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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新股配售代理协议

时间:2024-05-14 13:17:53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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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新股配售代理协议

  在当下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申报新股配售代理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申报新股配售代理协议

申报新股配售代理协议1

  甲方: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己深、沪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分别向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而甲方证券帐户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能申购的'限额小于该交易所当日所有发行股票允许的最高申购之和时,甲方必须在T-1(T日为认购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申购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申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三、每次配售后,T+2日由甲方自行到营业部查询中签结果,若中签,甲方同意乙方冻结购新股所需资金并代理购股。若沪深股中签,应于T+3日下午13:00时前存够资金。如甲方未及时存够资金,导致不能购买新股,视为自动放弃。

  四、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帐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的,甲方须在T+2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缴款的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收款,未缴付新股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五、甲方承诺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项因素,导致不能申报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申报新股配售代理协议2

  甲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是澳洲葡萄酒 中国地区红酒经销总代理商,现因市场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地区该产品的唯一代理商,销售地域为范围内。并约定以下条款互相遵守:

  一、乙方代理资格及代理期限

  1、乙方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代理期限___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二、销售定额数量

  1、订货数量由乙方自行确定。

  2、甲方配合乙方全力提升销量。

  三、提货价与零售价

  1、乙方在甲方处的提货价为_____;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甲方建议乙方按照全国标准零售价销售,具体价格由乙方自行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乙方订货必须提前______天,甲方根据乙方订货明细保质保量供应。

  2、甲方接受乙方预定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预付款,余款于提发货前付清。

  3、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市场支持

  1、甲方按乙方每次订货量给予乙方______%的费用支持。

  2、乙方完成代理销售定额,甲方应给予乙方%的销售返利。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

  1、统一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确保地区代理商在代理区域内的独家代理销售权益,不得再向乙方代理区域内其他个体及位团体发货。

  5、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定期巡查市场,杜绝跨区域销售现象及窜货。

  6、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市场拓展交流活动。

  乙方: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4、确保代理区域内的经营,监管各经销商及区域内网点,防止窜货。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确保乙方的区域代理销售权益,私下向乙方区域放货;监管不力,导致跨区域销售现象及窜货,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七、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1、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通知甲方是否延续本地区代理权,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是否延续,则本协议到期中止。

  2、本协议存续期内,甲乙双方欲解除代理关系,均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2、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出现有关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可诉讼仲裁。并按有关仲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后五天内,甲方应将授权书送交乙方,确保地区代理商的经营合法性。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申报新股配售代理协议3

  甲方:濮阳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__智达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河南省濮阳市的尚城国际的商业项目进行独家代理招商策划事宜,协议如下:

  一、 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物业: 濮阳市世纪商厦 商业部分建筑面积: 约7000 m,系甲方开发建设之商业物业。本合同为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商业策划招商代理的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 委托内容: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商业项目独家策划及招商代理的工作,其中包括招商策划工作、商业项目规划工作及独家代理本项目的整体招商工作,乙方在获甲方委托独家代理招商期内将全权负责具体招商工作的执行及监管和所有租约合同的初审工作。

  三、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由20__年12月1日起至20__年9月30日止。

  四、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经营管理场所(包括招商处),办公所需设备(电脑、固定电话、打印传真设备)及家具等等,负责招商处的按时装修、布置及正常使用等事宜,并承担相应水电支出。

  1.2甲方应按时办理租赁许可证、产权证件等方面相关批文,并提供复印件给乙方。

  1.3甲方应对乙方各阶段提供的报告、工作计划等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签复。

  1.4甲方应全力支持、配合乙方按经双方审定的策划报告及执行方案所进行的工作,保证招商现场包装、广告投放量等,以利招商计划的顺利实施。

  1.5甲方应详细介绍标的的物业相关情况,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准时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图文资料及准确的营销工作需要的数据。

  1.6按照本合同要求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审议并确定乙方提出的各阶段策划方案及实施细节。(包括租金价格标准和广告策划方案。)

  1.7甲方有义务根据合同支付乙方的独家策划及招商代理费用;

