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协议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债权债务协议,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债权债务协议1
甲方(男方):______出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出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______婚姻登记机关自愿结婚登记。现因______(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双方认真考虑,愿意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夫妻关系。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双方无子女,乙方现在没有怀孕。
三、甲乙双方的财产分割:
1、夫妻财产清单如下:
(1)甲方名下的动产、不动产清单:
a、房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房产证字号为:____________号,(过户时间、方式。)
b、____型号汽车一辆,车牌为:______________,具体信息。
c、存款:在____银行存款为____元。
(2)乙方名下的动产、不动产清单:
a、房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房产证字号为:____________号,(过户时间、方式。)
b、____型号汽车一辆,车牌为:______________,具体信息。
c、存款:在____银行存款为____元。
(3)甲乙双方共同名下的财产:
a、房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房产证字号为:____________号,(过户时间、方式。)
b、其余财产:甲方在______公司占有______股份,乙方在______公司占有______股份。
2、甲乙双方财产分割方式:
a、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
1)在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2)分期支付,在____月____日前首付______元,以后每(时间段)支付______元。甲方履行前款支付义务后,上述清单所列所有财产归甲方所有,有需要变更登记或过户的,乙方应在____月____日前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甲乙双方个人所有的贵重生活用品,经双方协商同意,均归个人所有。
清单如下:
a、甲方贵重生活用品:
b、乙方贵重生活用品:
四、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
1、甲乙双方均承诺,自己在婚前及婚姻存续期间,未以个人名义对外负有债务;双方也没有以夫妻共同名义对外负有债务。若离婚后发现甲乙双方中任何一人,在婚前及婚姻存续期间对外负有债务,则由负债方个人承担,与另一方无关。
2、离婚后,若因一方债务问题牵连另一方负担连带责任,则另一方有权向其完全追偿。
五、其他要协议的内容:
1、乙方对甲、乙双方财产状况有了完全了解,离婚后,乙方不得以甲方隐瞒财产或其他任何理由,再次向甲方要求补偿,或分割财产。
2、离婚后,双方各自生活,任何一方不得侵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
若甲方未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元,或乙方未按协议交付财产及履行过户登记等义务,则应付违约金________元给对方。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办理房产过户要多几分),甲乙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准离婚后生效。
甲方:______,签署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签署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权债务协议2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购买丙方开发建造和销售的 (项目名称)部分物业之认购定金、购房款,丙方同意以乙方承建的甲方项目之(合同编号)之工程合同(下称“工程合同”)尚未结清工程款与之互抵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三方信守:
一、债权债务抵消
1.1三方确认,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欲购丙方开发之物业(下称“抵偿房屋”)信息等详见附件。
1.2三方确认,甲方受让丙方对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因购买抵偿房屋款而享有的全部或部分购房之债权。如属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购买抵偿房屋的,乙方同意在工程合同尚未结清之工程款(具体金额见附件清单中的“抵偿金额”)范围内承担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因购买抵偿房屋对甲方所负债务。
1.3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后 个工作日内,应自行或指定第三人与丙方完成抵偿房屋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称“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签署。
1.4三方同意,抵偿房屋之房屋价款由甲方以工程合同所涉相应的未付工程款向丙方支付抵偿房屋的认购定金、全部/或部分房价款。具体支付和抵扣流程等由甲方与丙方自行协商。1.5乙方应在乙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与丙方签署抵偿房屋的商品房认购书、买卖合同时,向甲方出具以甲方为付款单位的相应抵偿金额正式工程款发票,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款发票后,通知丙方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出具相应金额的认购定金、房款发票。如抵偿金额不足抵偿房屋总价的,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应按照签署的买卖合同履行合同约定之付款义务,补足不足部分,否则视为对买卖合同的违反。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和丙方应按照买卖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抵偿房屋买卖所涉各项税费、成本和交易费用。
二、债权债务消灭
2.1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与丙方签署完成商品房认购书、买卖合同后,甲方在(合同编号)之工程合同中对乙方的付款义务、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在抵偿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丙方的付款义务所对应的债权债务(等同于抵偿金额)消灭,即视为相关各方已就该等金额
向相对方履行了付款义务。但,相关各方仍应按照已签署的工程相关协议及买卖协议合同之约定切实各自履行其他持续性合同义务。
三、特别约定
3.1如因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原因,导致已签署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受到任何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变更、无效、撤销、条款无法执行等),甲、乙、丙三方确认已抵偿的工程款不受任何影响,仍视为甲方已就抵偿部分的工程款向乙方履行了付款义务。
