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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服务合同

时间:2024-07-24 15:03:49 合同 我要投稿

(集合)车辆服务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辆服务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集合)车辆服务合同

车辆服务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区域日常保洁事宜,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现将_________区域日常保洁工作委托给乙方。

  第二条乙方在约定期限内为甲方带给该区域全面清洁服务。

  第三条甲方职责

  1.甲方应带给必要的水电供应。

  2.协助乙方解决工作现场遇到的特殊问题。

  3.带给乙方员工更衣就餐、设备存放的.房间。

  第四条乙方职责

  1.负责对所有保洁员的全面管理工作。

  2.乙方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3.乙方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清洁标准进行工作。

  4.乙方负责制定详细的区域清洁计划供甲方参考。

  5.负责带给清洁工作所用设备和物料。

  6.乙方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职责自负。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及清洁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返工。

  2.合同期间双方都有权利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应按期支付给乙方每月的清洁费用。

  4.双方都有义务遵守各项条款,在工作中带给必要的协助。

  第六条双方的违约职责

  1.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剩余月份_________%的违约金。

  2.逾期不付款,应当承担违约职责,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过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金额:

  1.按月付款:甲方于每月底以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清洁费用,乙方在收款后应开列发票。

  2.每月的清洁费用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火灾、水灾、飓风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发生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车辆服务合同2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甲方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长期车辆维修、保养。主要项目有:大修、二保、小修、年检。

  二、甲方将本单位车辆(包括数量、车型、车号需附清单)委托乙方维修、保养。

  三、乙方在进行甲方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工作时,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确保作业质量。针对大修车辆,乙方将提供质量保证书以确保修理质量。

  四、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时,乙方会严格遵照甲方提供的派修单或司乘人员报修项目进行作业,绝不擅自扩大作业范围。若根据车辆实际情况需要扩大作业内容,乙方将在经过甲方人员同意后进行操作。

  五、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时,如需要更换车辆配件,必须准确实事求是地评估情况,并确保严格按照实际需求进行交旧换新。乙方承诺不会有任何虚假行为或欺骗行为发生,以保证工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六、甲方车辆在乙方报修后,乙方为甲方提供回程送回服务。甲方车辆在市区内发生故障,乙方将随时提供救援返回厂家的服务。对甲方的车辆,乙方会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的特别维修服务。

  七、甲方车辆进厂时必须在事前登记油料和里程数。在车辆维修期间,除了进行试车和办理与年检相关的业务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辆开出厂外。如若乙方违反了此规定,除了向甲方作出检讨外,还需对违纪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罚。

  八、甲方委托乙方对其车辆进行长期维修和保养,乙方按照以下标准收取费用:在进价基础上,零部件的加价幅度不得超过以下标准:元/小时的工时费,材料费的`加价率根据省内或省外进货而定。

  九、在甲方车辆进入乙方厂区进行维修、保养期间,乙方将承担所有安全责任。如果发生车辆损坏或物品丢失的情况,乙方将负责承担相应责任。

  十、甲方车辆的维修费用可以由乙方承担,并允许挂账。每次进行维修时,甲方负责人员需亲自签字认可维修清单的有效性。

  十一、甲方直按时结算维修费用,每方式自行到乙方所在地支付。如到期不支付维修费,乙方将向甲方(除维修费外)按每天1%收取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负责人、经办人发生变更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十三、甲、乙双方每年进行一次意见征求座谈会,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及质量,保证双方满意。

  十四、质量保证:大修60天1万公里,日常维修质量保证期60天。

  十五、本合同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服务合同3

  卖方:

  买方:

  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一致,就车辆买卖一事达成以下合同内容,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_至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买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_________(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向卖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2.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_______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_____。

  3.过户手续办理后,卖方应将此车的'相关文件全部交给买方。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责任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7.此车在付款之前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罚款、肇事、维修、保养等都与买方无关,所有责任全部由卖方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损失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8、此车在付款之后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罚款、肇事、维修、保养等都与卖方无关,所有责任全部由买方承担,由此给卖方造成损失的,由买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3、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机关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服务合同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 地下停车场(以下简称“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加强小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基本情况:

  1.1地点: ;

  1.2车位号:__________;

  1.3收费起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1.4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RMB 元/月·辆,收费金额共计RMB 元/年·辆;

  1.5本地下停车场采取年付费方式。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缴清下一年度管理服务费;

  1.6乙方停放在该停车场的车辆情况为(应由车主亲自填写):

  品牌:

  型号:

  车牌号:

  颜色:

  2.由甲方负责本停车场的管理。包括

  2.1秩序维护

  地下停车场交通秩序的指挥管理,车辆停放管理,车辆安全管理,人车分流管理和车

  场设备设施管理;

  2.2车场清洁

  定期清扫擦洗地面和交通标识,保持地下停车场清洁整齐,标识清晰。每天定时开启排风设备和新风输入导引设备,保持地下停车场空气达到规定指标;

  2.3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按照北京市普通住宅小修标准对地下停车场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地下停车场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4消防管理

  定期检查巡视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及时发现、排除火灾隐患,严格限制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地下停车场;

  2.5综合管理

  建立、健全地下停车场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紧急情况处理预案。

  3.管理方式:本地下停车场实行一车一证一卡管理;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4.2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务费;

  4.3有权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调整本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4.4有权对违反《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的用户予以书面警告,对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4.5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小区道路通畅或影响公共安全的车辆采取移动、上锁等措施,因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4.6有权获取停入本停车场车辆的真实资料的复印件,如发现所提供资料虚假,有权拒绝乙方将车辆停入本停车场;

  4.7有权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

  4.8有权拒绝无车辆行驶证和无本停车场停车证的车辆使用本停车场,对无证车辆拒绝停放与放行;

  4.9负责本停车场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

  4.10负责安排专人看管停车场,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有权劝阻、制止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

  4.11负责向乙方开具物业管理企业发票;

  4.12其它。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5.2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5.3车辆在本车场出险后,凭车辆保险合同,有权要求甲方出具出险的证明材料;

  5.4遵守停车场管理的规章制度,遵守《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5.5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5.6按规定使用本车场的车位,合理停放车辆;

  5.7按规定使用本车场的'设备、设施;

  5.8保证不将车辆停放在车位以外的其他位置上;保证车辆停入车位时不骑线、压线、越线或进行其他不合理停放或不按特殊情况下本停车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停放;

  5.9保证车、证、卡相符,如需更换车辆须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换车证申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车辆进入本停车场;

  5.10提供车辆真实资料,并为该车辆购买第三者责任险;

  5.11车位管理采取一车一证一卡方式,乙方不得使用伪造、过期的停车证及感应卡,不得将证卡转借他人使用,如被发现,甲方将予以没收,对于乙方借出证卡或使用伪造、过期的停车证及感应卡期间发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6.其他事项:

  6.1本车位如被他人车辆占用,甲方应为乙方安排替代车位,并及时通知该车车主将车辆移出本车位;

  6.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五个工作日内按协议向甲方交纳管理服务费用,逾期不缴纳,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车位的管理责任。并有权拒绝乙方车辆使用本停车场;

  6.3乙方不得使用地下停车证将车辆停放于小区地面;

  6.4地下车库作为特殊用途的地下空间,是按北京市人防、消防、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由停车管理单位统一进行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和规范设置交通标识、施划停车线、车位号。任何用户不得随意搭建构筑物或施划标识。否则甲方有权利拆除而无需担负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6.5按照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如因维修甲方需暂时占用乙方车位时,甲方应安排临时替代车位用于乙方停放车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车场的维修养护工作,不得借口阻挠或要求甲方支付车位使用费。因阻挠维修造成损失扩大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6不论乙方车位是否空置,乙方必须就其车位的管理向甲方按期全额支付当年管理服务费;

  6.7乙方出租车位时,管理服务费由乙方交纳;

  6.8乙方转让车位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各项费用;

  6.9乙方出租、转让本车位时,应至少提前10日通知甲方,乙方应遵守有关政府规定,有义务保证承租方、受让方书面承诺遵守本协议及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6.10乙方在采取出卖等方式处置所拥有的车位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并应持有政府房管部门批准的有效合同或协议于30日内到甲方处备案。否则该车位的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仍由乙方承担支付义务;

  6.11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乙方转让车位产权时所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车位所有权同时过户;

  6.12乙方如违反以上甲方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13乙方已详细阅读并了解《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之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均同意,《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地下停车场收费价格及收费办法

  7.1管理服务费价格: 元/年·辆;

  7.2管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按年计费交纳;

  7.3如遇政府有关部门调整停车场的收费价格,则甲方有权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调整本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通知方式为:在本小区各楼宇地下停车场入口处和各楼宇一层大厅布告栏内张贴《调整停车场管理服务费用通知》,张贴七日。乙方应在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按新标准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用,如乙方按时足额交费的,本合同继续有效;如乙方不按时交纳及或不足额交纳该费用,则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交回停车证等停车手续,结清本合同项下已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自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之次日起,不再承担乙方车辆和

  车位的管理责任;

