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合同【必备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咨询服务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咨询服务合同1
委托方(甲方):
咨询服务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工程咨询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________”的咨询服务。
二、价款及支付
工程项目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天内,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待乙方完成项目咨询成果文件后,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余款,乙方交付甲方成果文件。
本协议履行后,定金抵作项目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的义务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国家的利益和客户的合法利益,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开展工作。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完成项目的咨询服务工作,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一式四份交付甲方。
乙方提供的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等要求,并作为甲方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依据。
乙方对提供的咨询成果文件实行质量跟踪服务,如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成果文件提出技术、参数等修改要求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负责免费修改,直至甲方完成项目有关审批手续为止。
四、甲方的义务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需填写咨询服务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两日内,按要求向乙方提供
与项目咨询服务有关的全部资料。
五、违约责任
乙方按甲方提供资料完成咨询成果报告后,甲方再要求变更基础数据造成成果文件修改编制时,甲方应酌情加付乙方一定修改费用(视工作量另行协商),但不包括条约定的事项。
如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期限提交咨询服务成果(因甲方对报告提出新的内容要求,造成修改延误的时间需扣除)。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逾期5日仍不能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2倍定金。
甲方要求在本协议约定完成期限前提交项目咨询成果文件的,每提前1日,应向乙方加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加急编制费。
若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提供咨询服务所需必备资料,造成咨询成果文件不能按协议限定时间提交,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
协议签订后,未经协议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对交付的咨询服务成果享有版权。甲方有权为本协议书项目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该咨询文件,此时不需取得乙方同意。
双方对互相提供的文件资料要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泄露。如有违背,对方有权索赔,并追究法律责任。
对甲方需要的咨询成果文件超过本协议条规定的份数,乙方另加收工本费。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七、争议解决
如因甲方变更委托内容或因其提供的基础资料和数据有误,导致乙方编制咨询成果文件需返工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因返工造成的费用,费用额度根据实际工作量另行商定。一般性的数据及内容调整不在此约定范围内。
在协议履行期间,如甲方要求中途停止或解除协议,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定金;乙方完成咨询服务成果,甲方付全部费用。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到项目所在地的工商管理机构申请仲裁,或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提供项目咨询服务相关基础资料后生效。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及双方认可的传真、电子邮件往来及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签章)
工程咨询单位:(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服务合同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及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教育信息调查服务。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保证其具有承接乙方委托进行教育信息咨询的法律资质和条件,因乙方不具有相应的法律资质而导致甲方受损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根据客户需求组成专业调查小组,为甲方展开教育信息调查服务;
(3)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服务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调查成果。
(4)确保各阶段的调查和咨询工作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利。
(5)乙方不得将为家方调查的教育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作为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用途,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须指派专人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开展教育信息调查咨询工作;
(2)为甲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相关信息;
(3)对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或修改意见,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对委托调查咨询的项目内容、期限做出改变,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第三条:收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教育信息咨询费用总计为____元人民币。
2.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式发票。
3.以上费用由甲方通过现金形式支付乙方。
第四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以及对方基于和约或法律的原因对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资料和信息和知识产权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条:免责条款
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或者诉讼行为导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将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对乙方造成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服务合同3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国际饭店经营处于亏损状态,甲方为扭亏转赢,需对饭店进行亏损诊断,并制定相应的经营策略、管理模式,以再造饭店竞争力。乙方拥有提供此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验,并同意提供该项咨询服务。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就_国际饭店的咨询服务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_国际饭店为四星级酒店,规模为: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客房411间。
二、甲方的咨询要求如下:
_区域经济、旅游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
_国际饭店的现状及亏损原因分析;
_国际饭店的客源市场及竞争对手分析;
_国际饭店扭亏为赢的具体策略;
_国际饭店的发展规划。
三、咨询服务的具体标准:本次咨询服务合同结束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的具体材料:
国际饭店的咨询服务报告书包括:
饭店现状、亏损分析及整改方案;
提升竞争力的营销策略、市场定位、市场调研、形象策划、运营框架等;
饭店重新定位的中长期规划等。
四、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专家姓名、职称、专长及分工:
五、乙方于_前向甲方递交咨询成果的框架性意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结束咨询工作,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提供相关报告初稿,必要时甲方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评审,__年_月底前提供报告定稿。
六、在乙方咨询期间,甲方提供如下配合:
应乙方的要求,提供_国际饭店经营的相关资料及信息;
为上列咨询人员提供在_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工作餐;
为乙方的`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服务费用及支付
甲方为本次咨询服务业务向乙方支付_万元咨询费;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的_%,即_万元,乙方提交了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之报告后_日内支付其余的_%,既_万元;
乙方为本次咨询服务所发生的通讯费、交通费和其它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对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咨询合同期间所发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本咨询服务合同不构成甲方与咨询人员间的雇佣关系。
九、乙方提供的咨询报告等材料必须具备专业性、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对咨询服务的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十、乙方必须对本次咨询相关的全部材料保密,并不得用公开发表等方式为社会所公知。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分执。
十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服务合同4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上海
本合同由委托咨询者(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咨询方)为另一方,双方就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内容
提供的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 2咨询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包括: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服务。
第二条合同的开始、完成、修改及终止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咨询方按本合同中所列要求表完成咨询服务。除非双方协定在商议条件下延长服务,本合同应在合同履行之日起60日后,或至服务全部完成时终止,先到者为准。在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终止。
