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通知模板合集七篇
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通知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通知 篇1
工程名称: 工程部位: 编号:
致:
现通知贵部,经现场检查发现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根据这些要求,责令贵部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
贵部负责提出整改措施,报监理工程师审核,但不能解除贵部对所提措施应承担的'义务。
上述整改内容必须于年 月 日前整改完成,并填写《整改通知单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项目经理: 日期:
第**号整改通知单于 年 月 日收到,我部将根据该通知重申的施工规范要求和监理工程师的意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签收人): 日期:
注:施工单位签收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或由其正式授权的签收人。
整改通知单回复单
工程名称: 工程部位: 编号:
致:
**号整改通知单要求的整改内容,我方已全部整改完成,请组织复验。
施工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意见: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通知 篇2
xxx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经我公司研究决定,由贵公司负责丽莱酒店的有线电视抢修任务,工程施工地点三亚市金鸡岭路,本工程为单项抢修工程,由于线路信号低,把原有野外三分配器改为野外四分配器,需布-12电缆,路由共约90米。请贵公司务必根据要求时间X月X日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时限X天完成。
联系人:
特此通知:
工程部负责人签名: 公司负责人签名:
xxx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
年X月X日
工程通知 篇3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xx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xx〕19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
20xx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3日、24日举行,其中基础考试为23日,专业考试为23日、24日。
为方便应试人员报考,根据此次考试的相关规定,我们编写了《山西省20xx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内容包括考试时间、专业设置、考试收费、报名流程、报考条件、注意事项、考场规则、违纪违规等,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
二、报名时间
报名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山西,同时须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7月4日至7月19日
网上交费:7月4日至7月20日
准考证打印:9月18日至9月21日
票据领取:9月25日至28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各市城建部门领取(具体地址见《报考手册》)。
成绩查询:1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报名及报考信息查询网址:
山西省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www.pqrc.org.cn
高校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系统:edu.mohurd.gov.cn
三、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考试中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
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照《资格审核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资格考试审核表、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发布审核通知:12月31日前
现场资格审核:20xx年1月2日至1月11日(双休除外)
资格审核联系方式见《报考手册》。
联系电话: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及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联系方式见附件1。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0351-7330283(网报咨询)0351-7339662(成绩复核)
工程通知 篇4
xx楼大包队:
20xx年x月x日由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的执法检查组,对我项目部进行安全、质量综合大检查,经检查,你队施工的5#楼项目,因下列问题,必须于20xx年x月x日前立即整改完毕,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停工处罚和经济制裁。
存在主要问题:
模板:
1、模板支撑系统没有扫地杆;
2、楼梯踏步模板没有按留3槎支撑;
3、模板支撑系统于外架连在一起;
4、模板拼缝不严密。
5、楼梯踏步拆模太早。
钢筋:
1、钢筋绑扎关键部位控制不严;
2、保护层厚度不均匀、保护层垫块太少。
混凝土:
1、标高控制失控;
2、现浇板混凝土面、楼梯踏步不平整;
3、漏浆严重、浪费极大。
签发人:
签收人:
xxxx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第x项目部
20xx年x月xx日
工程通知 篇5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8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3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9号)等文件规定: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科目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见附件1,下同)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见附件2,下同)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xx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xx年年底。
(四)香港、澳门居民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报名时须填写国籍地区信息)。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请首次使用该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报考不同考试项目),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具体要求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栏目的“考生报名照片要求及处理”。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不含大连考生)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专用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报名确认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4)。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xx〕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交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老考生(20xx年和20xx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不含大连考区应试人员)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新考生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2份和免试相关材料(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和《工作年限证明》请从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四、考场设置
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沈阳市)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收费
(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一批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xx〕96号)文件规定,《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科,《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收费标准为65元/科。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六、答题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三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成绩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暂停考试年份(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九、考试教材
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xx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附件3)。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1003室
邮编:100012
电话:010-64965024 64913859
网址:http://book.chinasafety.ac.cn
十、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十一、其他
我省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见附件4)
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考试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05
工程通知 篇6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6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年份(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凡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xx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和时间详见下表:
时间 科目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9:00-11:30 | 14:00-16:30 | |
10月28日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10月29日 | 安全生产技术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和缴费, 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28日至8月21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xx年8月23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6)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3.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6891404,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4.考生报名成功后,于20xx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其余科目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考试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每人每科55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0元。
六、教材征订
考生需要购买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的,请与贵州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51—86891471。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四)关于报名信息修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并将考试的有关要求通知专业人员,使其能及时报名参加考试。
工程通知 篇7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22日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设置及获得资格证书条件
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现在我省工作或户籍在我省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程满六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77号)下发之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二)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三)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网上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7月21日至8月14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
1.首次报名考生
本次报考级别、专业与上一个考试年度不同的考生,曾在外省报考的考生,视同为我省首次报名考生。
(1)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
填写《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时要认真对照报考文件所要求必须符合的'报考条件,核对无误后方可确认报名,打印考试报名表。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用户名和密码忘记等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关于报考信息修改及账号、密码找回等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www.hnjy.gov.cn/front/infoDetail/1407/443315 )”。
(2)考生须将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资历证明(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等有关材料送至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地址:海口市文联路6号,联系人:王建斌,电话:66219099)。
(3)资格审查后,考生须在7月21日至8月14日期间,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报名表到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职称考试柜台(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联系电话:65375001)进行报名确认。
(4)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须在7月21日至8月14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银联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xx〕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55元/人·科,主观题60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如果遇到缴费异常或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关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缴费的说明(www.hnjy.gov.cn/front/infoDetail/1407/431146 )”。
2.非首次报名同一级别的考生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填写《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系统确认无误、自动审核,完成缴费后,即为报名完成。
3.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考试报名截止后二个星期内,本人开具发票的持个人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开具发票的需持委托书、个人报名信息表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三楼319室(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办理。
五、打印准考证
考场设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考生于10月13日至19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日期为10月21、22日。
六、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后仔细阅读考生须知。
(二)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六)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详见www.hnjy.gov.cn/htmls/20170301/148833652232928285.html?s=1406 。
七、考试大纲及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八、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证书发放以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公告为准。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10月21、22日)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21日 | 上午9:00—11:30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下午14:00—17:00 | 建设工程计价 | |
22日 | 上午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
下午14:00—18:00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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