3.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与甲方之任何纠纷或后续变动。尤其在工程结算和已按本协议抵偿工程款行为方面,导致在抵偿金额范围方面对甲方有任何实质性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已抵偿金额超过甲方应支付乙方之工程款的),甲方或丙方有权单方解除抵偿房屋之买卖合同或要求乙方以现金形式返还甲方受影响部分金额。如因丙方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担。无论是否办理完毕抵消房屋的撤销手续,丙方均不承担向乙方交付房屋的责任,由此导致的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
3.3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本协议各方不得向任何与本次合作行为不发生直接关联的第三方泄露任何在本次合作中获悉的有关对方公司的秘密信息和文件资料。
四、争议解决
4.1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签订补充条款予以补充。若各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合同效力
5.1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效力,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权债务协议3
——律师事务所就——公司与——有限公司、——投资公司合并法律事宜的调查提纲(第一份)
致:——公司
本调查提纲是——律师事务所(下简称“本所”)就——公司(下简称“A公司")与——有限公司(下简称“B公司")及——投资公司(下简称“C公司”)的合并事宜提供法律服务、进行尽职调查而出具的问卷提纲。
除非另有特别说明,下文所称“公司”包括A、B、C三家公司。
A公司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或资料及其内容是真实、准确的,无虚假成分或重大遗漏。文件或资料应为原件,如确系不能或不宜提交原件,则应提交副本或复印件,并确保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
一、公司概况资料
1.1 公司的历史沿革;
1.2 公司内部职能部门框架图;
1.3 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结构图;
1.4 公司的业务概况(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主要产品、经营业绩、生产经营能力、市场营销状况);
1.5 公司章程;
1.6 公司基本规章制度。
二、公司批文及证照
2.1 公司营业执照;
2.2 公司外贸经营权许可证(若有);
2.3 公司特种商品经营许可证(若有);
2.4 公司的设立批文。
三、公司资产文件
3.1 公司的房屋产权证;
3.2 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
3.3 公司的商标专用权证书;
3.4 公司的专利权证书;
3.5 公司的著作权说明(若有);
3.6 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产权证明。
四、公司合同及债权债务清册
4.1 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的买卖合同;
4.2 购销及其他业务经营合同;
4.3 财产或设备的租赁合同;
4.4 建筑工程合同;
4.5 对外投资合同;
4.6 技术转、受让合同;
4.7 合资、合作、联营合同;
4.8 借款合同、保险合同;
4.9 担保合同(保证、抵押、质押等);
4.10 公司债权债务清册(债权人、债务人名单、债权债务金额、性质);
4.11 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或协议。
五、公司财务资料
5.1 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
5.2 未来一年的`盈利预测资料;
5.3 税务资料(税务登记证;纳税情况说明;税务部门关于近三年纳税情况的证明);
5.4 外汇资料。
六、公司劳动人事资料
6.1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6.2 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标准文本;
6.3 工会组织情况;
6.4 外籍雇员资料;
6.5 离、退休人员情况一览表及说明。
七、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7.1 公司目前涉及的全部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其说明;
7.2 公司已了结但尚未执行的判决、裁定或裁决;
7.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涉及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八、环境保护资料
九、各中介机构资格证书
十、其他
10.1 资产重组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10.2 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纪要。
——律师事务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债权债务协议4
甲方(债权人):______银行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乙方(债务人):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特此确认书签署。
甲乙双方确认:
一、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借人民币___元,乙方确认已收到上述出借款项。双方达成借款协议,甲方享有债权。
二、经过双方确认,截至目前为止,乙方尚未偿还给甲方的本金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利息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
三、根据甲乙双方之前的协议约定,该笔借款的利息按照人民币_____元/月的.利率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照每月30天折算成日利率计算。在借款期限内,利率保持不变。
四、还款和付息方式:乙方承诺按照以下方式偿还所有欠款和利息:
1、___年___月___日前偿还本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利息____元(大写:_____);
2、___年__月____日前再偿还本金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_),利息___元(大写:_____);
五、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
六、确认书一式两份,自本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年___月__日
债权债务协议5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原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占有公司_________%的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的公司___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为明确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在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__________________(以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甲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甲方承担。