任何一方终止本协议必须在终止日期之日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本合同由委托方提出终止,须支付咨询方项目终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咨询费用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合同及其附件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报告及咨询服务需要的其他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对于本合同项下咨询方所履行的服务,委托方将以本合同第四条中所提供的方法向咨询方支付。
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报告。
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都应由“委托方”检查,并得到它的认可。咨询方要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四条价格与支付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币种)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
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和培训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地和委托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咨询方因服务发生的杂项费用,包括差旅,通讯,餐费,交通等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银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咨询方的帐户上或现金支付。
付款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材料后收到委托方的付款后,咨询方应在天内签发标明相应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
若委托方同意付款但未能按照上述条件付款,则咨询方对应付金额按每月1%的费率收取滞纳期费,并暂停后续阶段服务直至受到委托方上述付款。
如委托方拖延付款,咨询方有权延迟或终止合同剩余咨询服务。
如咨询方提供的服务与本合同要求不符,委托方应当立即通知咨询方,咨询方应在委托方指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服务,并不向委托方另外收取费用。咨询方对本合同的违约或未执行的责任应限于根据本合同己支付咨询方之酬金范围内。由于对咨询方的服务不满而终止合同时,委托方仍然必须按合同规定付清咨询方己提供之合格服务的酬劳。
第五条保密
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一方和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条保证
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公正和信用。双方将公平地对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赋予的权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证本合同的实施。故双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间公正实施、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第七条咨询报告的归属
所有提交给委托方的最终咨询报告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咨询方对该报告不应泄漏或利用。
咨询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八条转让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条争议及解决
本合同按_法律和司法裁决解释和执行。双方当事人应全力友好地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之间如不能友好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咨询方给委托方的资料、文件和咨询报告等均采用中文文字。
第十二条适用的法律
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_法律管辖。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写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咨询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委托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咨询方:(公章)委托方:(公章)
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咨询服务合同5
编号: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
年
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咨询服务合同6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委托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________项目进行可行性报告资料整理,同时申报________年________省相关的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第2条甲方权责
2.1在协议规定时效内,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真实全面提供该项目的基础材料和附件材料;积极配合乙方到甲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查和了解情况;
2.2甲方须指定专人________负责与乙方协调项目申报事项,并应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该项目的相关材料和工作服务便利。乙方定期向甲方通报申请进展情况。(甲方申报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2.3项目申报成功后,甲方负责按照项目规定积极组织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完成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工作;
2.4项目申报成功获得立项后,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项目申报的服务费用。
2.5甲方对本协议负有保密义务,不向第三方泄露。
第3条乙方权责
3.1及时成立项目小组,并指定项目的联系人________,负责与甲方的联络工作。
3.2协议签订后,乙方及时组织编制所需报告、填报申报材料,在项目申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申报组织工作。项目申报完毕后,乙方将向甲方提供项目全套申报材料正式装订本____份。
3.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积极协助甲方组织项目的跟踪管理,协助甲方提交监理报告。
3.4乙方对甲方所提供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乙方除在本协议下使用外,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3.5乙方对本协议负有保密义务,不向第三方泄露。
第4条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法
4.1委托服务费用分前期费用和后期费用两部分收取。
4.2前期费用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委托服务前期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前期费用包括查询费用、申报资料编制费用。该费用在签订合作协议时一次性支付完毕。注:(该项金额暂无发票,需项目成功立项后,一起提供实际发生额发票)。
4.3后期费用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委托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为:该项目所获资金额的百分之计;支付时限为:专项资金到达甲方帐户的天之内;支付方式为: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4.4申请过程中申请企业所必须的申请材料附件材料制备费用,如专利证书、财务审计报告、检测报告、鉴定报告、申报注册费用、专家评审费用等,由申请企业甲方自行承担。
第5条违约责任
5.1甲方违约:
5.1.1在协议规定时效内,未及时向乙方提供足够真实的基础资料及附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5.1.2在协议规定时效内,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上述第4条约定的项目委托服务费用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继续支付未付服务费用之外,并按照逾期未付服务费用总额每天2%的'金额支付违约赔偿金给乙方。
5.2乙方违约:
5.2.1在项目申报规定期限内,因乙方原因没有申报甲方委托事务的;
5.2.2在协议规定时效内,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停止对甲方委托事务服务工作。
如有以上二种情况,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前期费用两倍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第6条其他事项:
6.1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双方不得单方面撕毁协议,协议的终止需要有双方的书面材料为准。
6.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签字盖章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因协议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服务合同7
1、本协议由以下各方签订
提供管理咨询服务方 (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
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
地 址:
邮政编码:
接受管理咨询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登记注册地: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
地 址:
邮政编码:
为明确双方在咨询加盟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书,以便共同遵守。
2、咨询服务的项目和内容
2.1、乙方自愿申请甲方管理咨询服务,由甲方根据乙方所选择的管理或咨询服务项目提供相应的有偿服务。
接受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登记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企业性质:
经营地址:
2.2、甲方根据乙方所选择的管理或咨询服务项目提供相应的经营管理体系服务。
2.3、乙方可选择甲方公司旗下品牌许可使用、经营管理、选址分析、营建装修、筹备开业、人力资源、营运服务、厨政技术、财务管理、食材配送、建材采配、管理软件的安装、使用指导等规范而完善的整套运营体系及标准,通过甲方有针对性提供成熟运营模式、专业指导、系统培训等服务,取长补短,使乙方用最少的投资取得最佳效益。
2.3.1、乙方选择甲方管理咨询服务的旗下品牌和运营模式样板:
2.3.2、乙方选择甲方咨询加盟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方式和时间及运营体系如下:
序号 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服务方式及时间 运营体系支持 备注
1
2
合 计
2.4、乙方的经营范围:单店的餐饮经营。
3、乙方的服务费
3.1、本协议订立三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管理咨询服务费人民币 ,此费用支付后,即视同乙方已经接受甲方的咨询服务,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上述服务费。
3.2、乙方选择甲方商标许可使用的,双方另行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甲方对乙方出具书面的商标许可使用授权文件。
3.3、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帐号 .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如乙方选择品牌使用项目,由甲方提供开办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授权书及牌匾。
