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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通知
现如今,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怎么写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通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通知1
各镇街、工业园管委会,有关企业:
中秋、国庆(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经信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节日长假期间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各镇街、工业园管委会,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 “两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针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人员,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任务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
各类企业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民爆企业要严格按规定存储民爆物品,不得超量超限;加强民爆物品仓库安全值守和安全监控,进一步强化物防、人防、技防等措施;加强配送环节的安全监管措施,严防配送环节安全事故。
电力企业要加强调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做好负荷预测监控,加强输变电设备巡视检测,及时跟踪气候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准备;发电企业要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做好电煤储备,加强燃煤管理,切实保障 “两节”期间正常供电,加强隐患排查和设备消缺,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城镇天然气(CNG加气站)企业要加强场站和管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安全用气宣传,强化巡线检查和入户安全检查力度,防止天然气泄漏燃爆事故发生。
通信企业要加强通信机房等关键部位的消防管理,杜绝火灾事故,同时做好网络、设备设施和线路巡查工作,及时排除故障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和通信线路畅通。
相关工业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各镇街、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结合各自情况,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检查。
区经信委在“两节”期间将开展重点督查。
三、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镇街、工业园管委会,有关企业要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巡查,确保信息畅通。同时,要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做好“两节”期间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要情及时、准确上报。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通知2
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国庆、中秋即将来临,为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经信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节日长假期间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各县(区)、园区、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两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针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人员,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任务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的部署要求,突出重点,有针对性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继续深化解决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巩固和扩大检查成果。要把节日期间安全监管与正在开展的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加油站、电力等专项安全整治活动有机结合,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粉尘作业场所在防尘、防火、防水和泄爆装置、防静电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进一步深化加油站安全大检查;抓好危化品管理;电力企业要加强调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做好负荷预测监控,加强输变电设备巡视检测,及时跟踪气候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准备;通信企业要加强通信机房等关键部位的'消防管理,杜绝火灾事故,同时做好网络、设备设施和线路巡查工作,及时排除故障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和通信线路畅通。
三、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要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巡查,确保信息畅通。同时,要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做好“两节”期间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要情及时、准确上报。为迎接的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xxx
xx年xx月xx日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通知3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国庆长假临近,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国庆期间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国庆期间,旅游、走亲访友等出行人员多,流动性大,交通运输繁忙,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完成全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集中精力抓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深入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各自安全生产职责,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对现场隐患严重、生产过程中不能确保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撤出现场作业人员,确保生产安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开展单位安全生产的`自查自纠,积极发动本单位职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结合我镇实际,切实加强国庆期间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餐饮场所、危险化学品、在建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交警、路政、公管要加强路面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维护,配足配全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严查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城乡公交、学生接送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及外省籍在本市运营车辆的安全监督检查;工贸办、旅游办、安监所、综治办、社会事务办、文化站、派出所、工商所、卫监所、药监所等单位要加强部门联动,加强对相关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商场、卫生院、敬老院、农家乐饭店、宾馆、学校、旅游景点、网吧、外来人口集中居住点等公众聚集和商贸服务场所的安全监管责任和防范措施;工贸办、安监所要加强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假日期间员工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安监所、派出所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镇建办要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监管,确保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作业安全。其它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四、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和应急救援措施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的值班备勤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全面做好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要高度重视涉及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网络舆情,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xx
日期: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通知4
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乡“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全乡社会安全隐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专项检查组进一步加大各重点行业领域的检查力度,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铁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有色等工贸八大行业、民爆物品、食品药品加工销售、防雷安全等领域的专项检查,大力打击“私炮、私油”,着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二、各村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乡各有关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和直属企事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本村、本行业领域、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和专项检查督查。
三、乡班子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分工职责,负责督促各自分管及联系的部门(行业领域)、挂点村委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或困难,确保全乡“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隐定。
四、对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涉及多部门或跨辖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对推进工作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五、各专项检查组、各村委、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切实贯彻落实好自治区主要领导的指示指示精神和乡党委、政府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乡安全稳定。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通知5
为做好2012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卫生系统“打非治违”、“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警觉,增强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卫生应急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切实把节日期间的防火、防盗、防事故以及传染病防控、医疗救治、食品安全等卫生应急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不及时,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疾病预防和卫生保障
区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要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管理工作,结合节日期间食品销售、饮食习惯和消费等特点,因地制宜,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卫生保障工作的监督指导,重点检查各项卫生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各医疗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安排好值班人员,保证医疗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做好各种安全事故受伤人员的'应急抢救准备。发现传染病疫情要依法及时向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局报告,并及时采取控制和隔离治疗措施。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切实增强依法行医、安全行医的意识,保证正常的医疗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对门诊住院病人的管理和疏导工作,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各种医疗纠纷。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在节日前对本单位的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等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要特别加强对重要部位、重要环节放射物品及其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要对职工进行节日出行、行车、饮食等安全知识的教育。