二、在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后__________________(以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乙方承担。
三、在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甲方应将公司的公章、财务印章、银行开户卡、银行开户许可证、代码证及数字证书、国税证登记正副本原件、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乙方变更银行账户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原法定代表人私章方便办理账户之用)等移交给乙方保管和使用;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不得代表公司签署任何债权债务文件。
四、若股权转让未完成的,则本协议终止。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债权债务协议6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清偿所欠甲方债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1、截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共计欠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承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清偿完毕本协议确定的债务总额,若乙方逾期未足额清偿,因此引起甲方采取诉讼行动,乙方并因承担因此发生的律师费及甲方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签订日前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借条、欠条或者其他能本协议债务的凭证作废。
4、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以本协议所列内容为准,双方均不作反悔。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债权债务协议7
委托人:北京__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__
法定代表人:__
受托人:北京市__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__
主任:__
甲方因与__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在本案的非诉或诉讼阶段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律师负责办理本案。
代理标的:甲方拖欠__资产债务本金__元,利息__元,本息__元。
代理目标:通过诉讼或非诉的手段,了结甲方与文盛资产的债权债务关系。
代理期限:至委托人与__资产的债权债务了结之日止。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即全权代表甲方,非诉期间与__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核实相关债权债务金额,债权转让合同等法律文书,确认债权转让的有效性及合法性,与债权人进行债务谈判,代为执行调解或者和解。
诉讼期间,代为参加诉讼、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进行诉讼调解、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尽职尽责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积极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的事务;
3、乙方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4、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委派律师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对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伪造证据,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万元,作为律师办案的前期费用;
2、律师服务费,包括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前期服务费和风险代理费。根据乙方的代理成果,即甲方在本案了结债务时最终归还给__资产的还款金额,确认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风险代理律师费。
3、如果代理成果导致甲方在本案了解债务时,最终归还给__资产的还款金额在__万元以上时,甲方除向乙方支付本条第一项前期费用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律师费用。
4、乙方律师为办理本案需要到北京市外出差的,交通费食宿费等办案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据实按发票报销,但发票应当开具甲方抬头。
5、乙方的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北京市__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北京浦发发展银行北京__支行
账号:__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未经甲方同意,非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客观原因擅自更换案件代理人的;
②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指派律师的法律服务,不按照甲方特别授权的具体指示行使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用。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或不向乙方支付风险代理律师费用:
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诉讼代理人代理的;
在代理期间内,不通过乙方代理律师或不征求乙方代理律师意见,甲方自行解决本案与文盛资产的债务的;
甲方以各种理由认为约定的风险代理律师费用过高。
2、先生对本合同委托人的合同责任进行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违约之日起1年。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和履行
1、本合同自甲方支付律师服务费用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_年_月_日
债权债务协议8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甲乙丙三方截止年月日的如下债权债务关系:
甲方应收乙方_______________万元,即甲方对乙方享有_______________万元的债权;
乙方应收丙方_______________万元,即乙方对丙方享有_______________万元的债权;
丙方应收甲方_______________万元,即丙方对甲方享有_______________万元的债权;
为清理三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经协商一致,三方就债权转让及债务抵销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甲方将其对乙方享有的债权_______________万中_______________万的部分,转让给丙方;
乙方同意对丙方抵销_______________万元的`债务;
