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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

时间:2022-05-26 10:38:42 通知 我要投稿

考试通知模板(精选15篇)

  在生活中,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各种类型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写法。那么一般通知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试通知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考试通知模板(精选15篇)

  考试通知 篇1

各位考生:

  自xxxx年10月16日14:00起,您可于本网查询xxxx年秋季xx外语口译证书考试英语高级口译笔试、英语中级口译笔试和日语中级口译笔试的成绩。

  望周知!

  xx外语口译证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xxxx年10月9日

  考试通知 篇2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每年的司法考试将固定在每年9月第三周的周六、周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1.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将在6月初进行。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可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各地是否实行网上预报名,由省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并公告。

  2.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初。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试时间

  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5日、16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1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5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6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考试通知 篇3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xx〕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做好云南省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职业范围

  20xx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安排对20xx年参加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5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补考仅针对20xx年参加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

  二、鉴定时间

  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9日、20日和11月17日,补考日期为5月19日、20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三、考务管理

  (一)按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管全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负责本地统考组织机构的初审、数据上报、考务安排及质量督导。

  (二)全省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统考组织机构必须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认定后方能开展工作,省鉴定中心将通过网络等媒体统一对社会公告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凡未经审核认定的机构,一律不得组织开展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报名工作。

  (三)全省统一使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管理系统,网址为,实行统一考务管理、统一鉴定标准、统一试卷、统一考评人员和统一监考人员。

  四、报名要求

  (一)各统考组织机构在4月16日、10月17日前通过在线考务系统将考生信息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5月4日、11月2日前通过在线考务系统将考场安排数据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申报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需详细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并严格按照职业标准报名条件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州市要切实贯彻《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68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及相关职业的'补考工作,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工作要做实做细,确保鉴定质量。

  (二)加强资料安全管理。各州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资料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严格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各州市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的标准建设、安全管理;要通过严格审核考生资格、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

  (四)加强阅卷管理。除实行智能化考试的科目外,其余试卷均由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评阅。各组织单位在试卷装订时要认真核查,杜绝试卷错装、漏装。

  (五)成绩查询。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对成绩有疑问的,可按《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查分操作规程》进行查询。

  具体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考试通知 篇4

各位员工:

  为了进一步提高大堂引导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加强工商银行对外的整体形象,经领导决定:每月举行一次大堂引导员培训。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1、 服务礼仪

  2、 业务知识

  3、 员工心态

  4、 素质技能

  二、 培训时间地点

  暂定每月一次,具体时间地点提前通知。

  三、 培训要求

  1、所有人员必须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培训是算考勤的`,当天上班的自行调休)

  2、参加时,自行带笔和本子,做好笔记。

  3、培训时着正装。

  部分业务不熟者,需自我加强业务知识。

  望各位引导员对培训工作引起重视!

  人力资源部

  20xx年xx月xx日

  考试通知 篇5

  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考试单位注册已完成,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完成个人注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注册

  考试人员登陆山东省卫生厅站,进入“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学习考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个人信息注册。个人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无法参加考试,也无法打印合格证书和申请学分证书。注册成功后系统生成“报名序号”,请务必牢记。统一注册时间为20xx年1月。逾期无法注册。

  二、教材领取

  各区(市)卫生局订购教材将陆续快递送到,请组织好发放工作。

  局直各单位教材已到,请抓紧时间到市卫生局政策法规处领取。

  联系人:韩卫红;联系电话:85912558。

  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考试注册补充说明

  学习报告

  1、完成个人注册是参加在线考试的前提条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注册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考试期间,为保证络畅通,注册功能将关闭,个人将无法注册。

  2、“人员类别”选项说明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如实填写,否则将影响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学分的.授予以及卫生监督人员的换证。

  3、鉴于注册人数众多,注册时间将延长至2月20日。

  4、为避免拥堵情况的发生,将按地市分批进行注册。一旦发生拥堵情况,系统将优先保证注册时间段内地市的注册。其他地市可能无法注册。各地市的注册时间安排如下: 20xx年1月20日至25日,省直、济南、青岛、淄博

  20xx年1月26日至31日,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

  20xx年2月8日至15日,威海、日照、莱芜、临沂、德州

  20xx年2月16日至20日,聊城、滨州、菏泽、枣庄、其他

  6、如遇到山东省卫生厅站无法登录情况,可以直接输入址进行登录注册。

  7、注册完成后,一个月内将开始考试。在这期间,请加强学习。如果需要纸质教材题库,请联系山东省卫生新闻宣传中心,电话0531-67876403。

  政策法规处

  20xx年1月xx日

  考试通知 篇6

各位同学:

  按照四川大学的教学进度安排,20xx年9月课程考试定于20xx年9月17日-18日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重要提示:

  本次课程考试,系统将为本学期已选课并已达到学习期限(10天),课程状态为“在修”、预约次数为“0”的学生课程,根据本次课程考试计划安排执行自动预约。考试预约期即学生对系统预约结果的查询核对、修改期,请同学们及时登录学生中心进行预约信息查询及核对,并根据个人学习情况通知所属学习中心对约考课程进行调整。

  补考、重修课程及遗留课程学生仍需要到学习中心报名进行集体预约操作。

  以下科目分别安排在两个或三个场次,如果此科目与其他科目有场次冲突,学习中心老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预约其中1个场次。

  一、具体要求如下:

  1. 预约批次名称:川大20xx年9月课程考试,代码:1109

 2. 本批次最大预约门次:10门。(包括已自动预约的课程)

  补考、重修、实践、作业、论文考核等所有在考试计划中已安排的课程均需要进行预约,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四川大学20xx年9月课程考试计划》。

  3. 约考对象:1103入学批次以前,所有已交费选课并达到学习期限的.学生。

  学生选课至考试预约最短时间期限为10天(新生不受最短学习期限的限制)

 4. 预约结果查询与修改:

  学生查询、核对时间:20xx年7月22日-8月2日

  请同学们尽早在此期限内完成预约信息的查询、核对以及修改工作。如不能按期完成预约将会给您的考试和学习进度带来不便,敬请配合。考务部将严格控制预约截止时间,预约截止后将不再处理预约信息。

 5. 办理借考时间:借考学生需在预约截止前到所属学习中心统一填写借考申请表。

  6. 本次课程考试成绩发布时间预计为20xx年11月,请各位同学届时注意关注相关通知,该时间仅作为参考,请以实际发布公告通知为准。

  考试服务部

20xx年7月22日

  考试通知 篇7

  根据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治办发[2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普治办决定组织全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区各级公务员(包括区级领导干部和驻区机关公务员),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包括企业领导层和机关工作人员,车间、班组管理人员)。

  二、考试内容

  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的.“五五普法”《年度学法用法重点法律法规汇编》的有关法律法规,重点考核《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保密法》、《行政监察法》和《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基本内容。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年11月10日—18日。提供考试人员花名册(报送纸质名单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考务费每人10元。

  (二)领卷:各单位在11月19日上午9:00以前到区普治办领取试卷。

  (三)考试:11月19日上午9:00——11:30(采取集中、限时、闭卷形式进行)。

  (四)交卷:11月22日下午各考试单位务必把试卷交到区普治办。

  四、组织形式:

  考试办公室设在区普治办,在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下、以各考试单位为单位,统一做好报名、领卷、考试、交卷等项工作。z时间安排五、几点要求nzsf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取得预期效果。

  2、考试成绩将反馈到各单位,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填入普法登记证。普治办按照管部管理权限将考试成绩单报组织部、人事部门备案,作为年度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3、将公务员的考试成绩纳入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并作为考察干部的一项内容。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组织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当年干部考核中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4、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要组织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要取消各种表彰奖励评选资格。报名地点:治办(区政府大楼538、532房间)

  考试通知 篇8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学位字〔2009〕3号)文件要求,师范类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须加试两门专业课,现将加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报名:2012年7月30日8:00-17:00

  辅导:2012年7月31日-8月3日(自愿)

  考试:2012年8月4日

  二、地点

  报名:赭山校区(老校区)综合楼三楼教务处科室办公室

  辅导及考试:另行通知

  三、考核课程

  四、注意事项

  1、报名须携带自学考试准考证、一张一寸彩照,考试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考核课程以自考教材为复习范围。

  考试通知 篇9

  为了做好届毕业生毕业清考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试对象为届毕业班中课程现有不及格的已交费学生。

  二、时间安排

  5月1号一天时间考试,所有参加毕业清考的学生请提前登录学院站或者到水环楼一楼信息栏查询考试地点。请参加考试的学生按考试地点准时达到指定考场,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务必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即不可参加考试。

  2、考生应仔细核对教学办下发的《届毕业生毕业未通过名单》,如补考科目与本人补考课程有出入请在4月23日前与教学办公室联系0371-63888853或至水环楼208咨询;

  3、考试时考生应按监考教师的安排就座,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生如违反考试纪律将受到相应的校纪处分;

  四、其它事项

  本次补考考试是11级本科、13级专科学生毕业前的唯一 一次补考机会,参加补考的.学生不得请假、迟到;考生应认真遵守考试纪律;如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违反考试纪律造成的严重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请各专业做好学生的考前动员工作,让学生高度重视本次补考考试,认真备考。