  1.8甲方有权在乙方故意违约的状况下提出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9甲方保证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并按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1.10甲方负责承担项目的所有广告宣传、招商书制作、项目推广费用;前期推广费用在20万元—40万元之间(不包含开业庆典费用),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负责于本合同签订后,组成项目专责小组,定期召开例会,向甲方汇报项目策划工作进度、招商情况及经营状况,并按照会议议决事项提供相关建议和应对策略。

  2.2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现场布置工作,并及时提供有关现场包装建议方案。包括装修、布置风格、家具摆放等等。

  2.3乙方负责制定本项目方案及改进策略,并从市场有效需求角度向甲方提出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决策参考。

  2.4乙方在招商期准备阶段,负责制定招商操作实施方案、招商人员培训、选拔招商现场接待人员培训工作,乙方在实际招商工作开始后派入的工作人员在10-13人。

  2.5乙方在营销推广阶段,负责监控营销方案的`实施,并适时调整、指导招商具体工作,解决招商中遇到的困难,保证招商工作顺利进行。

  2.6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收取项目代理招商费用。

  2.7乙方不得对外发布和承诺未经甲方许可的有关本委托项目的内容。

  2.8乙方负责独家代理合同标的物业的招商,节假日照常运作(春节除外)。

  2.9乙方负责在招商期内完成本项目90 %的招商率。

  2.10乙方定期(每个月)向甲方提供本项目的招商情况分析报告,内容包括:前一时期招商状况,客户心态、客户业态分布、市场动态等,并根据市场变化状况及时做出调整建议。

  2.11乙方负责招商的管理工作及招商操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12乙方负责于现场招商中心投入专业招商人员,处理日常招商接洽工作。

  2.13乙方的招商职责在租户与甲方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并收取前期款项后即告完成。乙方制定的租金政策将以高于胜利商厦及低于联华名品百货为标准,具体招商政策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2.14乙方负责拟定并妥备招商的租赁合同及各项租赁文件。

  2.15乙方按甲方意向并获得书面认可,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完成本商业项目有关的推广及宣传活动。

  2.16乙方针对本合同标的的物业的任何越权签订合约所带来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17本合同到期后,乙方负责将有关本租赁物业的租赁资料移交甲方。

  五、独家策划、招商代理的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全部策划及招商费用合计为人民币468000元整。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__年3月,甲方每月5日前支付乙方策划招商工作费用为人民币120__元。

  3、自20__年4月起至20__年9月,甲方每月5日前支付乙方策划招商工作费用为人民币70000元。

  4、如在实际招商过程中乙方因现实工作需要,需增加工作人员数量,超过合同约定数量的,双方商定酌情增加乙方的工作费用,具体增加金额双方另行商定。

  六、生效、违约及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同意接受并签署之日起自动生效。

  2、所有条款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否则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者。

  4、因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实际损失,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5、本合同如一方违约,经协商解决不成,另一方有权提前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否则,视合同继续有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署补充协议,本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20__年 月 日

  乙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20__年 月 日

申报新股配售代理协议4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本着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原则,基于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同意遵守其所有条款。

  二、合作方式

  2.甲方特此授权并委托乙方全面代理其广告业务,本合同中甲方广告业务涵盖中国移动、中国移动品牌、网号以及现有增值业务的广告宣传活动。

  3.本合同中全面代理指乙方代理甲方广告业务的设计、制作、发布、策划、调查及广告效果评估等。

  4.根据本合同,乙方将代理甲方在洛阳市九个县(市)和六个区的广告宣传工作。广告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报纸、广播、DM、户外以及印刷品等。请直接回复您对修改后内容的满意度。

  5.甲方通过科研开发和技术发展所开展的其他新型业务,仍由乙方全权代理。

  6.乙方应在每年的11月份,提交甲方下一年度的营销、广告宣传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负责实施。

  7.每一个月的中旬,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个月的'宣传计划,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在下个月付诸实施。

  三、双方责任

  8.乙方将全面负责代理甲方的广告业务,包括市场调查、方案提交、广告执行和效果评估等环节。根据甲方年度业务重点,乙方将提供切实可行的广告宣传方案,为甲方决策提供参考。