4.2、为乙方提供所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的专业骨干培训及门店对口实习,并提供运营管理工具。
4.3、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出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企业运行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4、有权检查和审核乙方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但不得将其向外泄露。
4.5、保证在乙方所开办门店的周边3公司里范围内不另与其他个人或单位提供相同品牌的管理咨询服务项目和开设直营店,否则退还全部服务费。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除管理咨询服务项目及服务方式以外的所有开办门店必需的一切工作及资金,并且所管理咨询服务项目均需按甲方要求及标准实施。
5.2、乙方接受管理咨询服务的门店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三日内通知甲方;乙方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品牌许可使用授权。
5.3、如选择品牌使用项目,乙方不得在该店之外使用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的一切知识产权(商标、商号及商业模式等),不得将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的一切项目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4、乙方为保证成功起见,应接受所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的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服务执行事项。
5.5、乙方所接受管理咨询服务项目应按甲方提供的指导和培训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如选择品牌使用,不得在所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甲方的品牌标志。
6、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保密
7.1、乙方及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应将为履行本协议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 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7.2、乙方及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承诺在整个协议期内和协议期满后两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 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8、违约与处罚
8.1、乙方或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违反协议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8.1.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8.1.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8.1.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8.1.4、乙方不按协议规定支付管理咨询服务费用;
8.1.5、擅自变更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9、本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9.1 本协议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9.1.1、乙方或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9.1.2、乙方或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序;
9.1.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9.1.4、乙方解散。
9.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协议:
9.2.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9.2.2、乙方擅自转让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或擅自改变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9.2.3、乙方或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不遵守协议内容或管理咨询服务项目运营管理体系程序规范;
9.3、协议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的,应在本协议期满之日七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协议;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协议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0、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0.1、本协议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三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如选择品牌使用项目,同时需注销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店的工商登记;
10.2、如选择品牌使用项目,乙方应在三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10.3、如选择品牌使用项目,自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加盟店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1、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天灾、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三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双方互不追究赔偿责任。
12、争议的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或因商标许可而引起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13、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4、附则
14.1、乙方承诺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成立后,受本协议约束,遵循本协议中有关乙方和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权利义务的规定。
14.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4.3、本协议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乙方将管理咨询服务费足额汇至甲方帐户后正式生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咨询服务合同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_________(列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①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③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④附录,即
附录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录c--报酬和支付;
⑤在实施过程中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各执____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客 户:(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咨询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客户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咨询单位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咨询服务合同9
编号:
日期:年月日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年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双方法定地址
中国公司
地址:
电传:
×国公司
地址:
电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中国公司×国公司
附件
××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
受益人:中国公司
xxxx年月日
关于贵公司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总金额为美元的第号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我办事处愿对乙方向贵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负责下列保证责任:
我们保证责任范围为上述协议总金额的25%即美元,如果贵公司书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协议规定向贵公司履行协议义务而要求退款时,我办事处在接到上述通知后3天内,无条件地将贵公司按上述协议书第五章第二条规定已支付给乙方的金额计美元整退还给贵公司,本保证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协议义务之日终止。
咨询服务合同10
甲方:____
乙方:咨询有限公司
鉴于:
一、甲方是一家合法有效成立、开展服装、鞋、帽、皮具及服装配饰经销业务的公司。
二、乙方是一家合法有效成立、从事服装、皮具及服装配饰行业经济信息咨询业务的专业性咨询服务公司。
三、随着甲方运营规模的扩展和自身业务的拓展,同时也为了迎合当前激烈的国际竞争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要求,甲方需要不断加强经营管理、寻求专业性知识和先进管理经验的支持与指导。
四、乙方在企业行政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讯系统管理、财务会计处理、仓储运输后勤事务管理以及专卖场运营管理等方面拥有众多专业知识扎实丰富、富有经验的专业人才,能够为各种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品位的专业化咨询和指导服务。
五、甲乙双方此前已经进行了一定程度地沟通和了解,寻求到了长期友好合作的共有基础和共同契合点。
基于此,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基本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行政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讯系统管理、财务会计事务处理、仓储运输后勤系统管理、专卖场营运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1.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指派符合条件的顾问人员为甲方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1.3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顾问费、差旅费等有关费用。
1.4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的劳动报酬全部由乙方支付,甲方无需就本协议约定服务事项向乙方顾问人员支付任何劳动报酬。
1.5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应当在受托权限范围内本着善良管理人的态度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1.6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应当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也不得利用其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的或非盈利的、足以构成对甲方潜在性或实质性损害的活动。
