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销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分销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分销合同1
甲方:
地址:
代表人:
乙方:
地址:
代表人:
为共同开辟某房地产项目的房产在xx外的销售市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由乙方代理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授权和承诺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乙方为本协议第二条之物业和地区的指定合作方之一。
第二条委托物业甲方位于(以下简称"该物业")。现委托乙方代理(非独家)销售该物业,负责该物业在青海地区的代理销售工作。本协议的代理区域为:(以下简称"该区域"),代理权限:一般。
第三条合作期限
1、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本协议到期3天后,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书面终止的意见,本协议代理期自动延长3个月。协议到期后,如乙方的房地产销售情况良好,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2、在本协议有效代理期内,除出现违约的情况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1、甲方按乙方客户成交金额4%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甲方负责报销乙方成交客户的机票费用,报销机票款XX元/套,该款项直接从客户房款中抵扣,不再以现金的形式结算。
第五条服务费支付方式
1、乙方的客户以按揭方式购房的,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完首付款后,甲方须结清与该房首付款同比例的服务费给乙方;购房客户通过银行按揭办理手续并由银行支付按揭贷款后,甲方须结清该房所有的服务费给乙方。
2、乙方的购房客户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房款后,甲方应结清该房应付的全部服务费给乙方。
3、甲、乙双方在每月5日前以报表方式核算上月的总成交量(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首期款后视为成交),再根据成交量结算应付予乙方的服务费。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合法经营销售的全部真实有效的相关文件复印件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三天内向乙方提供,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最近时期的价格表以及该物业可以成交的条款、条件,甲乙双方必须约定在同一时期该出售物业的成交单价保持一致。如甲方需要调整该物业成交单价的,必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保证甲乙双方同时同步调价。
3、甲方须对该物业提供有关专业人员向乙方人员进行该物业的专业培训,培训方式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直接至现场等方式进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4、甲方遵守与乙方推荐客户所签署的协议文件、法律文书的全部条款并独立承担相关责任,若与客户发生纠纷,甲方须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文件,如有虚假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5、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完成购房团在甲方项目参观、选购和签约、收款等各项接待程序,并保证现场的接待质量
6、甲方应及时透明地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中的各项配合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
7、甲方应按时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8、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客户透露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及合作内容,更不能私下与客户达成交易及推荐自己或朋友的房产、商业用地等一切与贵楼盘无关的事宜,应避免一切有可能损害乙方利益的事宜
9、甲方每周须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该物业的可销售房型与房号信息,以尽可能促进楼盘的销售。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成立专业的房地产销售队伍,由专人负责在代理区域组织宣传本协议约定之物业,组织购房团。如因客户投诉或经甲方调查乙方负责销售甲方该物业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素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
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于购房团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以传真的方式确认购房团名单、人数,甲方应及时回传确认,并有责任于3天内将原件交予乙方。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派送发放宣传资料、售楼书,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荐购买甲方项目房产的'活动。
4、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客户作出任何承诺,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
6、乙方派专人负责与甲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7、乙方每周定期向甲方汇报销售进度和提供销售报表。
8、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甲方有权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
第八条销售业绩归属界定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业绩归属以首次接待登记并由甲方确认为准,双方以第一时间传真客户名单相互确定为核定依据。如经证实客户(包括甲方关系客户和内部)确由乙方组织接待促销成功,业绩归属为乙方;若由于甲方物业的原因未能在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的,最终客户仍然成交的,业绩归属为乙方。
第九条协议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协议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协议,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协议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协议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协议一旦终止,双方的协议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2、本协议一方若单方终止协议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甲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前7个工作日一次性结清乙方的代理佣金,乙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前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接该项目的全部文件和资料,不得有任何原件或复印件的保留
第十条违约责任
1、违反协议约定的,或故意隐瞒、延滞行为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甲方若逾期支付乙方本协议约定费用,每逾期一天赔偿应付金额的0.5%给乙方。
3、关于业绩归属界定,如有发现故意隐瞒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应付佣金2倍的违约金。
4、甲方如果向乙方客户透露与乙方的合作关系或合作内容而造成乙方客户在本次行程未能完成交易,经查证属实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佣金2倍的违约金。
5、如果乙方销售接待等相关人员对客户进行盲目夸大或其它虚假介绍,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所有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注:
1、甲方需每月的前三天,委派专人把本项目的本月优惠折扣、价格、销控传真或qq的形式传给乙方,以便乙方销售!
2、甲方需派专人与乙方联络,若有人员变动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对乙方的客户,现场销售时务必要同步同价及优惠!
甲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
乙方代表人:
签约日期:20xx年月日
分销合同2
甲方:贵州贵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南路49号
公司地址:贵航大厦写字楼9楼
淘宝商城店铺名称: 贵航酒类专营店
网址: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就甲方乙方双方进行网络分销合作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在资源共享和双赢的基础上进行合作。
2、甲方授权乙方的分销区域为: 线上淘宝商城,不得线下实体销售,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如擅自线下销售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利视情节对此做出处罚。
3、甲方按双方约定的供货价格提供商品给乙方,乙方在自己的淘宝商城进行网络分销。
4、乙方负责介绍分销商品并促成交易成功,甲方承诺按乙方提供的地址按时发货。
二、合作期限
1、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试营业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内如乙方无任何交易记录,即自动取消此协。
2、试营业期通过后,此协议有效期为1年,协议期满如果双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则自动续约;续约
有效期仍为1年。
三、商品质量
1. 甲方供应的分销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2. 甲方保证产品质量供乙方销售,并出具相应产品的海关关单复印件及卫生证书的复印件。
3. 分销商品需与双方在正式合作前所约定的质量、品种及规格相符(商品名称及产品背标均以中文为准)。
四、货款支付
1、每次订单实行款到发货原则。当乙方收到顾客的订单后,乙方应按订单的实际金额将货款 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中,当甲方收到货款后再按指定地址发货。
2、快递费用均由顾客(或乙方)自己承担。
3、 付款方式:
a、支付宝付款:可以采取“即时到账付款”或“担保交易付款”。
b、其它付款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五、货品配送
1、每天17点之前乙方向甲方账户已付款(需经甲方确认)的订单,甲方应在当天或次日上午发货,并在当天或次日上午向乙方提供订单快递单号。17点以后付款的订单顺延一天。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须按甲方调整后的作息时间为准(甲方会在放假之前提前告知乙方)。
2、如遇产品缺货,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则把相应产品提前下架。如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货后,乙方未及时处理,而因缺货造成顾客的'投诉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 担任何责任。
3、甲方如有特殊原因推迟发货时间,应在第一时间向乙方做出说明,以便乙方及时通知顾客。
4、订单地址、收货人名字及其他所有信息一定要详细、明确。如因为乙方提供的地址有误,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含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退换货与责任界定
1、甲方承担因产品质量原因(酒开瓶后瓶塞发霉、酒有异味)的退换货责任,并承担快递费用。
2、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而乙方或顾客要求退换货,则退换货费用由顾客或乙方协商解决,甲方不承担退货责任。
3、因乙方下单时写错商品名称或产品型号或商品价格等某项信息,而产生顾客退换货的,则所需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4、订单因甲方工作人员疏忽发错商品,甲方负责退换并承担往返快递费用。
5、因运输包装产生的产品损坏问题由甲方负责向快递公司索赔。
6、商品在网站上的文字描述以甲方提供的文案说明为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如乙方对商品描述夸大其词、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等行为造成的退换货损失或相关法律法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双方的权责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提供分销商品的销售资料以及信息,协助乙方获得必要的产品说明。
(2)、甲方对销售业绩不佳或销售不用心、不努力的分销商,甲方有权取消其代销资格。
(3)、甲方不得随意更改分销商品供货价格,如有变动须提前通知乙方。
(4)、乙方不得有损甲方的形象及声誉。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形象或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不断提高自身服务质量,从而提升商品交易量。
(2)、乙方必须尊重和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权。
(3)、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双方所商定合作事项无关的事务上。
(4)、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能无故扰乱乙方的分销工作。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销售本公司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授权资格。如遇特殊情况,需双方协商处理。
八、协议的终止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协议内容。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并在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仍未及时改正的,非违约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 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需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须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材料,说明解除协议的原因,获得对方批准后,本协议方可终止。
九、争议的解决