  8.管理责任

  8.1因甲方管理不善,使乙方车辆在本地下停车场中被盗丢失,甲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8.2因乙方违反本停车场管理规定或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自身及他人车辆被刮、碰或损坏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给他人车辆造成损失的,亦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8.3乙方车辆内存放可燃、可爆、腐蚀物等,造成自己车辆损坏,乙方自行承担损失,如给他人车辆及或给本停车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8.4 乙方车辆要求甲方保证不被损坏的,须另行交纳甲方管理费_____元/月·辆。

  9.违约责任的处理:

  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必须赔偿。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向北京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1.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合同解除:

  11.1双方协商一致;

  11.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11.3甲方明显怠于行使管理责任的;

  11.4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标准交纳管理服务费的;

  11. 5本合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如需延期,双方应另行签定合同。

  12.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2.2《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依据京国土房管物[20]663号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放的通知》编写。

  附件:《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服务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对车辆切实有效的管理,甲方自愿将其单位所属车辆定点在乙方进行维修,保养。乙方将提供精良完善的技术服务,为精诚合作,讲究信誉,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优质服务及承诺

  1、对维修后车辆的当次维修内容实行3个月的保修期,所更换的零配件实行12个月的保质期;

  2、甲方在乙方定点维修的'车辆,均享受电脑检测、补胎、轮胎换位等免收工时费;

  3、甲方在乙方定点维修的车辆,无论何时何地均享受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24小时维修服务;到店维修无须排队等待,享受VIP专用通道,并由技术总监专人诊断。

  4、甲方在乙方定点维修的车辆,所需零配件,须经甲方认可后方能进行更换;

  5、甲方维修的车辆,均享受各车型________地区规定的工时费8折优惠;各车型常规保养工时费均按160元/车收费;

  6、甲方在乙方维修的车辆,乙方保证在收费上绝不高于同类维修厂家,费用结算采用转账方式并开据增值税发票;

  7、乙方若不能履行协议中的承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该协议并向乙方索赔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应遵守事宜

  1、甲方前来维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说明托修的内容或阐明故障的现象;

  2、甲方接车时须签单,必须经乙方认可方能接车;

  3、甲方接车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坏或返工(如碰撞、操作不当、缺水、缺油等)由甲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维修费用;

  4、甲方的维修费用满________________元或时间1月内结清签单的全部费用,若在以上期间内连续两次不结将不按优惠价收费;

  5、乙方提出维修措施而甲方不接受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乙方无关;

  6、出现维修质量问题,应回乙方来处理解决,第三方的处理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日起执行,若一方需终止协议,需提前________个月告之对方,并在协议终止前结清双方的全部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车辆服务合同6

  甲方:

  乙方: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完善对汽车运输市场的规范管理,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参与、平等互利、共谋利益”的服务宗旨,依据《合同法》第三条、第五条和南充市交通局、南充市交生计(1995)字第12号文件之规定,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车辆服务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将自购汽车过户(上户)到甲方公司,由甲方统一提供服务,但车辆所有权仍属乙方所有:经营性质为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合同规定的有关制度。

  第二条:合同期限从签订本合同时起至乙方车辆报废时止。

  第三条: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按xx元/年的标准收取服务费,第一年的费用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支付,以后每一年度的费用应在每年车辆年审时支付。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办理运输发票路单,除税费外,甲方只向乙方收取工本费而不得附加其他费用。

  2、办理过户到甲方的一切手续和证照,代办车辆的规(税)费的缴纳。

  3、应乙方要求,派人协助乙方处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债权债务、违法违规产生的各种纠纷。

  4、接受乙方委托办理车辆保险等相关事宜。

  5、组织对交通法规、安全常识、运输业务以及其他涉及运输管理方面知识的学习。

  6、应乙方要求可为其收集提供货源信息和其他运输信息。

  第五条:乙方应当在拿到车辆过户手续证照后5日内付清甲方代办理该手续和证照的一切费用,在每月25号前将次月应交的各种规(税)费用一次性全部预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交付缴费等手续。

  第六条:乙方车辆的经营方式“自主独立经营”,其在经营中发生的运输等合同纠纷或相应的侵权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自行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乙方车辆在运行中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责任应自行承担,如人民法院依法在裁判文书中确定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实行追偿。

  第七条:乙方车辆不幸发生第六条所载纠纷时,应积极主动处理,如乙方消极处理,甲方有权代为协调与处理,有权聘请诉讼代理人,同时还有权处分乙方的车辆或应获保险赔偿款以支付纠纷产生的赔偿和处理纠纷产生的所有开支。

  第八条:无论是甲方应乙方要求,还是甲方在乙方消极不出面处理第六条所载纠纷情况下参与纠纷协调和处理,乙方均应承担甲方为此所开支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出差补助费、生活费、档案查询等费用)。

  第九条: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合法出售、馈赠、转让等转移车辆的实际所有权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如以其车辆设定抵压等担保时,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的同意。客运车辆的线路牌属甲方公司资产,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挪用、出租、盗用等,否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车辆须委托甲方办理保险事宜,除法定强制保险外,乙方需投保其他险别的(如承运货物责任保险),应以书面形式特别告知甲方。保险费用在乙方车辆上户(过户)到甲方之前由乙方至少交付4000元,如乙方不预交,甲方有权停止代办理保险业务和车辆的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及其聘请的驾驶员是该车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的安全第三责任人,乙方应负责该车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车辆的安全隐患、上报安全预防计划、监督驾驶员安全行车;乙方及其驾驶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

  第十二条:乙方聘用驾驶员及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伤亡均与甲方无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应由乙方承担。为了转移乙方的雇主责任,乙方应得为其聘用的驾驶员投保一定限额的人身意外保险,该保险由乙方为其办理。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因一方迟延履行债务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如一方违约,如需继续履行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义务,如给对方导致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乙方不按时缴纳甲方为其代缴的规费、管理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如因本合同引发诉讼纠纷。双方约定一律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但甲方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车辆服务合同7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使用乙方特种车辆在冷家油田进行特种车辆现场服务,在使用期间,甲乙双方履行以下合同条款:

  一、签约双方:

  甲方: 井下工程技术服务公司

  乙方:茨榆坨工程技术处作业项目一部

  二、服务内容及价款:

  服务内容:配合甲方作业施工

  价格:

  1、水泥车:160元/小时;

  2、热洗车:220元/小时;

  3、罐车:6元/吨小时;

  4、吊车:6元/吨小时;

  5、卡车:4.5元/吨小时;长途用车0.42元/吨公里(重车公里),空驶里程费(0.21元/吨公里);

  6、锅炉车:900元/井次

  7、压风机:260元/小时;

  8、平板车:700元/台次

  三、工作要求:

  甲方负责提供可具备施工条件的`现场。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时间到达,并提供24小时的优质服务。

  四、结算方式:

  1、以现场甲方签认的路单为结算依据,不得涂改路单。

  2、每月20日前到甲方结算一次。(结算方式内部劳务支票)

  3、结算价格暂按第二条结算标准结算,如局内运输价格调整,经双方协商再做调整。

  4、长途车辆过桥及高速公路费等由甲方负责。

  5、水泥车、罐酸化作业按第二条价格200%结算。

  五、相关事宜:

  1、甲方需提前8小时向乙方调度室报用车计划,说明所用车型、车台数及所施工内容、和报到地点。

  2、退车:在车辆到达现场,退车按1小时结算。

  3、车辆小时结算办法:吊车、卡车用车不足4 小时按4小时结算,超出4小时不足8小时按实际小时结算;其它车辆按照实际工作小时加里程小时结算(里程小时按冷东河北2小时,河南1小时)。

  4、乙方给甲方施工完毕,如无特殊情况,应在一个月内给予办理结算事宜,每超期一天按2%收取滞纳金。

  5、车辆工作途中发生其他情况应在两小时内换车工作。如在工作期间车坏,每耽误2小时扣除1小时费用。

  6、到现场车辆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抢险除外)情况下,应服从现场指挥。

  7、车辆报到时间可延迟一小时,从一小时后每超一小时,在工作时间内扣除1小时。(以车辆到齐为报到时间)

  8、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六、此协议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车辆服务合同8

  立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甲方为方便乙方 车辆停放,现就车辆停放有关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只提供停车位供乙方车辆停放,不负责乙方车辆的安全以及车辆设施防盗等工作。

  二、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停车场停放车辆时,必须停放在甲方制定的停车位上,不得随意停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车辆进入停车场停放。

  三、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停车场停放时,随车垃圾不准随意倾倒,同时不准使用甲方自来水清洁车辆。否则甲方有权收取卫生费。

  四、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停车场时,不准损坏甲方停车场水泥场地,否则甲方有权收取场地损坏维修费。

  五、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停车场停放时间为昼夜停放,停车位租金为每天 元。

  六、本协议期限为 天。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停车位租金合计为 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缴清租金。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服务合同9

  甲方:南充市宏伟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车牌号: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完善对汽车运输市场的规范管理,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参与、平等互利、共谋利益”的服务宗旨,依据《合同法》第三条、第五条和南充市交通局、南充市交生计(1995)字第12号文件之规定,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车辆服务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将自购汽车过户(上户)到甲方公司,由甲方统一提供服务,但车辆所有权仍属乙方所有:经营性质为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合同规定的有关制度。

  第二条:合同期限从签订本合同时起至乙方车辆报废时止。

  第三条: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按__元/年的标准收取服务费,第一年的费用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支付,以后每一年度的费用应在每年车辆年审时支付。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办理运输发票路单,除税费外,甲方只向乙方收取工本费而不得附加其他费用。

