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学生演讲稿
通过对演讲稿语言的推究可以提高语言的表现力,增强语言的感染力。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演讲稿,怎么写演讲稿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消费者权益日学生演讲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消费者权益日学生演讲稿1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上午好!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刚刚过去不久。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增强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今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十周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迎来了她二十岁的生日。在这样一个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3·15”主题为“诚信·维权”。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又有消费者闹出来想焚烧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的事情。除了焚烧笔记本电脑,国内还有类似砸某类手机的说法,并且这种说法被一些消费者冲动地演绎成了:“xx手机,今年你砸了没有?”这样一句似乎是很流行的说法。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解气和痛快,但是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回顾这十四年的维权之路,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以及在这之后一系列相关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在十几年的时间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从农民因为假种子,坑害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到今天的为了主张正义和合法的权利而打一元钱官;从开始为穿了三天就露脚指头的劣质皮鞋而到处投诉,到现在酝酿召开业主大会炒掉反客为主的物业,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涉。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
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
有着那么多的权益。每天,我们都在消费,“3·15”其含义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单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已成为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3·15”这一天好过吗?对某些不负责任的商家来说,也许好过,你消费者挑剔也不过就是这一天或者是前后几天,我兴许还要借这个旗号好好的坑消费者一把,不是说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时候吗?也许不好过,如果我们都是挑剔的消费者,这一天,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某些商家就不好过了。美国权威的消费法典就写了这样一句话,只有挑剔的消费者,才能造就有规则的市常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学生演讲稿2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3·15”消费者权益日。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xxxx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xx月xx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从xxxx年以来,每年的xx月xx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宣传消费者的权利的活动,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以此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今年是第xx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为更好地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能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xx年宣传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发展”。其宗旨是: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所谓“消费与发展”,就是树立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理念,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拉动生活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是消费者,维护自身的权利不被侵害,不仅是合法的,也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的进步的'。今天,在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同时,让我们从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开始,学会遵纪守法,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绿色、科学的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日学生演讲稿3
各位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3月15日,“3.15”是消费者权益日,今天就让我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下“3.15”。1983年,为了更好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都会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支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1991年中央电视台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专题晚会,之后每年都会在3月15日推出315晚会。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摆放在商店的货架,当网络上报道的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假疫苗事件还在我们身边发生……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作为每一个消费者在消费前,我们要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会在林林总总的商品信息中进行比较、鉴别,不盲目追随其他消费者,从而充分行使消费者的权利,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我们需要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与不法经营者进行斗争。在侵权行为发生以后,我们则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使不法经营者显露原形、受到惩罚。
作为学生的我们接触到消费最多的可能就是食品,接下来我就给同学们讲讲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应该如何选购食品:首先要看包装是否完整、齐全。最主要的是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第二个是要看标志。我们要购买包装上标注有生产许可证的食品。
第三是要看价格。有的“打折”、“低价”、“促销”的'食品不一定好,一定要仔细察看。尽不买有毒有害的食品。
不买发霉、变质的鱼肉水果和蔬菜;
不买病死、毒死的鸡鸭肉和猪牛肉;
不买过期、变质、没有生产厂家名称、没有生产地址、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
不买已过保质期的食品。
同学们尽量请爸爸妈妈到正规商店、超市和规范的菜市场去购买,确保购买”放心食品”。
如果有问题消费者们还可以打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学生演讲稿4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明天就到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们演讲的题目是“新消费、我做主”。
数十年前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今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的第22周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迎来了她32的生日,而今年3.15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当康师母遇上康师傅,1970的iphone还是板砖,阿比达斯巧变阿迪达斯,nake摇身nike,”板蓝根”转型”娃娃参”,”白醋”竟成”青霉素”……曾有一个网购段子这样说“去年网购葫芦娃,明码标价998,快递小哥送空匣,店主笑语是六娃。”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想象当李白高呼:“五花马,千金裘!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唉!这酒,竟是假酒。”以他的性格,我想他会摔破这酒罐。当今国内还有类似砸某类手机的说法,并且这种说法被一些消费者冲动地演绎成了:”某果手机,今年你砸了没有?”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痛快,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回顾这十四年的维权之路,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从农民因为假种子,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到今天的为了主张正义和合法的权利而打一元钱官司;从开始为穿了三天就露脚指头的劣质皮鞋而到处投诉,到现在酝酿召开业主大会炒掉反客为主的物业公司,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涉。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
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每天,我们都在消费,3.15,其含义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单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已成为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
”3.15”这一天好过吗?对某些不负责任的商家来说,也许好过,你消费者挑剔也不过就是这一天或者是前后几天,我兴许还要借这个旗号好好的坑消费者一把,不是说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时候吗?也许不好过,如果我们都是挑剔的消费者,这一天,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某些商家就不好过了。美国权威的消费法典就写了这样一句话,只有挑剔的消费者,才能造就有规则的市场。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新消费,我做主!
