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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

时间:2024-10-05 13:23:23 通知 我要投稿

精选考试通知模板汇编六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种通知频频出现,通知大多属于知照性的下行公文。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考试通知6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考试通知模板汇编六篇

考试通知 篇1

各学院:

  期中考试是教学运行的常规性工作,对于改变一考定成绩、加强教学的过程管理、分阶段检验教和学的效果、改革考试方法具有积极的意义。现就本学期期中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第9周或10周,考试时长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自定。

  二、考试方式:随堂或课外进行,一般不另行安排考场(如果课程确需统一安排考场,可到教务处办理手续)。考试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开卷、闭卷或半开卷考试,也可以提交小论文、调查报告、设计作品等。

  三、考试课程: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个性课程、Ⅱ类通识课和毕业班的课程可不安排),不参加期中考试的课程应由任课老师提出并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核同意。

  四、考试成绩记载:期中考试成绩是对学生阶段性学习效果的评价,建议期中考试成绩按20%~30%的'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任课教师需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将成绩送学院教务办。(注:一般要求学生期末课程总评成绩,至少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三部分组成,期末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不能高于60%。)

  五、考试组织:期中考试由各学院组织进行,任课教师具体实施。学院应做好期中考试的组织工作,参照《20xx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课程汇总表》(附件)的格式做好考试课程统计汇总工作,以及考试试卷等相关材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需要印刷试卷的课程,请提前一周到教务处考试中心登记。

  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期中考试工作,认真落实以上要求,通过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教学效果。

  教务处

  20xx年x月x日

考试通知 篇2

  从《20xx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中获悉,20xx年,海南省继续在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无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以及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学校(不含艺术类单考学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每批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每个批次根据学校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每批单独设置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每批在文史和理工类的`界面增设3个平行的学校志愿。

  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艺术类单考学校和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其他学校及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学校,仍然实行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本科提前批设6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其中,艺术类单考学校单设3个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设3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考试通知 篇3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公布的`《关于20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得知:20xx年湖北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与20xx年度相同,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答题要求:

  初级会计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评分原则:

  各科目每类试题分值在试卷中规定,实行计算机阅卷。

  请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及时将上述内容告知报考人员。

  考试时间:

  20xx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于20xx年5月14日至18日举行,考生具体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记载的信息为准。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5月14日至18日

  (共5天、10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考试通知 篇4

  __________教师,您所带的__________班,____________课程,根据教务安排,定于___月___日,进行_________考试. 考试时间:_____________ 考试地点:_____________ 监考教师:_____________ 请安排好学生考试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____年___月___日 监考教师留存

考试通知 篇5

  xxxx年1月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安排如下:

  xxxx年1月20日网上公布,供学生查询(正式学号和预科学号考试成绩),网址:xxxxxxxxxxxx(用户名:学号,密码:身份证号码后八位),无学号跟考成绩等开学后再发纸质版和电子版成绩单,网上查不了!

  进入网站页面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即可查询成绩(用户名:学号,密码:身份证号码后八位),首次登陆需完善个人信息(联系电话,邮箱等)

  温馨提示:系统查询服务分时段开放:

  周一到周五:

考试通知 篇6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8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的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志从事出版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

  2.20xx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xx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xx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1.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形式

10月15

上午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采用网络阅卷,请考生注意以下几点:1、答题前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业答题卡首页);2、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发放、收回。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在网上进行缴费。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21日至8月7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8月9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审核通过需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联系资格审核单位(0851-85664489),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并取消审核状态,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务必重新报名信息确认。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3.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5664489,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4.报考人员在缴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并请于20xx年10月6日至12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5.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每人每科67元。

  五、教材使用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复查,联系电话:0851-85664489,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20xx〕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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