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培训通知三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培训通知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培训通知 篇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断提高驾驭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根据市委组织部《20xx年XX市干部调训计划》,定于10月13日至14日举办全市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
二、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安监局局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名单附后)分管负责同志。
三、时间地点
时间: 20xx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10月13日8时45分前报到)。
地点:XX中庭国际酒店(XX市青年中路128--2号崇川区政务中心东隔壁)。
四、有关事项
1、学员在培训期间必须遵守有关规定,集中时间精力,深入学习思考,确保参训效果。培训期间学员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情况的.,需履行请假手续。
2、学员参训前要结合本次培训专题,提前思考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带着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参加培训。
3、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培训费等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承担。
4、请于9月29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培训通知 篇2
XXX各部门:
为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防止各类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全面做好公司安全工作。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组织进行一次安全专项培训活动,现就培训活动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各部门自行安排培训时间)
二、培训形式: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三、培训对象:XX全体人员
四、培训内容:
见附件
五、要求:
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安全生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培训,管理人员要带头参加学习。
2、各部门必须在20xx年XX月XX日前,统一上交《XXX员工安全培训记录表》。
特此通知
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培训通知 篇3
各镇(街道、园区)安监办、各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强化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范意识,推进全市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xx年度取得《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未参加20xx年度培训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
4.以《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培训教材》的内容为重点,并结合职业病危害预防实际。
三、组织方式
以镇(街道、园区)为单位,集中举办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镇(街道、园区)负责本辖区内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的报名、汇总工作。填写《青岛市职业卫生培训班学员汇总表》(附件2)于10月底前报平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四、计划安排
20xx年10月至12月,举办镇(街道、园区)职业病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班。培训人数在60人以上的,可以在镇(街道、园区)所在地举办培训班,培训人数不足60人的,尚不够组成一个培训班的,由市安监局统一组织安排培训。每期培训班统一培训时间两天,自学一天,复习考试一天。
五、培训、考试、发证
1.此次培训委托具有职业卫生培训资质的单位承担培训工作。青岛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和平度市安监局根据课程计划安排不定期进行现场培训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根据各镇(街道、园区)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职业卫生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培训学习。考试由平度市安监局统一组织,实行闭卷考试。
3.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规定,报名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20xx年度参加青岛市安监局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并成绩合格的,只参加培训学习,不再参加职业卫生考试,未参加安全生产考试的学员要进行培训考试。
4.考试合格者,由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山东省范围内有效。
六、有关要求
1.各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切实将其列入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加强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规定开展培训工作或者有关人员不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要督促整改,市安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将职业卫生培训纳入年度考核。
2.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要安排好单位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认真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的主体责任,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范意识,逐步改善作业条件,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3.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培训班报到时,须持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两张2寸彩色照片,并交纳培训费(含教材、培训、教务等费用)。
4.各镇(街道、园区)安监办及时组织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青岛市职业卫生培训学员登记表》并留存上报。
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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