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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募捐通知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通知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爱心募捐通知,欢迎大家分享。
爱心募捐通知1
各位老师、同学们:
今年5月17日是第25个全国助残日,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助残日的要求,肥城市助残活动的主题是“创建文明城市,关爱残弱儿童,共创美好未来”。
接肥城市教育局、肥城市文明办等相关部门的.通知,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按单位、教职工、学生三个层面捐款。
一、数额:
1、单位1000元以上
2、教师捐款每人10元以上
3、学生捐款2元以上
二、负责人:
1、中学部学生:团总支书记王磊
2、小学部学生:大队辅导员林燕
3、教职工:工会主席陈雅
4、单位:办公室主任李涛
5、收款及上交:财务室主任李妍春、李伟
三、捐款时间:
5月19日下午—5月20日上午
四、相关要求:
1、相关负责人做好捐款登记工作,5月20日上午进行数额公示。
2、5月20日将所收捐款上交学校财务室。
3、5月20日学校财务室将所收捐款上交肥城市特殊教育学校财务室(联系人:王虎,电话:13695385951)。
4、各班级广泛宣传“情系残疾儿童,奉献一片爱心”的重要意义,工会组织要让每位教职员工认识到本次募捐的社会意义,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xxxx学校
20xx年5月19日
爱心募捐通知2
各工会小组:
接学校通知,国务院决定,自20xx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定为全国“扶贫日”,于今年10月17日召开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举行“扶贫日”启动仪式。李鸿忠书记、王国生省长分别对我省开展“扶贫日”活动作出重要批示。为确保我省第一个“扶贫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省扶贫开发暨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委员会印发了《湖北省20xx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和《关于在全省开展“扶贫日”活动的通知》,对20xx年“扶贫日”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湖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小爱心·大扶贫”募捐活动的通知》。校工会根据校领导批示,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一次以“小爱心·大扶贫”为主题的募捐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原则
募捐活动坚持自愿原则,以现金捐赠的形式开展。倡导人人参与,积极发挥党员模范带动作用。
二、活动方式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校工会以二级工会为单位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捐款活动,并将募捐善款递交校工会汇总。
三、资金用途
本次募捐的善款将统筹用于资助社会和本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就学。
四、有关要求
1、各工会小组要认真做好“扶贫日”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和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增强广大师生的扶贫济困意识,努力营造关注扶贫,关心扶贫,支持扶贫的良好氛围。
2、各工会小组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募捐活动有序开展,认真登记捐款者姓名及金额,于20xx年10月23日前将捐款送交院党政办公室,并将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报送办公室。
3、学院工会将张榜公布捐款者姓名及金额,大力宣传“扶贫日”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事迹。基础医学院
20xx年10月20日
爱心募捐通知3
各位员工:
我公司设计院年轻员工李晓丽于今年7月份不幸被查出RH阳性急性淋巴B细胞白血病,由于东营地方医院无法做移植手术,现已转院至北京一家专科医院,经初步计算,化疗加移植费用前后需要80-120万,甚至更多。该员工家庭条件困难,父母均患病,姐姐也因怀孕生孩子身体状况不佳无工作,急需各位员工伸出援助之手,奉献一片爱心,挽救一个生命。
在得知李晓丽同志的病情和困难后,集团公司领导十分关心,也牵动着公司全体员工的.心,为此,公司决定组织内部爱心捐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款时间
8月29日(周二)上午9:00。
二、捐款地点
集团公司主办公楼前。
三、相关说明
(一)望各位员工相互传达,主动参与,踊跃捐款,同时鼓励大家发动周边亲朋好友奉献爱心。
(二)此次捐款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开展,不做硬性要求,当天外出不在公司的员工可委托他人代为捐款。
(三)已通过众筹、支付宝等方式捐款的员工请到“爱心捐款活动”现场登记捐款金额及捐款方式。
20xx年8月25日
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爱心募捐通知4
校属各单位:
为传递爱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决定开展一年一度的爱心募捐活动,并向全校师生发出《爱心募捐活动倡议书》,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发动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倡议我校中外教职员工、学生、校友、家长、商户和我校长期合作单位等各界人士,手拉手、心连心、扶贫困、献爱心。大力培养学生助人为乐的精神,弘扬时代新风尚,资助学习成绩优异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让他们感受西亚斯大家庭的温暖,树立信心、奋发图强。
二、活动主题
扶危济困,放飞梦想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17日—12月3日
四、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学务处(学工部)
协办单位: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宣传部、工会、后勤集团、各专业学院、校团委、财务部、家长监督委员会。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阶段:20xx年11月17日—11月21日
1.校园宣传
在校园主干道悬挂条幅,各专业学院在教学楼的宣传栏上张贴海报,在校园主干道和意大利广场等交通要道设立系列宣传展板,以实例和图片等形式展出活动介绍,使全校师生了解此次爱心捐助活动的.内容和意义。
2.网络宣传
活动期间,通过学校门户网、学务处网站和校园贴吧号召全校师生参与爱心行动。
3.广播宣传
活动期间,由校团委通过校园广播站播放倡议书,号召广大师生积极行动起来踊跃为贫困生伸出援助之手。
4.主题班会