任何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本协议签订地(贵阳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两份,乙持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分销合同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株洲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就甲方乙方双方进行网络分销合作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在资源共享和双赢的基础上进行合作。甲方按双方约定的供货价格提供分销商品,享用乙方会员网店资源进行网络分销,并承诺按乙方提供地址按时发货;乙方负责介绍分销商品并促成交易成功。
二、合作期限
从协议签定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期满如果双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则自动续约;续约有效期仍为1年,按本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三、商品质量
1. 甲方供应的分销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2. 分销商品须与甲方事先所提供的样品或双方在正式合作前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相符。
3. 在保修期内,甲方的售后服务细则及标准,需通过产品说明书或售后服务保修卡等形式向用户有效传达。如遇特殊情形,保修政策可双方另行协商。
4. 因分销商品的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可由乙方先行垫付,经甲方确认后,可在甲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给付乙方。
四、交货
1. 交货地点:甲方按乙方提供地址发货。
2. 运输方式;采用快递方式,运输费乙方承担。
五、对账和结算
1. 对帐周期:每月1次,对帐日期为每月_______号。
2. 结算方式:每月______号双方确认对帐单;每月___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上月实际销售的货款。
六、双方的权责
1.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承诺在接到乙方发货请求时,在一个工作日内按乙方提供地址发货。
2)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要提供推动分销商品的销售资料以及信息,协助乙方获得必要的产品说明。
3) 甲方有权监督产品的销售,并要求乙方予以改进,乙方须配合解决问题。
4) 甲方不得随意更改分销商品供货价格,如有改动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5) 乙方不得有损甲方的形象及声誉。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形象或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6) 乙方不得随意修改甲方产品。因此而造成甲方版权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乙方须通过不断完善、提高自身服务质量,提升其会员数量。
2) 乙方必须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权;
3) 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双方所商定合作事项无关的事务上;
4) 乙方确保不单方面使用甲方任何产品、资料、做与网络分销无关的事宜;
5)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可以无故干扰乙方的分销工作。
七、保密协定
1)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资料以外,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甲方递交的有关资料和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情报。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甲方的经营秘密及有损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方泄漏甲方秘密。
2) 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八、协议的终止
1.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并在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仍未及时改正的,非违约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合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2. 任何一方如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需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材料,说明解除协议的原因,获得对方批准后,本协议终止。
九、其它
1. 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
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辖。凡由于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当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则可诉诸仲裁。仲裁应当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株洲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分销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务实的原则,就甲方开发的威海北海旅游度假区""项目仅供内部优惠50套代理销售的有关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条款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本次委托分销的项目为""7#、10#、13#、15#楼(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位于威海市北海旅游度假区。二、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全套合法的售楼文件(包括五证彩色复印件及电子版户型图、配套说明、房屋效果图等),并保证按计划进行开发建设。2.甲方负责本项目《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及购房客户的款项收取工作。3.甲方有权定期检查、监督乙方工作。4.甲方按时支付乙方应得的相关费用。5.甲方依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办事程序,协助购房客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及房屋产权手续,负责协调解释购房客户对该项目的疑问。6.甲方负责乙方组织购房客户的现场接待,并协助乙方完成相关的销售手续。7.甲方负责本次委托项目房源的总体销售控制。8.甲方有责任按外销管理流程及时更新销控后台中的销控信息。9.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的销售工作,并及时与乙方核对销售业绩,为乙方提供业绩确认清单。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1.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外销管理规定及购房客户相关款项收取程序,负责销售人员的.配置、培训与管理,确保项目销售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2.乙方须积极开展销售推广工作,对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书面向甲方反映,由甲方协商后给予答复。3.乙方须在购房客户成交的在第一时间内向甲方提交业绩确认清单。4.乙方负责收集成交购房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楼号、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住址、电话号码、付款情况,并协助甲方催收房款以及需向贷款银行提交的各种资料收集齐全。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业务,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书面宣传范围进行宣传和虚假承诺,若造成纠纷由乙方负责承担。6.乙方所组织的购房团在赴看房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意外伤害及突发危急生命的疾病,甲方没有任何连带责任。7.乙方负责本项目销售的具体人员配置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五、销售价格及代理费用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房产销售价格按甲方最新公布的价格表执行。2.乙方销售7#、10#、13#、15#楼任何物业,甲方按合同成交金额的6 %给乙方支付代理佣金。3.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以上代理费用之外,其他一切销售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六、结算支付方式和标准1.一次性付款或分期购房客户达到合同总房款的30%以上至80%时,甲方按合同第五条之规定计算乙方销售佣金,并按佣金的30%支付给乙方。2.按揭购房客户交清首付房款签定买卖合同并办理好银行按揭贷款手续(以银行放款为准),甲方按合同第五条之规定计算乙方销售佣金,并按佣金的100%支付给乙方。
七、其它约定1.佣金结算必须与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结算。2.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时,乙方必须出具合法的商业发票或由甲方代扣相关税费后结算。3.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销售价格,但必须提前2日通知乙方。4.双方其他约定:
八、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违反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销售代理资格并终止合同:(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未能组织购房客户到隆御·维多利亚现场看房;(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如乙方销售业绩未能达到3套。3.本合同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对合同所列条款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威海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1.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销售管理规定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后双方可续签合同,在未正式书面终止本合同之前本合同约定均为有效。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定日期:
分销合同5
许可方:
被许可方:
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
(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 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 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 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 年12月31日。始于 年12月31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
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 %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
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 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
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方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方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方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 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方接受被许可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方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方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方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方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方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方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支付的高时,被许可方有
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在未得到许可方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可方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方,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可方的所有权及许可方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方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可方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可方保护被许可方,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方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可方的同意之前,不应
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可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可方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方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
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可方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被许可方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 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方(同时