  本通知下发至各届毕业班,望11级本科、13级专科各专业认真执行,确保本次补考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考试通知 篇10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和《河北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办法)》精神,现就测试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按《细则》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分三个环节:笔试、试讲、答辩。主要考察测试对象的书面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思维能力;把握教材、教学大纲,设计教学方案,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考察其是否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方面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三、测试组织和工作程序

  (一)组织机构

  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各单位均要组织成立相应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专家审查委员会下设若干专家组,每个专家组由三名以上专家组成,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组测试工作。

  专家审查委员会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导下工作,承担认定机构交办的测试任务,向认定机构负责。在测试工作开始前,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教师资格认定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掌握测试技能和技巧。

  (二)测试题库和测试题目的选择

  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测试对象的专业特点,在完全封闭的环境下提出笔试题目,报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建立试题库。试题库在测试工作结束前,应处于绝密状态。临考前一天,计算机随机抽题目,形成试卷。

  测试对象可在拟任教学科范围内任选三个内容进行试讲准备。专家组在测试对象准备的`三个内容中任意指定一个内容做为试讲题目。

  专家组根据测试要求,结合测试对象笔试、试讲情况提出两个以上面试题目,测试对象任选一个进行答辩。

  (三)测试步骤

  1、测试对象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身份确认。

  2、集中笔试。

  3、试讲(说课)。

  4、面试(答辩)。

  (四)测试时间要求

  1、测试对象应在测试(笔试、试讲)开始30分钟前入场。测试开始10分钟前仍未报到确认身份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测试,不再安排补测。

  2、集中笔试时间为一小时三十分。

  3、试讲、面试(答辩)总时间为25分钟。其中,试讲20分钟,面试(答辩)5分钟(最多不超过10分钟)。

  测试对象首先做自我简介(2分钟完成);对试讲内容的处理及将要采取的教法、手段进行说明(3分钟完成);进行正式试讲(15分钟完成)。每位测试对象准备时间为20分钟。

  4、专家组成员对测试对象的评议和打分,应在5分钟内完成。每位专家独立填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笔试评价表”、“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试讲评价表”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答辩)评价表”。

  四、测试结果

  (一)、测试分值和等级

  笔试和面试合并计分,其中笔试占70分,面试占30分;试讲单独计分。均实行百分制,均分四个等级:85分以上为A、70分至84分为B、60至69 分为C、59分以下为D,其中D等为不合格。两个计分中有一个为D者,则测试结果均为不合格。

  (二)、专家组评定结果

  测试专家依据评分标准对测试对象的笔试、试讲、面试(答辩)进行打分,给出测试对象成绩。专家组组长汇总各位专家所给成绩,除以专家人数,得出测试对象成绩和等级,在此基础上经小组2/3以上专家同意,提出专家组意见,并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对不合格的测试对象,指出其一项以上的得分最低项目。

  (三)专家组意见的汇总与报告

  各专家组直接把专家组意见报相应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修改专家组意见。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专家组测试结果和意见,由出席会议2/3以上委员表决同意,对每位测试对象做出是否同意其认定教师资格的专家审查委员会结论。专家审查委员会结论一经做出不得修改和复议。专家组及专家个人对测试对象的任何评价和意见要保密,未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同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泄漏。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结论是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凡被专家审查委员会做出否定结论的申请人,认定机构不得认定其教师资格。

  考试通知 篇11

  为确保学生考试期间的安全,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局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学校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 家长必须亲自接送学生,保证途中安全。六年级家长7:20送学生到三十家子中学,不要太早,以免校门不开,在外面久候。 

  二、 考试期间,禁止给学生过多零用钱,禁止购买小食品等不健康食品,自带饮用水。

  三、 禁止学生携带烟花、鞭炮、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

  四、 考试期间严禁家长入校,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五、 考试期间如遇雷雨等恶劣天气,道路不好走的学生,可不参加考试,以保证学生及家人人身安全。

  六、 学生返校时间:7月12日。如果返校时遇下雨等恶劣天气,学生可以通过电话联系获取学生考试成绩学校电话:xxxxx

  北店小学

  20xx年7月4日

  考试通知 篇12

工程硕士各考生:

  现将我校2018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阶段考试要求

  1、“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08年考生(1)项目管理最低合格分数线:GCT总分192,单科分26。由于项目管理总录取限额100,相关院系根据各自招生指标须再自行提高第二阶段合格分数线,具体划线情况咨询报考院系;(2)其它领域GCT总分192,单科分20。

  07年考生GCT总分190,单科分26,外校考生需有学位,本校无学位考生是否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以报考院系通知为准。

  2、考试形式及内容: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基础课均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关于做好2018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专业基础课命题工作的通知》(登陆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查询),重在考察考生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专业综合面试旨在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试工作时间: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咨询报考院系。

  4、考试费用:按财务规定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达到规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须先参加各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咨询报考院系。

