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安装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路灯安装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路灯安装合同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甲、乙双方就目前市场上路灯价格进行多方考察论证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项目
合同共分两部分,第一:材料部分;第二,安装部分。材料部分。
安装部分安装路灯90套,铺设电缆_______米,安装开关箱_______只,安装路灯每套_______元,铺设电缆单价_______元,安装开关箱_______元,机械吊装费_______元,税费_______元,合计_______元。
以上费用总计: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10日内提供基础施工图纸和其它图纸。
二、电缆管道和路灯基础乙方根据实际地形条件进行布线和施工。
三、乙方的材料进场后,甲方将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四、乙方承诺工程竣工后一年内的光源及线路、设备等均实行保修,灯杆保修期为3年,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安装,至 年 月 日完工。合同签订10日内,乙方材料全部进场交付甲方验收。
二、材料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安装结束,交付甲方验收。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验收办法
一、本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二、验收办法:
1、乙方材料进场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通知后七日内,对工程所用的材料按国颁标准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检查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要求。
2、材料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尽快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通知七日之内对工程组织验收。
3、乙方派出进出场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必须有国家承认的`资质证书,否则不得进场施工。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工程所需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总材料款的50%。
二、工程安装验收合格后两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的90%。
三、其余10%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内无任何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把剩余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协商调解或根据《合同法》交仲裁机关仲裁或法院审理。材料、安装质量又甲方所在地管辖,工程款纠纷由乙方所在地管辖。
第七条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订立双反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合同义务均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留存四份,乙方留存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
路灯安装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路灯和光纤线安装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约,并约定有关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名称:总库路灯改造项目
第二条:工程地点:公司总库区
第三条:工程内容:
乙方在甲方需求之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完成路灯设备的安装及相应调试,使甲方正常使用。
第四条:合约总价:人民币:整。(_______元)
1、如果工程数量有所增加,按合约工程报价单办理追加。
2、由于设计变更,经甲方确认后所发生的费用,按第八条执行。
3、本条款所涉及本合约工程数量之增加,工程设计之变更,必须是因应甲方之需求,或事先得到甲方之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作为项目启动款;工程安装完毕,系统调试正常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0%,即人民币:_______)。
2、剩余10%在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计人民币:
3﹑付款方式:由甲方开立即期支票或以电汇方式汇款至乙方帐户,汇款费用由乙方承担。
单位名称:
开户行:
帐号:
上述款项乙方需持合法合规的发票,按甲方的付款流程向甲方请款;
4﹑迟付款罚则:如甲方未能按合约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付款为止,若因此对工程进度产生延误影响的责任,由甲方完全承担。
5﹑本工程依实际工程总数量订定工程总价,因此乙方不得要求任何物价指数增减而调整工程总价。
6﹑上述合约金额均为包工的总价,并含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及1年保固的费用、相关税项。
第六条: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为20天。
开工日期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2月08日前完工。
2、因故延期:因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减工程数量,工程数量增减而须延迟开工日期或延长、缩短完工期限者,须于事先由双方同意。因天灾人祸及法令限制确非乙方人力所能挽回;甲方相关工程未能按时完成,影响进场施工;甲方未按合约规定拨付工程款项;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相应顺延,甲方依照实际情况给予确认。
第七条:工程变更: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的权利,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加;但不得以新增项目价格未议妥而擅自停工;因甲方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乙方必须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由甲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付给乙方。
第八条:施工管理
1、乙方对于工程所在地法规或条例应一律遵守。
2、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设置警告标志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由乙方预为防范。
4、凡遇不适宜工作的天时,乙方应遵照甲方的'指示将工作全部或一部份暂停,并须设法保护已经完成的工作免使损坏。
5、本工程在未经正式验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于工地的机械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保护,凡一切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6、施工时严格要求工程品质符合国家标准,并确保工程安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建筑物破损或因施工需要进行挖墙开洞等动作,乙方有修复责任。
8、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清理工地及由本工程产生的废料、垃圾、鹰架、工具等,以确保工地安全。本工程完工时,乙方应在验收前清理工地所有废料、什物等。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乙方留存于工地之施工设备、未用材料等全部撤离工地。
10、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施工,提供食宿等便利条件,在施工期间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不得对损害甲方已有之建筑及财产。
第九条:工程监督:甲方可派人员监督工程。
第十条:检查与验收:
1、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约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及检验并为检查及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导致之返工及修改费用。
2、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应于十日内完成试用与验收程序。如不合格,乙方应根据甲方合理修改意见进行工程与资料修正,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并重新提报竣工报告,如甲方逾期超过十日仍未办理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及保固责任:
