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溺水的通知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你知道通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防溺水的通知,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防溺水的通知1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随着天气转热,防溺水安全工作已经成为学校和家长关注的焦点问题,为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我校已经认真开展了各种形式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在此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迫切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履行孩子的监护人职责,不论你有多忙,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知识提醒如下:
一、发生溺水的常见时段
1、下午放学后;
2、双休日;
3、节假日;
4、暑假期间。
二、发生溺水死亡的原因
1、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捡落入水中的物品;
2、孩子擅自下河玩水;
3、三五成群结伴游泳。
三、 “四知道”
1、知去向;
2、知同伴;
3、知归时;
4、知内容。
四、 “四个牢记”
1、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
2、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3、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
4、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五、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擅自下水施救。
六、正确施救
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同伴落水我不怕,立即报警和求救;岸上船上莫惊慌,镇定自若找工具;搭救伙伴靠智慧,自身安全最重要。
安全教育,至关重要。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关爱孩子生命安全,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的责任,让我们共同携手,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忧患意识,重视孩子的安全教育,在孩子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让您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关于防溺水的通知2
各学区、直属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溺水是导致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天气逐渐转暖,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为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全面落实学校防溺水教育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家长(监护人)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全县中小学生(幼儿)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各学区各校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防溺水教育的成功经验,分析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找准教育的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技能。要将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做到方案、内容、时间“三落实”,坚持每两周开展一次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要认真完成“六有”暨校园醒目处有张贴防溺水宣传标语(或电子显示屏有宣传防溺水警示语);校园安全宣传栏(橱窗)有刊载图文并茂的防溺水宣传内容;每日放学前有播放安全提示教育音频;校园及周边河流、池塘边上有设置警示牌及防护设施;防溺水专项台账有新居民子女、留守儿童花名册;有危险水域隐患信息库。要重点教育学生做到“六不”暨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二、全面落实防溺水各项工作的要求
各学区各校务必要把《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位,提醒家长加强对子女的安全监管,要求家长认真阅读并在回执上签字后由学校统一回收保管,回收率要达到100%。要继续深入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发动教师努力克服部分学生家长休息时间不固定、学生居住地偏远、家长不配合等困难,进村入户提醒家长加强子女安全教育管理,扎实做好家访工作。家访要达到100%覆盖,并做好建档备案工作。县教育局将于6月底开展专项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以及没有开展教师家访活动、没有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学校及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三、健全完善防溺水部门联合机制
各学校要积极主动与当地乡镇沟通协调,争取当地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水库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特别容易发生溺水的水域要设置救生器材;聘请义务监管员(志愿者)在关键时段对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巡护,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及时予以制止;提醒池塘、水库管理者落实好防溺水的相关措施,切实承担起安全责任;通过张贴宣传画、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的良好氛围。
四、积极强化防溺水信息报送
凡学生发生溺亡事故的,学校应工作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要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以及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县教育局。各学区、直属学校要对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6月底、9月底分两次将总结材料报送县教育局学生(安全)科。联系人:游福友;联系电话:64750592;电子邮箱:cnaqk66@163.com 。
附件: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苍南县教育局
2017年5月2日
关于防溺水的通知3
中心小学:
随着气温的升高和暑假的临近,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进入了多个时期。为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确保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父母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你的疏忽可能会给你的`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
现向家长朋友提出以下安全教育建议:
1、教育孩子不要独自在河边玩耍;
2、不要在非游泳区游泳;
3、不会游泳的人,不要游到深水区,即使有救生圈也不安全;
4、游泳前要做好适当的准备活动,防止抽筋;
5、雨天走在井边打水时要格外小心。
关于防溺水的通知4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夏季将至,气温升高,青少年儿童冒险玩水概率增加。溺水,已成为孩子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防溺水教育刻不容缓。迫切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履行孩子的监护人职责,不论你有多忙,都要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知识提醒如下:
一、发生溺水的常见时段:下午放学后;
二、发生溺水死亡的原因:下水摸鱼,捡落入水中的物品;
鉴此,请各位家长要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亲爱的家长朋友,请记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让溺水事故减少到零,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孩子撑起一片蓝天。
关于防溺水的通知5
各学院、各班级:
为严肃校纪校规,保护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现就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措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的“四不准”规定,违者后果自负。
二、学生违反学校规定到校内外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属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安徽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对私自到校内外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召集其他同学到校内外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因结伴游泳造成伤害事故的,对召集游泳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对一道游泳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三、若发现同学有去游泳的动向或正在游泳,知情者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并予以劝阻。
四、各学院、各班级要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针对芜湖市水域众多、水文复杂等情况,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提高每一个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
学生处
20xx年5月4日
关于防溺水的通知6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了解各地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实施情况,全面有效防范我省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专项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17年6月26日—6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各县(市、区)对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各市对所辖县(市、区)进行抽查,并对全市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省教育厅组织专项检查组抽查全省四个设区市,每个设区市检查2个县(市、区),2个镇(街道)及4所学校。
三、检查方式及内容
1.全面了解学生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
2.实地查看校园周边及山塘水库等溺水易发区域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3.实地检查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重点了解有无通过多种形式把防溺水安全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学生和家长,检查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情况、“中小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制度落实情况等;检查教育部门及学校有无主动和水利等部门及乡镇(街道)进行工作沟通,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加强防范青少年溺水工作。
4.实地查看各镇、街道对新居民子女、留守儿童暑期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情况。
5.省检查组:由省教育厅抽调相关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组成。
四、问题整改