  2、办理过户到甲方的一切手续和证照,代办车辆的规(税)费的缴纳。

  3、应乙方要求,派人协助乙方处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债权债务、违法违规产生的各种纠纷。

  4、接受乙方委托办理车辆保险等相关事宜。

  5、组织对交通法规、安全常识、运输业务以及其他涉及运输管理方面知识的学习。

  6、应乙方要求可为其收集提供货源信息和其他运输信息。

  第五条:乙方应当在拿到车辆过户手续证照后5日内付清甲方代办理该手续和证照的一切费用,在每月25号前将次月应交的各种规(税)费用一次性全部预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交付缴费等手续。

  第六条:乙方车辆的经营方式“自主独立经营”,其在经营中发生的运输等合同纠纷或相应的侵权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自行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乙方车辆在运行中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责任应自行承担,如人民法院依法在裁判文书中确定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实行追偿。

  第七条:乙方车辆不幸发生第六条所载纠纷时,应积极主动处理,如乙方消极处理,甲方有权代为协调与处理,有权聘请诉讼代理人,同时还有权处分乙方的车辆或应获保险赔偿款以支付纠纷产生的赔偿和处理纠纷产生的所有开支。

  第八条:无论是甲方应乙方要求,还是甲方在乙方消极不出面处理

  第六条所载纠纷情况下参与纠纷协调和处理,乙方均应承担甲方为此所开支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出差补助费、生活费、档案查询等费用)。

  第九条: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合法出售、馈赠、转让等转移车辆的.实际所有权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如以其车辆设定抵压等担保时,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的同意。客运车辆的线路牌属甲方公司资产,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挪用、出租、盗用等,否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车辆须委托甲方办理保险事宜,除法定强制保险外,乙方需投保其他险别的(如承运货物责任保险),应以书面形式特别告知甲方。保险费用在乙方车辆上户(过户)到甲方之前由乙方至少交付4000元,如乙方不预交,甲方有权停止代办理保险业务和车辆的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及其聘请的驾驶员是该车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的安全第三责任人,乙方应负责该车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车辆的安全隐患、上报安全预防计划、监督驾驶员安全行车;乙方及其驾驶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

  第十二条:乙方聘用驾驶员及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伤亡均与甲方无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应由乙方承担。为了转移乙方的雇主责任,乙方应得为其聘用的驾驶员投保一定限额的人身意外保险,该保险由乙方为其办理。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因一方迟延履行债务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如一方违约,如需继续履行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义务,如给对方导致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乙方不按时缴纳甲方为其代缴的规费、管理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如因本合同引发诉讼纠纷.双方约定一律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但甲方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甲方:南充市宏伟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实际车主)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南充市嘉陵区立信街85号1幢

  地址:

  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年月日

车辆服务合同10

  特许人:

  被许人:

  1、概述

  (1)特许人业务包括汽车服务行业的各个方面,同时开展特许经营权授权业务,以提供有效率的专业化的汽车护理服务。

  (2)特许人以先进的技术、管理体系、程序和工艺(其中有些属于商业秘密)从事于汽车维修服务方面的开发、定位、操作和提供高效率和专业化的服务,以及向其他相关的企业授予特许经营权,在特许连锁业务方面,该公司有一套标准化的特许连锁协议及其相关文件,有专门设计的建筑、陈列、标志、工作服、口号和其他统一模式,有独特的汽车维护服务方法,有标准的专业化的设备、产品、操作程序、管理和广告计划,所有这一切都不断根据市场动向而进行改变,并且成为特许人的组成部分。

  (3)特许人所建立的服务标志,已在商标局登记。

  (4)本地区性公司由特许人授权。

  地区性公司有权在本地区范围内行使特许连锁的授权业务,如授权使用特许人的某些标志、名称、服务系统,并积极参与特许人系统特许经营权的销售与服务业务。

  (5)被许人意欲从事于汽车护理服务的商业服务,使用特许人的名称、相应标识和某些方面的服务管理系统,获取地区性公司专门技术的帮助。

  理解到地区性公司是对被许人负有义务的唯一实体,被许人希望加入与地区性公司订立的这个协议。

  (6)被许人理解到,对特许人、地区性公司和公司大家庭的所有成员(包括其他地区性公司和被许人),以及公众而言,最重要的是不断保持高水平和统一的质量标准、外貌、卫生与服务水平,在开办和经营被许人的特许连锁店时,在一切方面都必须与公司的体系相一致,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整个系统也会有所修改。

  考虑到上述陈述和本约所列条款、条件和相互承诺,地区性公司和被许人在此订立如下协议:

  2、特许连锁的授予项目

  (1)授予特许权

  在该协议开始生效和延续期内,被许人服从本文中的条件,并充分、完全地执行以下各项合约,地区性公司则授权被许人,发给特许证,允许其使用特许人的名称及其相关的标志,技术、系统、工艺程序等,成为该公司的一个特许连锁店,被许人可按照特许人的秘密操作手册所列举标准进行操作,以提供基本的汽车维修服务;同时,该手册的内容将随时进行必要的修订。

  批准被许人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地区。

  被许人认识到本条款的特殊意义并已对此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讨论。

  (2)名称与系统的使用

  被许人不得在协议中地区特许人允许其地域以外使用特许人名称及其相关的标志、技术、系统、工艺程序等,也不得为了上述条款以外的目的从事这样的活动。

  假如被许人希望在多于一个地区的范围从事特许人汽车维修服务中心的操作,那么可为每一这样的地区单独签署特许人的地区特许连锁协议。

  被许人认识到本条款的特殊意义并对此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与讨论。

  (3)所有权

  特许人的名称及其相关标志、技术、系统工艺程序或该系统的任何其他方面的资格所有权只属于并仍将属于公司,提供给被许人的任何资料与信息,除了完成本协议条约之必需的,都将由被许人机密保存。

  对特许人的名称、服务商标及其相关标志或系统的使用只有在符合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并经过公司预先批准才能生效。

  被许人认识到本条款的特殊意义并对此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与讨论。

  (4)变化

  被许人承认,特许人必须不断发展,以反映汽车维修服务业及其市场的变化、顾客需求的变化和商业机会的变化,因此就要求进行不断地修改和补充,以便维护和加强该系统的公众印象和相应的商业机会,保证每一个特许人汽车维修服务中心永远保持操作的高效率。

  签约双方理解并同意,特许人可以随时对系统的任何方面进行改变,其中包括向公众提供的(但不局限于)新的、变更过的、附加的名称、服务商标、相关的标志、技术、系统、操作方法、设备、家具、改建、时间、计算机报帐、陈设、仪器、服务与产品等,也包括对操作手册(不限于机密操作手册)的修改。

  被许人将积极遵照所有这些改变去做,并监督其雇员照此办理,这些改变的费用均由被许人承担。

  被许人认识到本条款的特殊意义并对此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与讨论。

  (5)资料的批准

  被许人将服从于地区性公司,未经地区性公司事先书面批准不得使用或出售与特许人连锁店有关的一切合同、手册、形式、文献、广告、资料、产品或设备,也不得使用特许人的名称、服务商标、相关的标志或系统。

  被许人唯有得到公司的事先批准方可使用其广告、促销方式、宣传材料、概念、计划方案、服务等。

  被许人认识到该条款的特殊意义并已充分研究和讨论了详细内容。

  (6)地域

  地区性公司将不授权给被许人以外的任何他人在被许人的获准地区半英里半径范围内建立特许人汽车维修服务中心。

  3、地区性公司的义务

  (1)手册

  地区性公司将向被许人提供一份特许人机密操作手册(包括机密价格表)的副本,该手册只供被许人本人秘密使用,手册的内容不向雇员或其他人透露。

  地区性公司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会向被许人提供对该手册的改进或变动资料,其方式或增补,或业务通讯,或年度大会,视情况而定,作出改动后,被许人将遵照执行。

  (2)总部培训

  地区性公司将为被许人安排一次开办前的总部培训,地点在公司总部。

  该培训工作一当此特许连锁协议签署立即着手进行,是强制性的安排,时间最多不超过3天,此活动必须在被许人的地区培训和开店之前完成。

  被许人将负责到总部去的路费和食宿费。

  (3)地区培训

  地区性公司向被许人提供特许人汽车维修服务中心的操作训练,地点在地区性公司的总部或公司总部的某一地点。

  一当被许人完成了开办前的总部培训,地区培训过程就将开始进行,培训是强制性的,必须在被许人开店以前顺利完成。

  被许人负责到培训地点的.路费费和食宿费。

  (4)以后的地区性培训

  地区性公司又在它权利范围内有选择地向被许人或其雇员提供随时的附加的培训方案。

  参加这样的培训计划和地区性的大会可以是强制的。

  培训费(包括指导和资料费)由地区性公司承担。

  培训期间的其他费用,包括膳宿费、工资和旅差费等,则由被许人承担。

  地区性公司可以在特许连锁店开办期间内提供这样的后续的咨询帮助,方式可以多样。

  (5)标准设计与规格-地点评估

  地区性公司提供建设特许人汽车维修服务中心的标准设计与规格。

  没有地区性公司的书面批准,不得对标准设计和规格进行修改和变更。

  被许人在付费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进一步的有限范围的建筑与工程的服务,以进行调查、选址和规划地基,使标准设计与规格适应每一个别的地点,并符合当地的法规、条例规定。

