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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搬迁通知

时间:2024-07-27 17:24:31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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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单位搬迁通知3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通知是一种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机关级别的限制,可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度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为了让您在写通知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单位搬迁通知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单位搬迁通知3篇

单位搬迁通知 篇1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承蒙您长期以来对本公司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本公司全体员工表示由衷的感谢!

  因业务发展需要和公司规模的扩大,自20xx年8月22日起,公司将搬迁至新的地址(具体地址附后),因公司搬迁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我司将以此次搬迁为一个新的起点,进一步为您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与您共同发展,并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本公司的支持与合作!

  新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00弄星月总部湾37栋

  联系电话不变

  如因公司的搬迁给您与贵公司带来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并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上海塑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xx年8月23日

单位搬迁通知 篇2

  根据《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番办发〔20xx〕2号)和《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番府办〔20xx〕74号)精神,设立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不再保留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广州市规划局番禺分局。从20xx年11月28日24:00时起,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负责的住房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物业管理、直管房管理、棚户区改造、农村泥砖房改造、危房改造等职能划归区住房和建设局承担。

  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科,以及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房屋租赁和安全管理所、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区住房改革制度办公室)、区市桥城区房地产管理所、区北片房地产管理所和区西片房地产管理所成建制划转到区住房和建设局管理,不再归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管理。区住房保障办公室、房屋租赁和安全管理所、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科办公地点均由原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番禺区市桥街东兴路18号)搬迁至区住房和建设局(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区市桥城区房地产管理所、区西片房地产管理所、区北片房地产管理所办公地点均不变。

  特此通告

  20xx年11月27日

单位搬迁通知 篇3

尊敬的新、老客户:

  承蒙您长期以来的支持与配合,鲁卡木业全体员工谨表示由衷的`谢意!现我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自10月6日起搬至新办公地址,具体联系方式附后。我司将以此次搬迁为新的起点,竭诚为各位尊敬的客户提供更加满意的服务。

  新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二座14层。

  电话(不变):

  传真(不变):

  如因公司搬迁给您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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