四、积极摸底排查消除矛盾
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和医疗卫生工作有关要求,积极摸排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矛盾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动态信息,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引发不稳定的因素和苗头。一旦发生矛盾激化和较大纠纷要根据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和卫生局报告,果断处置。
五、加强值班应急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应急工作,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证各种通讯畅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督促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区卫生局将于近期对各单位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通知6
各镇(街道)农机推广站、局机关各股室:
**年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20xx年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检查,排查隐患。检查有关货物运输企业贯彻落实安全责任制的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监管情况,排查专合社、农业机械作业安全、农机维修点、提灌设施隐患,检查办公用房及其他建筑设施用电用气消防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一是结合“打非治违”,针对拖拉机涉牌涉证违法、违法载人,擅自拼改装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作为监管重点;二是对拖拉机未参加年检、超限超载、无牌无证行驶、准驾不符和酒后驾驶等行为查处。
三、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要切实做好国庆长假期间的值班值守、重要信息及时准确报送。各镇(街道)、各组将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于10月8日前报县农机局安监股。
**农机管理局
**年9月25日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通知7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中秋、国庆两大节日即将来临,为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四项排查”的工作部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区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现就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责任。
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区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秩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隙、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认真研究部署本单位、本部门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万无一失。各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要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通过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形式,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
二、认真开展检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力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从零开始”的理念,按照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总体部署,结合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减少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是加强旅游、大型活动安全监督检查。旅游等部门节前要组织对游船、缆车等游客运载工具及亭台楼榭、安全护栏等旅游设施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对中秋、国庆期间举办的节庆、促销等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请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二是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是要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以及“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等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
三是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桥梁隧道、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客流量和天气变化情况,合理安排车次,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违章驾驶。要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尤其要严禁农用车载客,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超限。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
四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做好危化企业的.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工作,落实化工装置开停车、检修、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要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推广应用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以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依法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
五是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检查。针对烟花爆竹销售逐渐进入旺季,非法经营活动增多的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处非法经营窝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严格运、储、销各个环节的监管。
六是加强建筑施工以及其它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建设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商务、公安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行为。要全面加强对冶金、有色、建筑、建材、轻工、纺织、电力等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交通、旅游、促销等大型集聚活动事故易发的特点,广泛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杜绝不安全行为,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要建立完善中秋国庆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有效的应对措施。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对节日期间发生的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节日期间值班表请于9月28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通知8
园区各部、室、所,生产企业:
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园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和“强执法、防事故”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园区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生产企业要切实加强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结合本企业、本工程的实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两节”期间,各部、室、所,生产企业要全面开展一次“强执法、防事故”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加强易燃易爆、大型机械设备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薄弱部位的检查,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并及时跟踪抓好整改,对排查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工,限期整改,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各生产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1.加强施工工地乙炔瓶、氧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在烈日下曝晒。
2.加强生产施工作业现场用电管理。电器设备、电箱防雨设施应配置齐全,各类安全用电防护措施应落实到位,工人宿舍内严禁私接用电线路,严禁将用电线路沿地明敷,手持电动机械应配置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室内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3.加强企业、工地食堂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4.各企业要加强对生产场所、高层建筑、办公场所及员工宿舍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电气等,以防止发生火险火灾。
5.园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会同市安监局对各企业落实“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措施不力,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依法严惩。
四、加强值班工作,保障信息畅通
园区各部、室、所,生产企业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要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执行安全巡查制度,认真负责地做好值班工作,各企业在本月20日前,将“两节”值班安排报园区安监办。联系电话:xxxxxxxxx。
特此通知。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通知9
各盟市农牧业局(农机、农垦、渔业主管局),厅机关各有关部门,厅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XX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做好XX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安委办明电〔XX〕8号)要求,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做好XX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XX〕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各级农牧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
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基层和企业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级责任、各类部署和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强化对各类监管对象的安全监管,加强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抓好当前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当前,我区正值农牧业生产作业的农忙季节,各级农牧业部门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准确把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深刻吸取近年来各地区发生的事故灾难教训,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农药、农机、渔业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大型沼气工程、实验室危化品和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农药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原则,组织人员深入农药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场所,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做好农药安全监管和用药安全指导工作,督导生产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促进经营者加强用药安全技术指导;
提升农民科学用药水平,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及生物农药,避免过量用药,严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 农机部门要结合秋季农机作业高峰期这一特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要结合“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点、农机库棚、田间场院等重要生产作业场所,强化农机具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转移中的安全行驶和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防范意识;