  9.甲方应主动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图片、数据及文件等重要资料,并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甲方提供的所有数据,并且对这些数据进行保密处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0.甲方需遵守法律法规,乙方有权审核广告内容和形式。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改。在甲方进行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此广告。

  11.乙方应根据广告测评效果对所提交的全年或阶段性方案进行及时调整,以确保广告的有效性。

  1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完全委托乙方进行广告代理,并禁止将其业务委托给任何第三方承办。

  四、广告费用及结算

  13.按照国内广告代理统一收费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费用总额的15%作为广告代理费。

  14.广告代理费甲方应每一季度根据实际发生额予以结算。

  15.甲方对乙方的广告费用支付在500元以上的,采用转帐方式支付。

  16.一旦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方案,甲方需在活动开始前支付广告预算总额20%的费用作为首付款项。

  五、合作时间

  17.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有效期____年。

  六、合作终止

  18.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等非人为因素)的发生,致使广告代理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故本合同自动终止。

  19.合同期满后,该合同自动终止。

  20.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所有广告代理费用。

  七、违约责任

  21.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广告宣传计划项目的设计、制作和发布未按时进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2.鉴于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将其原本应由乙方负责的广告宣传业务转移给了第三方,因此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3.如果乙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的广告宣传计划,乙方应对未能履行本项目广告的责任负有违约责任。

  24.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本项业务同值的金额,并支付其业务价值2倍的违约金。

  八、其他

  25.甲、乙双方在合作开始前需书面确认,并双方应妥善保管广告合同、设计样稿、宣传方案等重要文件。

  26.经过双方协商,增加的其他未尽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报新股配售代理协议5

  甲方:

  ┌────┬───────┬──────┬──────┐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 │

  ├────┼──┬────┼──────┼──────┤

  │股东帐号│深圳│ │证券资金帐号│ │

  │ ├──┼────┼──────┼──────┤

  │ │上海│ │联系电话 │ │

  └────┴──┴────┴──────┴──────┘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己深、沪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分别向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而甲方证券帐户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能申购的限额小于该交易所当日所有发行股票允许的最高申购之和时,甲方必须在t-1(t日为认购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申购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申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三、每次配售后,t+2日由甲方自行到营业部查询中签结果,若中签,甲方同意乙方冻结购新股所需资金并代理购股。若沪深股中签,应于t+3日下午13:00时前存够资金。如甲方未及时存够资金,导致不能购买新股,视为自动放弃。

  四、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帐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的,甲方须在t+2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缴款的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收款,未缴付新股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五、甲方承诺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项因素,导致不能申报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申报新股配售代理协议6

  甲方: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深圳:

  证券资金帐号:

  上海:

  联系电话: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己深、沪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分别向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而甲方证券帐户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能申购的`限额小于该交易所当日所有发行股票允许的最高申购之和时,甲方必须在t-1(t日为认购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申购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申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三、每次配售后,t+2日由甲方自行到营业部查询中签结果,若中签,甲方同意乙方冻结购新股所需资金并代理购股。若沪深股中签,应于t+3日下午13:00时前存够资金。如甲方未及时存够资金,导致不能购买新股,视为自动放弃。

  四、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帐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的,甲方须在t+2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缴款的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收款,未缴付新股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五、甲方承诺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项因素,导致不能申报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申报新股配售代理协议7

  甲方: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深圳

  证券资金帐号

  上海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

  甲乙两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进行新股申购配售达成以下协议:1. 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乙双方在新股申购配售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作的公平、公正、合法,并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2. 委托范围甲方将委托乙方代理申购新股,包括但不限于申购新股的填写、提交、缴款等所有相关事务。3. 申购原则甲方在新股申购中遵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及交易所的'规定,严禁采取任何违法行为或操纵市场的行动。甲方保证其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4. 配售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费率支付相应的配售费用,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5.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配售费用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双方还应尽最大努力维护彼此的声誉和利益,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6.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双方就本协议的执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 其他事项本协议内容如需修改或补充,应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协议。以上为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所达成的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确认对本协议内容充分理解并认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其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持有的股票流通市值分别向交易所提交申请,以保持在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范围内申购新股配售。

