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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区医保办地址

时间:2024-08-13 00:10:19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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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区医保办地址

  医疗保险,传统意义上就是指由特定的组织或机构经办,通过带强制执行的政策法规或自愿缔结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参保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上海宝山区医保办地址,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上海宝山区医保办地址

  上海宝山区医保办地址

  1、上海宝山区医保中心地址:宝东路879号(海江路口)。

  2、杨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杨行镇松兰路826号。

  3、淞南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长江南路595号。

  4、高镜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河曲路108号。

  5、罗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祁北东路209号。

  6、罗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罗泾镇陈行街125号。

  7、顾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电台南路7号。

  8、顾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馨佳园分中心:潘广路1445号。

  办理材料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办理流程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即可。

  2、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邻近的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上海医保卡使用的相关注意事项:

  1、医保卡应当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不能接触磁性物体(如电视机、音响、磁性搭扣等)。

  2、医保卡仅供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3、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设备故障,医保卡不能使用时,医药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后,在原发生设备故障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按规定重新结算。

  4、参保人因出国(出境)定居并注销本市户籍、医保关系转出本市、死亡等终止医保关系的,参保人或其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市、区县医保中心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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