消费者权益日学生演讲稿5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xxx第34届学生会干部xxx。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凝聚你我力量,维护消费权益》。
“3.15”即国际消费者权益日,20xx年3月15日是第xx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选择这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与美国前总统肯尼迪有关。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1983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应运而生,在之后每一年的个3月15日,国际消费者联盟都会举行相关活动。
设立消费者权益日的目的,首先在于让人们重视消费者的应有权益,促进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进行合作与交流,从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而更重要的是,希望能用这一天对消费者进行教育与援助,让消费者在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和能力的同时,更好地拿起法律的武器对不良商家说“不”。
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建立了第一个国家层面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其实315消费者权益日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作为消费者,当遭遇到不法商家的欺骗时,我们要学会正确的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下面为老师和同学们介绍一些维权知识:
1、要有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不要忍气吞声,要理直气壮地通过合法途径去维权。这是一个前提条件,做不到这一点就谈不上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向消费者协会求助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拨打12315电话以及315投诉官方网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消费者协会的职能之一就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在调解、和解都无济于事的情况下,消费者还可以动用国家机关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里最主要的机关就是工商局。
4、向法院诉讼
诉讼是最终程序,也是最有效的。我国早在1993年便出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保护消费者权益。
那么哪些材料可以算作维权证据呢?其实消费者维权的证据包括很多,比如小票、保修单、纸质或电子版合同、发票、加盖公章的消费清单等,如果是网上交易,成交页面、付款页面、聊天记录等也都可以作为维权证据。
得益于3·15消费者权益日,一些不良商家或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或将被消费者永久排挤。因而,我们要感谢3·15消费者权益日,感谢它保护了我们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我们的健康生活。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许多人只有在3月15日这一天才会有一点点维权意识。大多数时候,面对不公待遇,我们的维权意识极其淡薄——有的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觉得吃点亏就算了;有的人因为商家的一句:“你也太斤斤计较了吧?”就打了退堂鼓;而有的人因为不想为难客服或其他基层人员便草草了事。
3·15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这个世界还有许多它触及不到的黑暗与邪恶。而我们消费者每一次的容忍与退让,更是于无形中助长了这些黑暗与邪恶。因而,希望每一个人都要行动起来,即使手无寸铁,也不能任人宰割,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应得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日学生演讲稿6
尊敬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上午好!
38年前,国际联盟组织将每年的3月15日确立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意在唤醒经营者要承担起尊重消费者权益的责任,政府要承担起修正行政条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谈到责任,作为我们同学,知道责任的意义吗?我们的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尽责吗?
挪威戏剧家易卜生说:伟大的事业,需要决心,能力,组织和责任感。可见责任是成就事业的条件。英国作家毛姆说:要使一个人显示他的本质,叫他承担一种责任是最有效的办法。可见责任能判断一个人的人品。梁启超先生说过:人生须知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尽责任的乐趣。可见只有尽责任才能品味人生的酸甜苦辣。综上责任非常重要。
那我们的责任是什么?在人生的舞台上我们扮演多重角色,每种角色都意味相应的责任。在家里我们是子女,我们的责任是要孝敬父母:尊重爱戴父母,理解倾听父母,做力所能及家务减轻负担,努力学习报答父母。在学校我们是学生,我们的责任是要认真学习:专心上课,积极思考,努力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在同学眼中我们是朋友,我们的责任是互帮互助,互谅互让,共同成长。在路人中我们是陌生人,我们的责任是心存善意,扶危济困。在国家中,我们是公民,我们要做到位卑未敢忘忧国,心系国家。等等。
知道了自己的.责任,我们如何尽责呢?去年6月,印度军队公然违背与我方达成的共识,悍然越线挑衅,在前去交涉和激烈斗争中,团长祁发宝身先士卒,身负重伤;营长陈红军、战士陈祥榕突入重围营救,奋力反击,英勇牺牲;战士肖思远,突围后义无反顾返回营救战友,战斗至生命最后一刻;战士王焯冉,在渡河前出支援途中,拼力救助被冲散的战友脱险,自己却淹没在冰河之中。戍边英雄战士以誓死捍卫祖国领土的赤胆忠诚和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战斗精神,践行了“大好河山、寸土不让”的铿锵誓言,捍卫了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安全的责任。我们要像他们一样忠诚于自己的责任,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做老实人,扎扎实实以实际行动履行好自己的责任,不弄虚作假,不敷衍了事,才有资格说我尽到了责任。
同学们:阳光要尽到照亮绿叶的责任,绿叶要尽到衬托花儿的责任,花儿要尽到绽放的责任,让我们的青春之花绽放,尽到责任吧!