1、质量保固范围为承包范围内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本工程的质量保固期为一年,质量保固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属于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在保固期内所发生的一切故障、损坏,只要不是因为甲方的故意、或基于法律所规定之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之状况,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负责免费修护。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如因甲方故意、过失行为或天灾造成故障、损坏,乙方同意酌收甲方基本费用进行修护或。
3、保修期满,甲方可与乙方再次签署维护协议,乙方承诺每年维护费用不高于工程费用的10%。
第十二条:违约条款:
甲、乙其中一方违反合约之规定,致他方受有损害者,受损一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如违反合约规定是因为天灾人祸等人力所不能抗拒所致时,不在此限。
1、甲方责任:
①未能按合约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②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品质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③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乙方责任:
①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工程逾期交付的,处逾期罚款,罚金按日处该工程项目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计算。
②由于工程品质造成甲方及其它第三人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纠纷及仲裁:
双方因本合约之效力、履行各自义务,任何相关事项生异议时,应本诸最大诚意,依公平原则协商解决。凡因本合约引起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合约附则:
1、本合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约如有附件的,为本合约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约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补充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有限公司(签章)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日期:
路灯安装合同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道路路灯工程
工程地点:内冲村六组至杉木墩林场
工程内容:道路单侧路灯基础及灯杆安装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包工包料承包给乙方(包括路灯基础施工、路灯杆安装、路灯灯具安装调试合格)。
三、工程费:
安装路灯12套,每套 2380 元包干价(含基础材料及基础浇筑人工费及材料费、立灯杆及灯具安装费用)。 以上合计:贰万八仟伍佰陆拾元整(¥:28560元) 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如因地质结构致使基础改变(相对于设计图纸设计尺寸超深超宽)而产生费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解决。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二Oxx年十月十六日
竣工日期:二Oxx年十月二十六日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1 、在施工中如因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或连续间隙停水、停电三天以上(每次连续四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战争而影响施工.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会同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并施工,灯杆基础完成、灯杆及灯具安装完成验收后一次付清。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
日期:
乙方代表(签章):
日期:
路灯安装合同4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钟灵乡政府询价采购文件(文件编号:钟府采购〔2016〕1号)的规定,为确保钟灵乡贡村至地娄道路太阳能路灯及安装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和效果,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一下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钟灵乡贡村至娄江道路太阳能路灯及安装。 项目地点:钟灵乡贡村至地娄道路两旁。
项目规模:道路总长1500米,需安装太阳能路灯80盏。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各种灯形、灯杆、灯具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每天额度功率工作5小时后转入节能模式至天亮,一年365天天天亮灯。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产品参数
项目内容:太阳能路灯80盏及安装,单杆单臂路灯高6.5米,包工包料(运费、基础设施、安装调试等)。
四、承包方式
按照审批实施意见,参照项目设计,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施工。
五、甲方职责
1、甲方若中途退货,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保障乙方在路灯安装过程中不受外界因素影响,由此影响工期的与乙方无关。
3、甲方为按照合同的货款期限向乙方付款,每逾期一天(节假日和双休除外),甲方向乙方按每天合同总额的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超过合同总额50%,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已发货之设备。
六、乙方职责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路灯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符合甲方配臵要求。不按照以上要求供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或终止合同。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提供的供货地点、数量按时将路灯送达各项目村寨,并通过县、乡、村共同验收。接收或安装阶段发现货物有损坏问题,乙方应负责补换。不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供货,影响甲方项目按时完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整体质量保证3年,在质保期3年内,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3天内到现场进行维修。在质保期内,若经确认路灯中零部件非人为因素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路灯中零部件因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而导致故障或损坏,乙方不负责免费维修。质保期满后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路灯设备由乙方终身维护。
4、乙方负责太阳能路灯的全程安装,若因为乙方安装原因造成路灯损坏的,由乙方承担损失。
5、安全施工:施工队伍必须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村规民俗,并严格按照国家施工安全规程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七、项目承包总金额: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1、太阳能路灯货款:228000元。
2、安装调试费:72000元。
八、项目验收
项目完工,经县、乡、村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验收合格的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九、资金支付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95%,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期满后7日内付清。
十、工程工期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xx天,开工日期xx年xx月xx日,竣工日期xx年xx月xx日。
十一、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切因执行本本合同所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未尽事宜,双方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甲方当地人民法院做最
后裁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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