  特许连锁服务中心地点的选择须经过地区性公司的批准,地区性公司将向被许人提供选址与发展方面的咨询,并视察被许人公司提供选择的三个地点,以便参与地点评估。

  假如被许人要求上述以外的咨询服务,则须支付地区性公司这类咨询的全部费用,包括路费、生活费、每日服务费300美元等。

  被许人将承担准备计划的费用、获得地点和建筑的费用,地区性公司和特许人对被许人更改标准设计的行为不负责任,同时对其选址、定点、建设、操作等方面亦不负有责任,无论其遵照标准设计进行与否,所有的责任均由被许人承担。

  被许人认识到该条款的特殊意义并对此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与讨论。

  4、被许人的义务

  (1)开办时的特许连锁费

  开办时的特许连锁费为25000美元,应于此特许连锁协议签署生效时付清。

  此项特许连锁费悉数交予地区性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可偿还(除本协议第6款第

  (3)条是例外)。

  被许人和地区性公司商定,特许连锁开办费中的20000美元用于支付各项服务费(包括总部办事处的培训、地点评估、管理以及其他协议中所列服务项目),这些服务均由地区性公司向被许人提供,其中的1500美元用于支付被许人在公司总部接受的开办培训费用。

  被许人认识到此项条款的特殊意义并对此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与讨论。

  (2)本地商业发展费

  被许人在特许连锁期限内将支付一笔周期性的、不可归还的本地商业发展费,数额占毛收入的5%,于每周三支付。

  与本地商业发展费相联系的毛收入包括(除去销售税):上一周所获取或赚取的与产品、服务、材料、存货、设备等有关的全部收入,与被许人的特许人汽车维修服务中心有联系的销售、租赁、分配的收入,被许人个人所得或以他的名义所赚取,而以任何一种方式与特许人汽车维修服务中心有联系的收入。

  该本地商业发展费于汽车维修服务中心预期开张后的第一个星期三开始支付,无论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低于每一被许人每周125美元(这是本地商业发展费的最低限额),可随生活费用的增加或减少而随时调整,即便被许人的“特许人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关闭或因任何原因停止营业,或不能按约定的日期开业,这笔费用也必须支付。

  被许人所支付的“最低本地商业发展费”或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费用均不能限制地区性公司因违反本协议的问题而终止此协议,并获得法律规定的赔偿。

  假如被许人的“特许人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因故关闭,或停止营业,或不能按约定好的日期开业,无论基于何种原因,被许人仍将继续支付每周的本地商业发展费,基数按前6个月的周平均收入计算,且在任何情况下本地商业发展费不得低于每周125美元,并根据生活费用的变化而随时调整。

  最低本地商业发展费应以自动汇票或地区性公司满意的类似方式支付。

  除非在机密的内部操作手册中另有规定,该项费用的支付将不迟于每周三交到地区性公司手中,在任何情况下此费用都不可偿还。

  被许人认识到本条款的特殊意义并对此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与讨论。

  (3)汽车维修服务中心

  被许人将在本协议生效起的120天内,于签约双方同意的某一地点建立一所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并开始营业下去。

  这个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必须始终完全遵照现行特许人机密操作手册规定的各项执行,如不能建站、开张和维持营业,将被看作是不遵守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将可能导致中止协议的后果。

  如果由于被许人无法控制的特殊环境因素阻碍了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在120天之内开张,则地区性公司将酌情(根据被许人在120天到期之前呈递的书面说明与请求)延长到期期限(但无法律上的义务),延长期限的长度完全由地区性公司单独决定。

  (4)设备规范

  被许人将遵照地区性公司的高标准、企业形象和现行的特许人机密操作手册,自始至终维持、经营一个标准的汽车维修服务中心。

  由于公司操作手册的内容地不断修订,因此被许人将按照手册的要求去进行增加、改变、替换等一系列工作。

  在这方面,被许人有如下具体义务:

  .保持汽车维修服务中心清洗与维修的高水准,包括(不限于)定期对受损或废弃的设备、标志、仪器等进行重新油漆、修理或替换;

  .在特许连锁店的经营上实现和保持最高的管理水平,同时时刻遵照执行州、地区和联邦的法律与法规;

  .按照地区性公司的要求整修汽车维修服务中心,但至多5年整修一次,以保持良好的商业外貌和维护地区性公司的企业形象,其他必要的建筑上的改变、装饰模式的变化不受时间局限。

  (6)操作规范

  被许人将始终遵照统一的方法、规范、程序和规格来经营汽车维修服务中心,由于公司的操作手册须时时修订,故地区性公司将随时在手册中对上述各方面作出说明,以保证最高的和统一的质量和服务水准。

  被许人在管理商店的过程中将会发现,经营上的高伦理水准有助于保持地区性公司、特许人在形象、商誉上的统一性,他将不参与任何有损于公司名称、商标的活动,并制止任何对操作规范的偏离。

  被许人同意以下各点:

  .保证充足的供应,在任何时候只使用符合特许人标准和规格的仪器、设备、服务、产品、材料等,制止在未得到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使用非标准的项目的行为;

  .按照特许人的统一质量、数量标准出售和使用产品和服务,只使用公司和地区性公司批准的商标名称;

  .由被许人出资购置、安装的所有设备都符合所约定的标准和规格,制止在未经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对房屋、设备进行任何安装或改进;

  .允许地区性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特许连锁店的房屋,并按其要求移动、替换、修理或改造任何不符合地区性公司现行规范的项目,其费用由被许人承担;

  .购置特许连锁店经营所需要的产品、材料、供应等物品时,供应商必须是经证明有能力满足特许人标准和规格的供应商,并有适当的质量控制手段及时而可靠地提供被许人的需求;

  .在此特许连锁协议生效期间内,竭尽全力于特许连锁店的管理与经营;

  .要求所有的雇员执行特许连锁协议,按内部手册的要求办事,禁止员工在雇佣期内或以后为任何个人、合伙人等交流、泄露或使用任何内部信息、特许连锁店的工艺、操作方法等,禁止他们与竞争企业合作;

  .被许人将按机密手册规定的形式和要求定期向特许人报告毛收入的情况,报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收入登记、发票、帐目记录与报告、销售税形式、州与联邦收入税档案等。

  特许人在何时候都有权检查帐目和报告,被许人将支付查帐的费用;

  .如果被许人或受其控制的实体经营5个以上特许人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应雇用一名主管人,他要符合现行公司内部操作手册所规定的标准,每5个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应设一名主管人,负责监督和协调各单位的经营操作;

  .凡以前未由地区性公司批准的所有促销和广告材料的样本均应呈交地区性公司批准后才可使用;

  .始终一贯地遵守本协议和公司现行操作手册规定的要求,制止任何违反特许人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7)经营费用

  被许人将负责支付他的特许连锁店的经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地点的费用、基建、设备、商业执照、电话服务、广告、办公用品、工人酬金、保险、雇员的服务与供应等费用,并根据公司现行机密操作手册的要求随时向地区性公司提供一切保险政策的副本和数额,地区性公司与特许人为共同保险人。

  (8)保密协议

  被许人及其人员除了正常从事商业经营管理之需要,将不把特许人中的任何部分内容透露给他人、其他公司或团体,被许人承认这个系统的任何部分的机密性,承认其属于特许人的专利。

  (9)不竞争保证

  在本协议生效期及本协议终止期后的两年内,被许人(包括其协作单位、受其控制的实体等)将不参与任何同地区性公司、特许人和其他被许人相竞争的商业活动(注:地点位于这些商业企业250英里半径范围内),无论这种活动是作为顾问、业主、雇员、股票持有者或其他方式进行的;同时,在这一期间内被许人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参与汽车维修服务业或任何与此有关企业经营。

  (10)被许人的努力

  被许人理解到,授权经营特许连锁店并非一项被动的投资,而是一项依赖于被许人的独立努力、商业判断与技能、市场条件诸方面的商业活动。

  被许人将通过训练等途径使自己透彻了解公司系统的操作规范与方法。

  被许人在成功地完成总部办事处和地区性公司安排的训练计划之前不开始进行特许连锁店的经营。

  被许人将与地区性公司及其他被许人同慷协力以完成本协议的宗旨和目标,在公司名称、服务商标和相关标志下努力争取最大限度的销售量。

  (11)雇佣他人的限制

  在本协议生效期内,被许人将不直接或间接地雇佣任何属于地区性公司、特许人或其他被许人的雇员。

  (12)遵守法律

  被许人同意遵守所有法律条款和条例,其中包括涉及商业执照、雇佣、公共安全与健康、劳动关系、工人工资与保险、建筑与标志、消费者保护等的所有法律与条例。

  (13)冲突的名称

  地区性公司和特许人均不能保证排除被许人所在地内另有一商业企业在使用特许人名称或相似名称、服务商标和标志,如果该企业使用这种名称、服务商标或标志已经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了,那么它就有权继续使用下去。