作为甲方向丙方转让对乙方债权的对价,丙方同意甲方对其抵销_______________万元的债务,与_______________万元的差额部分,再由丙方直接偿付给甲方。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的争议,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
债权债务协议9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原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占有公司100%的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为明确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1.在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之日前公司发生的所有债权由甲方享有,甲方可将自己享有的债权委托给乙方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追偿,在实现债权后,乙方应将所得收益如数返还给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所得收益的%。
2.在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以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甲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甲方承担。
二、1.在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之日前公司所负的一切债务由甲方承担,属于甲方承担的债务,若公司或乙方代替甲方偿还的,乙方有权以个人的名义向甲方追偿。
2.在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后(以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乙方承担。
三、1.在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甲方应将公司的公章、财务印章、银行开户卡、银行开户许可证、代码证及数字证书、国税证登记正副本原件、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乙方变更银行账户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原法定代表人私章方便办理账户之用)等移交给乙方保管和使用;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不得代表公司签署任何债权债务文件。公司所负的`一切债务由甲方承担,属于甲方承担的债务,若公司或乙方代替甲方偿还的,乙方有权以个人的名义向甲方追偿。
2.在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之日后公司所负的一切债权由乙方享有。
四、若股权转让未完成的,则本协议终止。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债权债务协议10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签订:_______________
A,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B,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C,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
序言
鉴于:_______________A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C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由C形成的对A价值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的负债,A由此成为C的债权人;
鉴于:_______________A拟转让其对C的上述债权(下简称“债权”),B拟受让该等债权;
故此,各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债权转让
1.1A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B转让债权,B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A公司受让债权。
1.2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是无偿的,A不会就此向B公司收取任何对价。
1.3C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B偿还债务,该等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和利息。
1.4C向B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1.4.1还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1.4.2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向B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向B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______%)。
上述期限为C向B付款的期限。如由于不可归责于C的`原因导致B未能及时收到上述款项,C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B收到C的付款后,应依法向其开具发票。
第二条陈述、保证和承诺
第三条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四条生效
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五条适用法律。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六条其他规定
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B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A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B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C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C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债权债务协议11
甲方: 电话: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丁方: 电话:
住址:
经平等自愿协商,甲、乙、丙、丁四方就债权债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丙方共计欠乙方RMB 万元。
二、甲方自愿将其对丁方共计RMB 元的到期债权(货款)让与乙方。
三、甲方将其对丁方的到期债权让与乙方的目的是为在债权等额范围内代替丙方偿付丙方对乙方的到期债务。
四、丁方确认其对甲方RMB 万元的到期债务,依据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直接向乙方支付;
丁方依据本协议向乙方履行支付义务后丁方对甲方的债务即告结清。
五、甲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实现对丁方的债权;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再要求丁方向其履行债务,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实现债权,甲方应在乙方债权本金、利息及实现权利所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丙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实现对丁方的债权,如因丙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实现债权,丙方应在乙方债权本金、利息及实现权利所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之债权未能依据本协议得到有效受偿之前,丙方在原债务范围内仍承担连带偿付义务;