也为被许可方)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可方将向许可方提交以许可方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方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可方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
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
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可方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量的产
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 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 公司 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
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可方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方权力和被许可方责任的放弃。
2.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
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
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方发明或使用,而许可方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
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方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
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方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
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60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可方保留其拥
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60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方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
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十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与被许可方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可方。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可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十七、对许可方的补偿
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可方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
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十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方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日视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二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可方无权要求或限制许可方的行为。
二十一、被许可方不得再行转让、许可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可方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可方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二、无免责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
规定,被许可方和许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按契约规定时间执行协议的双方:
许可方 被许可方
签字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
分销合同6
本协议由佛山新里程陶瓷徐州总代理与各家装公司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销售新里程瓷砖及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经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
甲方:新华陶瓷业有限公司徐州总代理(以下简称甲方)
办公地址:沛县金凤凰装饰城17号楼55-56厅
法定代表 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资信证明:
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以及签约人身份证。
三、销售形式,销售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在沛县区域内销售新里程牌产品。
2、乙方若要在非签定区域开拓市场,必须向甲方提交市场开拓申请书及须经甲方的书面有效批准;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一切责任并有权利取消乙方销售资格。
3、甲方产品及品牌的经销权、经营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严禁擅自将甲方授权给乙方的 产品与品牌的经销权及经营权转让或转售。若乙方确需转让,必须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则须缴纳全部转让金的30%给甲方,但产品的经营权则归甲方所有,否则作违约和侵权处理,同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取消乙方销售资格,并采取法律手段处理,同时经销商确认书内涉及的品牌商标、注册商标、标微号归甲方所有。
4、在有效经营期间若因乙方违约而被甲方取消经营权或合同自然终止,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提出任何形式的转让。
四、订货:
1、价格以甲方提供的`价格表为准,至于价格调动,甲方以传真形式或电话通知为准。
2、乙方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实行款到发货的原则。
3、乙方订货应提前与甲方电话或传真通知。
五、交货:
甲方收到乙方的货款后,按乙方指定的货运方式发货。
六、验货:
1、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必须当场进行验收,按行业标准进行抽样检查。
2、若该批货物经乙方检验后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可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予以处理。
七、其他责任:
1、甲方需对乙方及客户提供技术咨询。
2、甲方免费为乙方铺设样品,协助乙方进行价格定位。
乙方责任:
1、不泄露甲方产品的技术秘密。
2、样板房不得铺设与甲方有竞争性的产品。
3、如需要更换新品种或合同结束,需退还全部不用的样品,如有破损按原价进行赔偿。 4﹑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及企业形象,广告宣传不得违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不进行市场不正当的竞争。
4、双方共同遵守商业道德,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将本协议提供给第三方(除政府部门及行政诉讼外)
八、终止协议:
1、本协议有效期以本协议附件(销售确认书)中的有效期为准。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终止协议。
3、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品牌及企业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活动。
九、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本协议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甲方有权随时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十、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双方签章的书面形式为准。
2、双方原签定之协议与本协议相抵触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附件(销售确认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
5、因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则诉讼签署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附件:销售确认书
一、定义:甲方指供货方,乙方指销售方。
二、经销品牌:新里程陶瓷及名致陶瓷
三、合作方式: 结算期限: 支付方式
四、销售产品:
五、指定进货渠道:新里程陶瓷
六、经销区域:甲方指定的经销区域为:
八、经销商供货价格表(附表一)
九、本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章起即生效。
十、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日
十一、说明:本确认书一式两份,是甲乙双方签署的销售协议书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徐州总代理 乙方:
地址:********城17号楼55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 真 :
签 约 地: 签 约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 年月日
分 销 合 同 书
分销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分销内容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公司所生产的,授权乙方在区域经销。
二、如遇有特殊情况,乙方需转让分销权与第三方时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甲乙双方商定转让合同无效,甲方保留追偿权。
三、本合同约定销售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四、本合同约定试经营期限内,除约定销售期限外其他合作行为均适用本合同条款。
第二条:分销区域
一、甲方指定乙方销售区域为,乙方仅能在甲方指定区域经销甲方产品,不得超出此范围销售,否则,视为跨区销售。
第三条:付款及交货
一、付款
1、乙方必须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二、交货
1、甲方在收到乙方订单日起三天内送货
2、乙方实际收货后如发现包装、运输、或其他产物质量问题,应在五日内书面告诉甲方协商解决,否则视同无任何质量问题。
第六条:有关销售约定
1、换货政策
乙方在产物保质期到期前3个月可申请甲方调换。
2、退货政策
原则上不退货,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总部批准,并经公司质监部分认可后办理换、退货手续。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
1、甲方产品出厂应经过严格品质管制,并符合产品标签上标明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乙方收货时应验查点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解决处理,如确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与诉讼,应经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后确定责任归属(确定是保存、运输、生产因素后确认)。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当地卫生质量监督机构所需要的各项文件。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所在地的市场情况制订推行计划,并有义务将计划有关内容告知乙方。
4、甲方保证依约履行供货。
5、乙方所在地的甲方分公司(包括分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没有权利对此合同进行变更或合同之外的任何承诺(包括口头或书面形式),甲方只对经自己书面确认的致乙方的销售政策及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进行变更的协议承担法律责任,除此之外甲方概不负责。
6、凡乙方违约跨区销售或低价销售一次,甲方给予书面警告,如再次出现此类情况,甲方有权力取消乙方的分销商资格,并单方面终止该协议。
二、乙方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反馈当地市场同类产品的信息,零售客户及消费者对甲方产品态度、建议等信息,有责任全力协助、配合及参与甲方的各项市场推广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的影印件(并经甲方确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其它依法应提供的其他证照及资质。
3、甲方产物在交第一承运人后乙方验收或入库的一切损失(包括不可抗力)由乙方自行承当。
4、乙方有义务共同甲方,对甲方市场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视,如发现工作失误或有其他不满时,可拨打甲方所设的`投诉热线:进行投诉。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因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2、甲、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中止或变更合同一致意见的。
3、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
二、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除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的合同除外,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九条:争议
甲、乙双方应本着互惠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争议。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乙双方合同到期后合作愉快,本合同自动延期,具体合作条款依据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条件具备时甲乙双方应续签或改签其他书面合同。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甲方:
甲方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乙方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分销合同8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销售的项目及位置:
项目: 恒亚国际家居购物广场(以下简称“该项目”)位置: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工业集中区
二、本合同委托的该项目的规模:
建筑用地约 21.00 亩, 委托销售建筑面积约 2.8万 ㎡.