高中
消费者权益日学生演讲稿7
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一1班主任xxxx老师,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3.15消费者权益日》。
明天就是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其实,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历史很年轻。1983年,为了更好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其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同学们,在你们的心中,可能有些人这样认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父母的事,是大人的事,与你无关紧要。其实不然,作为一个小学生,你肯定也有买东西的经历。但因为你们社会阅历浅,缺乏完善的.生活和消费知识,对事物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所以成为消费群体中的弱势群体。
那么如何成为明智理性的消费者,避免消费过程中受到欺骗,我在这里建议同学们应该了解3.15、关注3.15、参与3.15,要学会正确消费,掌握消费知识,从小做起,在日常生活中拒绝伪劣商品,提高消费意识,了解产品性能,防患于未然。
消费者权益日学生演讲稿8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本周二是3月15日,我们迎来了消费者权益日。也许大家觉得奇怪,这个节日和我们有多少关系,那些都是大人的事情!但是今天老师要告诉你,只要你拿钱买东西,你就是消费者!所以三月十五日,也是我们每个人的节日。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令人触目惊心,如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导致29万三岁以下儿童患上疾病、手机电池突然爆炸导致伤人事件等等,虽然很多受害者在经过维权后得到了赔偿,可是身心同时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现在同学们手头上的零用钱增多了,当我们从附近小商店买到假冒的矿泉水,买过期的方便面,吃到没有任何卫生许可证的各种零食的时候,我们的健康受到危害,甚至影响到我们生命的安全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作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最近,很多新闻媒体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同时根据记者收集到的举报线索,深入现场,揭开一幕幕骗局,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给违法者提醒,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可见,3.15是一个标志,它包含着正义和公理。
与此同时,我们自己也要做一个明智的消费者。在这里建议同学们应该了解3.15、关注3.15、参与3.15,要学会正确消费,掌握消费知识,提高消费意识,了解产品性能,从小事做起,在平时的`消费中拒绝伪劣商品,不购买小摊小贩上的三无产品,防患于未然。
同学们,维护消费者权益,不是三月十五这一天的事,不是今天的一次国旗下讲话就能做好的事。我们都是消费者,我们天天要消费,也就要天天维权!
“天天3.15”,让我们记住这句响亮的口号!记住自己的权益、尊严,记住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消费者权益日学生演讲稿9
同志们、朋友们:
在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朋友致以节日的问候!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确定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年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新消费是引领消费结构升级,促进经济模式转型的新动力,是改善民生、推动发展、完善机制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新消费需要新理念和新举措。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新消费我做主”,是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支持和肯定,也是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日益向好的呼唤。
“新消费我做主”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
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
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
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为做好此次年主题宣传活动,县消保委将专门召开“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新闻发布会,公布20xx年度消费维权十件大事、维护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举办主题为“婚纱摄影服务”的.消费者论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推进百场讲座进学校、百场电影进农村、百场咨询进社区“三百三进”等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准,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引导企业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证物价平稳,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与信心;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和引导,使三个服务的观念深入人心;消协组织要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履行好各自应尽的责任,为我县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而努力奋斗!
谢谢!