辅导员在班内召开以爱心募捐为主题的班会,宣读“爱心倡议书”,宣讲爱心募捐活动内容和意义。
5.各单位宣传发动
各单位通过例会或者专题会议的形式,宣讲爱心募捐的意义,为我校贫困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贡献力所能及的力量。
(二)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2日—11月28日
1、专业学院捐款
各专业学院将各班募捐款项进行汇总,以专业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财务部,并将收据交学务处(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2、教职工捐款
教职员工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募捐,募捐款项交工会,再由工会统一交至财务部。工会将各部门捐赠结果反馈至学务处,由学务处对各部门的捐赠情况予以公示。
3、爱心大使、爱心使者和爱心班级的评定
对大额捐赠或者设立奖助学金的捐赠者由校领导颁发证书或者奖章,授予“爱心大使”称号。爱心班级:募捐活动中,按班级人均捐款排序,各专业学院第一名为爱心班级。爱心使者:在学生中进行评选,各专业学院捐款额在50元以上的前30名同学为爱心使者,由学校颁发证书。
(三)资金管理阶段:20xx年11月29日—12月3日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本次募捐结果(包括参加单位、参加人数和募集金额)进行整理公示,并提出资金使用方案,定期向捐款单位或个人通报资金使用情况。
2、对中方员工的“一帮一”资助,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作为候选人,由资助人进行选择并将选定的名单报至学务处(学工部),学务处(学工部)根据资助人的意愿按月对贫困生进行资助。
六、材料报送
(一)“部门捐款登记表”(附件2)电子档及纸质档各1份交至工会。
(二)“专业学院学生捐赠情况统计表”(附件3)电子档及纸质档各1份交至学务处(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报送收据。
(三)爱心使者名单(附件4)电子档及纸质档各1份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爱心班级名单(附件5)电子档及纸质档各1份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以上所报材料纸质档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爱心募捐通知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驻临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xx省政府,xx省红十字会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要求,为充分发扬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向我县大病儿童和贫困家庭人员提供应急救助,今年继续开展募捐活动。自2007年来,我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红十字会组织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配合。八年来,共募捐71.7万元,救助先心病儿童及慰问贫困大病人员共377人次,支付救助金98万元,并为汶川和青海玉树地震灾区募集捐款10.28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为了搞好本项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广辟社会资源,筹集善款为全县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提供帮助,开展大病救助、扶贫济困活动,为建设和谐xx做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募捐活动由以县政府副县长张连路同志任组长的“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县红十字会具体承办,负责全县募捐活动的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要积极予以协助配合,组织好本辖区、本单位募捐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进仃。
三、募捐范围和主题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驻临各单位及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均可自愿参加募捐。机关干部捐款原则上一般干部50元,科级干部80元,县级干部1O0元。活动的主题是“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奉献您的一份真情”。
四、捐款用途和救助对象
一是建立农村特困家庭大病患儿医疗救助金,对18岁以下特困家庭患大病、重病儿童进行医疗救助;二是建立红十字会社会救助金,主要用于为灾区群众提供紧急救助,以及开展以‘‘博爱送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帮助城乡特困家庭和贫困患大病人员。
五、活动安排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接收捐款,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集中捐款,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工商企业的捐款随时接收,到3月30日结束。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捐款活动和接收捐款,其他各单位负责接收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人员捐款,接收单位要对捐款登记造册并妥善保管,于活动结束前上交县红十字会。
六、活动要求
(一)各部门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举办这项公益活动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募捐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带头捐款,引导社会公益行为,为募捐活动健康开展创造条件。
(二)募捐活动坚持自愿参加、量力而行的原则,不向学生、困难企业职工及城镇低保对象募捐。积极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各界人士慷慨解囊,共襄善举。
(三)企业等社会力量的捐款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6通知》(财税字[2000]30号)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四)募捐活动收到的捐款建立专帐,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邀请审计部门对募捐到的款项使用进行审计、监督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
七、其他事宜
县捐款接收单位:xx县红十字会
帐号:(农业银行)
地址:xx镇xx路xx号(县卫生局院内)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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