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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

时间:2024-05-02 09:12:49 合同 我要投稿

物业服务合同(精)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物业服务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服务合同(精)

物业服务合同1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__________

  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文件规定将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套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元、y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

  经办人: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______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车辆行驶及停泊。

  (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八)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九)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十)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催缴催改措施。

  (四)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不含设施设备用房面积)。物业管理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房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七)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元。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宿舍改为商业用途,物业管理服务费将按商业用途收取。

  (二)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三)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四)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由甲方负责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第八条奖惩措施

  (一)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或出现重大事故,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确认需由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物业服务合同。

  (二)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约_______年。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陆页,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委托方登记号: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_________

  类型: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号院内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路;

  南至:_________路;

  西至:_________号路;

  北至:_________路。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竣工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住用户档案;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公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外墙面、楼梯间、门厅、走廊通道、地下室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雨水管道、污水井、自行车棚、小区围墙及栏杆、室外体育运动场地等。

  5、公共区域的绿地、景观的养护与管理,保证小区内的树木、花草、绿地等的良好生长,景观的正常使用。

  6、公共环境卫生的维护和管理,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门前三包工作等。

  7、停车场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小区地下停车场和地上停车场(包括自行车)的车辆出入、停放、安全、卫生等,协助维护秩序。

  8、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10、安保监控及公共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安保监控设备的正常维护养护、门岗对来人来访进行登记、查验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做好安全保卫和防盗工作等。

  11、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小区内宠物饲养行为。

  12、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3、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房屋装饰装修提供管理服务,保证装修噪声、气味、遗撒等符合国家规定,保证装修外墙、窗面符合小区统一格局。

  14、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5、为住户套内面积中的水、电、暖气、窗门、卫生洁具等提供维修服务。

  16、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7、在业主委员会授权范围内,对合同期内小区工程施工过程中给予配合、并提供现场管理和全过程监督,及完工后的维护和管理。

  18、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标准

  第三条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三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条甲方按季度或定期对乙方的服务状况进行考评,考评的结果作为甲方对乙方年度服务质量评估的依据之一。(考评细则)业主满意率一年后应达到80%以上。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物业服务期限为叁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的考核和处置按如下条款执行。

  1、合同签订后满_________天,甲方对乙方履行合同约定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若乙方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_________日内整改并给予相应处罚,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甲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2、试用期满前_________天,甲方组织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业主综合满意度需达到_________%(含)以上,如未达到,则甲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达到_________%(含)以上时,不满意的部分,乙方在十日内提供明确的改善措施计划并得到甲方认可的,经甲方同意,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合同到期,如果业主大会决定另行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乙方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企业办好交接工作。乙方决定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书面告知甲方。

  第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没有作出选聘决定,乙方自愿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业主大会作出续聘决定或者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任为止。

  第八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执行或在物业服务过程中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三部分规定的服务标准且不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召开业主大会讨论是否解除本物业服务合同。

  第五部分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十条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底商]: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每个季度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4、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该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标准,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业主应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缴纳服务费用的,经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催缴后仍不缴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按季度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并且按时足额缴纳装修押金,并严格遵守装修管理合同约定条款,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终止违反装修管理的装修行为,并且对拆改承重结构的业主依法告知相关主管部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30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如果违反了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的应该依据签订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地下停车库的管理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并受甲方监督。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五条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管理及收益分配

  第十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经营用房、停车场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委托乙方代为经营或管理服务的,具体收费及管理费约定如下:

  (一)物业经营用房

  物业经营用房的出租标准不得不合理低于周边同期同类出租标准。乙方收取其总收入额的详见补充协议管理费用。

  (二)规划内的停车场(库)

  1、车库(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其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2、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的,乙方收取管理费。

  3、车库(位)属于建设单位或其他业主所有,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的,由所有人与乙方自行约定经营管理事项。

  (三)占用其他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其停放、收费等由业主大会、业委会制定,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1、具体收费标准为:详见补充协议。

  2、乙方提取的管理费为:详见补充协议。

  (四)利用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广告或相关场地进行摆摊设点等经营活动的,具体收费金额由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从该收费中提取其收入额为管理费。

  1、其他经营活动约定:详见补充协议。

  (五)按照上述约定比例提取的管理费归乙方支配,与管理费相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经营性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1、物业经营性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具体分配方式详见补充协议。