  被许人和地区性公司同意,假如竞争者管辖区内的法庭禁止、限制被许人或地区性公司以特许人名称、服务商标和标志从事经营,则地区性公司和被许人可以修改后的名称、服务商标和标志从事经营,所修改的名称、服务商标和标志应取得特许人和地区性公司的认可。

  (14)通告

  如发生涉及特许连锁店的诉讼,被许人将向地区性公司提供案件所有的诉状、辩状和其它文件副本,并接受地区性公司的指导。

  (15)租约的签订

  被许人的任何租约都将包含一份由地主签署批准的附件。

  (16)被许人的授权开张与其它广告义务

  在被许人的连锁店授权开张营业前15天至开张后30天内,被许人将按照公司要求支付一笔不少于3000美元的广告、促销费,该项费用将根据生活费指数的变化而调整。

  在开张后30天内,被许人将向地区性公司提交购买证明(如支票、发票、广告副本等)和有关开张广告、促销的出版物。

  被许人在授权开张和所有其后的连锁店经营、销售活动中,将只使用特许人认可的广告促销、出版材料、宣传等方式。

  被许人将利用特许人同意的第三方广告促销手段供应者,一切促销费用均由被许人支付,包括被许人向地区性公司支付的促销费用。

  5、公司广告基金

  (1)建立与捐献

  公司广告基金已经建立并由公司管理,公司可授权地区性公司管理该基金的一部分或全部。

  所有广告基金捐献都将直接支付给地区性公司,假如公司通知被许人,则被许人就将广告基金直接付给公司,在任何情况下,这笔钱是不能归还或补偿的,公司将管理和分配收到的所有广告基金。

  被许人首次开张其特许连锁店的那一周,或本协议开始生效后的120天,被许人将其总收入的8%用于广告基金支付,最低数额不少于每店每周175美元,并随生活指数变化而调整。

  即便被许人的连锁店因故关张或停止营业或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张,这笔基金也必须支付,最低广告基金直接付给地区性公司,用自动汇寄或公司满意的类似方式支付。

  (2)目标与分配

  广告基金捐献将用于广告、促销和公共关系服务方面,而不用于特许人和地区性公司推销其特许连锁;假如由广告基金捐献所提供的广告中包含了推销特许连锁方面的小小通告则这方面的广告费用应由公司或地区性公司另行支付。

  由被许人捐献的广告基金的30%作为“地区性基金”将用于本地的、地区的广告、促销、公共关系服务等。

  这部分“地区性基金”的85%用于本地区的传播媒介方面,15%用于销售检查、广告效果调查等方面。

  被许人捐献的广告基金的70%作为“全国性基金”,由特许人或其委托的实体进行分配,全部用于全国性的广告、促销和公共关系方面。

  除非特许人决定将全国性基金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用于全国性的广告,这部分基金将按照上述地区性基金的分配方式使用。

  特许人有权决定全国性基金分配于本地、地区或全国性的广告、促销或公共关系的份额、时间和方式。

  全国性基金的85%用于全国性传播媒介及其生产费用,本地、地区性传播媒介及其生产费用;15%用于销售检查、广告效果调查等。

  在传播媒介形式的选择和使用方面,特许人和地区性公司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

  (3)报告

  被许人捐献广告基金之后,将会定期(至少每年一次)收到一份广告基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包括广告基金收集和分配的财务说明。

  (4)全国委员会

  特许人或其实体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组织一个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由特许人出一名代表,每一个有声望的地区性公司各出一名代表,委员会成立30天后通知地区性公司。

  该咨询委员会有权力对广告基金捐献的分配使用提出建议。

  此外,特许人或其实体任何时候都可以召开地区性公司会议,讨论汽车维修服务行业里的特殊竞争、销售环境或机会。

  在这样的会议这后,特许人或其实体可向所有声望良好的本地被许人提出计划,该计划涉及在一特定时期内增加对广告基金的捐献数额,增加的部分用于全国性基金,数额不超过被许人毛收入的2%.这个计划书须经2/3本地被许人的书面通过方可生效执行,对计划书的书面回答在计划书注明的期间内做出,从计划书发出的日期算起,最少不少于30天,最多不超过90天,

  (5)地区委员会

  特许人或其实体(可以是地区性公布)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组织一个地区性的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一名地区性公司的代表和一些由地区性公司挑选出的本地被许人组成,这些本地被许人必须在为广告基金捐献方面具有良好地声望和倾向。

  这样的咨询委员会将有权向特许人、地区性公司及其实体就广告基金地区基金的分配使用问题提出建议。

  此外,地区性公司在任何时候都可召集一个该地区的被许人会议,讨论汽车维修服务行业内的特殊竞争、销售环境或机会。

  会后,地区性公司可向所有声望良好的本地被许人提出一项计划书,以便在一特定时期内增加广告基金捐献数额。

  增加的数额将用于地区基金,增加的数额不超过被许人毛收入的1%.这个计划书须经2/3本地被许人的书面通过方可生效执行,对计划书的书面回答在计划书注明的期间内做出,从计划书发出之日起,最少不少于30天,最多不超过90天。

  (6)本地广告合作社

  地区性公司可选择、组成本地或地区的合作性质的广告协会,筹划相关的商业与销售事宜,特许人或其实体在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可从广告基金中分配一部分基金给地区或本地的合作广告协会使用,用于地区的广告费用。

  此外,本地合作广告协会的成立即意味着,该地区的被许人即成为这种协会的成员,从而对这种协会所作出的任何决定负有义务,只要该决定是以全体成员票数的2/3多数通过的。

  同时,有义务支付附加的广告捐献费。

  (7)管理

  广告基金捐献将由特许人、地区性公司或其实体持有并管理,设有单独的信托银行帐号,以防止其被债权人索取。

  特许人、地区性公司或其实体可以根据合理的财务手续从该基金中获取补偿,补偿项目包括:帐目管理、审计、报告、管理、法律费用等项开支。

  被许人同意,无论特许人、地区性公司,还是他们的股份持有者、官员、雇员、代理人、会计人员等,都不对有关广告基金的任何行为负有义务。

  (8)供应商的广告捐献

  当特许人指定某一商标供应商,作为回报,该供应商同意支付一笔广告费,则这笔支付由特许人收存和使用,使用时将遵照该商标供应商的要求和条件。

  6、协议期限、延期、终止

  (1)期限

  这一协议的期限将自双方执行本协议之日开始,并持续生效15年,假定被许人不断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经营特许连锁店。

  (2)延期

  如果被许人充分、完全地执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和履行其各项义务,则本协议可由被许人延长两个5年期限,在延长期批准之前,被许人应遵守如下各项条件:

  .被许人向地区性公司提交申请延长期限的书面通告,此通告在原协议届期之90-180天之内提出;

  .被许人履行特许连锁协议的现行形式(包括各项条款和补充条款);

  .被许人对公司、地区性公司及其实体所负各次义务都已清偿,并已使地区性公司合理地认为满意;

  .被许人完全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包括所有必须承担的费用或其他义务,同时是一个有声望的被许人;

  .被许人能对汽车维修服务中心进行改造与现代化的革新,包括新的内外部设计、标记、设备、家具、装饰等,地区性公司会指明现行地区特许协议和公司机密操作手册中的标准和规范,促使特许连锁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完全按照现行操作手册的所有要求去进行经营,其中包括遵守可能要求进行的建筑上的变换,设备的升级、新仪器的增加、标志与商店陈列的改革,产品与服务的变化、操作方式的革新、服务时间和计算机帐务报告的改变等等;

  .被许人支付一笔延期费,数额为现行特许连锁开办费的10%.

  (3)由地区性公司作出的终止裁决

  .立即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地区性公司可以不事先通知,或不给予改正机会地作出终止本协议并取消所有特许权限的决定:①假如被许人为申请特许连锁店向地区性公司提供的信息是不准确或不完整的;②假如被许人变为破产者或将资产全部转让给债权人,或者被许人提出破产申请书,或被许人被判决破产,或者被许人提交并同意了给指定的接收人或被许人资产保管人的一份财产价值清单,或者任何有资格的司法机构指定了被许人资产或财产的接收人或其他保管人,或者依据任何州或联邦法律有必要设立针对被许人的债权人组织机构,或者实行对被许人的特许连锁店或财产的征收,或者设立了一项取消被许人的房屋、设备扣押、抵押品赎回权的讼案,或者被许人的私人财产在执法官实行征收以后将被出售;③假如被许人在12个月期间内因违约行为收到地区性公司两份以上的按照特许连锁协议消除弊端通知;④假如被许人违反本协议的条款,未经地区性公司的书面批准擅自转让本协议所授予的权利与义务给第三方;⑤假如被许人放弃本企业或无故停止开张连续10天,或虽停止开张不满10天,但使地区性公司有理由得出结论:被许人已不愿意继续作为一个特许连锁店进行企业经营,或者被许人因出租、转租特许连锁店的房屋、设备的违约行为受到通报,但15天之内仍未改正,或者被许人依法判处丧失房屋所有权或企业经营权;假如被许人的特许连锁店的关张或丧失所有权不是出于被许人的过错,而房屋由于天灾而毁坏,无法修复,那么灾难发生60天内向地区性公司申请重建商店,以便在尚存的合同期限之内继续其经营活动,这一请求不得遭到无理拒绝;⑥假如在地区性公司的管辖范围内,被许人不能成功的完成开办时的总部办事处定位和地区的培训计划,则特许连锁协议将被终止,被许人将签署一份对地区性公司和特许人进行赔偿和补偿的表格,地区性公司将归还被许人已支付的最初的特许连锁费,其中扣除5000美元,或扣除地区性公司为出售特许连锁店而作出的花费总额。