消费者权益日学生演讲稿10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小朋友们:
大家好,我叫xxx,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勤俭节约,学会消费,学会生活》。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0月31日是世界勤俭日。常言道:勤是摇钱树,俭是聚宝盆。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个人道德高尚的具体表现。
回顾历史,毛爷爷、周恩来爷爷等伟人,虽身居高位,却一生过着俭朴生活,艰苦奋斗,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现在不少小朋友手中都有零花钱,这钱包里饱含着爸爸妈妈的辛勤劳作,我们要体贴家长,学会正确消费,培养自己的理财能力。我们要学会合理地安排好自己的零用钱,将其中一部分用于购买必要的'学习、生活用品和有益的课外书籍,将剩余的部分积攒起来,积少成多,为自己今后的学习、生活储备资金。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我们当中有一部分小朋友没有正确的消费观念,喜欢在那些小商贩摊上买零食。要知道那些小商贩的商品很多不符合卫生标准,会影响身体健康。作为小朋友,我怕们要倡议做一个绿色、科学、理性的消费者。
小朋友们,勤俭节约的美德如甘霖,能让贫穷的土地开出富裕的花;勤俭节约的美德似雨露,能让富有的土地结下智慧的果。让我们行动起来吧,勤俭节约,学会生活,为做一个节约型的学生努力吧!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学生演讲稿11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明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今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十周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迎来了她二十岁的生日。在这样一个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3.15主题为诚信维权。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又有消费者闹出来想焚烧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的事情。除了焚烧笔记本电脑,国内还有类似砸某类手机的说法,并且这种说法被一些消费者冲动地演绎成了:xx手机,今年你砸了没有?这样一句似乎是很流行的说法。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解气和痛快,但是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回顾这十四年的维权之路,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以及在这之后一系列相关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在十几年的时间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从农民因为假种子,坑害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到今天的为了主张正义和合法的权利而打一元钱官;从开始为穿了三天就露脚指头的劣质皮鞋而到处投诉,到现在酝酿召开业主大会炒掉反客为主的物业公司,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
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每天,我们都在消费,3.15,其含义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单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已成为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
3.15这一天好过吗?对某些不负责任的商家来说,也许好过,你消费者挑剔也不过就是这一天或者是前后几天,我兴许还要借这个旗号好好的坑消费者一把,不是说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时候吗?也许不好过,如果我们都是挑剔的消费者,这一天,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某些商家就不好过了。美国权威的消费法典就写了这样一句话,只有挑剔的消费者,才能造就有规则的市场。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消费者权益日学生演讲稿12
消费安全日,我们在行动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3月15日,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会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
今年3.15的主题是“消费与民生”。在社会中,我们每一位同学也是一名消费者。而对于消费者来说,食品安全就是最大的民生。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对于我们每位同学个体而言,学习和了解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增进自我保护意识,抵制低劣食品的诱惑,这是非常必要的。
百姓生活食为先,三无食品拒门外。
健康常识多学习,文明节约记心里。
绿色消费大家事,共同健康要坚持。
校园周边的.食品卫生隐患,已成为一个顽症。要消除这一顽症,除了需要卫生、城管、工商等执法部门加大检查、取缔工作力度外,还需要我们广大同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不卫生食品的诱惑,不买不良食品,杜绝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再此,建议同学们要树立食品安全观念,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在购买食品时,应选择正规的大型商场和超市,选购食品应尽可能选择一些知名品牌。同时一定要注意食品包装上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注意包装袋有无破损,外包装有没有被改动过的痕迹。
一二三四五六七,三无食品离我去。
三无食品说再见,身体健康是关键。
黑心商人来骗钱,防止自己嘴太馋。
杜绝病菌从口入,健康身体捍卫住!
三无食品来侵害,肚痛腹泻身体坏。
等到查出大病来,后悔莫及不应该。
多吃杂粮助成长,少吃零食益健康。
三无食品包装袋,对于环境也有害。
大家请听我善言,保护健康最关键。
一二三四五六七,三无食品离我去;
一二三四五六七,争做文明小卫士。
在此也建议商家。健康是人类生存的本钱。但是近年来,瘦肉精、青大米、地沟油、毒牛奶、工业明胶掺入酸奶等“问题食品”之多,波及范围之广,造成恶果严重,已到了谈“食”色变的地步。安全、健康是人生至宝,而人类所患的各类疾病很大部分都与我们平常不健康的饮食习惯有关。所以我们更希望每一位做一个诚信文明的商家。
诚实信用,是生活中不能缺少的好朋友。
美丽安全的新房,那是建筑工人叔叔的诚信。
色彩缤纷的新衣,那是服装设计师阿姨的诚信。
蓝天中翱翔的飞机,那是飞行员叔叔的诚信。
如期收到的贺卡,那是邮递员阿姨的诚信。
正是有了人们的诚信,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老师、同学们现在已进入春意盎然、万物复苏的季节,各种病菌也在悄然滋生和迅速蔓延。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关注食品安全,远离“问题食品”、“不合格食品”,不断提高我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构建平安和谐、健康向上的校园环境而不懈努力。