1.7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在委托期限内因故不能提供服务或者甲方要求更换顾问人员理由充分的,乙方应当另行委派顾问人员接替,以保障咨询服务工作连续有效进行。
1.8甲方应当就咨询服务事项向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提供必要的、完整的、真实的文件资料,如实向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陈述同咨询服务事项有关的事实情况。
1.9甲方不得直接同乙方顾问人员就有关事项签订咨询服务协议,乙方顾问人员也不得私自接受甲方委托,就有关事项提供咨询服务和收取服务费用。
1.10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故意或过失致甲方利益受损的,乙方对甲方所受损失承担直接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其同委派的顾问人员之间的抗辩事由对甲方提出抗辩。
2、服务内容和范围
2.1行政事务管理咨询
2.1.1乙方委派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作为甲方常年行政事务顾问,对甲方日常行政事务管理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派的行政事务顾问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顾问人员的人选和数量由双方另行商定。
2.1.2行政事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规章)的起草、拟订、登记、存放和保管;
(2)公司财产管理;
(3)行政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和解释;
(4)安全保卫、办公秩序、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管理;
(5)监控设施、通讯设施、水电设施、消防设备管理;
(6)办公用品及耗材采购、保存、发放管理;
(7)车辆管理;
(8)印刷品印制;
(9)来宾接待、内外行政事务协调;
2.2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2.2.1乙方委派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作为甲方常年人力资源事务顾问,对甲方日常人力资源事务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派的人力资源事务顾问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顾问人员的人选和数量由双方另行商定。
2.2.2人力资源事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薪酬、福利制度设计、检讨、优化;
(2)工资计算及支付系统化;
(3)人员招聘与培训;
(4)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及鉴证与备案;
(5)人力资源政策及法规;
(6)人事资料管理;
(7)社会保险、失业救济的办理;
(8)绩效管理;
(9)职位调研、分析及优化;
(10)企业文化构建和系统的优化。
2.3资讯系统管理咨询
2.3.1乙方委派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作为甲方常年资讯系统事务顾问,对甲方日常资讯系统事务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派的资讯系统事务顾问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顾问人员的人选和数量由双方另行商定。
2.3.2资讯系统事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及专卖场电脑系统的推行、维护和更新;
(2)电脑操作技术的学习、培训和指导;
(3)病毒信息的发现、清除和病毒侵害的防范;
(4)网络系统的组建、维护、更新和运作;
(5)电脑文件资料的整理、存放、删改;
(6)商业秘密的保守;
(7)电脑系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
(8)网上广告宣传和产品销售的推行和发展;
2.4财务会计事务处理咨询
2.4.1乙方委派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作为甲方常年财务会计事务顾问,对甲方日常财务会计事务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派的财务会计事务顾问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顾问人员的人选和数量由双方另行商定。
2.4.2财务会计事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资金的筹措运用;
(2)代理记帐、建帐、报税、年检及清理乱帐;
(3)会计核算与报表体系;
(4)提供税务解决方案、有效的节税策略、创新的税务安排及税务政策制定;
(5)会计制度设计及会计电算化设计;
(6)经济纠纷查帐、清算;
(7)协助经济案件证据鉴别;
(8)参与项目可行性调查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5仓储运输后勤事务管理咨询
2.5.1乙方委派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作为甲方常年仓储运输后勤事务顾问,对甲方日常仓储运输后勤事务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派的仓储运输后勤事务顾问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顾问人员的人选和数量由双方另行商定。
2.5.2仓储运输后勤事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货物的仓务、配给及运输管理;
(2)采购制度规划、采购策略拟订及采购政策与体制的确定;
(3)供应商管理;
(4)采购作业之执行与管制;
(5)物料验收、入库、盘点、调整之设计与规范、废料处理;
(6)车次、船期、机情查询;
(7)运价及各种费用查询;
(8)货物跟踪;
2.6专卖场运营管理咨询
2.6.1乙方委派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作为甲方常年专卖场运营事务顾问,对甲方专卖场日常运营事务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派的专卖场运营事务顾问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顾问人员的人选和数量由双方另行商定。
2.6.2专卖场运营事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同类产品市场资讯的调查和提供;
(2)专卖场的运作管理模式;
(3)货品采购指导;
(4)品牌推广销售策略;
(5)专卖场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6)专卖场及橱窗产品摆设设计;
3、顾问权限
3.1行政事务顾问、人力资源事务顾问、资讯系统事务顾问
财务会计事务顾问、仓储运输后勤事务顾问、专卖场运营事务顾问的服务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就甲方日常事务处理向甲方提出书面的或者口头的意见或建议;
(2)审查、修改、拟订或协助甲方拟订甲方日常运营过程中所需的有关专业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告、协议、规章);
(3)对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进行监督、审核和指正;
在合理建议或意见不被采纳的情况下,就甲方有关工作人员的违法或违理行为向甲方有关负责人或有关主管人员反映或报告;
(4)协助甲方进行有关事宜的磋商、谈判工作,在甲方同其交易对方的磋商、谈判活动中,就有关专业性事宜的处理充当好甲方的谈判助手。
(5)经甲方特别授权,在甲方日常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告、协议、规章、单据)上签字;
(6)经甲方特别授权,履行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的相关职责,代理甲方相关方面的`事务工作。
(7)经甲方同意,通过讲座、会议等方式对甲方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和辅导。
(8)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有权转委托。
乙方委派的各位顾问人员各自具体的受托权限范围由甲方同各位顾问人员另行签订授权委托文件以确定。
4、顾问服务方式
4.1一般性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电话、文件资料的传送(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处理和解决;
4.2经甲方同意,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可以在较长时间内进驻甲方,进行有关事宜的处理和解决;
4.3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如因工作变动、调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乙方应及时另行委派顾问人员接替;
4.4在甲方需要处理和解决的相关事务增加时,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增派顾问人员参与对甲方的咨询和指导工作;
5、费用及其支付
5.1根据乙方提供的服务量、服务事项的难易程度和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提供服务的知识与技术含量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同意每月固定支付人民币叁万圆整(¥30,000元)人民币的基本服务费给乙方。
5.2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而产生之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通讯费)由甲方实报实销。报销时,乙方应当提交相应代垫费用凭证给甲方。
5.3到广东省以外的地区提供服务的,甲方还应当根据乙方收费标准支付相应出差补贴给乙方,具体标准由双方事前协商确定。
5.4基本服务费应当于每月的第十日之前支付,有关代垫费用至迟应于乙方提交有关代垫费用凭证之日起15天内支付。
5.5基本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现金支付
(2)支票结算
(3)银行划帐
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6、声明、承诺及保证
6.1甲方现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向乙方作出下列声明、承诺及保证:
6.1.1甲方之声明、承诺及保证于本协议签订之时为真实、准确、完整、充分、无条件及无保留。
6.1.2甲方拥有充分行为能力及权限订立本协议,并按本协议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
6.1.3甲方订立本协议,按本协议行使甲方权利及履行甲方义务,没有也不会违反:
(1)甲方须遵从的任何法律或指令;
(2)甲方成立时所根据及/或规限甲方处理事务的任何文件或甲方章程文件;
6.1.4本协议对甲方构成有效、具有约束力及可予执行的文件;
6.1.5对本协议之签署和履行以及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内容,甲方已通过所有公司应当得到的正当授权,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甲方不需要取得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司授权;
6.1.6一旦发生任何引起甲方关注并使得本协议中甲方的陈述及保证不切实际以致足以影响乙方服务质量的情况,甲方将立即通知乙方。
6.1.7在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和顾问服务的场合,除非由于乙方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危及甲方合法权益,甲方会给予乙方以足够的和必要的协助。
6.1.8甲方会按照本协议的有关约定,为乙方进行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保证乙方的服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6.1.9对于乙方提出的有益性意见和建议,甲方会给予充分的关注,并进行合理的选择和取舍。
6.1.10对于乙方善意的、有益的监督、审核和指正,甲方会有选择地予以接受,并及时对有关事宜作出处理。
6.1.11对于本协议约定的基本服务费及同服务有关的其他费用,除非有足够证据证实从而使甲方认为不合理,一旦经甲方确认,甲方会按时足额支付给乙方。
6.1.12甲方不会同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直接签订咨询服务协议,也不会进行其他任何有损于乙方利益和双方合作的行为。
6.2乙方现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向甲方作出下列声明、承诺及保证:
6.2.1乙方之声明、承诺及保证于本协议签订之时为真实、准确、完整、充分、无条件及无保留;
6.2.3乙方拥有充分行为能力及权限订立本协议,并按本协议行使乙方权利及履行乙方义务;
6.2.4乙方订立本协议,按本协议行使乙方权利及履行乙方义务,没有也不会违反:
(1)乙方须遵从的任何法律或指令;
