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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区街道医保服务点地址
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是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向被保险人按次、按日或按项目支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理赔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关,无须提供发票。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上海普陀区街道医保服务点地址,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上海普陀区街道医保服务点地址
1、杨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枫桥路8号。
2、新村街道社会保障中心:中山北路3500号。
3、泉路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宁强路25号。
4、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宜君路9号。
5、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华阴路296号。
6、寿路街道社会保障(救助)管理所:胶州路1087号。
7、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清峪路127号。
8、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兰溪路1018号。
9、浦镇社会保障中心:绿杨路225号。
10、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暂不受理现金业务):真金路459号。
办理材料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办理流程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即可。
2、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邻近的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上海医保卡使用的相关注意事项:
1、医保卡应当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不能接触磁性物体(如电视机、音响、磁性搭扣等)。
2、医保卡仅供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3、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设备故障,医保卡不能使用时,医药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后,在原发生设备故障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按规定重新结算。
4、参保人因出国(出境)定居并注销本市户籍、医保关系转出本市、死亡等终止医保关系的,参保人或其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市、区县医保中心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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