三、合作期限:
1、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 20xx 年 10 月 28 日至 20xx 年 4 月 27 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同意延续,需另订补充协议。
2、在本合同的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履行。
四、合同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作为__江苏__区域(含南通及南通所有县级城市)独家销售代理商, 销售该项目现有全部可销售面积。
五、甲方的责任
1、保证本项目销售的合法性,负责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乙方到访客户的用餐,由甲方直接承担。(客户用餐人数由乙方发车前报备甲方)
3、提供销售所需契约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销售。
4、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六、乙方的责任
1、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对甲方项目在江苏区域内进行分销的组织及对甲方原有江苏区的分销进行统一管理和销售发团组织。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组织客户参观本项目后顺道参观其他项目,一旦被甲方悉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乙方负责催促客户应缴的各项费用和必要的联络维护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按揭客户的相关资料,确保所需资料齐全。
七、有关销售的各项事宜双方共同约定:
1 代理佣金结算时间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的精神,共同约定销售价格按照甲方提供的20xx年9月25日制定的销售价目表销售,如乙方有特殊情况销售的,需甲方相关领导确认签字后方可销售。
代理佣金结算标准:
以乙方客户缴纳首付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且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作为乙方结算佣金的标准,甲方3天内一次性结算乙方客户到帐款部分的佣金,剩余佣金在客户按揭资料齐全后的两个月内无论是否放贷均按期予以结算。(结算时将款项划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全国公私帐户均可)。
2 代理佣金结算标准
合同期内:乙方累计签约金额为20xx万元以下,则按照佣金基数12%结算.如乙方累计签约金额为20xx万元以上,则按照佣金基数13%结算(按照累计签约金额计算)。
3 代理佣金税金
合同乙方结算佣金时如不提供甲方认可的佣金发票,甲方也可采取税金代扣的方式执行,具体的 标准为佣金的10%。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乙方在整个代理期间的营销推广造成甲方名誉的`严重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款项中自动扣除;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为违约。除应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外,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应付代理佣金0.3%的违约金;
3)合同签定后,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由守约方提出单方面解除合同;
4)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九、其他
1)在甲方与成交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发生纠纷导致该契约终止时,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该部分的代理酬金。否则,甲方有权日后在应向乙方支付的代理佣金中将该部分款项予以扣除。
2)因客户违约,导致甲方收取客户已交的全部或部分定金时,甲方有权收取作为违约金。
3)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为 壹 年,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 20xx 年 10 月 28 日至 20xx 年 4 月 27 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_两_份,双方各执_一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分销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的方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区的发展,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内容
在甲方指定区域内,甲方授权乙方代销甲方经营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产品、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委托产品进行销售、宣传及市场策划;甲方专注于产品的后台服务及开发。
二、地域限制
本协议只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区有效。
三、费用
乙方作为公益事业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对服务对象只收取实际费用,并对服务对象以及银行会员提供免费上门送货服务。
四、分销
乙方经甲方授权,可在本协议约定区域内设置分节点,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委托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产品差额为目的的相关竞争单位,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主张赔账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诉讼损失。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义务与权力
甲方作为委托产品的品牌权利人,保证所委托产品不存在任何的权利瑕疵,在乙方与其它服务对象发生纠纷时,甲方应提供给乙方涉及解决该产品委托纠纷所需之指导以及力所能及的帮助。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宣传方案。
甲方有权监督产品的销售,并对乙方工作中存在的为题要求乙方予以改进,乙方须配合解决问题。
2、乙方同意并确认其承担以下主要权利与义务,如违反以下的义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可向乙方主张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诉讼损失。
乙方须遵守甲方提供国内统一价格,按甲方提供价格销售,不得加价销售。
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形象及声誉的行为,因此造成甲方形象或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可向乙方主张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诉讼损失。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销售系统,其不可进行不符合要求的违规操作,如发现即刻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其由于违规操作引起的一切纠纷,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乙方不得转让此代销合作。
3、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与义务
甲乙双方有为对方保守技术、信息等秘密的义务。
均有义务对所得的与双方本次合作有关的商业秘密保密,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无法解决的技术原因及其他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各自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不可抗力”指的是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包括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的.确定及通告。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预料也不能避免的均视为不可抗力。如因火车延误或取消,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提出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将不可抗力时间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时间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七、品牌
甲方产品及其相关联的品牌价值,一切权利及利益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直接或简介利用甲方品牌从事任何活动。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使用了甲方品牌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被视为侵权,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影响程度赔偿甲方_________万至_________万违约金。
八、协议有效期、违约责任
1、从协议签订之日起,有效期_________一年,期满如果双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则自动续约,续约有效期仍为_________年,本协议书的自动顺延,双方依协议的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发出违约通知单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仍未及时改正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合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应赔偿甲方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诉讼损失。
3、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需向甲方提前_________个月递交书面申请材料,说明解除协议的原因,确认双方无拖欠等纠纷的前提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退还抵押金,本协议终止。
九、争议解决
如就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或本协议涉及事宜的执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协议是在双方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双方有充裕的时间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已向法律专业人士做出详细咨询,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
3、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司法解释。
4、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生效。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通过协商可进行部分内容的变更。
甲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分销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依照合同法及泰珠公司关于产品代理经销及营销管理制度的相应规定,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授权和法律关系
1.1 授权产品:产品
1.2 授权区域:
1.3 授权方式:独家经销商
第二条 销售
2.1 甲乙双方应确定一定量的销售额目标、结构比目标,以双方共同签订《销售目标确认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每年签订一次。
2.2 销售目标:
销售量:
销售额:
结构比:
