资料

  1、报样原件,对于免费赠送的版面乙方同样需提供报样原件。

  2、广告发布订单: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约定的有效红章印的广告发布订单原件;

  (二)结算资料提供时间的约定

  1、平面日常提供结算资料的时间约定为按周提交:

  2、节假日(五一、十一、新开业、重装等)提供结算资料的时点:

  平面类在次月的8日前提交完毕,但不包括元旦期间,元旦期间因涉及跨年费用,要求次月的5日前提供;

  (三)无法提供结算资料的约定

  每月12号,甲方会将截止到上月底操作、乙方仍未提供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汇总,写明已提供及仍然缺少的结算资料明细,以“通知函”形式发给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函或应当收到通知函在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回复并提供符合甲方标准的结算资料,逾期则甲方视同乙方认可收到。若乙方在7日内无法提供、但未超过14天的,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在原订单金额90%基础上进行结算;若收到通知或应当收到本通知15天内或发布次月末仍未提供齐全且符合甲方要求的结算资料的,甲方将视同乙方未为甲方合作该项目,不予结算。为保证乙方及时收到款项,乙方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否则由于乙方结算资料不能按时完整提供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按合同结算款项的,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三、发票提供约定

  乙方实际提供的发票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导致甲方系统收货税率选择错误的,乙方除承担甲方税费损失外,甲方将根据发生的次数和笔数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

  第一次出现此种情况的,对乙方处以300元/笔罚款。

  第二次出现此种情况的,对乙方处以500元/笔罚款,并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四、广告费款项支付的约定

  甲方目前为总部系统资金平台支付,各项手续齐全,完全按帐期支付(不包括系统不可抗拒故障。)乙方务必确保银行信息的准确性,其中银行信息的开户行名称需为全称,当银行信息发生变更时,需提前 7 日书面通知甲方做系统修改,若因乙方银行信息提供错误,导致甲方付款错误的,乙方除需承担相应的退票手续费(20元/笔)外,还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发生第一次付款错误的,对乙方处100元/笔罚款; 发生第两次付款错误的,对乙方处150元/笔罚款; 发生第三次付款错误的,对乙方处200元/笔罚款;

  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付款错误的,甲方除对乙方罚款外将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五、广告费对帐约定

  广告费对帐是双方结款的前提,也是规范双方合作,保证双方权益的前提;甲乙双方必须建立完整的对帐机制,甲方于次月初8日前对截止到上月末的双方未清账款从系统里导出数据交于乙方进行核对。双方盖章确认核对结果,并及时调整和解决差异款项。乙方在甲方提供对帐数据的一周内必须将完整的、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的对帐调节表交给甲方,如乙方延迟或未提供相关对帐资料而导致的结款延迟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须指定财务对接人员和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乙方财务对接人员相关信息如有变化,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有效。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1月1日

  签订日期:20xx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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