  二、当一天中有两只或更多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时,如果甲方证券账户持有的上市流通证券市值能够购买的限额小于该交易所当日所有发行股票允许的最高申购总和,甲方必须在认购日前的t-1天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申购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照随机顺序依次进行申购,并且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三、每次配售之后,甲方需在T+2日前往营业部查询中签结果。若甲方中签,则同意将购买新股所需的资金冻结,并委托乙方代理购买。对于沪深股市而言,在T+3日的下午13:00之前,甲方必须存入足够的购股资金。若甲方未能及时存入足够的资金,导致无法购买新股,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购买权益。

  四、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帐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的,甲方须在t+2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缴款的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收款,未缴付新股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五、鉴于甲方无法预见、控制或阻挡不可抗力等各种因素,导致无法参与新股配售,乙方概不对此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份,甲方持有签署的原件,乙方持有副本。双方在共同签字(盖章)后的第二天开始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申报新股配售代理协议8

  甲方: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深圳

  证券资金帐号

  上海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某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己深、沪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分别向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而甲方证券账户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能申购的限额小于某易所当日所有发行股票允许的最高申购之和时,甲方必须在T-1(T日为认购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申购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申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三、每次配售后,T+ 日由甲方自行到营业部查询中签结果,若中签,甲方同意乙方冻结购新股所需资金并代理购股。若沪深股中签,应于某 日下午13:00时前存够资金。如甲方未及时存够资金,导致不能购买新股,视为自动放弃。

  四、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账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的`,甲方须在T+ 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缴款的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收款,未缴付新股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五、甲方承诺由于某预见、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项因素,导致不能申报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申报新股配售代理协议9

  甲方:

  ┌────┬───────┬──────┬──────┐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

  ├────┼──┬────┼──────┼──────┤

  │股东帐号│深圳││证券资金帐号││

  │├──┼────┼──────┼──────┤

  ││上海││联系电话││

  └────┴──┴────┴──────┴──────┘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己深、沪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分别向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而甲方证券帐户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能申购的限额小于该交易所当日所有发行股票允许的最高申购之和时,甲方必须在t-1(t日为认购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申购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申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三、每次配售后,t+2日由甲方自行到营业部查询中签结果,若中签,甲方同意乙方冻结购新股所需资金并代理购股。若沪深股中签,应于t+3日下午13:00时前存够资金。如甲方未及时存够资金,导致不能购买新股,视为自动放弃。

  四、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帐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的.,甲方须在t+2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缴款的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收款,未缴付新股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五、甲方承诺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项因素,导致不能申报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申报新股配售代理协议10

  甲、乙双方依《证券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开户

  1、甲方在委托乙方进行证券买卖活动前,必须填写详细的开户资料,同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甲方可选择预留一至两个银行提款帐号,以备日后提款时专户出款。

  甲方开户时须预留交易和保证金存取两个密码为将来交易、提款等活动之用;如甲方为机构,则还须另行预留印鉴(工商营业执照、印鉴)。

  2、在乙方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办理沪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续。办理指定交易手续时,投资者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上海股东卡,并签定“上海指定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第二条 代理

  甲方如授权他人代理证券开户、买卖、交割、转托管、提款等行为,则必须开具《授权委托书》,写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代理事项、权限,并由双方签名盖章。同时必须带齐代理人与授权人的身份证及授权人的证券账户卡。

  第三条 买卖委托

  甲方在乙方开户后,自动享有柜台委托、电话自动委托、小键盘自助委托、pda、手机短信息、wap方式等委托方式。随着乙方新业务品种的开展,乙方提供的新委托方式视同甲方当然采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应进行特别声明。

  甲方进行当面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乙方在审核后,方才执行其委托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托方式进行交易时,甲方输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须与预留的信息相符,否则,乙方工作人员或电脑程序将拒绝执行其委托指令。甲方的所有委托均于当个交易日有效。