  .在通报、给予修正机会后终止生效

  地区性公司可以在发生通报和给予修正机会30天后便终止本协议生效,其理由包括如下情况①被许人拒绝或不能招待本协议或其他与特许人、地区性公司订立的协议条款,拒绝或不能招待补特许人与协议,或不能始终遵照现行公司机密操作手册的每项条款去做;②被掀起许人坚持违约行为,拒不支付应付给特许人和地区性公司的费用;③对被许人的特许连锁店管理作出批语结论,但其在30天之内仍未作出令人满意的改进。

  .被许人死亡或无能力

  假如被许人的继承人或遗产不符合本协议中关于被许人死亡或无能力情况的条款,地区性公司可以在发出能报和给予补救机会后30天宣布终止本协议生效。

  (4)终止的执行

  当本协议终止或不能延期时,被许人将执行:

  .向特许人,地区性公司及其有关实体支付终止期的30天内应支付的所有款项;

  .向特许人上交,或根据地区性公司要求销毁所有先前由公司和地区性公司提供的记录、文件、手册、资料等物;

  .停止在特许人商标名下继续经营企业,被许人将放弃特许连锁店的所有利益,执行终止文件的要求,中止在原商标名下的所有电话名单;

  .对因被许人毁约而造成的公司和地区性公司所受损失负责;

  .丧失所有已支付的费用(不能偿还)

  .同意在终止被许人使用特许人的服务商标、名称或商誉的问题上,无须向被物许人支付补偿费。

  被许人同意,地区性公司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放弃向被许人索要商业发展费和广告捐献费,尽管这是在本协议终止以后仍应支付的;同时,特许人和地区性公司无须买被许人的存货、设备、商品、材料等物资。

  被许人进一步同意,在本协议不能延期的情况下,特许人和地区性公司也不必买回被许人的存货、设备、商品、材料等物资。

  地区性公司将有权以邮寄意向书的方式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30天之内提出并购买任何或全部的房地产、新增建筑、广告材料、产品、材料、供应,或其他在经营被许人的企业中使用过的或有用的物品,以及印有地区性公司专利商标的任何项目,其价格按公平的市场价格计算。

  假如双方在一个合理期间内不能就公平的市场价格达成协议,则由仲裁方独立进行估价。

  假如地区性公司决定被许人应付的费用总数去抵消评估财产的价值。

  如果经营特许连锁店的房屋是租赁给被许人的,被许人同意在任何时候,包括协议终止或不能延期时,按照地区性公司要求无所租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房屋内新增的建筑。

  任何这类由被许人租凭的房屋都将包括地主同意将租赁房屋转让给地区性公司或其受托人的文件副本。

  在地区性公司停止经营或被探测停止的情况下,特许人或其受托人有权继续行使地区性公司在其与被许人的协议中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特许连锁期票、收取发展费的权利、收取广告费捐献及其他费用的权利等);同时,特许人或其受托人将有义务先例和完成地区性公司的职责,承担协议中规定的所有义务。

  7.转让

  (1)由被许人转让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被许人在未得到地区性公司的预选局面批准,未经地区性公司和特许人审查全部形式和程序的情况下,交不出售、转让任何特许连锁店的所有权。

  假如地区性公司同意其让渡行为,但规定了若干附带条件,则被许人不能无理拒绝,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被许人的受托人将承担被许人对地区性公司和特许人所负的全部职责和义务,并招待当时的地区特许连锁协议条款,以及地区性公司要求的、与销售新的特许连锁店有关的所有其他文件,有关各方承认,当时的地区特许连锁店有关的所有其他文件,有关各方承认,当时的地区特许连锁协议可以饮食各项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比现时更高的商业发展费和广告捐献;

  .被许人的受托人将同意接受本协议中所规定的有关训练条款;

  .被许人的受托人将向地区性公司支付一笔20__美元的转让费,这笔费用应随生活费用指数的变化而调整,以便补偿地区性公司的调查、训练、帐务及其他有关转让的费用;

  .在转让时,被许人对地区性公司和特许人所负的所有义务必须全部清偿,被许人实行的转让形式应使地区性公司和特许人满意,并对地区性公司和特许人提供了有利的补偿;

  .被许人遵守本协议和当时的操作手册的所有条款,并在特许连锁汽车维修服务中心的经营上完全当时的机密操作手册的所有要求。

  这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的建筑改装、设备的更新换代,标志和陈列的改产品或服务的改变、操作方法和时间的变化或计算机结算与报告的改革等,所有这些费用均由被许人承担。

  针对对特许连锁店所有权的任何让渡,转让或用作担保的企图,地区性公司在接到转让通知书及转让费后,都可行使14天的首先拒绝权。

  尽管有所谓首先拒绝权,地区性公司仍可拒不批准任何拟定的转让、担保或让渡方案,只要它确信该转让行为对本地区的被许人或其他特许人被许人不利。

  被许人任何转让、担保或让渡的企图,若违反了本协议的条款,都将是一种违约行为。

  (2)由地区性公司转让

  在特许人同意下,地区性公司保留出售或转让其在本协议中任何方面所有权的权利,假如其建立特许连锁店的许诺已经履行并安排好,而且受让人也明确保证提供进一步所要求的契约性的服务。

  在此情形下,地区性公司应停止继续以原来的名称从事经营活动,而特许人或它的受让人可以为被许人提供各种服务,承担起地区性公司原先所负的义务,被许人在接到特许人或他的受让人的通知书后,即直接与特许人或它的受让人进行交易,直接向特许人或它的受让人支付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此时,特许人或它的受让人将继续行使原地区性公司根据协议拥有的所有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取发展费、广告捐献及其他费用。

  8.被许人的残废或丧失劳动力

  (1)当被物许人的死亡,或被判定丧失劳动力,或终止法人资格时,被特许在本协议中的所有权将移交给被许人的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或其他有关的后继人。

  在此情形下,地区性公司可在30天书面通知被许人的最后商业地址,终止本协议,除非这样的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或其他有关后继人;

  .指定一人负责按照本协议要求管理和经营特许连锁店,时间不得超出被许人死亡或丧失能力后的60天;

  .向地区性公司保证并令其满意地看到,所指定的人的品质和能力足以继续经营特许连锁店,并继续奉行被许人对本协议所负的所有义务,继续维护地区性公司和特许人的服务商标与名称。

  如果地区性公司认为其合适,则会要求被许人的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或其他有关后继人自费完成地区性公司安排的训练,并支付20__美元以补偿地区性公司在法律、调查、训练、帐务等有关方面的开支,这笔费用将根据生活费指数的变化而调整。

  9.其他各有关事项

  (1)当事人的关系

  地区性公司与被许人的关系是特许人与被许人的关系。

  此外并无其他关系。

  地区性公司不是公司的一个代理机构,它对被许人的所有义务都只是地区性公司的义务,特许人在本协议名下对被许人没有义务,其对被许人的义务仅限于管理所收到和掌握的广告基金方面。

  无论被许人和其所雇用的人员都将不是,也不代表地区性公司或特许人的雇员、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义务,尤其不得向其顾客允诺或提供来自地区性公司或特许人的支持或帮助。

  被许人现在是,并仍将是一个独立的商业实体,本协议或其他任何协议的内容都不能认作是创造了一种被许人与地区性公司或特许人之间的代理关系、伙伴关系等等。

  被许人、地区性公司和特许人都将不作为其他一方的代理人而行动,也将不保证、不负责其他一方的义务、债务或开支等。

  无论地区性公司都将无权利分享被许人的利润,也不应被要求承担被许人的损失或义务,他们对特许连锁店也不拥有任何所有权或财产利益,不管理雇用或开除被许人雇员事宜或其他人事事宜,不调整工作环境或决定被许人将接受什么样的人作为顾客,但在有必要保护特许人的名称、服务商标和相关标志、商誉的问题上是例外。

  被许人企业的管理将取决于他自己的合理的商业判断力,并只服从本协议和操作手册的条款。

  本协议或其他有关协议都不造成在地区性公司和特许人与被许人之间受托管理人与受益人的关系。

  (2)补偿

  被许人同意补偿地区性公司,使其不受损害,支付保卫地区性公司和特许人不受损害的费用,支付服务、代表、允诺或被许人失职的补偿。

  关于由批准的供应商供应的任何设备、产品、服务或商品等(简称“供应商项目”),是在未经特许人或地区性公司担保的前提下供应的,既未担保其适销性,也未担保其他任何方面。

  被许人同意,特许人或地区性公司对任何供应商项目或供应商关系的批准都只是一种调节行为,特许人和地区性公司对上述方面将不负有义务,被许人同意。

  对这些供应商项目及其使用的任何要求,只向供应商索取,而不找特许人或地区性公司。

  当供应商的项目出现毛病和问题,特许人和地区性公司否认对被许人或任何第三方负有义务,而被许人同意由供应商项目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坏均无特许人或地区性公司的责任。