同学们,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良好企业的社会责任;
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消费者权益日学生演讲稿13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明天3月15日是个特殊的日子——“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它是一个国际性的活动节日,它的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这一天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多种多样的纪念活动。我国则是采用举办3.15主题晚会的形式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就在我们身边,今天我就以法律为话题,为同学们做一次国旗下讲话。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这样的你们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比如:有的同学在上学期间,不遵守校纪校规、班级班规;不听老师的教育;有的同学脾气暴躁冲动爱打架;还有些同学欺负同学,在自己还未意识到的时候成为了校园霸凌队伍中的一员。在他们走出校园后,就极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年龄阶段,缺乏法律意识、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不注意约束自己,又不愿意听从老师的教育,从而渐渐变坏的。
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里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长,以致到了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根,永远也拔不掉它们了。”古人云:“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鱼在水中嬉游,离不开大海之浩瀚;鸟在空中飞翔,离不开天空之辽远,自由是它们的梦想,天地是它们的准则。正处青春期的你们渴望自由,但自由的实现需要法律的保障。法律法规并不仅仅是文本的东西,更应当是我们每个人心里实实在在的准绳。知法守法也并非成年人的责任和义务,知法守法对于你们来说尤显重要。少年强则国强,在此呼吁同学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开始,从学习每一条法律法规做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让法律守护我们健康成长。
消费者权益日学生演讲稿14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草长莺飞,绿意盎然,伴随着春天的脚步,我们回到美丽的校园。望着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我们心潮澎湃,感慨万千。三月,有许多有意义的日子,比如刚刚过去的3月5日学雷锋日,3月12日植树节,还有即将到来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同学们,大家知道3·15这个日子的来历吗?早在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就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7年,我国消费者协会成为正式会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我们都要举办大规模的宣传,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以唤醒和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如今,我们的3·15已经35岁了,她已经成为一个标志,饱含着公理和正义;她也是一种声音,呼唤着平等与诚信。
也许大家觉得奇怪,这个节日和我们中学生有多少关系呢?起初,我也以为“打假”“维权”都是大人们的事情,并且离我们很遥远。但是今天我想说,只要我们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就是消费者,我们就有自己的权益需要维护。当今社会可以说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消费——我们需要点外卖、5G上网、滴滴打车,我们需要快递、淘宝、看电影……所以3·15关乎你我他。
我想问问大家,当你们从商店买了假冒品牌的矿泉水,买了过期的方便面,吃到不卫生的各种食品,我们的健康受到危害,甚至影响到我们生命安全的时候,我们是做沉默的`羔羊,还是勇敢地走上前去争取我们的权益?答案一定是后者。请记住,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的应有权益。
作为学生的我们又该怎么做呢?提出以下三点倡议:第一,从我们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不购买“三无产品”,不购买盗版的图书和音像制品,拒绝假冒伪劣商品;第二,逐步培养提高权益保护意识,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领会3·15的精神内核——诚信,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让诚信成为我们必备的优良品格,言必信,行必果。
今天的3·15,已经从一个普通的纪念日演变为中国消费者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站出来的打假英雄呐喊鼓掌,让我们一起呼唤社会进步的法治力量,为我们行动起来为自己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消费者权益日学生演讲稿15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来自初二50班的XXX,今天我想谈谈关于理性消费这一话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上的商品日益丰富,人们的消费选择愈发多样化,消费水平也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在发生变化,体现享受与发展需求的住房、健康、教育、休闲、交通、通信等支出的比重迅速上升。人们已经不再仅仅限于衣、食、住、行等基本需要的`满足,而是更加注重通过消费提升生活品质,追求更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学会理财,是我们必备的生活技能。面对各种各样的消费品,在这里,我有个小建议。大家可以把自己的消费情况列个清单,每一个星期或一个月就检查检查自己的“账本”,反思自己是不是有些不必要的消费,长此以往,我们就能逐渐学会理性消费。理性消费不仅可以让我们做到量入为出、适度消费,还可以培养自己的理财意识。
大家听说过包玉刚吗?他是香港的“船王”。家财万贯,却依然以俭治家,每天坐公共汽车上下班。有人会说:这样一个亿万富翁,买一辆小汽车又算什么,何至于“抠门”到如此地步?其实,他并不是吝惜那几个钱,而是时时告诫自己不要贪图享受、追求奢侈生活。那么,大家是不是也应该向“船王”包玉刚学习,做到勤俭持家、合理消费呢?
物质生活像一面镜子,悬挂在每一个青少年面前。它可以映出胸怀大志、情趣高尚者的英姿;也可以显出贪图安逸、浑噩庸碌者的身影。印度诗人泰戈尔说过:鸟翼上系上了黄金,鸟也就飞不起来了。我们青少年正处于人生最适宜播种理想的阶段,应在修身、砺志、促学、健体上下功夫,万不可沉醉于追求物质享受,折断自己理想的翅膀。
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天开始,从此刻开始,学会理性消费,静以修身、俭以养德!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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