  确认甲方的委托方式有效、合法后,乙方应及时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如甲方需变更指令,则只在乙方确认指令尚未执行时方可为甲方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甲方未依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委托,则委托无效。

  第四条 清算交割

  1、 甲方在委托后可向乙方查询是否成交,如有疑问,须在五个交易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查询。原始委托交易记录或凭证和对帐单为最终核查的依据。如甲方未按上述规定确认,按已确认处理。

  2、 甲方在营业时间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对帐单(交割单),但不以此作为确认成交的前提条件。

  交易费用

  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一切买卖,根据证券交易有关业务规定收取手续费及代扣印花税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费用。

  第五条 分红、派息、配股、保证金计息

  1、 乙方将甲方应得的分红派息等自动划入甲方的“保证金户”和“证券账户”内,除签定代理配股协议外,甲方必须自行在有效期限内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2、 甲方保证金余额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储蓄利率计算。乙方为甲方代扣代缴利息税。

  第六条 保证金提取

  甲方可以选择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凭身份证和股东卡在乙方柜台输入保证金密码取款:提款时须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保证金账户卡原件,同时输入相符密码。取款时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2]选择银行专户出款: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填写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如存折)的.转帐单,同时输入相符保证金密码。若甲方为机构还需提供预留印鉴,据此乙方将甲方的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后,甲方在银行办理取款。

  [3]通过电话自动转帐系统或电话银行系统进行自动转帐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须另行签署有关申请文件。当日转出现金超过_________万元的,须提前一个交易日预约。

  第七条 银行名称帐号名称存折帐号

  第八条 挂失、解挂、冻结、解冻

  1、 甲方的有关证件、资料、密码遗失或被窃,有权人应及时向乙方申请办理挂失,因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致责任或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甲方可适时申请解挂,解挂时须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原件。

  2、 乙方可根据有权人申请、甲乙双方有关协议、或法律许可的司法及证券主管机关的要求对甲方账户实行冻结、解冻等操作。

  第九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1、 甲方保证遵守有关部门关于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的规定。

  2、 甲方确认本协议文本,并接受本协议所规定的全部条款;同意其后所进行一切委托及有关业务活动均受本协议之约束;对本协议内容完全明白和认可,并在明白和认可后签定本协议。

  3、 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账户中的证券、价款享有扣留权。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皆为完整、真实、准确及有效的,并同意乙方在开展业务时有权使用此等资料,直至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有关任何变更为止。资料如有错误或变更,甲方保证立刻通知乙方,否则后果自负。

  甲方明白证券买卖具有风险,即除可获利外,亦可能蒙受损失。甲方确认其所下达的所有证券买卖指令根据自身判断作出,同意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甲方自身承担。

  甲方同意因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预测因素引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乙方特别声明

  1、当甲方临柜委托乙方办理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如:办理转托管、提取保证金等,乙方皆遵守由其工作人员查验有关证件后再由电脑核实密码的两个顺序不可颠倒的程序。甲方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如果乙方执行了甲方的委托指令,让甲方提取了保证金,即表明乙方已按程序查验了相关证件并且表明甲方已输对了密码。甲方认可乙方查验“人证”是否相符,“证证”是否相符,对于甲方证件被伪造或冒用及甲方密码泄露而引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通过自助委托系统或自动转帐系统进行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的,包括电话自动委托、小键盘自助委托、远程可视电话委托、internet网上交易、电话银行系统自助转帐等,任何人凭甲方自行设定的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提款,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的有效委托,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 除非经甲方同意、法律许可司法及证券主管机关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开户资料。

  4、 若因电脑通讯系统发生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乙方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保证尽快采取其他方法使交易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 其他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2、若乙方欲补充或修改非原则性的条款,则将新的内容于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甲方,甲方应在公告或收到通知后50日内及时到乙方柜台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新的内容,并将其作为协议的一部分。

  3、甲方申请销户,或乙方通知或公告通知甲方销户时,协议终止。

  4、本协议受国家和主管机关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之约束。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金融惯例办理。

  5、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知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而推诿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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