如丁方未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如期履行偿付义务,乙方有权向丙方继续主张权利。
七、丁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丁方应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如期向乙方直接履行债务;
2、如因丁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实现债权,丁方应在乙方债权本金、利息及实现权利所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经协议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因本协议的履行产生纠纷,协议各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 乙: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 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债权债务协议1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旧债权人)
丙方:________公司(新债权人)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分包范围内的_____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工作内容达成以下协议:
1.三方关系概况:
甲方为本工程的总包方,乙方为本工程的_____方,丙方为____。 ___年___月___日与签订了__合同。
2.事由: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确定合同权利义务转移)。
3.债务债权转移:
截止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三方确认。(确认已发生的债务债权,并准确约定债权的转移方向、获取条件、获取后果)。
4.结算约定:
(约定旧、新债权关系的结算方式)。
5.费用支付约定:
5.1(已发生债权支付的方式方法的约定)。
5.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新债权的费用支付方式方法的约定)。
6.保修约定
6.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工程的已完工程或已供产品的'保修约定)。
6.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工程的待完工程或待供产品的保修约定)。
6.3(保修金约定)。
6.4(保修期约定)。
7 _方承诺(旧债权人承诺,主要是放弃对债权的主张)
8 _方承诺(新债权人承诺,主要是获得债权后的义务)
8._承诺按照本协议,由甲方自丙方结算值中扣除结算值的5%作为财务费用。
9(违约责任约定)
10甲乙丙三方同意:
原__合同如与本协议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11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二份,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乙方:___
负责人:___负责人:___
日期:___日期:___
丙方:___
日期:___
债权债务协议13
甲方:
其法定地址在:
法人代表:
乙方: 债权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政府
三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债权债务处置
1、甲乙双方同意抵消债权债务。
2、甲乙双方同意抵顶的债权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和利息。
二、陈述、保证和承诺
(一)甲方承诺并保证:
1、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抵顶债务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抵顶的资产系合法、有效的资产。
3、为乙方办理相关的产权手续。
(二)乙方承诺并保证:
1、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4、签订本协议后,以前与甲方所签订各种协议(包括借据、抵押文件等)全部交予甲方。故意隐瞒不交的,视为主动放弃债权。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四、生效时间
1、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五、其他规定
1、本协议一经签署,甲乙双方债权债务一次性终结。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年___月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债权债务协议14
甲方:
乙方:__公司(旧债权人)
丙方:__公司(新债权人)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分包范围内的__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工作内容达成以下协议:
1.三方关系概况:甲方为本工程的总包方,乙方为本工程的_方,丙方为_。 _年_月_日与签订了__合同。
2.事由: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确定合同权利义务转移)。
3.债务债权转移:截止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三方确认:_。(确认已发生的债务债权,并准确约定债权的转移方向、获取条件、获取后果)。
4.结算约定:(约定旧、新债权关系的结算方式)。
5.费用支付约定:
5.1(已发生债权支付的方式方法的约定)。
5.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新债权的费用支付方式方法的约定)。
6保修约定
6.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工程的'已完工程或已供产品的保修约定)。
6.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工程的待完工程或待供产品的保修约定)。
6.3(保修金约定)。
6.4(保修期约定)。
7 _方承诺(旧债权人承诺,主要是放弃对债权的主张)
8 _方承诺(新债权人承诺,主要是获得债权后的义务)
8._承诺按照本协议,由甲方自丙方结算值中扣除结算值的5%作为财务费用。
9(违约责任约定)
10甲乙丙三方同意:原__合同如与本协议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11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二份,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_
负责人:_
日期:_
乙方:_
负责人:_
日期:_
丙方:_
日期:_
债权债务协议15
【债务抵销协议】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关于债务抵销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林巧玲
【要点提示】:
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被告与案外人订立的广告合同因合同主体不同、法律关系不同,在诉讼中不应通过对广告合同的效力的认定,进而适用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实现当事人互负债务的相抵。