  1、资格审查材料:

  (1)《201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资格审查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意见并盖好公章。

  08年考生需提供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考生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份;07年考生需填写两份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当年上报名时填写的`完全一致,否则以上报名信息为准。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201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此外07年已被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考生还需提供个人申请及被录取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

  2、各院系资格审查将从严要求,研究生院复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

  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录取

  1、根据考生“GCT”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结合工作背景、业绩、年限等情况,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位考生。测绘工程、水利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其他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的10%。

  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领域招生限额分别为30、30、40,我校总录取限额100人。

  4、对于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小语种考生必须先与报考院系协商好培养事宜(主要指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课),否则不予录取。

  5、持有2018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在本年度录取中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6、持有2017年GCT有效成绩考生,如在2017年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含录取后未报到,入学后退学等情况),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提供书面申请、退学证明,否则录取无效。此外,2017年外校考生如当年报信息与提供我校的文本材料信息不符而导致最终无法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8、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需变更报考领域的考生(必须符合拟转领域报考资格)需向报考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待核准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按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其它信息属考生在报名时自己填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因此不予更改。

  特此通告

  考试通知 篇13

  xxxx年秋季学期xxxx级、xxxx级本科生“形势与政策”课程期末考试通知:

  一、考试时间:

  xxxx年12月8日(星期三)上午8:00——12月9日(星期四)下午17:00

  二、考试题型:

  考试满分100分,包括单选题30分(2分x15题)、判断题30分(2分x15题)、多选题40分(4分x10题,多选、漏选或错选均不得分)。考试占期末成绩60%。

  三、考试说明:

  1、考试通过超星学习通络平台在线进行,请确保在络信号良好的环境中进行考试,手机端、电脑端都可,但不能同时多端登录。手机端考试前建议把学习通更新到最新版本。

  2、考试系统只能打开一次,第一次点开试卷后系统即开始自动计时,中途不得离开或关闭窗口,如再次打开将显示考试结束。

  3、考试时长60分钟,开考xx分钟后可交卷,60分钟后系统自动交卷。

  4、特别提醒:12月9日下午17:00,考试系统关闭、任务点课程关闭,成绩确定。最终成绩将直接录入教务系统,如不及格将进行补考或重修。请大家按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习和考试。

  5、如出现系统问题请立即和负责老师联系,负责老师会在工作时间处理。考试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相关事宜。

  马克思主义学院“形势与政策”课教研室

  xxxx年12月1日

  xxxx大学生形势与政策课程学习心得

  xxxx—xxxx年秋季小学四年级上科学测试卷

  xxxx知到智慧树形势与政策单元测试答案完整版最新期末答案

  xxxx—xxxx年上学期期中考试六年级语文试卷分析

  xxxx—xx22学年第一学期九年级道德与法治期中考试

  考试通知 篇14

  一. 考试要求:

  请各位同学务必根据个人情况,写出真实感受,严禁上抄袭,若发现雷同试卷,试卷作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考试。

  (1) 以《我的职业生涯规划》为题,内容如下:

  1. 自我分析(包括基本资料,综合素质分析,自己的梦想);

  2. 大一的.自我盘点;

  3. 确立在校期间的目标;

  4. 具体行动计划,职业生涯规划《职业生涯《规划》课程考试》。

  (2) 请谈谈你对本学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感悟与收获。

  二. 格式要求:

  (1) 正文使用16开常规信纸,蓝黑或黑色笔书写,不得打印。要求字迹清晰,书写工整,内容完整,杜绝千一律。

  (2) 考试要求:

  1. 论证有据,分析到位;

  2. 言简意赅,结构紧凑,重点突出,逻辑严密;

  3. 目标名确,合理适中;

  4. 分析合理,组织科学,措施具体;

  5. 第一题字数不少于3000字,第二题字数不少于500字‘

  (3) 封面用白纸打印,模板见附件。

  三. 考试成绩标准:

  卷面成绩的70%与平时成绩(30分)的综合。卷面第一题80分,第二题20分。

  四. 提交时间:

  6月25日16:00之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各班主任处,逾期不交按0分处理,不得参加正常补考。

  考试通知 篇15

  一、 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和应试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http://www.btpta.gov.cn/),在“报考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考条件。

  二、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和科目

  5月20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1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应考时,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此外,还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1.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上报名和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www.bt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www.cpta.com.cn)进行络注册,并按照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证明(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及确认后,可直接在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上报名时间:3月1日- 3月17日

  现场审核与上缴费时间:3月1日- 3月17日(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7:30 节假日休息)

  五、考点设置

  考试统一在乌鲁木齐市设置考点。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5月12日-18日

  七、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登陆兵团考试信息查询成绩及合格标准等信息。

  八、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 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门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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