  被许人还同意对供应商项目的征税方面负有全部责任。

  (3)广告基金补偿

  被许人同意,在管理或使用被许人捐献的广告基金方面对地区性公司作出补偿,使其免受损失,但委托地区性公司转交广告基金捐献除外。

  在该情形下,地区性公司只负责积极将此款转交给广告基金,而不收取任何补偿。

  (4)通知

  所有的通知都将看作是在美国邮政部门存放了5天后寄出的,邮资预付。

  所有的终止通知都将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挂号投递,或电报,或个人投递给被许人。

  这样的通知将包括终止特许连锁的声明、理由及终止生效日期。

  假如在通知书中有要求被许人限期改进的期限,则此期限将从邮件预付邮资之日或通知发送当日算起。

  (5)标题

  本协议中的所有标题都仅仅为了参考方便而设,并非本协议上下文关系的一部分。

  (6)律师费

  当协议一方为了执行契约或协议的各项条件而向对方提出诉讼时,则败诉的一方应支付法庭规定的律师费。

  (7)支配的法律与仲裁

  这里所完成的特许连锁店出售的合法性将受适用的州特许连锁店投资法制约,这也是在本州出售特许连锁店的先决条件,地区性公司和被许人的权利和义务都将依据该法律进行解释。

  被许人不可改变地将任何由本协议产生、与本协议有关的要求、争论、诉讼、行动或程序,或与本协议相关联的事务或文件提交给美国仲裁协会商业仲裁法规进行仲裁,该仲裁协会的办事处位于地区性公司办事处附近。

  (8)可分割性

  假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效或因任何理由、在任何范围内无法执行,则本协议的其余部分将不因此受影响,相反,还要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加以强化。

  (9)不弃权

  假如地区性公司未能就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提出违约通报或索取补偿,这将不影响其仍具有对该行为提出终止通知的权利,同时它还有权对后来的违约行为提出终止通知或索取补偿。

  (10)完整的协议

  本协议包含协议各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先前在他们之间就上述问题达成的谅解与协议。

  本协议有关各方在上述有关问题不存在未在此充分表达出的代表、担保、收入或其他要求、承诺、安排、谅解等。

  (11)修订与批准

  对本协议的任何改动或修订都必须诉诸文字形式并由协议各方签字,本协议或其任何修正案都必须经特许人的书面批准方可生效并约束签约各方。

  (12)无力偿还债务

  在发生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或为债权人利益而让渡的情形时,未得到地区性公司的预先书面批准,任何团体公司或个人都将不拥有或不能获得本协议中被许人应有的权利,不管债权人持有什么样的法律文件。

  假如在任何法律条款的名义下发生了各种破产行为,或因无力偿还债务而结束特许连锁店业务,地区性公司将立即终止本协议。

  在结束特许连锁店或废止被许人的法人代理人或继承人的行为发生时,地区性公司将立即终止本协议。

  (13)延期支付

  延期支付本协议规定的被许人应支付,捐献的款项将追加利息,增加的利息按每年12%利率计算,利息的增加自该款项应付之日的第10天起开始计算。

  鉴于此,以下签字人令此特许连锁协议于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服务合同11

  甲方:

  乙方: 法人: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 合作内容:

  甲方所代理汽车品牌的售后服务工作全权委托乙方进行管理、服务。

  二、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售后维修所需的场地,用于建设维修地沟,建设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2. 甲方为乙方提供售后所需的工具房两间,乙方所用水电费自理。

  3. 乙方售后服务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乙方负责聘用、管理、以及薪酬发放,服务人员劳动保护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 乙方必须投入充足的资金来保证售后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因资金短缺影响到配件的`供应,导致客户投诉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与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5.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要求标准建设配件库,由专人负责采购、管理、发放,并管理好索赔件。

  6. 乙方必须购置售后服务工作中所需的专用维修工具,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7. 乙方必须按时参加厂家的售后服务工作会议,不得借故缺席,必须配备专用的救援车辆,以满足售后服务工作的需要。

  8. 乙方所聘用的技术人员去售后服务工作中发生的人员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

  9. 乙方必须认真做好维修场地的防火防盗以及卫生工作。

  10. 乙方去售后服务过程中,因技师技术原因,工作责任心,态度等与客户发生纠纷或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1. 甲乙双方合作期届满后,如不能续签协议,乙方在合作期内购置原厂完好的配件由甲方按原进价收回。

  三、 售后相关费用收取的规定:

  1. 甲方与各汽车厂家的全年销售与售后服务挂钩的奖励均归甲方所有,售后单项奖归乙方。

  2. 各品牌汽车的首保费用均归乙方所有,但乙方必须对客户负责,认真做好车辆的各项保养服务工作。

  3. 售后服务过程中,工时及配件费用的收取,严格按照各厂家的收取标准执行。

  4.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配件的价格。

  5. 售后服务中正常索赔的相关费用归乙方所有,非正常索赔的费用净利润甲、乙双方按1:1进行分成。

  四、 特别规定:

  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税务、厂家均以榆林兴源汽贸公司出面,涉及行业检查、管理均以乙方出面。

  2、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所经营品牌或总的销售量达到200台时,甲方向乙方以售后总利润的10%进行提成,由财务人员核对后按月进行结算。

  五、 合同期限:

  叁年,每年度新补充的业务分成内容在本协议框架内形成补充协议。

  六、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服务合同12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因甲方工程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服务车辆概况:

  二、租用地点及用途:在项目进行作业施工。

  三、租赁期的确定:乙方出租的车辆于年月日前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交付甲方使用,租期以到达施工现场满足使用要求后开始计算,至甲方通知乙方车辆退场之日止,实际的租赁天数以双方认可的运转记录为准,并据此进行结算。

  四、机械在租赁期间的所有维护及维修,均由乙方或乙方派人去现场进行,维护、维修及配件更换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予以协助。

  五、车辆在租赁期间的燃油费用由方承担,辅助用油费用由方承担。

  六、机械租赁形式及结算与租金交纳方法:

  1、单机租用:以台班月租租金结算。

  2、月租金的每月租金=元/月-(元/月/本月日历天数×(气候误工日+故障误工日))。

  3、结算时必须由甲方现场人员开具设备运转记录,按项目结算程序制度进行结算,付给乙方租金,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正式发票或由甲方代扣税金。

  七、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

  (1)甲方要对乙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逐项进行登记,经双方认可签字后,才能租用。甲方对租用车辆有保管和爱护的责任,保证车辆安全、正常使用,发生丢失和损坏要赔偿。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及时返还向乙方租赁车辆,并使之符合约定的状态,或者正常使用合理耗损的'状态(返还时状态的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负责提供设备存放场地,并保证车辆停放时的安全。同时,为乙方司驾人员提供食宿及工资。

  (3)有权指挥、调动和监督乙方车辆,统筹安排作业计划。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和支付租金,合同未明确规定期限的应于租赁期限满时结算并支付租金。

  (5)甲方未得到乙方的同意,不得将租用车辆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6)车辆在使用期间,因技术状况低差,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的车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若因乙方配备的司驾人员技术不熟练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司驾人员或由甲方代为配备驾驶人员,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直到甲方通知退场之日止,在此之前,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将车辆擅自撤回。否则,乙方要赔偿甲方所受一切损失。

  2、乙方:

  (1)乙方要按约定将车辆交给甲方使用,并配备司驾人员,做到定人、定车、定岗,司驾人员工资等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通过年检、购买强制保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车上责任险(乘客、驾驶员)齐全的车辆,同时保证甲方有按约定使用的权利,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但有权不接受甲方的违章指挥。

  (3)乙方有修理出租车辆的义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在整个租赁期间应对出租机械进行必要的保修,保证机械完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且当月维修累计不得超过三天,若超出三天扣除超出天数的租赁费。

  (4)乙方保证安全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相应法规,向甲方提供优质服务。租用期间如有因乙方违反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管理制度所造成的一切人身伤、残、亡和机械事故及财产伤(损)害,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甲方除依本合同支付租金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5)乙方严格执行甲方的进退场计划,在接到甲方退场通知后立即退场。

  八、租赁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车辆使用期间,因法律规定或计划发生变化,或受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本合同要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变更。

  2、租赁期间,租赁车辆若因缺陷,技术状况差,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要求时,而乙方不按约定予以修理或更换,造成甲方不能继续使用时,甲方可解除合同。

  3、车辆租赁期间,乙方如将该机械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书面通知甲方,租赁车辆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九、违约责任:

  1、甲方:

  (1)在乙方不配司驾人员的情况下,由于保管或维修保养不当,造成乙方车辆损坏、丢失的,甲方要负责修复赔偿。乙方配备司驾人员的,其机械的保管、维修由乙方承担责任,费用乙方自付。

  (2)甲方不经乙方同意,擅自将租用车辆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擅自拆改乙方机械设备,要负责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2、乙方: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出租车辆设备,要偿付违约金,延误一天应付元。

  (2)乙方未按规定的数量提供出租车辆,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要偿付违约金元/天。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技术状况(含设备附件)提供的车辆,要负责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并偿付违约金元。

  十、乙方司驾人员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完成任务,要加强安全、法制方面的教育学习,自觉遵纪守法,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并交甲方机械队长签认和统计,如有违法乱纪、违约事件发生,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负。