2.3 乙方应努力完成甲方授权产品的代理额目标,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每年根据甲乙双方
签订的代理额目标按季度将目标进行分解,每季度考核一次,如果乙方连续两次考核低于目标额80%,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全年完成目标低于80%,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三条 价格
2.1 乙方享受甲方价格政策。
2.2 甲方产品价格如有调整,及时通知乙方。自通知之日起按新的价格政策执行。
2.3 价格限制: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终端价格应和甲方的全国统一市场指导价保持一致。
第四条 结算方式
4.1 为了支持分销商顺利开展工作,在乙方具有抵押或担保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给予一定的货款支持,具体的授信额度、授信方式及结算时间应与年度目标挂钩,在《销售目标确认书》中体现。
4.2 甲乙双方应根据市场情况,确定相应的应收款结算方式。根据本年度的销售情况和甲方要求,确定乙方所发生的为甲方所有的应收款的结算方式为月结 个月,既当月货款必须在第 个月底前付清,结算时间/应收款天数也将在《销售目标确认书》中体现。
4.3 乙方每月月末应及时和甲方财务对帐一次。甲方提供相应的发货、结算等资料,并开具对账单。乙方法定代表人需在对账单上签字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4.4 乙方未能及时付清到期的货款,甲方一律不予发货,并将按每日5‰计提滞纳金,超过二个月未能付清到期货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 接受订单、生产包装、运输、质量投诉等
5.1 乙方每次需货以正式书面订单形式传真至甲方公司指定的区域销售代表处。乙方订单须经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专门人员签字方为有效,法人代表授权他人签字的,须提供甲方一份正式的授权通知书。
5.2 甲方在接到乙方订单3个工作日内,按协商好的产品包装及运输方式将产品发出,并及时通告乙方,若不能按时交货,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并作好协商工作;对有特殊要求或批量较大的授权产品要给甲方留有备货周期。
5.3 产品包装:甲方的授权产品将统一25kgs的纸箱包装,内有两层内膜袋,甲方公司的区域代表处应将产品包装完整后运输至乙方仓库或指定地点。如遇有包装破损,乙方应在到货日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派人进行更换。乙方公司不得私自订制与甲方授权产品一模一样的包装物,否则将处以罚款乃至解除本协议。第一次发现罚1000元;第二次发现罚10000万元;第三次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4 甲方的运输方式将采用汽车运输,若乙方需采取特殊的运输方式或委托甲方发货到乙方仓库外其他地点的,所产生的运费一律由乙方承担。
5.5 质量投诉:乙方在接收甲方的到货后,如有质量异议须在到货后2日内提出,甲方应及时派人按质量鉴定程序给予确认。如确有质量问题,甲方给予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换期限在产品返库1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无质量问题,甲方不受理乙方的退货要求。若乙方超过到货后2日提出质量异议,甲方将不予受理。因授权产品珠光颜料是一种效应颜料,至今国内外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色相和质量标准。同时,不同的客户存在不同的喜好,故甲方建议,乙方在推销产品过程中应首先建议顾客进行实验小试对样,以免产生质量纠纷。一旦乙方因质量问题与顾客产生纠纷,甲方有义务派人员协助解决,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六条 甲方的支持与权利
6.1 营销支持: 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开展产品发布会,贯标会等大型授权产品推广活动,并提供新产品的说明书、宣传彩页等。
6.2 技术支持: 对乙方提出的授权产品的技术问题及安装、使用等应用问题在不违背《保密承诺协议》下予以认真解答。必要时甲方派技术人员现场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3 信息支持:授权产品改进及新产品推出信息及时通告乙方,利于乙方展开授权产品的市场运作。
6.4 管理支持: 协议签订后,乙方便纳入甲方统一的代理商管理范围,享有甲方对代理商管理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包括培训、信誉等级评定、奖励等。
6.5 甲方有权了解、掌握乙方的经营动态、经营业绩等。
6.5.1 乙方必须建立完善健全的客户档案,每月25-30日将新客户详细资料报甲方公司
6.5.2 信息中心建档,甲方将协助针对大宗客户和潜在市场进行跟踪开拓。 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年度产品需求预测及每月产品需求。每月15日前提交下月产品需求计划并详细注明潜在客户及用量预估,以便甲方进行合理的市场预测和生产安排。
根据甲方公司的要求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上报有关授权产品的报表:
①月销售报表;
②库存报表;
③应收款报表(包括客户明细)以便甲方公司进行市场预测和业绩评估。
甲乙双方应诚信守约,坚决杜绝不诚信行为。对于上述报表《新客户详细资料》、《下月需求预测》、《月销售报表》、《每月库存报表》、《应收款明细》有不报、漏报、虚报等行为将给予处罚:
①有不报或漏报行为的,第一次罚1000元;第二次罚10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②对于乙方的报表,甲方工作人员认为有疑问的,甲方有权展开调查,包括客户核查、仓库盘点、要求乙方提供客户对账单等;
③经查实存在虚报行为的,第一次罚5000元;第二次罚20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7.1 主动维护甲方授权产品的品牌形象及公司形象,积极配合甲方在乙方授权区域内授权产品的整体市场运作方案。
7.2 主动维护甲方产品的质量信誉,时刻关注客户对产品的反馈意见。对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假冒伪劣产品坚决给予打击,并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有义务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一旦接受甲方的书面通知后,不得将甲方产品出售给一些进行恶意竞争的厂家和商家,以共同保护甲方专利产品的市场不受侵犯。
7.3 乙方按甲方对代理商的管理制度的要求,每月至少提供一份授权产品的市场营销情况报告,也包括市场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意见等。尤其是竞争对手市场运作情况要及时掌握,如果市场发生明显变化,应及时通告甲方。
7.4 坚决遵循双方签定的《保密承诺协议书》和《关于甲方商标的使用》。
7.5乙方在经销甲方授权产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严格禁止跨越授权区域的经销活动。如若发现,第一次罚5000元;第二次罚20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6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代理/经销与甲方产品相同的任何产品,如若发现,甲方将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因乙方原因终止协议3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产品相同的任何产品。
7.7乙方有权了解和掌握甲方产品性能、质量等级、使用范围等营销需要的产品技术问题。
7.8乙方有权参与授权区域内甲方营销政策的制定与决策。
7.9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商业文件归还甲方。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由,以至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此类事由包括:水灾、火灾、风灾、地震、海啸、雷击、疫病、禁运、扣押、骚动或其他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类似原因、或双方同意的其他特殊原因。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10天内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事故所谓存在。
第九条 协议的终止条款
9.1 终止: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在下列条件下,每一方须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协议。
9.1.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项条款,而此项条款违约在接到另一方要求纠正的书面通知后20天内仍未能加以纠正。 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改组、清理、解散。 如发生违反协议附件《保密承诺协议书》、《关于甲方商标的使用》。 如发生本协议第六条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30天的期限后人无法履行其职责时。
9.2 终止的影响: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照本协议规定业已产生但未完结的`任何债务。凡在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形象、品牌损失,另一方有权提出索赔,不受终止协议的影响。
9.3 如乙方发生了如上9.1.2 / 9.1.4条款情形时,甲方有责任帮助乙方对有关授权产品的库存进行回购,回购的价格以回购行为的当月价格为标准。
第十条 争议、纠纷的解决办法
凡有关协议和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愿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而提起仲裁或诉讼时,双方同意仲裁地或诉讼地均为太仓市,按照有关仲裁、诉讼规则和法律程序进行解决。仲裁争议时双方选择太仓仲裁委员会。
第十一条 作为本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原有业务交接、应收款责任落实等
11.1 根据内贸分销和直销相结合的政策要求,分销处所经营区域内的重点客户将由公司直销。直销客户界定的原则如下:(附详细客户清单)
11.1.1 国际性或跨区域型大公司;
11.1.2 原各区域大客户;
11.1.3 成长型、技术服务要求高、需要公司直接维护的客户;
11.1.4 分销商不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突破的客户(以市场部通知提供资料和约定期限为依据)
11.2 对原乙方所在区域内甲方销售代表处的财产、库存、应收款和库存现金进行盘点。
年 月 日前完成交接工作。
11.2.1 乙方承担所有甲方交割给乙方的应收款,乙方应按原有的货款回笼速度于20xx年12月底前全部结清。
11.2.2 属于甲方直销部分的客户,乙方应有责任安排交接,做好客户对账工作,如发生坏账,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转让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协议或协议中的任何一项条款转让。
第十三条 其他
10.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
10.2 《保密承诺协议书》、《关于甲方商标的使用》、《销售目标确认书》、《抵押担保合同》、《分销商管理办法》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10.3 本协议正式文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分销合同11
协议编号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的经营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四川__公司旗下品牌产品代理事宜,在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双方
授权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 ( 公司 个人)
法人代表:刘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被授权方(下称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二、合作期限及授权约定
1、[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永久(除不抗力情况外)。