  2、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经营性收益收支情况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第七部分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7、监督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8、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9、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需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积极协调物业服务过程中与小区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9、每月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每年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情况,并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公布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对代表甲方的业主委员会须提供书面答复)。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九部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乙方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应按附件七《物业服务违约处罚细则》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甲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进行整改,若经整改仍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是否达到质量标准存在争议且无法解决的,由上级物业主管部门、社区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未按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移交相关资料并办理交接手续的,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_________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乙方未能履行或者未适当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并在未付金额的基础上按日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业主、物业使用人不得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并在多收金额的基础上按日加收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提醒业主、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所造成的损失;

  (三)非乙方原因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已适当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所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有证据证明其已适当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其他情形。

  第十部分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伍万元整(_________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乙方应当在_________个工作日补足,确保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完整性。保证金没有按时足额到账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该保证金在甲方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

  2、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于修复乙方损坏甲方的设施、设备、场地或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金额和违约金,且乙方应当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补足扣除差额,保证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完整性。

  3、甲方认为乙方在服务期内没有涉及甲方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甲方在服务期满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认为乙方在服务期内有涉及甲方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有违约行为,甲方将扣除乙方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退还保证金余额。

  4、每个服务年度业委会组织人员对物业管理和服务进行考评。

  5、乙方应每月向甲方上报各项收费情况及其他公共收益情况,同时在小区公示(并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平台上向全体业主公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服务半年度和一年度向业主公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并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平台上向全体业主公开)。超期不公开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6、甲方每季度定期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容对物业各项服务工作进行抽查和巡查,如有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事项,甲方可发函督促乙方限期整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物业服务整体或者块转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8、乙方变更法人代表、股东发生变化或者股东出资额比例发生变化的,需在两个星期内书面告知甲方,发现有甲方成员直接或间接持有乙方股份的(包括乙方本级以及乙方下属公司、下属项目部等),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经营制约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物业管理区域中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不致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2、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二十七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1、甲方严格按合同规定的综合管理服务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如双方认为需要进一步细化的,可以通过附件形式进行进一步明确。

  2、急修:应立即到位,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予以修复,除不能克服的特殊情况乙方可以征得甲方同意后延迟外,应在半个工作日内修复。

  3、应由乙方负责的,属于小修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修复,除非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延迟;属于大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乙方对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1、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管理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

  2、在管理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_________小时工作。

  3、乙方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管理区域管理服务工作。根据综合考评或工作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更换经理(负责人)、相关骨干人员。

  4、为确保管理区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乙方承诺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人员编制(见附件八)为嘉铭园A区配置物业服务人员,提供物业服务,乙方需向甲方备案。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担。否则视为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合同期间,乙方所有人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以保证甲方在乙方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6、对乙方所选聘的第三方专业服务企业所承包的专项物业外包项目的服务质量,甲方经三次要求改进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通过招标方式重新选聘专业服务企业。乙方重新选聘的第三方专业服务企业所承包的专项物业外包项目的服务质量还是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自行组织选聘第三方专业服务企业承包专项物业项目,服务费用从综合服务费中支取(费用参考乙方付给第三方的额度)。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和阻拦。

  7、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甲方规定的与管理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缴纳有关税费。

  8、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同时,乙方自觉参加甲方认为有助提高甲方形象的宣传活动。

  9、在服务合同期内乙方应保证管理区域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第三方监理)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的,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连同15%附加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供绿化管理维护制度、车辆管理方案。

  11、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确定电梯维保单位并与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该合同签订前需与甲方或其授权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签订合同并出示合同原件及定期财务凭证向甲方备案。合同中应明确奖惩、配件的采购途径以及配件的采购主体等(详见补充协议)。每年向甲方提供电梯的检测报告。

  1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制度,并提供甲方备案,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3、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建立并备齐所有档案,包括业主档案、污水管线、自来水管线、粪便管线、消防管线、电线管线、视频监控设备及线路图等。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完成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

  14、乙方负责小区内所有的机房、设备用房的维修(定额小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维护等,并要求在各个机房、设备房室内醒目位置张贴相关制度、操作规程、责任人等,管理人员须执证上岗。所有机房、设备用房应配置温、湿度计和加热制冷除湿等设备,确保房间温度和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二次供水房配备杀菌设施,确保水源不受二次污染。

  15、禁止事项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免收或打折收取物业费等,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2、不得在管理区域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管理区域对甲方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3、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管理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以免无线电受干扰。

  4、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管理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

  16、保险

  1、第三者责任保险

  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员工人身意外

  在合同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3、其他保险及费用乙方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各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对此全权负责。