(2)乙方成立时所根据及/或规限乙方处理事务的任何文件或乙方章程文件;
6.2.5本协议对乙方构成有效、具有约束力及可予执行的文件;
6.2.6对本协议之签署和履行以及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乙方已通过所有公司应当得到的正当授权,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乙方不需要取得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司授权;
6.2.7一旦发生任何引起乙方关注并使得本协议中乙方的陈述及保证不切实际从而足以影响乙方服务质量的情况,乙方会立即通知甲方。
6.2.8乙方会本着善良管理人的态度为甲方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在乙方以甲方名义履行其职责的场合,乙方不会滥用和超越其职权。
6.2.9对于工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会严格予以保守,不会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透漏,也不会利用其从事任何有损于甲方利益的行为。
6.2.10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的劳动报酬,乙方会依法予以支付,乙方同其委派的顾问人员之间引发的劳动争议不会使甲方遭受任何不利影响,也不会使甲方承负任何不应有的负担。
6.2.11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的行为视同乙方所为,对于其委派的顾问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的甲方不应有的损失,乙方会依法予以赔偿,不会以其与顾问人员的抗辩事由对抗甲方。
7、违约及免责
7.1除非由于不可抗力,任一方不按本协议执行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违约一方应当向非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7.2甲方违约的,应当按照未付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7.3乙方违约的,应当按照已收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7.4由于不可抗力不能执行本协议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未能依约履行协议一方应当自不可抗拒的事由结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结束之日起30日内从有关部门取得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文件交给对方。
8、争议之解决
8.1就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9、其他事项
9.1本协议有效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协议期限届满,一方要求续约的,应当在期满前两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9.2协议有效期内,一方要求更改或解除本协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另一方应当自收到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书面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
9.3未尽事宜,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相应更改和补充。
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之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协议之签订、履行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而非其他。
9.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服务合同11
甲 方:通信地址:
乙 方:
通信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授权乙方为其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为甲方 项目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进行专家评审)。
2、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积极协助乙方提供本公司及项目相关信息,不得向乙方提供虚假、不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2、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并保证不得将乙方撰写的文本资料用于本合同服务范围以外的任何场合,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乙方的责任
1、乙方在甲方提供完整资料且该合同生效后次日起 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电子文档初稿,在甲方确认无误或提供完相应补充资料后次日起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文本一式四套。
2、乙方提交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符合《可行性研究指南》的要求。该报告在本次使用过程中,如按规定需要修改,乙方在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后配合修改。
3、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除相关主管部门外,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费用的支付
1、本合同所涉及的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本合同总费用为:人民币万元整。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立即支付人民币万元整给乙方作为预付款,乙方向其出具收据,乙方收到预付款同时本合同生效(现金支付立即生效,转账支付以实际到达乙方账户时间为生产时间);在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甲方将剩余款项人民币万元整立即交纳给乙方,乙方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将相应收据退还乙方或该收据就此作废。
七、乙方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生的通讯、交通以及向有关部门交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合同提前解除的约定:
如果签订本合同后,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付给对方违约金即总费用的'20%。
九、乙方免责的约定: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十、乙方和甲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战争、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合同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十二、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并于乙方收到预付款时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仅为甲方项目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需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为前提签订。
3、该项目虽为项目,实为建筑与公用工程项目,经甲方确认乙方资质专业内容符合项目后签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服务合同12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使中国秘书尽早走向职业化,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 省 市 县“北京高等秘书学院 合作基地”。同时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性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
二、甲方职责:
1、向乙方提供合作范围内的《授权书》;
2、向乙方颁发“北京高等秘书学院 合作基地”的铜牌;
3、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教育部中国高教秘书学会会员证书”;
4、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文件;
5、负责学生入学资格的审核、面试及录取工作;
6、负责乙方教学大纲的制定及教学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7、学生在甲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甲方负责毕业证书的发放;
8、精品秘书班、现代高等秘书班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甲方负责安排就业。
三、乙方职责:
1、负责在当地办理合作办学的有关手续;
2、负责在当地的招生宣传、报名及入学资格的初步审定等事宜,并及时与甲方联系安排学生入学注册;
3、负责学生在乙方学习期间的教学及生活管理,并提供教学所需要的教室及教学设施;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所制定的教学大纲,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
5、负责学生在乙方学习期间的安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6、乙方办学、培训期间自行管理,自负盈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四、项目名称:
(一)精品秘书班合作项目:
1、生源定位: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
2、开班条件:每班不少于40人;
3、合作模式:实施“半年+半年”教学方式;
4、收费标准及结算办法:每年每生学费12800元。前半年在乙方开班由乙方收取学费5000元,为保证教学正常进行,乙方可以预留XX元,余款全部交于甲方,甲方从开学后第三个月开始每月向乙方支付1000元,直至余款付清;后半年学生在甲方学习的学费7800元由甲方负责收取。如乙方不能独立开班而直接将学生送到甲方学习,则甲方按该生全年学费的`15%向乙方返利。
(二)校际直升合作项目:
1、生源定位:初中毕业生;
2、开班条件:每班不少于50人;
3、合作模式:“2+3”五年专或“2+2+2”六年本;
4、招生与管理:乙方招生时可使用“校际合作,直升北秘”宣传语,学生前两年在乙方学习,期间的一切教学活动由乙方负责。学生入学后须在甲方注册,甲方将进行全程教学监控。学生前两年学业证书由乙方负责颁发,成绩合格者经面试由甲方直接录取,其后在甲方完成大专或本科阶段的相应课程。如乙方不具备独立开班条件亦可将学生直接送入甲方完成“五年专”或“六年本”学业。
5、收费标准及结算办法:前两年学费由乙方根据当地情况自定并收取,同时向甲方缴纳学费的15%教学质量保证金(不足一万元按一万元收取),为有利于双方长久合作,学生后期到甲方学习期间,甲方每年按学费的15%向乙方返利。
(三)现代办公管理证书培训项目:
1、生源定位:在职秘书及办公管理人员及在校大学生;
2、教学管理:甲方负责制订教学计划并提供师资培训及教材;乙方负责组织招生及正常教学活动;
3、收费办法:由乙方根据当地市场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并收取费用;甲方每年性收取管理费 元;
(四)剑桥办公管理国际证书项目:
1、生源定位:在校大学生、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等;
2、教学管理:乙方负责组织招生及教学管理,如招生人数超过50人(已交费),甲方可协助申请开班;
3、收费办法:由乙方根据当地市场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并收取费用;甲方每年性收取管理费 元;
(五)合作代理招生项目:
乙方可作为甲方的招生代言人,为学生及家长提供咨询服务并代表甲方对学生进行预面试。为有利于双方长久合作,学生到甲方学习期间,甲方每年按学费的15%向乙方返利,直至该生毕业为止。如乙方希望性结算的,甲方将按照普通代理招生标准加100元支付给乙方(普通代理标准为:招收1—30人每生1500 元、31—60人每生1800元、61—100人每生1900元、101人以上每生XX元)。为解决乙方在当地招生时的流动资金,乙方可代表甲方收取预录费300元及30元报名费,甲方统一发放收据,学生入学凭收据可抵等额学费,甲方将此预录费直接冲抵乙方的部分收入。
五、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授予乙方的铜牌及有关证书:
1、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甲乙双方合作项目无关的活动;
2、乙方违规办学;