2、[授权]:甲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从双方签订之日起,授予乙方在互联网上销售本公司旗下品牌的产品经营权,乙方在不违规的情况下将永久享有甲方公司所有产品的代理权限。
三、代理商分销模式
1、本公司实行产品折扣拿货模式。
四、供货、订货、换货、货款支付形式
1、供货折扣:乙方所代理的所有产品按折后市场销售价供货,乙方严禁私自降低、抬高产品价格。
2、订货:乙方通过网络或电话等形式将收货人信息发送给甲方,由甲方统一物流配送。
3、货款支付:乙方每次订货必须全款付给甲方,乙方于每日下午5以前支付全款,甲方在当天发货;乙方于每日下午5点之后支付全款,甲方于次日发货。
4、缺货处理:因甲方每日出货量较大,会造成订单缺货,如订单缺货,甲方会提前通知乙方下架商品,到货后通知乙方上架该商品。
5、退换货管理:具体乙方请参照售后条例要求执行,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乙方把需调换货品退回甲方。
a、如是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顾客退货,乙方要求甲方可无条件换货;
b、如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原因,甲方不予退换货。
C、签收后所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的换货,退回运输费用由客户承担,换货再寄出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d、签收前发现质量问题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请提醒客户验货签收,签收前有任何质量问题或缺少配件等原因,可以直接拒收,客户不承担运费),产品所有权和风险在产品交付买方或其指定收货人时转移给买方。
__、退换货时乙方应在注明退换货原因,退回商品须三标齐全、内包装袋、购物袋原样退回,不得影响二次销售。另特价、促销、过季商品除外不可退换。
__退回的商品应按不同种类分袋包装,标识清晰,勿放入同一袋中以免混淆,三件以上商品,请写清单,注明商品款号、数量及问题。
五、代理商进货折扣
乙方代理商等级分为初级代理商,三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一级代理商;甲方产品分为:A/B/C三类;不同等级代理商代理不同种类产品折扣如下所示:
1、 一级代理商(缴纳20000元保证金)
1) A级商品按标价3.5折进货,销售商品不得低于7折
2) B级商品按标价4.5折进货,销售商品不得低于7折
3) C级商品按标价5.5折进货,销售商品不得低于7折
2、二级代理商(缴纳10000元保证金)
1) A级商品按标价4折进货,销售商品不得低于7折
2) B级商品按标价5折进货,销售商品不得低于7折
3) C级商品按标价6折进货,销售商品不得低于7折
3、三级代理商(缴纳5000元保证金)
1) A级商品按标价4.5折进货,销售商品不得低于7折
2) B级商品按标价5.5折进货,销售商品不得低于7折
3) C级商品按标价6.5折进货,销售商品不得低于7折
4、初级代理商(缴纳3000元保证金)
1) A级商品按标价5.5折进货,销售商品不得低于7折
2) A级商品按标价6.5折进货,销售商品不得低于7折
3) A级商品按标价7折进货,销售商品不得低于7折
4、季度销售返点(建议保留,可以激励代理商销货)
1) 乙方每季度销售金额在2800—3999元的,给予返现__的奖励。
2) 乙方每季度销售金额在4000—7999元的,给予返现__的奖励
3) 乙方每季度销售金额在8000—9999元的,给予返现__的奖励
4) 乙方每季度销售金额在1万—1.999万元的,给予返现__的奖励
5) 乙方每季度销售金额在2万—2.999万元的,给予返现__的奖励
6) 乙方每季度销售金额在3万—4.999万元的, 给予返现__的奖励
7) 乙方每季度销售金额在5万以上的, 给予返现__的奖励、
六、奖励结算日期与支付方式
1、季度销售返点将于乙方至签订协议起每三个月的下一月12日发放至乙方指定账户。
七、附则
1、此合同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违约,对方均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2、合同的延续性:合同期满后,乙方在无违反合同的基础上,享有优先续签权。
3、本合同的乙方地址,联系方式,如有变动,乙方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在合同期间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合同条款的解释权归属四川__公司。
甲 方:四川__公司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分销合同1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加快销售回笼资金,有效发挥乙方客户渠道优势,实现甲方在售项目的销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作内容
甲方开发的项目***区(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号,甲方同意乙方将该项目在省内外地区进行销售,并授权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统一说辞》对外接受客户的咨询、解答、客户服务及协助房屋成交等工作。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收受任何有关该项目销售的任何形式的款项,无权代表甲方与客户签订任何形式的销售合同或协议或意见书,销售工作概由甲方负责。
二、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关于**区的相关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相关资料,包括:总平面图、户型图、地理地位置图、楼书、海报折页等;
(3)其他相关的政策文件等。所有提供的资料需在乙方留存的样本上加盖甲方公章确认并标注仅供乙方对外宣传使用。
2、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就该项目推广销售的业务技巧、专业知识和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与指导。在乙方执行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和宣传工作进行监督和规范。若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生与甲方任何人员或委托的代理公司串通等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3、甲方应积极配合接待乙方组织的客户参观团,设置参观流程细则,准备相关 手续资料,协助乙方完成现场参观的接待。
4、甲方需及时向乙方反馈客户参观情况的信息,完成乙方带来的客户认购第一国际新区的后续购房手续。
5、甲方需对乙方组织参观团(包括自行组织前往项目参观和参加甲方在当地举办的推介活动及看房活动等)的客户名单予以确认,确认方式为:乙方带客户到达项目现场或参与甲方推介活动前,必须用微信向甲方确认客户信息(乙方提供的客户信息,甲方原则上必须在2小时内反馈)。
甲方授权人姓名:
6、乙方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指定授权人与甲方进行确认。
乙方授权人姓名:电话
7、甲方在项目推广中所调整的相关销售计划、策略需及时告知乙方,以便进行业务上的紧密配合。甲方须及时将项目的最新销售情况告知乙方。
三、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充分利用自身客户优势,积极将甲方的项目进行宣传、推广,及时回复客户对甲方项目的咨询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将对甲方项目感兴趣的客户组织到现场进行参观或参与甲方在当地组织活动前,需微信方式与甲方确认客户信息。
3、在推广过程中,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的许可范围。在推广、促销过程中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向客户做如实的介绍,不得夸大、隐瞒、或欺诈。在客户认购前,乙方必须与甲方确认所认购的房源没有订出或销售,经甲方书面确认,否则发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仅作为甲方与客户之间的沟通信息、促成成交的纽带,乙方不得收取购房客户任何性质款项,不得办理销售认购的任何手续,否则甲方可随时终止合约,若由此引发纠纷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乙方超越授权与客户之间所签订的任何合同、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当地推销所有产生的广告宣传费用及相关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项目推广中的权限范围:
(1)享有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项目宣传资料;
(2)组织有意向客户参观甲方的第一国际新区;
(3)邀约及组织有意向客户参与甲方在当地组织的.项目推介类活动;
(4)在甲方书面提供的营销策略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
(5)负责对甲方项目的信息传播,协助甲方做好客户服务跟踪工作。
7、客户界定标准:
(1)乙方介绍推介的客户必须是首次到访甲方项目现场或者甲方在当地组织的推介等活动现场;
(2)推介客户之前在甲方有来访、来电等记录,一个月内有效,仍属于甲方客户;超出该时效期的,乙方若推荐成功,业绩算乙方。
8、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勾结作假、不得交易客户。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与客户勾结作假、不得向客户承诺甲方优惠以外的优惠。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在甲方售楼处门口一公里之内的范围内宣传及招揽客户等。
四、 乙方佣金结算依据(乙方主张佣金,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乙方介绍的意向客户需满足合同第三条第7款中的规定。
2、乙方介绍的意向客户必须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
3、若乙方人员未能在客户到访前以微信或短信等形式与甲方授权确认人确认就带客户到访现场的,视为无效客户,甲方不予计提乙方佣金。
4、乙方登记客户30日内成交有效,如登记客户30日内未成交,该客户无效。未经乙方维护及重新登记确认,若该客户经其他分销商介绍或自行至甲方案场成交,不视为乙方业绩,甲方不予计提乙方佣金。
五、佣金支付办法
1、销售佣金标准:
协议期内成交,1)甲方按照每套房屋成交价格的2%支付佣金。
本协议项下的佣金全部为税前佣金,乙方应当自行承担全部税费。
双方同意,在客户缴纳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甲方在48小时内支付佣金。但是乙方应当提供发票,在非工作日时间上述支付行为顺延。
2、如乙方介绍成交的客户退房,不予计提乙方佣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应结算佣金额中扣还。已结算佣金的,乙方应在客户退房之日起三日内将已提取的相应佣金退还甲方,逾期未退还,则乙方每日按应退还佣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按照第七条第2款执行。
3、如购房客户签订《认购协议书》后,未能按甲方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购房定金。如果甲方没收购房定金的,甲方需要按照定金的百分之三支付佣金。
4、乙方申请支付本协议项下佣金、经纪人奖励等任何款项,均应当先行出具符合税务局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如乙方不能提供约定发票,甲方有权拒付并顺延付款期限。如遇双休日、节假日,则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时间相应顺延。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__20xx_年_ _月_日止。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有权无责任解除本协议,协议自解除之日起失效。已完成的成交额仍按照双方约定标准计付佣金。
七、违约责任
1、在合作过程中,若出现乙方违反协议约定、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形,甲方可随时终止本协议,并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2、甲方可根据销售的实际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且将已经产生的佣金与乙方进行结算。
3、若乙方擅自收取客户任何款项的,乙方应无条件退回所收款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概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费用解决一切纠纷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不予支付相应的服务佣金,乙方除应自行承担由此引发之一切后果和责任并应退还已收取的所有销售代理佣金总额之外,还应按所收取的所有销售代理佣金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引致之甲方一切损失。