  17、乙方及其员工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一切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管理区域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18、为保障乙方及时快速处置应对小区突发事件等,甲方要求乙方安排秩序维护员、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在小区值班驻点,遇到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19、乙方保证在合同期满当天撤离现场。

  20、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人员对其进行的物业服务综合考评。

  21、乙方已经知道明确小区的《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及业主大会作出的各项决定,同时遵守,而且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本条款为优先条款,在本合同中优先适用。

  第二十九条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2、保证乙方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管理区域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第三十条本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不得不合理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或者不合理加重甲方、业主方责任。

  第十一部分奖励机制

  三十一条若乙方的物业服务有以下突出表现时,甲方可召开业主大会对乙方进行奖励,资金从小区公共收益中支取:

  1、小区获得市优、国优小区称号。

  2、乙方在服务小区业主方面有突出表现时。如防盗、防火、救人等。

  3、乙方为甲方或业主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时。

  4、物业服务满意率调查超过85%时。

  第十二部分争议解决

  第三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部分附则

  第三十三条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专项协议、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补正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上。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甲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大学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大学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特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综合类学校物业

  座落位置:市路

  占地面积:以学校实际面积为准

  建筑面积:以学校实际面积为准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所有者和使用人,本物业的所有者和全体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项目

  第四条办公楼、教学楼、电教楼、公寓楼、餐厅的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管理。

  第五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

  第六条学校内的治安管理,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大门值勤安全、校内巡逻、重点部位的值勤。

  第七条公寓楼的值班。

  第八条其他委托事项:

  1、

  2、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九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壹年。自20xx__年__月__日起至20xx__年__月__日止。合同到期,甲乙双方若无异议,本合同可续签。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物业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物业公约并监督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安全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6、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条件,履行协助通知义务;

  7、无偿为乙方提供办公用房及库房,并提供水、电等保障;

  8、及时支付给乙方物业管理费;

  9、尊重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侮辱歧视乙方员工;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及时完成甲方委托的管理事项,并不得妨碍甲方正常工作;

  3、保守在日常工作中知晓的甲方秘密;

  4、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监督,听取甲方对乙方有利改善工作的安排。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5、不擅自占用公用设施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的财产、物品以及物业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建筑物内部卫生:按照方案标准执行。

  2、公共环境:按照方案标准执行。

  3、公寓管理:按照方案标准执行。

  4、安全护卫:按照方案标准执行。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本物业的管理费用每年为元(大写:)

  第十四条全年物业费按月支付,甲方每月支付物业管理费元(大写:)

  第十五条管理服务费用标准的调整,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甲方增减服务区域、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违反第四章第十条的约定,致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第十一条和第五章的约定,未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应切实履行合同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合同法》进行相关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乙方进行物业管理。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无异议,则合同续约;若有异议,期满则合同解除。

  第二十一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文共5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以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因物业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部门进行调节,协商或调节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上诉。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日期:__年__月__日

物业服务合同5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

  【身份证】【护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 。

  类型:【住宅】【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 。

  坐落位置: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__ 。

  规划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三条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号楼】【幢】【座】______层______单元______号;地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号楼】【幢】【座】______层______单元______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号楼】【幢】【座】______层______单元______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

  第四条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

  1、《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的______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2、选择《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标准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范围以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六。

  第七条经乙方委托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评估测算,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办公楼】:______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______元/平方米月;【会所】:______元/平方米月;______物业:______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详见附件七。

  第八条交付房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发放该套房屋的“业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双方与____________银行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甲方按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在“业主一卡通”内预存______个月(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在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

  1、筹备组成立满3个月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未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未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的;

  3、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查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开始查验的;

  4、物业共用部分经查验符合相关标准,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条发生第九条约定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出现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的约定,通过银行从“业主一卡通”中划转相应的物业服务费。但除非发生第九条约定的情形,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从该账户中划转任何款项。

  第十一条乙方对甲方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按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十三条物业装饰装修前,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甲方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甲方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管理费】______元、【装修保证金】______元、【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元、【______】______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甲方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出租情况告知乙方。甲方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4、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5、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6、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7、对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可自行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并承担物业服务责任;

  2、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四章合同终止

  第十七条业主大会成立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后,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的,自完成查验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见附件八。

  ______________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评估;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同时乙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3款的约定,擅自将甲方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应当按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第十一条的约定,或在“业主一卡通”中预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物业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缴后甲方仍未续缴的,甲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对违约责任进行补充,见附件九。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五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六章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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