3、乙方违背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4、乙方为地市级合作方的,学历班招生低于20人、精品秘书班低于15人,或总数低于40人;
5、乙方为省会级合作方的,学历班招生低于35人、精品秘书班低于20人,或总数低于60人。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交于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届时可优先续签。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20xx 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咨询服务合同13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系认证的证券投资咨询专业机构,在证券投资咨询方面具有专业优势。
乙方系个人投资者,需要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专业咨询和指导。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有偿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范围甲方就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股票、基金及债券等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分析意见及投资建议。
第二条服务提供方式甲方向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方式为_________。
第三条服务项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为_________。
第四条服务费用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的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时全额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服务期约定协议约定服务期为_________个月,自甲方向乙方开始首次操作建议时起计。
第六条甲方声明与保证甲方仅就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股票及基金等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分析意见及投资建议,上述建议仅供乙方参考之用,甲方不保证据此操作一定能获得收益或避免损失;甲方保证不接受乙方的.资金或账户密码直接进行证券交易甲方保证不与乙方就乙方证券投资的损益的分担有任何约定,乙方应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对于乙方的盈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乙方已充分地认识到了证券投资的风险,在使用之前,乙方将对所有甲方提供的证券投资意见及建议进行判断和核实,并独立承担据此投资的一切风险。
乙方保证不将乙方的资金或账户密码交给甲方供甲方直接进行证券交易,乙方保证不与甲方就乙方证券投资的损益的分担有任何约定。
乙方保证不与甲方雇员进行私下交易。乙方保证不将乙方的资金或账户密码交给甲方的雇员或委托给甲方雇员供甲方雇员直接进行证券交易,乙方保证不与甲方雇员就乙方证券投资的损益的分担有任何私下约定。
乙方保证在本协议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半年内,不雇用或试图雇用甲方雇员。
第八条保密
甲方就因本协议所知悉的乙方的个人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提供,但因政府要求及司法需要等原因除外。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和乙方因本协议而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券投资分析意见及投资建议的全部或部分向第三人提供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第九条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乙方将服务费缴付给甲方后生效(乙方以传真签字方式亦有效)。
第十条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一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终止本协议及要求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如果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第七条第2点的约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协议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甲方将不向乙方退还任何费用。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或修订必须由双方共同商定,并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方可有效。
第十二条管辖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所有关于本协议及因本协议执行而引起的纠纷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本协议壹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咨询服务合同14
甲方:
乙方:__市___商务策划咨询公司
为了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实效、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策划项目
二、委托项目进度
策划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策划市场调查,包括商圈调查、目标人群调查、目标市场调查、产业链调查和竞争对手调查5个内容,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定位,双方沟通达成共识后进入第二阶段,本阶段完成供双方沟通用的的中期汇报演示文本,限期为自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至个工作日。
2.第二阶段:在甲方认可乙方对项目得出的定位主体的.前提下,对定位策划有关内容作出进一步完善,完成,限期为至个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个工作日。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策划咨询费用为____元人民币。
1)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的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____元。
2)乙方完成项目一整体策划方案后,通过正式的演示文稿,向乙方当场做出演示讲解,甲方认可后___日内,甲方足额支付策划费余款人民币___元,乙方方能将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去往甲方处进行策划工作,往返路费甲方承担,在甲方处调查工作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指派专人,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五、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专人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六、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项目相关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对成果有冠名宣传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
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仅视为达成策划意向;
自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__万元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省市区街号邮编:
电话:
乙方:
__年__月__日
咨询服务合同15
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前言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___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3.1 委托函或中标函;
3.2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3.3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3.4 附录:
附录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录c:报酬和支付;
3.5 在实施过程当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二章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一、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义:
1.1 “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咨询服务的项目。
1.2 “服务”是指工程咨询单位根据本协议书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正常服务。
(2)“附加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附加服务,以及经双方书面协议,在正常服务之外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协议书第7.9条的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履行的服务。
1.3 “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给客户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品。
1.4 “客户”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聘用工程咨询单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5 “工程咨询单位”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受客户聘用提供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6 “第三方”是指客户、工程咨询单位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1.7 “协议书”是指由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和专用条件,附录a(服务范围)、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服务)、附录c(报酬和支付),委托函、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如果已签订),以及其他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等组成的文件。
1.8 “合同”是指与本协议书委托的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客户与任何第三方签字的合同。
1.9 “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1.10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时间段。
二、工程咨询单位的义务
2.1 服务范围: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供的服务范围见附录a。
2.2 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2.3 认真地尽职尽责和行使职权:
(1)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国家的利益和客户的合法利益,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2)根据客户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的授权或要求,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责时,工程咨询单位应:(a)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应在本协议书附录a中加以说明,或以书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咨询单位同意。(b)在客户和第三方之间提供证明、行使决定权或处理权时,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独立的专业人员,依据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判断,公正地进行工作。(c)在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时,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事先得到客户的批准(发生紧急情况除外,但事后工程咨询单位应尽快通知客户)。