【案例索引】:
一审: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20xx)翔民初字第X号。
二审: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厦民终字第X号。
【案情简介】:
原告:林少X。
被告:厦门大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X公司)。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xx年9月17日,林少X与大X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林少X向大X公司购买大X公司开发的翔安XX广场一期工程第一幢4层03单元(银座103)房产,房屋总价款464937元;大X公司应于20xx年12月31日前交房;逾期交房不超过180日的,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按购房款每日万分之0.5计付违约金,超过180日的,则按购房款每日万分之0.6计付违约金。买受人于20xx年9月16日前已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期满后,大X公司未向林少X交付所购房屋。
20xx年8月26日,大X公司与厦门市天X广告有限公司(下称天X公司)签订一份广告合同书,合同约定:广告类别为公交站亭灯箱广告和路名牌灯箱广告;数量为四十座候车亭大牌广告+一百座路名牌广告;广告期限二年,自广告实际发布之日起计;广告费单价候车亭大牌单价1000元/月/块、路名牌单价600元/月/块,广告费总额为2400000元。合同约定的交易方式为:1、本合同广告款项是以大X公司所开发的翔安XX广场商品房与天X公司换购方式合作。2、天X公司的广告费用直接冲抵向大X公司购买房产的费用,即天X公司广告费用总额2400000元一次性与大X公司互抵翔安XX广场店面B111、B112、B113中任选两间,剩余款项可在未售店铺或住宅中选择。除更换版面的费用由大X公司以现金支付给天X公司外,所有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都以房产金额与广告费抵付。3、本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大X公司应为天X公司办理全部广告费抵偿购房款的一切手续及费用,包括双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合同的鉴证,房产证的办理等,否则天X公司有权停止广告发布,解除合同,属大X公司违约;天X公司配合提供办理购房所必需的资料。4、天X公司换购大X公司房产享受现金交易的一切待遇。一切按照正常购房方式交易;大X公司房地产价格应按照当前实际市场折扣价格与天X公司交易。合同同时约定:合同期届满前,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广告费总额的30%计,违约金应以人民币支付。若大X公司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则双方或大X公司与天X公司指定的购房者订立的广告费抵房产的相关购房合同同时解除。大X公司应以货币方式支付已发布的广告费、违约金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合同还对其他条款作了约定。广告合同签订后,天X公司依广告合同发布广告,并于20xx年9月14日和20xx年8月21日由大X公司的职员进行确认验收。
20xx年9月15日,天X公司出具一份证明交大X公司,证明内容如下:于20xx年8月26日我司与厦门大X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广告合同》其合同总款项是以大X公司的商品房地产与天X公司的候车亭/路名牌广告发布互换形式合作的。我司授权代表人林少X、王富X作为互换甲方商品房地产的产权人。同时,天X公司还出具授权代表人互换甲方商品房地产明细一份交大X公司,其中林少X名下的有:1、B328面积15.67,单价7760元,总价121599元;2、B333面积12.57,单价7760元,总价97543元;3、B111面积47.51,单价17460元,总价829525元;4、B113面积40.86,单价17460元,总价713416元;5、银座403面积125.55,单价3860元 总价484623元。大X公司与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30日签订一份翔安XX广场租赁合同,大X公司将翔安XX广场建筑面积约为4681.849平方米(其中地上一层12平方米、地上二层约2280.244平方米、地上三层约2389.605平方米)租赁给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原告林少X诉称:其与大X公司签订后,大X公司不守约,不仅逾期至今仍拒不交房,而且擅自于20xx年11月30日将其已购的上述房产转租给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作为经营场所,已构成违约,并给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请求判令:1、大X公司立即向林少X交付所购买的翔安XX广场一期第一幢4层03单元(A103)房产;2、大X公司按合同约定向林少X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即若逾期超过180日,则每日按购房款万分之0.6计),自20xx年1月1日计至实际交房之日止,现暂计至20xx年2月20日,为464937元×0.006%×385天=10742元。
被告大X公司辩称:林少X未依约向其支付购房款,其依法可以暂缓向林少X交付房产。林少X没有向其大X公司已一性支付房款的证据,无法对付款方式、资金流向等进行举证。既然林少X未依约交付房款,大X公司有权拒绝向其交付房屋,也有权将房屋租给第三人,也有权拒绝林少X要求的赔偿经济损失。大X公司未向林少X交付房屋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请求驳回林少X的诉讼请求。
【审判】: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认为:林少X与大X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大X公司与天X公司签订的《广告合同书》均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合同合法有效。因《商品房买卖合同》已明确买受人于20xx年9月16日前(即合同签订前一日)已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大X公司虽提出林少X并未实际缴纳购房款,但林少X提供天X公司与大X公司签订的广告合同书及授权代表人互换商品房证明,可以证明林少X应支付给大X公司的购房款是以广告费来冲抵的,因广告合同明确约定广告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大X公司应为天X公司办理完全部广告费抵偿购房款的一切手续及费用,包括双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合同的鉴证,房产证的办理等,故大X公司未为林少X办理相关广告费抵偿购房款手续,责任在于大X公司。因此,应认定林少X已交付大X公司购房款。至于天X公司与大X公司签订广告合同书后,是否有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及广告费是否与购房款一致,系与本案不同法律关系,当事人可另行起诉解决。大X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林少X商品房,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法院认定林少X已交付大X公司购房款,故大X公司以林少X未交付购房款为由主张先履行抗辩权,不能成立。因此,林少X要求大X公司交付其所购买的翔安XX广场一期第一幢4层03单元房产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双方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按合同约定执行,林少X要求大X公司支付
逾期交房违约金,理由依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该院于20xx年4月10日判决如下:
一、被告厦门大X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交付原告林少X所购买的翔安XX广场一期第一幢4层03单元房产。
二、被告厦门大X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原告林少X逾期交房违约金(违约金自20xx年1月1日起至实际交房之日止,按购房款人民币464937元以每日万分之0.6计付)。案件受理费68元,由大X公司负担。
一审宣判后,大X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上诉人大X公司上诉称:一、一审判决已认定林少X未实际缴纳购房款,却直接将林少X应支付给大X公司的购房款以天X公司与大X公司所签订的《广告合同书》中约定的广告费冲抵,据此认定林少X已交付大X公司购房款,该认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1、一审判决认定大X公司虽提出林少X并未实际缴纳购房款,但林少X提供天X公司与大X公司签订的广告合同书及授权代表人互换商品房证明,可以证明林少X应支付给大X公司的购房款是以广告费来冲抵。但本案案外人天X公司出具的一份给大X公司的证明和授权代表人互换商品房明细林少X在原审时未提交该份证据,在一审质证时,大X公司已明确表示从未接到天X公司的任何授权,且林少X提交的此份授权也无大X公司的签收,原审判决却将此证据给予采信,并认定林少X的购房款是以广告费来冲抵的,该认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2、一审判决认定因广告合同明确约定广告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大X公司应为天X公司乙方办理完全部广告费抵偿购房款的一切手续及费用,包括大X公司、天X公司双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合同的鉴证,房产证的办理等,故大X公司未为林少X办理相关广告费抵偿购房款手续,责任在于大X公司。因此应认定林少X已交付大X公司购房款。天X公司与林少X是两个不同的主体,故一审判决的上述认定自相矛盾。且一审判决认为其可采信的所有证据均未有天X公司同意将广告费用于替林少X支付应向大X公司支付的购房款,原审判决认定林少X已交付购房款,该认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3、一审判决认定天X公司与大X公司签订广告合同书后,是否有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及广告费是否与购房款一致,系与本案不同法律关系,当事人可另行起诉解决,既然原审判决已认定广告费与购房款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却又将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的债务进行互抵,认定林少X已交付购房款,该认定自相矛盾。二、由于林少X未依约向大X公司支付购房款,大X公司有权拒绝交付林少X讼争房屋,大X公司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向林少X交付讼争房屋,系大X公司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先履行抗辩权的直接后果,大X公司无须为该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请求依法撤销原审判决。
被上诉人林少X辩称:1、一审判决认定林少X未欠大X公司购房款有充分的事实依据。⑴根据天X公司提供的其与大X公司订立的《广告合同书》及其指定房产受让人的有关证明足以证实,大X公司与天X公司之间已就大X公司用讼争房产抵偿所欠天X公司广告费并且由天X公司指定林少X受让讼争房产达成一致。此事实大X公司在重审中并未否认,而且可以与大X公司和林少X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实相互印证一致。正是因为存在以广告费冲抵购房款的前提,而且大X公司也接受林少X作为讼争房产的受让人,双方才会订立相关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购房款已经一次性付清的条款,
说明双方对购房款的支付问题已经不存在争议。但大X公司却不尊重事实,否认接到天X公司的授权。⑵既然天X公司基于其与大X公司关于以广告费冲抵购房款的约定指定了讼争房产的受让人是林少X,当然视为其已经同意将广告费用于替林少X支付应向大X公司支付的购房款。也正是基于天X公司有此明确的意思表示,大X公司才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直接免除林少X的付款义务。因此,在林少X已不存在支付购房款义务的情况下,大X公司所谓的先履行抗辩权也就无从谈起。2、虽然广告合同与本案系不同的法律关系,但在合同各方已经就广告费与购房款的`互抵问题达成一致并已实际履行的情况下,有关的约定不仅是合同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大X公司应当依约履行向林少X交付讼争房产的义务。至于广告合同的履行,因该合同已约定大X公司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广告费抵偿购房款的一切手续,即大X公司的交房和办理产权证的义务本是其应该先履行的义务,与天X公司的广告发布问题无关,更何况天X公司提供的由大X公司确认的《验收邀请书》表明天X公司的广告发布义务已经完成。因此,大X公司以广告合同的履行问题作为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抗辩是不能成立的,即便其对天X公司的广告发布有异议,也应依据广告合同的约定处理。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大X公司的上诉请求与事实不符,请求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林少X与大X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中虽约定林少X于20xx年9月16日前已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但林少X在一审期间提供的天X公司证明、广告合同书及其附件、广告验收邀请书、天X公司指定授权代表人的证明和授权代表人互换甲方商品房地产明细,拟证明其已付清房款的事实。因广告合同与本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原审判决在天X公司非本案诉讼当事人前提下,认定大X公司与案外人天X公司签订的广告合同书合法有效,违反了法定程序。《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林少X与天X公司系两个不同的主体,一审判决在天X公司未出庭作证,广告费是否结算完毕、大X公司是否同意以广告费冲抵林少X应付购房款未查明情况下,认定林少X应付购房款是以广告费抵销,不符合法律规定。林少X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已支付购房款,其要求大X公司交付所购房屋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其诉讼请求应当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改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该院于20xx年7月22日判决如下:
一、撤销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20xx)翔民初字第720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林少X的诉讼请求。
【法理评析】:
本案是否适用债务相抵,涉及到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抵销权行使的条件问题。
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相同额度内消灭。抵销包括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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