4、若乙方不实宣传、向客户作虚假承诺的,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双方已确认成交量的佣金的,按每日应得佣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价格表等情况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不得用于本协议以外的用途。若乙方违反本条款,每发生一次,乙方须按照合同期内佣金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7、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违反合同第三条第8款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支付总佣金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
8、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或因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双方产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福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销合同13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万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万网____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北京万网(以下简称万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_____、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万网________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合作业务项目依据《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为准)。
第二条 《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万网分销合作伙伴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特别的,乙方有权根据甲方业绩的完成情况对甲方的分销级别(资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的业绩考核标准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2 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_____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4 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_____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3-1-5 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中国万网认定______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创联”“万网”“中国万网”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创联”“万网”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9 与万网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 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1 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 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万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万网相应损失。
3-1-13 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4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客户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6 如果甲方或甲方的客户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应事先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特别是,甲方或甲方客户的网站如为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如为非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手续;如开办BBS等电子公告服务以及新闻等栏目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获得批准或进行登记备案手续。如因未及时办理该等手续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客户自行承担。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7 甲方分销乙方的______业务时,应严格遵守《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自律公约》的内容(详见附件一)。如有违反,乙方将按照4-4等条款的规定向甲方追究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_____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3-2-2 甲方递交的______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______,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______;甲方要求的国内______,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 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 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 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分销合作伙伴管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和《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3-3 客户要约下的合作伙伴的退出
3-3-1 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甲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3-3-2 应客户的书面要约,乙方可以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建立服务关系,尤其在下述情况下:
1.客户提交了自己作为域名、网站、服务器的所有权人的证明;
2.客户有证据证明甲方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甲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要求。没有合同要求时,不能达到本行业一般人士认可的合理要求;
3.客户提交了已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书。
3-3-3 乙方不对客户和甲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3-3-4 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3-3-5 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对甲方就该客户的服务向乙方交纳的费用作如下处理:
1.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约定,甲方未缴纳的部分不再缴纳;
2.甲方已经缴纳给乙方的费用,在乙方扣除按照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占合同约定的总服务时间的比例计算的相应费用后,作如下处理:
(1)客户书面提出请求,要求将该部分费用转为与乙方签订合同中规定的应交服务费的部分或全部的,乙方将此费用自动转为该服务费;
(2)客户向乙方出具书面同意书,同意将此费用退还甲方的,乙方将此费用退回甲方。
第四条 对分销商的奖惩
4-1 依据规范和《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4-3 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_______
4-4 甲方成为乙方分销合作伙伴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合作伙伴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协议期满前的______日内,除非双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续签协议,否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_____年,并以此类推。
第六条 企业名称、_____、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 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_____、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_____、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_____、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甲方使用乙方名称、_____、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对其分销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进行使人联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为乙方的任何行为。
第七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______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7-4 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甲方:
乙方:
日期:
分销合同14
甲方:
乙方: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创效益、共同发展的宗旨,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合同签订后,甲方成为乙方的地区唯一的合作销售伙伴,乙方必须承诺在整个合作期内,按双方商定的价格,如期供货。甲方保证不与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进行与该产品相类似的产品的任何形式的销售的合作。
2、本合同并不限制乙方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排斥乙方对任何第三方的直接销售活动。
二、合作内容
1、产品和价格
详见附录一
2、合作产品的销售
双方同意甲方通过自己的销售渠道,在双方确认的区域进行销售,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也可销售乙方的其他产品。
非晶变压器的销售区域为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至少销售乙方的产品 台。如果在规定期限内甲方没有完成销售任务,乙方将在续签合同时上浮售价 %;如果在规定期限内甲方完成了销售任务,在续签新合同时,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销售数量,调整售价。
若涉及到其它销售区域,甲方必须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方能销售。
3、具体订单的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在签署具体订单后10天内,甲方应支付20%的货款,乙方货物出厂前,甲方应支付其余的80%货款。
