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考试通知四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使用上通知的情况与日俱增,通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传达指示、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布置工作与周知事项时所用的一种下行公文。通知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试通知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考试通知 篇1
各位同学:
按照四川大学的教学进度安排,20xx年9月课程考试定于20xx年9月17日-18日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重要提示:
本次课程考试,系统将为本学期已选课并已达到学习期限(10天),课程状态为“在修”、预约次数为“0”的学生课程,根据本次课程考试计划安排执行自动预约。考试预约期即学生对系统预约结果的查询核对、修改期,请同学们及时登录学生中心进行预约信息查询及核对,并根据个人学习情况通知所属学习中心对约考课程进行调整。
补考、重修课程及遗留课程学生仍需要到学习中心报名进行集体预约操作。
以下科目分别安排在两个或三个场次,如果此科目与其他科目有场次冲突,学习中心老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预约其中1个场次。
具体要求如下:
1. 预约批次名称:川大20xx年9月课程考试,代码:1109 2. 本批次最大预约门次:10门。(包括已自动预约的课程)
补考、重修、实践、作业、论文考核等所有在考试计划中已安排的课程均需要进行预约,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四川大学20xx年9月课程考试计划》。
3. 约考对象:1103入学批次以前,所有已交费选课并达到学习期限的.学生。
学生选课至考试预约最短时间期限为10天(新生不受最短学习期限的限制)
4. 预约结果查询与修改:
学生查询、核对时间:20xx年7月22日-8月2日
请同学们尽早在此期限内完成预约信息的查询、核对以及修改工作。如不能按期完成预约将会给您的考试和学习进度带来不便,敬请配合。考务部将严格控制预约截止时间,预约截止后将不再处理预约信息。
5. 办理借考时间:借考学生需在预约截止前到所属学习中心统一填写借考申请表。
6. 本次课程考试成绩发布时间预计为20xx年11月,请各位同学届时注意关注相关通知,该时间仅作为参考,请以实际发布公告通知为准。
考试通知 篇2
17日,广州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叫停民校小升初联考以及部分公办学校的特长生、推荐生、外国语学校等考试,并同时向社会公开征集免试招生方案。
广州民办学校小升初考试由来已久。这些组织小升初考试的民校基本是公办名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近年来,部分公办名校所办民校呈现诸多不合理现象:一方面这类学校普遍共享公校教育品牌,占用公校师资,甚至共用硬件;另一方面,这些学校又顶着“民办”的帽子大量招生。
广州日前出台《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提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进行选拔”,广州民办学校的小升初考试将由笔试改为面谈。关于面谈的具体方案,广州市教育局目前公开向社会征集方案。
具体的改革信息,我们将继续跟进。
考试通知 篇3
为了做好届毕业生毕业清考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试对象为届毕业班中课程现有不及格的已交费学生。
二、时间安排
5月1号一天时间考试,所有参加毕业清考的学生请提前登录学院网站或者到水环楼一楼信息栏查询考试地点。请参加考试的`学生按考试地点准时达到指定考场,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务必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即不可参加考试。
2、考生应仔细核对教学办下发的《届毕业生毕业未通过名单》,如补考科目与本人补考课程有出入请在4月23日前与教学办公室联系0371-63888853或至水环楼208咨询;
3、考试时考生应按监考教师的安排就座,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生如违反考试纪律将受到相应的校纪处分;
四、其它事项
本次补考考试是11级本科、13级专科学生毕业前的唯一 一次补考机会,参加补考的学生不得请假、迟到;考生应认真遵守考试纪律;如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违反考试纪律造成的严重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请各专业做好学生的考前动员工作,让学生高度重视本次补考考试,认真备考。
本通知下发至各届毕业班,望11级本科、13级专科各专业认真执行,确保本次补考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考试通知 篇4
省内有关高等学校,省学位信息与研究生创新平台建设管理中心:
为做好xx年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报名考试(以下简称为成教学位外语报名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教学位外语报名考试工作在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各有关高校具体负责报名考试相关环节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任务的高校要成立由学校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这一项工作统筹管理,确保报名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报名及要求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四川省成教学位外语考试作为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必备条件,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本科、网络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在校(籍)生(含港澳台学生)和在xx年4月1 日后获得本科毕业证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为成教本科生)均可报名参考。省外借考考生必须经当地省级学位办(或办考单位)来函接洽借考事宜,方能报考。
(二)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xx年12月14日前,各报名点自行登录四川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创新网中的四川省成教学位外语考试网报系统,录入报名点工作联系信息,便于考生咨询。
网上报名时间:xx年12月15日—12月25日。考生登陆四川省成教学位外语考试网报系统进行注册,按要求准确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按附件1规定的标准上传电子照片,并完成网上缴费。报名点须在照片上传24小时内,在网报系统中对选择本报名点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进行审核。照片审核不合格的,网报系统将自动向考生预留邮箱发送电子邮件,通知其重新上传。照片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未缴费、未完整履行网报程序的考生均不能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xx年1月5日—1月10日(具体时间以报名点安排为准)。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由本人持与网上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的证件原件和毕业证书原件(仅对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到本人所选的现场报名点(见附件2)核验和确认报名信息。考生要认真核对《报名情况登记表》中的有关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交考试报名费不退。
xx年4月3日起,考生可登陆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证件要求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可用军官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报名时须签署《考试报名承诺书》(见附件3)一式二份,考生、报名点各执一份。现场报名结束后,考生须按承诺书要求,及时补办好相关证件。考试当天,考生需出示《考试报名承诺书》和补办的相关证件原件,供考点考试验证和补录证件信息。未兑现承诺补办证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四)报名数据汇总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点将汇总后的报名数据上传网报系统,将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考试报名承诺书》、报名点《现场确认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各一份于xx年1月15日前报相应考点。考点从网报系统下载汇总的本考点相应报名点数据,编制考生准考证号,并将编制好准考证号的考生数据上传网报系统,同时将其刻录成光盘于xx年1月20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招生一处。考生的《报名情况登记表》、《考试报名承诺书》留存考点,供考试中备查。
三、报名确认点与考点设置
(一)报名确认点设置:在我省部分举办有成人高等教育的普通高校共设立29个报名确认点,具体设置情况见附件2.考生可在就近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点设置:全省在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四川理工学院和四川传媒学院共设10个考点。
(三)考生按安排(见附件2)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因考点能容纳的考生数量有上限,当考点容量达到上限时,最后报名的考生将被安排到其它考点参加考试。请考生尽早做好报名安排。
四、考试语种和考试大纲
从xx年起,我省成教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使用全国成教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联盟命制的考试试题。
考试语种:英语、日语(语言类专业考生报考第二外语)。
考试大纲:英语使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编写制《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20xx年5月第一版);日语使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编写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日语水平考试大纲》(20xx年5月第一版)。
五、考试及成绩公布
考试时间:xx年4月24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有关考试工作由各考点按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成教学位外语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简称《考务细则》)组织实施,《考务细则》另文下发。
考试成绩于xx年5月上旬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四川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创新网免费进行查询。
六、其他
(一)考试报名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641号)规定,考试报名费按每位考生80元收取,其中:下拔报名点15元、考点30元,用于报名、考试环节的相关工作。
(二)报名系统、准考证编制系统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委托省学位信息与研究生创新平台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学位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统一开发和管理。
(三)报名期间,如遇问题,请相关院校及时与省学位信息管理中心和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省学位信息与研究生创新平台建设管理中心技术咨询电话: 028-85966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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