  十一、因工程需要,甲方如需延长租赁该机械设备,甲方应于租期界满前日内向乙方提出续约,双方协商一致、签字认可后,合同可继续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则提请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或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满、帐款结清时自动失效。十五、本合同壹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十六、附件:1、车主身份证复印件。2、行驶证复印件。3、保险单复印件。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服务合同13

  甲方: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时间: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

  (提示:以上请认真填写,乙方将据此通知或联系甲方,如有变更,请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无法联系甲方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乙方:怀化市__道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

  甲方为了节约办理车辆营运、上户、保险、交纳各种税费等所耗费的时间,减少各种繁琐事务,更好地集中时间和精力从事营运,特委托乙方办理新车入户、转户、补牌、补证、办证、代缴各种应交税费、代办车辆保险、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及保险理赔、协助办理车辆年审、年检等本合同约定的事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秉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劳务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的车辆的基本情况:

  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吨位:

  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自年月日时

  分至年月日时分止。

  三、为了方便乙方代办本合同约定的各类事务,甲方自愿将其自费购买的前述车辆辆,以乙方名义及甲方名义同时登记上户。但是:

  1、车辆所有权、使用权、营运收益支配权属于甲方,保险理赔所得属于甲方,同时因甲方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风险亦归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2、甲方享有对前述车辆自主营运的权利、雇请司机的权利、依法自主订立合同的权利,同时因甲方行使上述权利所对应承担的义务或产生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以及各种风险均由甲方自负,与乙方无关;

  3、前述车辆有关部门规定应负担的各种税费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给甲方提供下列项目的服务,费用由甲方自负:

  1、代甲方办理新车入户、转户、补牌、补证、办证;

  2、代甲方缴纳各种应交税费;

  3、代甲方办理车辆保险(险种及保险人由甲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自选并书面确认后由乙方代办);协助甲方处理交通事故及保险理赔等(为了方便代办保险理赔,有关保险凭据甲方自愿交由乙方代管);

  4、协助甲方办理车辆年审、年检;

  5、协助处理商务纠纷;

  6、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务。

  乙方为甲方办理前述事务,如需要离开怀化市市区的,乙方所开支的差旅费、生活费、电话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甲方如果需要乙方协助聘请律师代理的,律师费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不得参预或干涉甲方的经营,但也不承担对甲方的管理任务和管理责任。

  六、甲方应履行以下各项义务:

  1、向乙方交纳劳务费元/月,全年壹次缴清,双方约定以此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2、在每月20号前足额向乙方交清乙方为甲方代交垫付的国家定额的各种税费(如遇国家调整税费标准或开征新税,各种税费的标准也相应调整);乙方只给甲方垫付一个月的所有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甲方付清乙方代交垫付的税费后,乙方将有关凭据交付给甲方;乙方持有的有关凭据是证明甲方未付清乙方代交垫付的有关税费的证据,若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代交垫付的有关税费,每迟延一天计违约金元,累计超过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相应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接受各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否则,因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自负;

  4、承担与第三方订立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货物损失的赔付责任;

  5、在前述车辆转让给他人之前,结清乙方代交垫付的各项税费,否则,视为甲方延期支付,每天计收违约金元;

  6、甲方应保证投保额度在20万元以上,长期承运贵重货物运输的,必须投保货物险,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乙方每月25号前将甲方车辆的次月养路费票买出,甲方应在次月15号前付清,否则乙方有权按照征稽处依照国家规定收取滞纳金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八、合同期间,甲方将车辆转让或被强制转让给他人,本合同提前终止,视为乙方的`服务期间届满;

  合同期间,甲方在结清乙方垫付的各项税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应由甲方支付的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应支付的违约金后,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将前述车辆转入本人或他人名下,可以要求乙方代办,但办证费用由甲方自负;

  合同期间届满以后,在甲方对乙方不负有本合同约定的责任的前提下,甲方将车辆转入本人或他人名下,可以要求乙方代办,乙方不得收取劳务费及旧车交易税,但办证费用甲方自负。

  九、合同期间,甲方的有关证件如有毁损、灭失,可以要求乙方代办一次,乙方不得另收劳务费,但办证费用甲方自负。

  十、甲方前述车辆的营业税可选择以下方式由乙方代为缴纳:

  1、甲方开票抵税:甲方用抵税形式交纳营业税的,必须在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将抵税票送交乙方,乙方负责抵税,由于甲方延期造成的各项罚款由甲方承担;

  2、甲方交现金给乙方:在超过有关部门规定的交税期限一个月内所形成的各项税务罚款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在超过有关部门规定的交税期限一个月后仍未将税款交给乙方的,乙方将依据国家税务法规的规定收取甲方滞纳金的标准计收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有违约,乙方解除合同的,已收劳务费不退,有损失的,并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2、如因乙方未尽到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甲方不能正常营运的,乙方赔偿甲方停营期间的经济损失或其它合理合法的损失;

  3、本合同前部分对违约责任有特别约定的仍要从其约定,本条无意改变其约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方及其配偶(无配偶的除外)或者甲方与其配偶、合伙人和乙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签章均视为对本合同的含义已经完全理解;

  如因履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交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手写部分与打印部分不一致的,以同一笔迹、同一内容的手写部分为准。

  甲方及其配偶签字及手印或甲方及其配偶、甲方的合伙人签字及手印: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址:

车辆服务合同14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小区内交通秩序,规范机动车停放,确保业主车辆安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小区车位租赁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车主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驾驶证号: 车牌号: 车型: 颜色:

  常驾此车人士:

  上述资料如有变列,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条 物业情况

  物业位置: 物业名称 车位编号: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并书面告知乙方;

  2、负责建立健全本小区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

  3、制止违反本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的行为。

  4、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管理处办理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甲方有权将该车位转租他人,转租时不再另行通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的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就车辆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如因乙方违反《※※※※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而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依据本协议按时缴纳车位租金和管理费;

  4、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服务;

  5、对停放车辆办有相关齐全的保险手续。

  第四条 车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车场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有序;

  2、公用设施设备配套完好,运行使用正常,无事故隐患,日常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规范;

  3、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4、消防设备设施配置完好,运行正常,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制定有效的消防应急方案;

  5、车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五条 车辆停放中的禁止行为

  1、停放车辆时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非停车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2、不得损坏车库内的设施设备,不得私占他人车位,不得改变车场的'使用性质;

  3、车场内不得练车、修车、冲洗车辆。如有滴、漏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4、禁止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场停放;

  5、小区停车场严禁烟火,经制止不改者,将取消停车资格。

  第六条 停车场车位仅作为乙方停泊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或在该车位停放非本协议指定车辆。

  第七条 甲方与乙方形成车辆停放服务关系,甲方负责妥善打理车场设施,维持车场秩序,制止违章行为;乙方须做好车辆的防盗措施,车辆及车辆内的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甲方恕不赔偿。

  第八条 停车费价格与收费办法

  停车管理服务费: 元/月 车位租金: 元/月租用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共__个月,合计 元,乙方须于协议到期15日前到物业中心交付下一期的车位租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的处理

  1、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乙方有权督促甲方限期整改;

  2、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达到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停车资格;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停车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欠款,并有权取消乙方停车资格;

  5、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所停车辆的完好状态,由于滴、漏、电路问题等车辆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为维护业主、公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发现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 业主有车位购买优先权。因业主购买车位而造成车位租赁发生相应调整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服务合同1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甲方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长期车辆维修、保养。主要项目有:大修、二保、小修、年检。

  二、甲方将本单位车辆(包括数量、车型、车号需附清单)委托乙方维修、保养。

  三、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时,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进行作业,对大修车辆出具“质量保证书”。

  四、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时,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派修单或司乘人员报修项目进行作业,严禁自行扩大作业的内容。根据车辆实际情况需扩大作业内容的,需经甲方人员同意方可进行。

  五、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需更换配件时应实事求是,必须做到交旧换新,保证不弄虚作假。

  六、甲方车辆在乙方报修后,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返程送回服务。甲方车辆在市内发生故障,乙方随时免费提供施救回厂的服务。对甲方的`车辆,乙方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特别修车服务。

  七、甲方车辆进厂要登记油料、里程数。在维修期间,乙方除试车和办理有关年间业务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开出厂外,如乙方违反规定,除向甲方作出检讨外,并对违纪当事人作出处罚。

  八、乙方对甲方长期维修、保养的车辆,按以下标准收取费用:零部件的加价幅度在进价基础上不超过以下标准:工时单价:元/工时,材料费加价率省内进货%,省外进货%。

  九、甲方车辆进入乙方厂区维修、保养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造成车辆损坏及物品物品丢失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车辆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允许挂账,每次维修清单需由甲方人员签字认可有效。

  十一、甲方直按时结算维修费用,每月用现金或转账方式自行到乙方所在地支付。如到期不支付维修费,乙方将向甲方(除维修费外)按每天1%收取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负责人、经办人发生变更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十三、甲、乙双方每年进行一次意见征求座谈会,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及质量,保证双方满意。

  十四、质量保证:大修60天1万公里,日常维修质量保证期60天,一级保养10天2千公里,二级保养30天4千公里。

  十五、本合同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xx年12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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