2.4 客户的财产
工程咨询单位使用的由客户提供或支付费用的物品,属于客户的财产。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尚未消费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客户,并按客户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项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三、客户的义务
3.1 客户应在不耽误服务的合理时间内,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他能获取的、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3.2 客户应在双方商定的合理的时间内,就工程咨询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客户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和答复。
3.3 客户应负责咨询服务所涉及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工程咨询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外部条件。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工程咨询单位收集需要的信息。
3.4 客户应尽其所能对工程咨询单位的人员以及下属提供如下协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2)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渠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为服务目的和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续。
(6)工程咨询单位为客户项目出境考察时,除制装费外,其他一切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3.5 为了服务的需要,客户应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附录b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3.6 在与工程咨询单位协商后,客户应按照附录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工程咨询单位挑选和提供职员,以及提供其他人员的服务。客户提供的职员在涉及服务时,只应接受工程咨询单位的指示。工程咨询单位应与客户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务的人员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四、双方代表和职员
4.1 工程咨询单位和客户,根据协议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员,要能胜任本职工作,并互相取得对方认可。如果客户未能按规定提供职员及其他人员的服务,工程咨询单位可自行安排,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4.2 为了执行本协议书,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作为本方代表。
4.3 如果需要更换任何人员,双方同意后,由任命一方负责安排同等能力人员代替,同时承担更换费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换,应提出书面要求,并须阐述更换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则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担更换费用。
五、责任与赔偿
5.1 如果确认工程咨询单位违反了2.3(1)条款的规定,客户提出索赔,则工程咨询单位应对由于其违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并向客户赔偿。
5.2 如果确认客户违反了对工程咨询单位应尽义务,工程咨询单位提出索赔,则客户应负责向工程咨询单位赔偿。
5.3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赔偿,仅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数额,而不牵连其他方面。
5.4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的最大数额,不能超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最高赔偿数额。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赔偿总额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任何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超过部分的索赔。
5.5 一方提出索赔要求不能成立时,要完全补偿对方因该索赔要求所导致的各种费用支出。
5.6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与第三方应共同对另一方负责赔偿,负责赔偿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赔偿额,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一部分比例。
5.7 双方必须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法律规定的更早时间之前正式提出索赔,在规定时间之外提供索赔无效。
5.8 除因工程咨询单位故意违约或缺乏谨慎而渎职引起的索赔外,客户应保障工程咨询单位免受因客户或第三方提出的其没有保险的、或责任期终止后提出的索赔造成的影响。
5.9 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任何职员,在根据协议履行义务中的行为或失职只向客户负责,不应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负责。
六、工程咨询单位的保险
6.1 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范围内,客户可要求工程咨询单位进行以下保险:
(1)在允许条件下,对5.1条工程咨询单位的责任进行保险;
(2)对公共或第三方的责任进行保险;
(3)对客户提供的财产进行保险。
6.2 上述各项保险的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七、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7.1 本协议书从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起生效。
7.2 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双方协议延期的例外。
7.3 当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一方提出要求,对方书面同意时,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另签补充协议书。如客户书面要求,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书,并视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7.4 如果客户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拖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此情况和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客户,对导致增加的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完成服务时间应相应延长。
7.5 如果出现非工程咨询单位应负责的情况,造成全部或部分服务不能按时履行时,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通知客户。如由此使某些服务不得已减慢或暂停时,该部分服务完成期限应予延长。对于暂停服务的还应加42天以内的恢复服务期限。
7.6 客户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咨询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将开支减至最少。
7.7 如果客户认为工程咨询单位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其义务时,可通知工程咨询单位要求按期履行服务。如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客户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35天内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书。
7.8 工程咨询单位在支付通知单应支付的日期后30天,仍未收到客户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款项时,或根据7.5、7.6款已暂停服务超过_________天时,可向客户发出通知要求支付。_________天后可发出进一步通知,再过_________天后,可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情况下,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
7.9 当根据7.5条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非根据7.7款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以外,工程咨询单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对此,工程咨询单位有权得到所需的额外时间和费用。
7.10 本协议书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的权利、责任及索赔。
八、支付
8.1 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的报酬,按照本协议书条件和附录c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8.2 如果客户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服务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工程咨询单位补偿应支付的报酬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该利息补偿不影响第7.8款工程咨询单位的权利。
8.3 支付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本协议书专用条件约定。
8.4 如果客户对工程咨询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单中的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单24小时内向工程咨询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客户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第8.2款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8.5 除按协议书规定的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客户可在发出通知后不少于7天请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咨询单位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
九、争端的解决
9.1 双方应本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协议书引起的任何争端或分歧。如在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一致,应将争端事项提交调解人进行调解。调解人由双方协商聘请,或向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会长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授权机构申请选派一名调解员。双方应在聘请调解员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联合与调解员共同商定交流有关资料的计划和将采取的协商步骤。协商应在保密情况下进行。如双方接受调解员的最终建议,就解决争端达成一致意见,应写成书面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约束双方遵照执行。如双方在约定期间未达成一致协议,任一方可请调解员提供一份给双方的无约束力的书面意见。除经双方书面同意,调解员的上述意见不能作为随后任何诉讼程序中的证据。调解中,各方作证等支出自行承担,其他费用双方均摊,或按调解员决定分摊。