三、质量担保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IEC、GB和制造厂家的技术规范。
2、乙方对由乙方向甲方售出的产品提供质量担保,保证其符合相应的规范,并
对上述物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可能出现的缺陷以合适的方式进行纠正、修理或调换,履行担保义务所需材料和劳力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应对其客户负全部责任,包括售前及售后服务。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根据甲方的要求修正和替换任何错误的.资料。
4、质保期: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质保期为产品运行后12个月或出厂后18个月,以两者之间先发生事项为准。乙方不承担任何所供产品外非直接经济损失。
四、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并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内,根据双方意愿,或者中止本合同,或者续签合同。
六、提前中止
1、如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任何义务,且该问题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四十五日内没有得到纠正,则另一方可以以传真形式发出正式通知提前中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中止一方有权向违约一方要求赔偿。
2、任何一方可以在另一方发生无力偿还债务、拖欠款项或结业等的情况下,提前中止本合同。
3、如任何一方的所有权、控制权或结构发生重大变动,则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认为该变动损害了其利益,则有权在该类变化发生之日起的四十五天内提前一个月以传真形式通知对方。
七、中止后的权力及义务
本合同无论以何种原因正常期满或被提前中止:
1、此前发生的付款或交付订购产品的义务继续有效,直至这些具体订单执行完毕为止,保密义务继续有效,乙方的其他义务随之停止。
2、待执行完毕本合同中止时的具体订单后,甲方应立即将所有资料交还乙方且不保留任何复本,并应停止销售本产品。
八、保密
1、甲方应为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的技术及一切相关资料、样本、报告等(以下称“机密信息”)保密,并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2、但是,保密规定不适用于以下任何机密信息:
(1)在不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该信息已可从公共领域处获得。
(2)根据政府、法律或司法要求予以批露的信息。
3、甲方应同样要求其接触乙方提供的机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以上所述的保密义务不随本合同的中止而停止,无任何时间限制。
5、附法律条款或司法或官方要求,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本合同条款。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无法履行,乙方不予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指阻碍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履行,且乙方或其代理人通过合理的努力仍无法克服的一切因素,不可抗力不限于如下因素:
————天灾
————政府或公共事业不能正常动作的延误或行为
————战争、禁运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延续超过4个月,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收回已付的预付款。在卖方收到书面通知30天后合同将被取消。
十、其他
1、甲方若聘用在乙方工作过的员工,且此员工从乙方离职未满2年,则该聘用必须得到乙方的同意。
2、双方确认可通过协商解决争端,并同意因合作销售有关的争端及一切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争端,则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解决,调解或诉讼地点为南京。
3、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或补充只有在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并签字后,方可生效,并对双方起约束作用。
4、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附录
附录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附录一:产品和价格
甲 方: 乙 方: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
分销合同15
甲方(委托方):
联系地址:
乙方(受托方):
联系地址:
为了推动嘉兴“《 》”沿街商铺项目的快速销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项目地址及销售范围
1、该项目地址:
2、销售范围为开发商委托甲方销售的房源。
二、委托期限
1、甲方为本项目代理商,负责本项目的整体策划销售代理事宜。为了配合销售的需要,乙方在合法范围内采用分销方式合作销售,具体分销的商务条件及各项事宜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商定,甲乙双方共同执行。
2、本合同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客户确认及客户有效期
(一)为了保证案场接待过程中公平、公正、合理,对于各分销商带团过程中的客户确认
原则及归属核对予以一下规定:
1、除甲方指定的公司或个人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均不得在营销中心派驻任何形式的工作人员。
2、客户确认必须提供客户真实姓氏、联系电话(省略中间4位)。
3、客户确认必须以统一的表格形式报备确认。报备形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a、微信报备保护期24小时
b、现场报备(针对将客户带至现场的')保护期7天乙方通过微信报备给对接的甲方外联人员,由甲方外联人员报备到项目报备群。
4、客户确认必须以甲方置业顾问、案场总监签字及签字时间为准。
5、客户确认必须以当日当场次一次确认为准。
6、如同一客户二次及多次带看,必须当日再次做客户确认(但视为单一客户)。
7、无发生撞单情况下,客户以当天报备成交的分销商为依据结算佣金。
8、如多个分销商通过微信报备同一组客户且都在有效报备期内有争议的,以报备有效期内实际带客至案场分销商为准,具体比例分配情况参考如下标准:
①如一方只报备未带看,且在报备至客户下定期间与客户并无任何联系以及对此期间购房事宜不知晓的,则该方业务员或公司无任何佣金。
②如一方已报备,未带看,但在报备至客户下定期间与本公司市场部以及客户保持密切沟通,并知晓客户购房事宜且积极维护成交的,则该业务员或公司享受该单佣金比例20%。
③如一方已报备,未带看,但在此期间与本公司市场部以及客户保持沟通并且知晓客户购房事宜,另在此期间专程抵达现场积极维护成交的,则该业务员或公司享受该单佣金30%。
④若双方都有报备且双方都参与带看,则此单佣金双方按5:5比例共同分配。
9、如发生撞单,业绩归属由市场部核对报备有效期内及实际双方带看过程中报备流程原始依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双方协商解决无果,最终以市场部负责人根据事实情况判定业绩归属。
10、如一方在发生撞单后,不接受、不参与、不认同各方协商的并且故意引导客户解除购房、撬单、诋毁本项目的,则该业务员或公司无任何佣金,本公司有权解除与该业务员或公司的分销代理协议,并按比例扣除已成交业绩的佣金。
(二)乙方的相关业务人员不得在该项目销售中心外500米范围内驻守客户;乙方的相业务人员不得在该项目的销售中心恶意飞单跳单或争抢其他客户;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确定该客户的归属。
(三)若乙方所介绍客户与其他分销公司客户有争议的,则该客户的归属由甲方协商安排,甲方的认定依据有:1.微信报备:2.案场客户确认书;3.电话通话记录(带看前一周为有效通话记录)。
四、佣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1、销售成功的标志为乙方推荐有效客户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具体甲方支付佣金的计算方法如下:佣金计算标准为:实际成交价结算;
2、结佣条件:
A、无论一次性、分期付款均3天内按付款比例结佣。
B、按揭客户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首付达到银行要求后并提供所需银行按揭材料后3天内结全佣
4、甲方付佣金的,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规发票,或按点数6个点直接扣除。
5、计算方法:;
6、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7、如因客户问题后期银行贷款无法审批或分期未如期支付违约导致退房的,乙方应3天内退还甲方已支付该套房屋全部佣金,如乙方不退还相应已收佣金,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同等金额佣金。
五、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收取客户定金、购房款;签发订单、签订合同等;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联系银行为客户办理按揭及办理产权的管理。
2、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分销佣金给乙方。
3、需要时为看房客户提供车辆进行接送,提供午餐并协助服务好进案场之所有客户。
4、甲方负责与乙方介绍客户进行实质性谈判,负责沟通洽谈下定签约等符合结佣全过程。
5、甲方不得故意引导乙方介绍的客户避开乙方分销代理。
6、同时有数个客户争同一房源时,甲方应售予首先支付定金者。
7、负责按管理办法公平公正处理案场事物。
8、根据按揭银行要求负责按揭客户全部资料的准确收集。
六、乙方职责
1、负责推荐客户到本项目现场售楼处选房,组团客户必须提前一天以微信报备方式报备至乙方对接的甲方外联人员,自驾来访需提前一小时报备。
2、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约定,乙方在委托期内,进行宣传、派送发放宣传资料、楼书,利用各种形式展开多渠道推荐客户购买本项目的活动;但必须向客户做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
3、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的权限向购房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引起的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4、甲方的销售政策、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密,甲方有权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并立即中止本合同。
5、乙方严禁以任何形式利诱甲方工作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制造虚假分销业绩,如经发现,乙方必须双倍退还该套房屋已结佣金,且甲方有权立即同乙方解除合同。
6、乙方自行制作的本项目楼书、宣传海报、广告传单等宣传资料,对外推广该项目的制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当,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宣传资料符合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的真实情况,不得有虚假宣传情形存在,乙方应对推广行为 产 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承当责任。
七、争议的决定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与纠纷,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甲方、乙方发生违约,需向甲方退回但没及时退回收益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其他正常收益中扣除。
3、因不可抗力或国家宏观政策变化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委托方):
代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乙方(受托方):
代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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