要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行为,有效治理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非法违规行为;
要进一步健全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农机安全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渔业部门要按照“提前介入、靠前指挥、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原则,组织监管人员深入渔业生产水域、码头、渔户,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打非治违、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等各项活动,严查渔船适航状况和救生设备配备情况,紧盯各个生产环节,规范作业规程,严禁渔业船舶在超航区、超风浪等级、超载、未经检验、违反操作规程下水从事生产作业。组织开展船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汛期渔业作业、防汛抗灾避险等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船员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同时,各级农牧业部门要开展兽药、饲料、大型沼气工程、实验室危化品、消防安全等各类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监管执法,切实抓紧抓细抓出成效,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和值守工作
各级农牧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各盟市农牧业主管部门要第一时间向自治区农牧业厅报告。各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储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响应到位、及时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通知10
司属各部门:
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秋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供水,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国庆长假期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国庆长假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严密监控,严防节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周密部署,认真排查事故隐患
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节前自行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对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根据各自实际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全面深入细致检查,确保通过检查真正找准问题,发现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及措施等。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并跟踪了解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1、金沙湾水厂、污水处理厂要确保节日期间设备运行正常,原材料、备品配件要准备充足。要提高警惕,防范人为破坏,节日期间无公司领导许可,禁止任何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2、华水公司、安装队及抢修中心要做好安装、修理工程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人员安全。
3、各部门要做好节日期间防火防盗工作。保卫处节前要对公司所有的'监控设施、灭火器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有故障的要及时修复,确保监控设备运行正常。
4、节日期间群众性活动较多,外出游玩人员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去外地游玩的需向部门领导汇报。
三、加强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部门要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对国庆节期间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通知11
各乡镇政府〈街办), 市直各部门、各企业:
国庆节即将来临, 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确保节日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现将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领导同志特别是一把手, 是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必须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思想观念? 真正从" 讲政治、保安全、促发展" 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 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确保万无一失。
二、突出重点, 加强专项治理。
安监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费严格验收标准,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标准的, 一律不得进入市场。加强对已关闭企业的监督检查, 防止死灰复燃;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管, 严格对运输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和检验, 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 严禁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 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车站、商场电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 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林业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对重点林区加强巡查, 随时做好灭火准备; 公安、供销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生产、销售和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管, 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的黑窝点; 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企业安全监管, 落实安全责任, 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一律停产整顿, 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城建管理部门要加强建筑、安装、装饰装修现场和燃气管道的安全监管,严防倒塌、触电、泄漏、爆炸事故发生。
三、加大力度,集中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白查整改活动, 一把手要亲自带队,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布置和落实情况, 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发现问题立即解决。职能部门要组织技术专家集中开展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专项安全检查, 坚持依法行政, 认真援行职责, 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扎实有效地推动节日期间和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严格措施、强化旅游、庆典和集会活动安全管理。
“十一”黄金周期间, 各类旅游、集会、庆祝活动增多, 公安、旅游、质监等部门要对公园、风景名胜等景点的游乐设各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维护和管理, 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 一律停止运营使用, 景点危险部位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举行旅游、集会、庆祝等活动费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定, 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对有关设备、设施要进行安全检查、监控, 并加强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类大型集会活动的审批工作, 加强监督检查, 确保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五、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保障信息畅通。
节日期间,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24 小时值班, 严格执行领导同志值( 带) 班和安全生产事故专报制度, 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确保安全生产信息迅速及时传递。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如实报告; 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情况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通知12
各单位:
中秋、国庆两大节日即将来临,为保证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进一步落实和做好各项工作,现就放假安排及节日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节日放假安排
中秋节、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一)正常上班。
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节日前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要结合市、区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辖区内直管公房、自管房的住用安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检查,不走过场。公众聚集场所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通道畅通与否,消防设施完好、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各房屋出租单位要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检查,对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场所限期整改,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直管公房要检查定期监控的危房及房屋的檐口、简易楼的晒台等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各所管辖房屋的上下水道、化粪池等保持畅通、正常使用。节日期间,各所要安排水、电工等技术人员轮流值班,确保辖区居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节前,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本科室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关闭门窗和所有电源,注意防火防盗,并按照保密规定,整理保管好各种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财务纪律,保险柜及办公室内不得违规存放现金和有价证券。各类重要文件、贵重公物要按规定地点集中存放,由专人保管。个人办公桌内禁止存放私人贵重物品和现金。因违规和失职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提高认识做好当前及国庆期间全处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应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值班应急工作。节日期间,各单位发现信访案件,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科学稳控,确保政令、信息畅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重任,认真排查上访苗头,抓好工作措施的落实,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尽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越级上访事件。因接访不当或处理不及时致使发生越级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做好廉洁自律工作
干部在节日期间要加强廉政教育,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节俭过节,严禁借节日之名用公款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坚决杜绝用公款“吃、请、送”等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严格节日期间公车管理,坚决禁止公车私用和违反规定驾驶公车。
五、做好经济收尾工作
前三季度,全处经济发展保持了稳步增长势头。现在即将进入四季度,全处上下要戒骄戒躁,大干四季度,全面完成年初签订的经济目标责任状。同时,要开始着手谋划明年的经济工作思路与措施,在进行工作安排时要充分考虑到明年可能遇到的各种阻力因素,为下一阶段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六、做好节日值班工作
各单位在节日期间要切实加强值班工作。严格实行值班岗位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确定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带班领导、值班人员不脱岗,通信联络畅通,应急反应灵敏,信息处理及时,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报告并妥善处置。有车辆的单位,采取安全措施,车辆外出需告知主要领导。
请各单位将中秋、国庆节期间值班表于9月26日前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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