如双方在聘请调解员28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协议,可按9.2条款规定,将争端事项提交仲裁。
9.2 如调解失败,经双方同意,调解员可将双方已协商一致的事项写出记录。争端的其余事项可提交给仲裁员。除调解员将双方一致事项的记录可交给仲裁员外,在聘请仲裁员后,调解员的任务将终止,不再作为仲裁中的证人,也不再提供调解中得出的其他证据。仲裁按照专用条件中的规定进行。双方同意仲裁为终局,同意裁决结果,放弃以任何形式的上述权利。
十、其他
10.1 本协议书的语言及遵循的法律见协议书专用条件的规定。
10.2 因国家(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明的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法律法规变化,引起服务费用和服务持续期的改变,要签字补充协议,调解和修正协议文本,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10.3 没有对方的同意,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10.4 工程咨询单位对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客户仅有权为本协议书中的工程和其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此时不需取得工程咨询单位的许可。当事的双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资料要严格保密,未经允许,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提供版权和所有权,如有违背,要追究法律责任。
10.5 除非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可单独或与他人合作版有关工程和服务的书籍。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二年内出版,则须取得客户批准。
10.6 如发现工程咨询单位有以下过失,尽管会按照有关国家或其他司法管辖范围的法律进行处罚,工程咨询单位还将被视为违反本协议2.3(1)条款的规定,客户可根据7.6项的规定终止本协议:
(1)为直接或间接影响任何官员或其他人在选聘过程或履行协议过程当中的行为或行动,而馈送、接受或索要财物;
(2)为影响选聘过程或协议的执行,而谎报事实,给客户造成损失,包括采用合谋办法,以抑制或减小自由、公开竞争的效果。
10.7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在专用条件中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以书面回执或回函确认。
10.8 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年月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第三章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第一节 对应通用条件的有关条款:
一、定义
1.1 项目是:
_________。
1.2 职员的提供:工程咨询单位应对提供的工作人员中的主要负责人向客户提出能够胜任工作的必要证明。
1.3 代表:如果客户要求工程咨询单位有一名被授权的驻地代表时,工程咨询单位可随时将赋予他的任何义务和权利委托给获得客户批准的人员,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该类委托。委托和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其副本送达客户之后方可生效。如果委托涉及合同管理义务时,应同时单独通知承包商。
1.4 责任和提出索赔的期限:本协议书生效日期为责任起始日期。责任终止日期根据适当法律或法规决定,本项目应不尽于服务完成或终止日期;每次提出索赔的一方应在对方违约事件发生后14日内向对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28日内提出详细索赔依据和具体要求。
1.5 赔偿的限额:协议书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为完成正常的服务(或其中规定部分),客户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最高费用,或不超过_________万元。对双方履约延误规定有按日赔偿率,以及双方支付或赔偿延误规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赔偿总额均不得超过以上赔偿限额。工程咨询单位履约延误执行按日赔偿率赔偿的,不再因延误而偿付其他赔偿或补偿。
二、服务开始日期及服务完成日期:
2.1 服务开始日期,选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案:
(1)在协议书生效后_________天内,或_________。
(2)在工程咨询单位收到协议书规定的第一次付款后_________天内;或_________。
(3)在工程咨询单位的银行确认已根据协议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后_________天内。
2.2 服务完成日期:自服务开始日期起_________内完成。
三、支付的时间:当地货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28天内,外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56天内。
四、协议书规定的货币:_________
┏━━━━━━━━━━┯━━━━━━━┯━━━━━━━┯━━━━━━━┓
┃ 支付的货币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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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协议书 │ │ │ ┃
┃ 货币的汇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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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仲裁:
应向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_________省(市、自治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协议书的语言和法律:
语言:_________
主导语言:_________
遵循的法律:_________
七、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
_________。
八、通知:
客户的地址: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地址: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第二节 附加条款
根据第2.3(1)条款提出的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除了要达到本行业同等专家的技能水平和行业道德行为准则外,要求做到:
一、对于为地区、或行业、或专项、或项目、或企业提供规划咨询等委托任务:认真调查分析委托规划咨询对象的现状基础和特点、优势与劣势、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国内外发展水平和趋势、外部影响因素变化、可持续发展要求等,做到咨询成果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和综合性,尽可能符合国家、社会和客户的最佳利益。
二、对于编制项目建议书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建议书编制内容和深度的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风险分析等要求,做出概略分析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三、对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等要求,进行全面分析和必要的多方案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四、对于项目评估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评估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对委托评估的咨询成果(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项内容,从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要求等方面,全面评估论证,尽可能提出优化方案;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有利和不利因素,客观、公正、科学、可靠地提出评估意见。
五、对于工程设计等委托任务:遵照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和设计,符合环保、节能、安全等要求,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达到工艺技术指标和预定的设计要求,以及分阶段设计的深度要求。
六、对于招标咨询服务: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条例规定,招标文件较好地反映项目特点、体现项目意图,招标须知和技术规范全面明确,工程量和标底计算可靠,合同条件周全合理,客户和投标人风险分配明确适当,招标程序合理,解答投标人质疑符合项目要求,较好地平衡招投标双方关系,评标客观、公正。
七、对于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咨询服务:对委托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认真研究,提出问题和优化建议;根据委托,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和部件进行检验,杜绝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产品;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费用支付及时检查,按时提出分析和改进对策的报告,实现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
八、对于投产后咨询服务:对项目的运行、维护需求和客户的运行、维护资源分析全面,制定的运行、维护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编写运行操作规程、维护规程,以及人员培训计划等符合行业部门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需要,能抓住重要关键部位或工序;提供的运行、维护专业管理和培训符合计划和规程要求。
九、根据《工程咨询业质量管理导则》的要求,并参考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第49条关于对咨询成果进行质量评价的规定,补充以下条款:服务完成30日内,工程咨询单位负责质量管理的负责人要会同客户,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发布的《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办法》的规定和第11条规定的质量目标要求,联合进行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履行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的代表负责做出必要说明,并有权对质量评价结论申述意见。质量评价合格作为对服务成果的验收和客户向工程咨询单位最终结清服务报酬尾款(不超过服务报酬的_________%)的依据。
十、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45,工程咨询单位不应被要求代表客户向客户的任何承包商或任何雇员支付款项。
十一、客户保证(填入借款人)已从_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获得了_________(填入金额)的贷款,其中一定比例将用于本协议书规定的合理付款,将按照贷款协议条款规定,并经_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批准时支付。
十二、工程咨询单位可就其在履行服务期间的发明获得专利,并可将该发明出售、保留或从中获益,客户对此无任何权利。
十三、如果本协议书中任何规定的任何部分被有关主管部门认为无效,则应认为该部分已被从协议书中删去,此条规定的剩余部分及协议书其他规定仍继续有效。
客户(盖章):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盖章):_________
客户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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