各地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直接反馈给学校和当地相关部门,督促落实整改。全省检查工作完成后,省教育厅汇总各地材料将检查情况上报省领导,根据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或共性问题,研究进一步的强化管理措施。
五、检查报告
检查工作结束后,请各设区市汇总所属县(市、区)情况后于2017年7月2日前将本市总结(包括特色做法、存在问题、建议等)报省教育厅校安处。
联系人:曹建国
电 话:0571-88008834(传真)
邮 箱:jyt88008835@163.com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关于防溺水的通知7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公安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城市管理局:
随着暑期、汛期的到来,我省有些地方发生了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防溺水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为此需要大力加强协作、加大工作力度,避免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根据省政府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市、县级教育、公安、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健全完善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防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采取有效举措,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定期督查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学生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抓好安全教育。在今年放暑假之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xx]316号)将预防溺水教育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位师生,宣传到每一位家长。切实做好《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发送和回执回收工作,确保不遗漏一位家长、确保收回并妥善保管好每一份回执,督促每一位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三、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市、县级教育、公安、水利、住建等部门要迅速向当地政府汇报,联合并协调组织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所管辖区域内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中以及村庄周围的水渠、河道、水库、坑塘等水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漏任何一处水域。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消除。凡需要由乡镇、村庄整治的安全隐患,要提请当地县(市、区)或乡(镇)政府下达整治任务,并督促整改。对非法采沙取土形成的水坑和在建工地形成危险水域的,要加大整治力度。对因整治不力,形成安全隐患,造成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县水利、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危险、重点水域的管理,立即通知各水库、河道管理单位,按照防汛检查的要求,实行值班、巡查和关键时段、地段的'重点检查。有关单位管辖的水渠、河道、水库、坑塘等危险、重点水域要设立必要的防护、救生设施和防溺水警示标牌,不得允许中小学生游泳、嬉水。县教育、公安、水利等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与所在乡(镇)、村庄建立暑期安全工作对接制度,就假期学生防溺水工作要求和各方职责进行一次全面沟通和对接,对学生经常游泳、嬉水的重点区域,有关单位要落实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
五、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省有关媒体将在暑期加强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协调当地有关媒体加大防溺水宣传工作。中小学校要利用校讯通、微信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宣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预防溺水的知识与技能。各地公安机关社区民警要在下社区进农村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营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
六、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的原则,各级教育、公安、水利、住建等部门既要密切合作,又要结合各自单位的工作职能,明确分工,把工作抓细、抓实。
七、加强督导检查。各省辖市教育、公安、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对本辖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并加强对县级落实本通知工作情况的督促与指导,要对所辖县(市、区)和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年6月25日
关于防溺水的通知8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各局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随着暑假高温季节的来临,因游泳戏水等引发的溺水伤亡事故增多,为增强学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学生远离危险,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切实加强暑期中学校防溺水工作,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杜绝在校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县区、各校要充分认识到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维护学生根本利益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深刻吸取惨痛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以对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将防溺水事故安全工作摆在当前首要位置。
二、加强教育
假期中,各校校长、班主任和老师,要建立家校联系机制,通过家访、微信群、QQ群、电话等方式和手段,不断提醒学生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家长要切实负起法定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强化孩子防溺水意识。
三、再次排查
各校结合前期“农村教师探访学生平安回家路”活动,对校内和学生上放学路段水域再次组织一次大排查,对校内或附近的池塘、水库、河流进行全面梳理,发现隐患要书面报告相关部门,设置或督促设置警示牌和安全护栏并进行有效监管,防止发生学生溺水事件。
四、施救得当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应加大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救护措施知识的教育宣传,教育学生不熟悉水性意外落水,附近又无人救助时,首先应保持镇静,千万不要手脚乱蹬拚命挣扎,要尽量保持平静等待救援者的到来;急救不会水时应立即用绳索,竹杆、木板或救生圈,使溺水者握信后拖上岸来;现场无任何救生材料,应即时高声呼叫他人。
五、加强协调
近日,李利副省长就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给全省各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写了一封信,要求各方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为孩子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做到以下四点:一是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提请地方党委、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关爱的联动联防机制。二是要求各乡镇、街办、村(居委会)迅速行动,有条件的乡镇聘请巡查员开展重点水域安全排查巡查,特别要加强有安全隐患、溺水事故多发的.江海河湖、水库、池塘、建设工地水坑等水域的安全检查,建立巡查制度,开展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劝阻、及时施救,消除有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三是要提请责任单位加强水域管理,及时在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四是有关部门要进行入户宣传,特别是偏远山区、单亲家庭、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要组织人员进行防溺水教育宣传。切实做到学生放假,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不放假”,努力形成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良好局面,让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有意义的暑期。
南昌市教育局
2017年7月7日
关于防溺水的通知9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夏季是学生溺水的高发季节。xx月xx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教训十分惨痛,应引起我们对孩子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从现在起,希望各位家长要认真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把自己的孩子看好、管好,切实增强孩子暑期、节假日、周末及放学后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坚决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首先,请家长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请你们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充分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其次,家长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暑期、周末、节假日、及放学后期间,孩子在家自由活动时间长,家长务必要把孩子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放在心上。要坚持“每天一分钟”安全提醒教育,切实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戏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同时,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河边、水沟、水渠、水塘等有水的地方玩耍,以防不测,造成伤害。平时对孩子的活动去向要多加关注,保持高度敏感。
再次,家长应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有条件家长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能擅自盲目救助,要做到科学施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各位家长,充实而紧张的学校生活就要告一段落,孩子们将迎来愉快的暑假生活。我们希望您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防意外伤害、防雷击、防触电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生命无限美好,安全重于泰山。家长们千忙万忙,对孩子安全教育不可忘。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可能会对孩子的人生产生深远的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长们的幸福,是学校的欣慰,更是祖国的期望。家长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孩子假期安全多一点教育,多一份关注。相信孩子一定会在浓浓的亲情滋润下度过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暑假!祝合家欢乐幸福安康!
x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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